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耳兔小姐姐
十四岁的程晓蝶,在失恋的那天,往铅笔盒里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惊世骇俗的六个字:要么瘦,要么死。这也不能怪她,在一个女孩情窦初开的年纪,第一次向自己暗恋的男孩表白,就被人家毫不客气地直接怼回来,“你长得那么胖,也配喜欢我?”
程晓蝶伤心地趴在桌子上,哭了一下午,然后就有了这张纸条的前世今生。纸条的故事本身不太美好,但是带给程晓蝶的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此后的两年时间,她从一个圆滚滚的小丫头变成面容清晰的少女。
为了激励自己,程晓蝶交的所有朋友,都是瘦子。一起吃饭时,大荤大腥,肯定不能出现在视线里,最好每天餐盘里都是一片青青的草原。然而,这种节食减肥是需要付出代价的,比如身体变得瘦弱,所以那天在体育课上突然晕倒,也就算不得很奇怪的事情了。
程晓蝶的轰然倒地立刻引来四周同学的围观惊叫,班长余庆年迅速冲了过来,掐了掐她的人中,并塞了一颗糖到她的嘴里。很快,程晓蝶睁开了眼睛,被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群众着实吓了一大跳,而此刻余庆年正拉着自己的手一脸焦急。
按理说,班长余庆年的这份救命恩情,足以抵消程晓蝶被一个不喜欢的男生轻易牵手的羞恼和不甘。可谁让此刻拉着自己小手的余庆年是一个十足的小胖子呢?黑脸小眼,加上一米八的大高个,活脱脱……李逵啊!十秒钟后,程晓蝶“啊”的一声尖叫,甩开余庆年的手,落荒而逃。
这是关于程晓蝶和余庆年在十八岁之前的岁月里,唯一能称得上饭后谈资的一件事。而后程晓蝶继续在她要么瘦要么死的路上做着绝杀的女侠,而不远处的余庆年把脑袋埋在高高的书山后面,沉默不语地把一道道证明题写得行云流水。
学习这种事情,大多数还是遵循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真理。程晓蝶既然花了50%的时间在减肥上,高考成绩自然也会打半折。
打半折的程晓蝶没想到有一天会和没打折的余庆年在同一所大学相遇。当然,程晓蝶是那所大学下属的专科院系,而余庆年是那所学校最厉害的计算机专业的才子。
重逢的戏码似曾相识。那天差点错过一场重要考试,程晓蝶顾不上吃饭,一路慌张地先去考场。出了考场的程晓蝶就发现自己已经站不稳,最后一个意识是,今天要完蛋了,然后眼前一黑。等她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又不可避免地成为众人围观的焦点,眼睛慢慢地聚焦,程小蝶发现面前蹲着一个拿着可乐瓶的高个男生,怎么那么眼熟啊?
“程晓蝶,你这随地晕倒的毛病,能不能改一改啊?”男生开口了。程晓蝶眼前一黑,果然是余庆年那个胖子。不,现在不能叫他胖子了,因为他瘦了许多。
在护送程晓蝶回宿舍的路上,遇到好几个女孩子主动打招呼。余庆年抬头挺胸的照单全收,闲庭信步的样子自带光芒。的确,他身上有太多吸引女孩的特质,聪明幽默,乐于助人。最重要的是,因为从大一到大三成绩一直独占鳌头,余庆年被学院的老师钦点了保研的名额。当然,对于这些,程晓蝶一无所知,以至于三天后,收到余庆年约着一起吃火锅短信的时候,程晓蝶都回忆了好一会儿,这个男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终于,余庆年那张黑黑的脸浮上心头。救命之恩不可不报啊!程晓蝶答应了晚上的饭局。
程晓蝶没有想到,饭局上除了余庆年这个假胖子,还多了一个叫周于安的真瘦子。周于安是余庆年的下铺兄弟,听说余庆年想追求一个女孩子,就拍了胸脯,说要给余庆年来加油打气。
周于安真是个好看的男孩,白净,瘦削,真是程晓蝶的大爱。
