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甄巽
摘 要:当前,我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本文从上海市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存在的增收难负担重问题及原因分析、措施对策三方面进行分析阐述,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解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问题的途径,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关键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有利于实现农民群众的基本诉求和权利,以获得感、幸福感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有利于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出乡村振兴的新动力,还有利于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密切党群干关系,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前,我国新型集体经济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如内生动力不足、过于依赖政府帮扶、可持续发展能力弱等等[1]。位于上海市中部的闵行区是上海城镇化过程较快的地区,城镇化率已达98.49%。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闵行区农村集体资产积累逐年增加,2020年總资产达到1330.7亿元,总收入95.99亿元。但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农村集体收入增长缓慢,而民生支出和社会治理成本却逐年增加,一些村级组织出现了增收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针对农村集体面临的发展空间狭窄、镇村发展不平衡、收支有缺口等新情况、新问题,闵行区作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在改造提升存量资产、投资开发增量资产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同时,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入手,以拓宽发展路径、规范支出管理、加强政策保障为切入口,着力解决新型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等问题,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背景及意义
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增强,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诉求也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要求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发展乡村产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特色资源,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国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增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鼓励支持农民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为本集体成员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保障成员从集体经营收入中获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强调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证各级政府建立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保证农民在集体经营性收入中分配的权利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及部署要求,均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破解增收难等问题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设“幸福乐园”工程,着力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上海市还制定了《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条例》,要求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模式,加快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闵行区委、区政府实施了《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和农民长效增收的工作意见》《闵行区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针对实践中遇到的镇村发展不平衡、增收空间狭窄、收支有缺口等方面的难点、盲点和堵点,区农业农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赴镇街开展调查研究,与镇街农经部门负责人、村书记及主任、相关集体资产公司负责人等进行座谈交流,梳理总结基层已有探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和政策实际,提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破解增收难、负担重问题的思路及建议,探索乡村振兴大背景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闵行样本”,这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具有深刻的现实影响和重大的历史意义[2]。
自2011年起,闵行区作为新一轮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24个试点之一,承担了“多种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试验任务。2014年又获批承担“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任务。2019年又获批承担“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的试验区拓展任务。通过研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监管手段和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探索解决城镇化进程中长期制约农村集体增收难、负担重的问题,为农村可持续发展及社会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二、闵行区农村集体资产及收支现状分析
2020年底,闵行区现有涉农镇街11个、市级工业区1个、行政村11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33个,基本农田约4.45万亩,农业户籍人数约4.8万人。
(一)农村集体资产情况分析
