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淮兵.淮安市林下经济现状与发展对策探究[J].南方农业,2021,15(24):-113.
摘 要 淮安市地处苏北腹地,是著名的“意杨之乡”。淮安市森林资源十分丰富,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因此,针对淮安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主要模式、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 林下经济;现状;发展对策;江苏省淮安市
中图分类号:F326.27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1.24.052
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符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1]。林下经济强调不同产业的融入及人的主动参与,加强产业协调与林业资源的保护、利用,对促进增产增收、推动林业建设与生态友好型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淮安市地处苏北腹地,是著名的“意杨之乡”,是全国最早引种成功意杨的地区之一。淮安市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有林地面积约15.6万公顷,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 发展现状
近年来,淮安市围绕广阔的林地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取得初步成效,探索出了一条林、农、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生态发展新模式。淮安市现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32万公顷,林下经济产值达3.66亿元,占淮安市林业产值比重的4.49%,主要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为主。淮安市现有林下经济经营主体130个,其中从事林下经济的企业7个,从事林下经济的专业合作社22家,林下经济从业人数约1.6万人。
2 主要模式
发展林下经济形式多样、内容复杂,总结淮安市近年来的经验,主要以下6种模式。
2.1 林粮模式
即在新造未满3年的幼龄林或采取宽窄行造林的尚未郁闭的林下套种小麦、土豆、豆类、花生、油菜等低秆作物,严禁种植玉米等高秆作物。林业树种主要为杨树、薄壳山核桃等高大乔木,为便于机械林下耕作,多采用6~8 m大行距,农作物一般距离林木50~80 cm。通过林下套种粮食,可有效促进树木生长,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这种模式比较普遍,占淮安市林下经济面积的70%以上。通过以耕代抚不仅促进了林木生长,节约抚育成本,每年每667 m2还可以增加约2 000元左右的粮食收益。
2.2 林药模式
即在未郁闭的用材林、经济林下套种较为耐荫的中药材。林木为中草药生长提供了耐荫的生长环境,通过对林下中药材的精耕细作,有助于土壤改良,增加肥力,从而促进林木生长。适于林下种植的常见药材有桔梗、白术、夏枯草、益母草、百合、金银花、连钱草、野马追、天麻、苍术和板蓝根等,每年每667 m2药材种植收入在1 000~3 000元。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农民在林下套种野马追等中药材,不仅使闲置的林地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而且增收效果十分明显,仅林下中草药一项,每年可实现增值约1 500多万元。
2.3 林菌模式
即在林下建设大棚种植食用菌。林下建食用菌大棚具有空气湿度大、氧气充足、光照强度低和昼夜温差小的特点,利于蘑菇生长。食用菌主要品种有香菇、平菇、草菇、双孢菇和鸡腿菇等,每667 m2年收入可达
5 000~8 000元。洪泽区东双沟镇农民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食用菌大棚约100 hm2,当地还成立刘卉食用菌为代表专业合作社,年可增加经济收益1 000多万元,带动周围50多户农民增收致富。
2.4 林菜模式
根据不同林分光照条件和蔬菜的光照需求选择适宜的套种品种,既可以发展耐荫蔬菜,也可根据二者的生长季节差异选择品种。平原地区主要以间作大蒜、青椒、韭菜、茄类等各类蔬菜及冬瓜、西瓜等瓜类为主;丘陵山地主要以间作蕨菜、黄花菜、马齿苋、山芹菜和南瓜等品种为主,平均每667 m2每年经济效益在2 000~
4 000元不等。淮阴区吴城镇三园村农民在冬枣树、梨树下套种大白菜、韭菜等经济作物,林下每667 m2收入超过3 000元;渔沟镇何庄村农民在冬枣树下套种非洲菊且全部出口国外市场,667 m2收入近万元。
2.5 林禽(畜)模式
即充分利用林间闲置空间饲养鸡、鸭、鹅等家禽或猪羊等家畜。家禽自然放养、圈养和棚养均可,家畜一般以圈养为主。林下为家禽家畜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林下放养的家禽可有效减少树木虫害,粪便给林木提供有机肥料,增加土壤的肥力,促进林木生长,实现以林养禽(畜),以禽(畜)育林,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链,同时禽(畜)放养类多运动、肉质好、无污染、价格高,技术简便易行,效益可观[2]。江苏百木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17年起先后在淮阴区刘老庄南营村、双庄村发展种植了约133.33 hm2碧根果,2020年该公司在林下开辟了约26.67 hm2实施围栏养鹅,果树为鹅遮荫,是鹅的天然“氧吧”,且通风降温,便于防疫,十分有利于鹅的生长,而鹅吃草吃虫,粪便肥了林地,与林木生长形成良性循环。仅此一项,每年可增加近50萬元收益。近年来正大、温氏、雨润集团把目光放在了发展林下生态养殖上,先后在盱眙县、淮阴区、金湖县等地建立林下生态养殖小区100多个,有效地解决了畜牧业养殖发展用地不足的瓶颈。
2.6 林渔模式
林渔模式是利用坑塘堤埂植树绿化,开展生态养殖,提高渔业生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一种养殖方式。林渔模式主要是在低洼的河湖滩地通过抬田造林,沟内养殖鱼、虾、螃蟹,每667 m2每年收益在3 000~5 000元。近年来,金湖县充分发挥里下河地区水网发达的优势,大力开发滩涂资源,通过开沟抬田,埂上栽杨树,沟中养殖鱼、虾,金湖县发展林下养渔面积近万公顷。
