文|蔡概还 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主任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慈善信托作为与慈善捐赠并行的慈善途径和方式,将是助力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工具。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明确了以第三次分配为收入分配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确立了慈善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中的重要地位。
近年来,慈善信托在我国得到了一定发展。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统计,截至2021年8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备案单数达633单,备案财产规模为34.87亿元。其中,今年新增87单,规模为1.31亿元。
发展股权慈善信托,能够实现民营企业控制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有效分离,是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未来,我国社会财富的形态将以企业股权为主,包括上市公司股权和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何让股权参与到第三次分配中来,既不影响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又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目前慈善信托委员会正在组织这方面的课题研究。
如何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让企业家以股权类财产参与公益事业?股权慈善信托是一种重要的途径。股权慈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拥有的企业股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股权慈善信托设立后,股权作为初始信托财产,其财产属性由私人财产转变为社会公共财产。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慈善信托财产的股权可以不动用,不影响企业家对民营企业的继续经营和实际控制。也就是说,公司的控制权仍然可以掌握在慈善信托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手中,可以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传承下去。同时股权慈善信托的公益特质能够激励家族企业继续创造财富,有效避免下一代创富动机的枯竭,防止家族衰败或者衰亡。可以说,股权慈善信托承载家族的精神与希望,进而成为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在此基础上,股权慈善信托用每年产生的股权分红来开展公益事业,并由此让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这也正是境外诸多家族和富人采用的企业公益模式。
同时,慈善信托的期限没有限制,理论上可以永久存续。因此股权慈善信托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长期稳定的经营管理,使其作为一个活水源头,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 业。
慈善信托与家族信托相结合,一方面可以满足家族成员的生活需要,一方面还可以满足更多的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