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的某品牌旗舰店铺下单购买一辆折叠电动自行车,自己购买的电动车合格证上的型号、参数、电池容量、生产厂家信息与车辆实际不符,无法上牌。事后,刘先生多次联系卖家客服,卖家重新开具两份合格证,但均与车辆实际信息不一致。
刘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便将卖家及电商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支付赔偿款及误工损失合计11396元。
法院一审判决卖家退一赔三,合计10396元,刘先生将车辆返还卖家。目前该案已生效,卖家已向刘先生退还购车款并支付赔偿款。
法院审理认为,卖家向刘先生提供的电动车合格证与实际不一致、宣传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刘先生基于虚假信息作出购买涉案商品的行为,应认定其行为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刘先生可获得三倍购车款赔偿。
法官提醒,消费者要有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勿过于轻信宣传,尤其购买大宗商品、服务时,应仔细核实商品信息,详细了解售后服务,留存相关购物凭证,一旦发生争议,也要理性维权。(据《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