3 存在问题
近年来淮安市林下经济取得长足发展,为淮安市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3.1 林下经济总量偏小
淮安市林下经济总量不到农业总产值的1/10,林下經济发展面积仅占淮安市林地面积的1/3,尚有大量空置林地没有开发利用。
3.2 模式及品种单一
淮安市林下经济大部分以林粮间作为主,所占比例超过70%,而林菌、林菜、林药、林禽、林畜等模式比重相对较小,产品也较单一,很难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3]。
3.3 发展基础条件差
大部分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地方都远离村庄比较偏僻,普遍存在水、电、路及养殖等基础设施简陋,配套不完善等问题。
3.4 缺乏龙头带动
目前淮安市除少数的企业和承包大户参与发展林下经济外,大多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发展规模偏小。由于对市场需求、林下产品的市场前景缺乏充分地调查了解,大多企业和承包大户仅满足于现状,缺乏做大做强的林下经济产业意识。
3.5 技术服务不到位
由于林下经济发展技能培训与服务指导不到位,科技推广范围小,服务能力弱,各农户单兵作战、自产自销,市场竞争力不强,并且农户在种养过程中因缺乏科学种养技术和管理方法,病虫害发生率较高,致使种养成本过大,经济效益不高。
4 发展对策
4.1 统筹安排,科学规划
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讲求实效的原则,努力探索和推广切合本地实际,适宜本地区发展的林间种植、养殖模式,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林下经济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实施,形成政府主导,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的良好机制。
4.2 细化政策,强化扶持
各地党委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加强林业、财政、税务、金融和农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研究和制订具有地方特色的相关政策,推进扶持林下经济发展。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投入林下经济发展,支持林权所有人依法流转林权,支持林下经济适度规模经营[4]。各地可把林下经济发展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畜牧业发展和农技推广结合起来,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林权抵押贷款新模式,争取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支持。通过担保、林权抵押方式,按照“谁受益、谁投入”的原则,积极鼓励林农大户和工商企业投入林下经济发展,逐步建立起以企业、大户、农民投入为主体、银行信贷为辅助、项目资金为引导扶持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4.3 示范带动,培育龙头
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路、集中发展的原则,认真抓好示范基地,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模式,确保林下经济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按照“群众自愿、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发展林下经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林下经济产业化组织程度,在标准化建设设计、统一供种(苗)、联合采购、联合销售、加工增值、贮存运销、科技推广和资金筹措等方面发展积极作用,实现千家万户与市场对接。
4.4 加强宣传,科技推动
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通过技术讲座、科普宣传的方式,对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意义、技术、模式及成功典型进行全面、深入、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5]。积极引进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大胆探索林间种养新模式。依托省内外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对农民技术骨干和示范户进行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户的科技素质和专业技能,提高林下经济的科技含量。
4.5 科学奖惩,强化考核
各地可建立林下经济发展目标考核长效机制,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可拿出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和承包大户发展林下经济。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可成立技术服务指导组,实行项目完成实绩与技术指导服务挂钩,进行捆绑考核,以推动淮安市林下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解春明.淮安区林下经济现状及发展对策[J].吉林农业,2018,435(18):102-103.
[2] 孟凡强.林下经济产业模式及发展对策研究[J].河北农机,2017,12(284):9.
[3] 霍巍,曹燕.我国林下经济发展现状综述[J].宁夏农林科技,2017,58(11):43-45.
[4] 韩勇.林下经济发展思考[J].现代园艺,2018(15):56-57.
[5] 俞向林,叶兴来.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西农业,2017(24):123.
(责任编辑:刘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