从面上来看,闵行区2020年底农村集体账面总资产1330.7亿元,净资产311.9亿元,经营性资产805亿元(占总资产的61%)。农村集体账面总资产从2016年1094.81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330.7亿元,同比增长21.58%,年均增长4.32%;净资产从247.46亿元增长到311.9亿元,增长率达26.04%,年均增长5.21%。农村集体资产总量、净资产均在上海市涉农区县中排名前列,见表1。
(二)农村集体收入情况分析
2011年起,闵行区开展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建立起村级组织“三会四权”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农村集体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2015年全区农村集体总收入达到107.66亿元,创历史新高。2016年开展“五违四必”整治工作,农村集体资产累计拆除近660万平方米,收入有所减少。整治后,因为生态环境改善及产业优化升级,集体资产租赁价格有所提高,2017年底收入基本恢复到整治前的水平。2019年,面临宏观经济下行的形势严峻,集体资产租赁空置率有所提高,收入下滑到88.91亿元。2020年为抗击“新冠”疫情的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闵行区出台了《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闵府发﹝2020﹞8号),要求国有与集体单位均减免承租企业2个月租金,帮助其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据统计,农村集体共减免经营性资产租金3.56亿元,惠及承租企业近万家。虽然集体有租金损失,但有利于区域经济恢复及长远发展。
整体来看,闵行区农村集体经济呈波浪式趋势发展,起伏不大,总体较为平稳,见表2。
(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分析
闵行区自获批准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任务以来,已完成145家村级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应改尽改”,全部完成9家镇级集体资产改革,30余万成员入股,拥有集体资产份额155.84亿元,初步建立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2020年有3个镇级、82个村级共85个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了收益分配,分配总额7.70亿元,受益的成员达20.18万人,人均分配3582元,人均分配水平在全市涉农区中排名前列(全市为1000元)。据调查,有的改革村集体净资产由2005年改制时的850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2.1亿元,收入也由4000万增加到8913万,净资产、收入较改制时翻了一番。
总体来看,改革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集体资产总量逐步增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能力稳步增加,收益分配的水平不断提高,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人数成倍增加,人均財产性收入保持在每年3000元以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见表3。
(四)集体经济因各街镇区位不同而呈分化态势
1.收入差异过大
城市化地区如莘庄、虹桥等区域,村级组织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发展不动产物业经营,村级经济发达,2019年村均总收入7121万元。城市化进程中地区如颛桥、吴泾,近几年发展资源较为充足,发展势头良好。2019年颛桥镇村均总收入1564万元、吴泾镇村均总收入1512万元。农业地区经济发展受限,如浦江镇2019年村均总收入只有580万元,村级组织基本运行需要依托财政扶持。
2.收益增长缓慢
全区村级2015年净收益16.84亿元,因“五违四必”整治2016年净收益降至8.32亿元,2017年缓慢增长到9.44亿元,2018年达到14.89亿元基本恢复到“五违四必”整治前水平。2019年又下降到9.71亿元。
三、农村集体增收难、负担重情况分析
从面上情况看,闵行区集体经济发展趋势较为平稳,但也存在集体资产经营模式单一、土地资源效能发挥受制约、集体经济刚性支出较大等情况,集体经济勉强保值、增长乏力的困境尚未彻底扭转。究其原因,主要为物业回购、项目开发建设投入的大量资金投资回报期较长,其次为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村级治理支出逐步增加。再者,受新冠疫情和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依赖于资产租赁收入的集体经济出现物业空置率上升的情况。
(一)集体资产经营模式单一
1.租赁经营为主
目前,闵行区农村集体以房屋、土地资产出租为主要经营模式,租金是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约占总收入的63%。由于集体资金有限,资产多以毛坯形式出租,由承租方投资装修并负责招商及日常运营。毛坯的楼宇租赁时一般租金单价较低且租赁期限较长,虽然合同有约定租金递增条款,但增长方式比较粗放,无法匹配市场价格的增速,而且一些村级组织在经营理念上以稳为主偏于保守,缺少符合经济规律的对外投资策划,明显制约了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转租行为明显
目前农村集体账面固定资产420.7亿元,占总资产的31.6%。这些数量较大的物业资产,因村级组织自身缺乏专业的物业、楼宇招商管理队伍,缺少相应的资源途径,多采取整体外包出租、委托租赁管理,存在大量“二房东”现象,这为业态的管控带来了风险。而且,“二房东”租金收入远远高于集体,多数为集体的二倍以上,租赁价格一、二手倒挂明显,造成农村集体抵御风险能力弱、经营收益不高。
(二)土地资金效能发挥受制约
1.土地资源不足发展空间狭窄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高度依赖土地资源,目前许多镇街已接近规划建设用地的“天花板”。虽然闵行区通过“五违四必”整治及农村地区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等工作,改善了农村产业布局和环境质量,但短期内建设用地资源的减少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产生了冲击。据调查,闵行区近年拆除集体资产约660万平方米,短期租金收入减幅曾超过50%。
2.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瓶颈难点
在建设用地资源稀缺的大背景下,集约利用存量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出路,但集体土地再开发、提高容积率受规划控制,尤其是集建区外的农村集体厂房、仓库等功能提升改造,面临不能“长高”“长胖”的限制。如一些完成二次改造的村级项目,新建厂房与原有房产证不符,承租企业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为资产出租带来不便,成为制约产业升级的因素。
3.资金利用效率不高
据统计,闵行区农村集体货币资金144亿元,主要为历年征地补偿费、“五违四必”整治与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的补偿款,以及少量的政府补助与经营积累。这些资金特别是历年征地补偿费长期沉淀,没有进行有效的资本运作,未充分发挥集体资金的效能(见图1)。
(三)刚性支出增长较快较大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全面开展,对村级组织的管理要求及工作标准全面提升。村级组织管理及村宅维护成本逐年增加,收支缺口不断加大。2017年有收支缺口的村占比36%,2019年达到51%。没有结余,发展集体经济较为困难。
