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英红
在美国历史上62位副总统中,有14位成为美国总统,其中9位是在总统去世后接任总统的,而9人当中只有杜鲁门和林登·约翰逊在继任总统后获得连任。真正在副总统任满后参加竞选上位总统的,只有区区5人:建国初期2人(亚当斯和杰斐逊),当代3人(尼克松、老布什和拜登)。
美国制宪者们对副总统一职的界定,既沿袭了殖民地时期的“正职官员不能视事时副职官员接替”的不成文传统,同时又对其选举方式、具体岗位职责语焉不详。后来的宪法修正案,对这一灰色地带进行调整,修订主要围绕副总统继位以及出现选举僵局的情况进行。
制宪者们大多有殖民地建设的经历,也在独立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在制宪会议上,他们对总统的选举问题一再权衡,设计出选举人团制度。早年的选举中,副总统并不需要和总统来自同一个党派,于是频繁出现副总统和总统来自两个政党的情况。
来自不同政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分庭抗礼的情况,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新生的美国,很快出现总统、副总统无法选出的困境。1800年选举中,杰斐逊和阿伦·伯尔获得相同数量的选举人票,众议院进行了35次投票,都未能决出胜负。最终,汉密尔顿在其中做了工作,才打破僵局,让杰斐逊当选总统,伯尔当选副总统。这次选举僵局及1804年7月12日伯尔在决斗中杀死汉密尔顿的悲剧,催生了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
第十二条修正案规定,选举人在各州投票时,给总统候选人和副总统候选人各投一票,参选人需要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才能当选(这样就避免之前“得票最多的为总统,次多的为副总统”的情形);如果总统候选人未能获得法定票数,选举总统的权力就被移交给众议院,由众议院对不超过三名得票靠前的候选人进行投票,此时各州有一票表决权。当选举总统的权力被交给众议院时,如果在次年3月4日前还没有选出总统,就由副总统代理总统。
一个多世纪后,1933年通过的第二十条修正案第三款,代替了第十二条修正案中关于副总统继位的条款。第三款规定,如果当选总统在规定任职开始的时间前已经死亡,当选副总统应成为总统;如果在规定的总统任期开始以前,总统尚未被选出,或当选总统不合乎资格,则当选副总统应代理总统,直到一名总统合乎资格为止。
对副总统接替不能视事之总统的安排,主要来自殖民地时期的经验。在独立战争前,副州长可以出席皇家北美各殖民地的州长会议。彼时,州长会议行使立法职能,充当各州上议院的角色。约翰·亚当斯熟悉这种安排,在他所在的马萨诸塞州,便是由副州长主持上议院。这一传统也沿袭适用到副总统继位上面。
如果在副总统缺任的情况下,总统不能履职,又该由谁来担任总统呢?美国法律一开始规定参议院临时议长优先,后来改为国务卿优先,1947年才改为众议院议长优先。
杰拉尔德·福特(右)和副总统纳尔逊·洛克菲勒,他们是仅有的两位未经总统选举就接任正副总统大位者。
1963年,總统约翰·肯尼迪遇刺身亡,林登·约翰逊接任后,再次凸显了副总统缺位的问题。4年后,第二十五条修正案通过。其第二款规定,副总统出现空缺时,替补者由总统提名,经国会两院各以过半数票批准后就职。
这项规定很快就被使用两次,第一次是在1973年,尼克松总统任命杰拉尔德·福特取代辞职的阿格纽担任副总统。1974年,尼克松因为水门事件面临弹劾而辞职,副总统福特接任总统,并任命纳尔逊·洛克菲勒为新的副总统。福特和他的副总统纳尔逊·洛克菲勒,是仅有的两位未经总统选举就接任正副总统大位者。
第二十五条修正案,还从侧面赋予了副总统在特别时刻制衡总统的权力。其第四款规定,凡当副总统和各行政长官的多数或者国会以法律规定之机构的成员多数,向参议院临时议长或众议院议长提交书面说明,声称总统不能履职时,副总统应立即成为代理总统。如果总统也提交书面说明,表明自己可以履职时,他应恢复总统职位;如果副总统和行政机构成员的多数再次提交总统不胜任的书面说明时,则由国会决定这一问题——若参众两院均有2/3以上的票数认为总统不能履职,则副总统继续代理总统,否则总统将继续履职。
不过,后来的副总统不再出现早期来自不同政党的情况。在竞选时期和执政期间,正副总统的合作大于分歧,所以至今没有出现副总统援引第四款罢免总统的情况。
早期的副总统,大多在北美独立战争、宪法起草以及处理内政外交上立下汗马功劳,在任期内积累了问鼎总统大位的资本;当所共事的总统任期期满时,副总统有机会竞选总统获胜。到了美国现代,副总统大多是总统重要的顾问、执政伙伴和代表,到了当代还是国安会的法定成员,也不乏锻炼的机会,但养尊处优久了,转正的机会却没有增加多少。
对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政客而言,副总统职位缺少吸引力。历史上不乏拒绝副总统职位的资深政客,如丹尼尔·韦伯斯特、亨利·克莱。第一任副总统亚当斯,把这个职位看作是荣誉职位,而他的上司华盛顿则认为,副总统是个和国会关系密切的位子,于是亚当斯成为美国历史上在国会最为活跃的副总统。
早期的美国并不富足,不少总统上任时已经积劳成疾,而在安保制度强化之前的现当代,总统也是高危职业,这些情形都给了副总统被动转正的机会。1841年,美国第9任总统哈里森就职1个月后去世,副总统泰勒接任总统,成为第一个根据宪法第二条就任总统的副总统。其后,又有副总统菲尔莫尔接替病逝的总统。1865年,林肯遇刺身亡,副总统安德鲁·约翰逊接任总统。1881年,总统加菲尔德遇刺身亡后,副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接任。1901年,总统威廉·麦金莱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年仅42岁的西奥多·罗斯福接任,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1923年,总统沃伦·哈定病逝,副总统柯立芝接任。1945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在第四届总统任上死亡,副总统杜鲁门接任。1963年肯尼迪遇刺,副总统林登·约翰逊接任总统。
安保制度的强化,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总统遇刺概率,而且在现当代竞选制度中,总统需要去各州巡回演讲扫票,争取支持,身体欠佳者既难以应付繁重的竞选行程,也难以获得选民的信任。这样一来,通过漫长竞选最终获胜的总统,病亡和遇刺的概率大大降低,副总统被动接替总统的机会也就少了。然而,很多人接受副总统的位子,本身是无意角逐总统大位的。因此,这样无甚野心的副总统,日后通过参加大选成为总统的可能性也很低。
回顾历史,美国倒是出现过一些品格和人生丰富多彩的副总统,比如有3人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也有功高震主之人,如亚当斯作为开国元勋,被华盛顿邀请出任副总统,由于他比华盛顿早抵达首都,1789年4月21日,亚当斯就任副总统,比华盛顿宣誓就任总统提前9天。
1796年,华盛顿两届任满,不愿竞选第三任,联邦党便推出副总统亚当斯竞选总统。在竞选中,亚当斯以71比68票的微弱多数,击败“民主共和党”推出的杰斐逊,成为总统。杰斐逊屈居副总统之位。
总的来说,美国副总统转正的概率并不如想象中那么高。尤其是二战以来,当了不多不少4年美国副总统的5人,都无法转正。通过竞选转正的尼克松、老布什、拜登,恰好都当了8年副总统;可是,同样当了8年副总统的戈尔、切尼,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
(摘自《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