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欧阳清洋 图|湖南交警提供
2021年以来,湖南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总目标,抢抓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有利契机,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工作(以下简称“戴帽工程”)作为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党政主导与部门协同结合、源头防范和路面打击并重、规范管理和宣传教育同步,全力以赴查违法、控风险、压事故、保安全,有效实现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明显提高,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明显减少,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致死率明显降低“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城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由去年的30%提升至73.2%,长沙、郴州、永州、湘西等地超过90%,全省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致死率由去年的70%下降至48%。
湖南交警开展“戴帽工程”
湖南省委、省政府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肇事肇祸风险高、发生事故致死率高,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状况,将“戴帽工程”作为民生工程列入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重点任务,纳入省级绩效考核和省政府24项督查内容,并出台实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戴帽工程”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长沙、郴州、永州、湘西等地政府部门对“戴帽工程”进行研究部署、调度推进,并列入平安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内容。多地县、乡党委政府将“戴帽工程”落实情况作为参评“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重要参考指标。
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依托道安办、整治办平台,充分整合城管、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和派出所、“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队伍力量,组建多部门参与的整治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统筹谋划、调度推进、督导考评。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工作专班对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实行日调度、周汇总、月通报,并纳入综治、绩效、安全生产等年度考评。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等重点单位和群团组织,深入开展安全头盔佩戴示范创建活动,禁止没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入厂区、校区,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步让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行动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湖南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源头管控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专业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快递外卖行业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联合劝导、定期通报、约谈曝光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长沙市采取牌证指标发放措施,清退全市没有配备安全头盔的老旧共享电动自行车,并实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智能安全头盔、安全骑行软件的配备,有效遏制了行业无序增长、缺乏监管带来的交通乱象。衡阳市、郴州市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要求全市加油站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一律拒绝提供加油服务的“断油”行动。交管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改装摩托车的修理厂,一律从严处罚,对非法销售摩托车太阳伞的门店,一律予以没收。
湖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强化路面管控工作,紧盯城区道路、国省干道等重点路段与时段,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联合派出所、城管等职能部门,每周至少组织1次联合统一行动,累计查处“涉摩涉电”交通违法82.5万余起,同比去年增长599%。定期将执勤执法、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等信息通报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质量检查,严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推动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责任;对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深入调查安全头盔配备使用情况,依法倒查相关环节管理责任,推动加强源头安全管理;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公职人员,一律通报至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并联合媒体公开曝光;对未配备智能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向市场投放;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一律依法处罚,并约谈其所属企业。
湖南公安交管部门广泛发动社区网格员、镇村干部、“两站两员”、驻村辅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对全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逐车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财税部门及保险协会力量组建“流动车管所”,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牌证保险业务,并同步实行“人车绑定”的户籍化管理,将每一辆登记在册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具体到户、锁定到人。截至目前,湖南省现有登记上牌摩托车555万辆,电动自行车578.7万辆,上牌率高达97.8%。
湖南公安交管部门抓实宣传推广工作,联合工信部门出台新出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配备安全头盔相关规定,推广买车送头盔、送保险模式,并依托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开展“办业务、送头盔”活动,累计发放安全头盔150万余个。推动各地党政机关、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将职(员)工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已评选“戴帽工程”示范单位126个,营造了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依托交警执法岗亭设立集中学习点,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实行“先考后罚”,要求驾驶人现场完成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理论学习和考试,提高违法时间成本。
截至目前,湖南省共有90余万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接受了现场学习教育。聚焦快递外卖小哥、进城农民工和在校学生等重点群体,依托农村“大喇叭”、抖音、微信等平台,深入开展以电动自行车“戴头盔、守信号、不逆行、不抢行”、摩托车“戴头盔、靠右行、限两人、有牌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270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60余万份,在寓教于乐中宣传政策法规,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