一顿火锅结束后,程晓蝶曲线救国跑去找余庆年打听周于安。余庆年的脸色不太好看,但还是很老实地把周于安的联系方式发给了程晓蝶。周于安在最初的三次耐心赴约后,就决定避而不见。兄弟喜欢的女孩儿还是要避而远之,周于安这点良知还是有的。
被失恋的程晓蝶没想到,余庆年会在下午上完课后屁颠屁颠地跑到宿舍门口,承诺请吃一顿大餐。郁郁寡欢的程晓蝶只点了一份意大利面和一份蔬菜沙拉,可余庆年不依不饶地给她加了一份黑胡椒牛排。软硬兼施下,程晓蝶开了多年的第一次荤。
结果当然是牛排比蔬菜沙拉好吃多了,程晓蝶大快朵颐的时候,抬头发现,余庆年正一脸温和地看着自己,四周的喧嚣开始退去,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暧昧的香气。这是自己期待了很多年的爱情,却未曾料到会以这样灯火阑珊的姿态,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程晓蝶眼泪忍不住吧嗒吧嗒往下掉,余庆年立马慌了手脚,连抽纸的手都哆哆嗦嗦起来,样子既认真又滑稽。余庆年的纸还没抽出来,程晓蝶又破涕为笑。坏的爱情总是让人哭,而好的爱情,就是负责让人笑。
三个月后,让程晓蝶吃上肉的余庆年,终于在二十一岁的尾巴上,追到了这个吃素的姑娘。他对程晓蝶的喜欢,可以追溯到六年前的高一。
高中刚入学,程晓蝶是余庆年的前桌。当时,要么瘦要么死的程晓蝶眼里当然容不下身材超标很多的余庆年,而学习是第一生产力的余庆年对于每天混日子的程晓蝶,也隐隐看不惯。直到有一天,余庆年弯腰捡自己掉在桌子底下的橡皮时,发现程晓蝶的文具盒也掉在地上,出于好心,他顺手帮她捡了一下。然后,“要么瘦,要么死”的纸条飘到地上。从那之后,余庆年开始留意起这个姑娘。原来程晓蝶真的是吃草啊!每天饭盒里都是山清水秀。
余庆年真正对程晓蝶上了心,是因为有一天中午,看见程晓蝶又在啃着清淡的黄瓜,眼睛却时不时瞄着同桌碗里的红烧肉。同桌吃得酣畅淋漓,程晓蝶的口水分明快掉下来了,可是当同桌好心递过去一块时,程晓蝶又立刻低下头,连连说自己不要。
低下头的程晓蝶,眼泪却一颗一颗地掉下来,她用长发遮住了同桌的视线,一个人哭得寂寞无声。但是所有的场景又都丝毫不落地落入了后排余庆年的眼里,也滴到了余庆年的心里。旧时光里的故事,大多落寞无声,但是细细回味起来,是温暖如三月的阳光。
不喜欢胖子的程晓蝶自从知道余庆年对自己的小心思后,很奇怪的没有很大的反感,或许真的是这一块别有用心的黑胡椒牛排撬动了她从一而终的审美观。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程晓蝶发现余庆年的高高壮壮莫名给了自己很大的安全感,站在他身边,被一路的姑娘惊叹艳羡后,自尊心又得到了很大的满足。程晓蝶在一天余庆年牵起自己手的时候,没有拒绝。
成为余庆年的女朋友,这件事情在程晓蝶的人生中,着实有点不可思议。或许时光真的会悄悄改变一个人吧。当这个叫余庆年的男生安静地坐在自己面前认真地写上一整天的代码,然后时不时起身帮自己打些开水,备些小零食的时候,程晓蝶的心如春风下的繁花盛开。
当余庆年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穿山越海停在自己宿舍门口,气势磅礴地喊着自己名字的时候,程晓蝶觉得他真是个脚踏七彩云的盖世英雄。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何况,余庆年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自己逗得前俯后仰,时间越长,余庆年身上的光芒就越强烈。最后,程晓蝶真的一脚跌进了余庆年的爱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