据对51个村调查显示,经营支出(上交税费、折旧费、维修费等)约占村级总支出的40%,劳动支出(村“两委”干部报酬和其他人员工作报酬及待业劳动力等)约占总支出的25%,村民福利及分配支出(敬老、大病、助学、分配等)约占总支出的14%,外购服务(垃圾清运费、物业管理费等)约占总支出的13%,治理支出(河道清洁、环境卫生等)约占总支出的5%,其他支出(土地流转费、捐赠费、党建及文体活动等)约占总支出的3%。主要问题如下。
1.工作人员队伍庞大
调查显示,村级组织工作人员较多,人员综合利用不到位。据调查,村均人员经费342.33万元。一是村“两委”班子人員经费村均103.72万元(村均约6人,人均报酬19.31万元);二是其他工作人员经费村均238.61万元,包括条线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保洁人员、村宅长效管理人、联防人员等全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村均约59人,人均报酬4.07万元。
2.外购服务支出较多
近年来,村级组织各项支出中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支出增长较快,如垃圾清运及保洁、绿化投入及养护、外购特保、河道整治、第三方咨询和宣传、联防及消防等支出达到14,641万元,村均287.07万元。究其原因,因管理无法到位等,村里一般通过聘请第三方来协助管控,没有与社区服务、村宅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
3.福利等支出负担较重
一方面,村里老年人逐年增加,每年有重阳、国庆、春节以及送温暖、送清凉等常规敬老助老费用支出。另外,还有大病医疗补助、退休农民养老金补贴等福利支出。另一方面,成员对于收益分配的预期每年都在增长。据调查,村均福利支出高达265.27万元,见表4。
4.撤队后运行成本未能有效控制
调研中发现大部分已经撤销建制的生产队,尽管行政建制已经撤销,生产队长仍旧沿袭原有人数,工作报酬仍按原有标准继续发放,存在生产队建制已撤销但支出没有减少的现象。例如有个村,11个生产队已经撤销生产队建制10个,这10个生产队长每人每月1800元,一年要支出21.6万元。
(四)镇村间发展不平衡
农业地区,如浦江、马桥等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2015年土地减量化拆除大量的低效资产,使已经相对薄弱的集体经济雪上加霜。由于地理位置无优势,发展空间狭窄,经营性物业很少。但人员经费、公益事业费用、福利支出等刚性支出却逐年增加,浦江镇一半以上的收不抵支的村,缺口部分主要靠镇财政补助。而且农业地区存在大量的外来人口,有的村外来人口6000多,本地人口2000多,造成卫生管理、治安、维稳等开支逐年增加。
城市化地区,如七宝、莘庄、虹桥、梅陇等区域,村级组织利用自身区位优势,发展不动产物业经营,村级经济发达,2019年村均可支配收入2486.18万元。与农业地区相比,镇村发展差异明显,较高的七宝镇村均可支配收入4723.28万元,有的村可支配收入达到14,179.21万元;较低的浦江镇村均可支配收入为441.46万元,有的村只有58万元,发展很不平衡,差异巨大。
四、工作思路
针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增收难、负担重等困境,闵行区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拓宽发展路径,规范支出管理,通过开源节流,努力补齐集体经济发展短板。
(一)以确保收支结余为导向,全面规范村级组织管理
1.全面推行村级预算管理
村级组织要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严格控制支出,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赤字预算,确保收支结余。村级财务收支预算经街镇集资委审核后,提交成员(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公示后方可执行。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增预算的,应编制预算调增方案并报街镇农经管理部门审核。预算编制情况应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
2.严控外购服务
镇街要进一步完善“村购镇管”制度,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外购服务行为,除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且依靠村级力量无法完成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得外购服务。凡确实需要外购服务的,服务项目要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必须经民主程序通过并公示后方可执行。同时要对外购服务的项目实行目录化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目录清单。村级组织要加强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调动村级内部力量(可成立服务队伍),发挥村民自治管理作用,做好村宅等日常维护,减少外购服务行为。
3.规范福利发放
街镇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福利发放范围及要求,将福利发放纳入村级预算管理。福利发放要在确保预算收支结余的前提下,以“收入不增,福利不增”为导向,合理确定福利费发放上限,禁止相互攀比、举债发放,坚持“以收定支,总量控制”的原则,制定年度福利发放方案(包括发放范围、标准及形式等),严格按照有关程序事前审批,并报街镇农经部门审核。
4.规范收益分配
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建立以丰补歉机制,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方可进行成员分配。严禁举债分配,严禁利用征地补偿款、财政资金或银行借款等进行成员分配,坚决杜绝盲目扩大分配额度等不合理分配。提倡镇级集体资产收益向村级分配,引导低效的镇级增收平台逐步停止运作。探索在按股(份)分配的基础上,将收益分配与乡村治理工作相衔接,与成员履行章程、制度等村规民约行为相挂钩,叠加一定的激励分配,逐步建立乡村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全体成员共建共治共享。
5.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镇街要明确村级组织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工作报酬,严格控制村级组织工作人员数量及支出。除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出不进。凡确实需要新增临聘人员的,须报镇街组织部门备案,经成员(村民、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工作人员报酬可根据岗位职责、年度承担的工作量大小等确定,经考核后发放。
(二)以集体权益保障为目的,全面规范新型集体经济运营
1.规范租赁合同管理
一是新招商项目的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如重大项目、纳税大户等经镇街集资委审议通过后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但不得超过法定的合同期限。二是开展对集体资产租赁期限超过20年、租金价格过低或显失公平的租赁合同分类整改。镇街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村级组织租赁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存在合同内容不完整、条款不齐全,租期过长、租金价格偏低等不规范行为,要按照《合同法》规定指导督促村级组织结合实际,对相关合同进行梳理,依法依规签订补充协议或收回重新招租;对20年租期以内的租赁合同,涉及价格过低或显失公平的,镇街农经部门应督促村级组织经与承租人协商后予以调整,提高集体资产效益。
2.实行租赁指导价制度
建立集体资产租赁价格第三方评估机制,要求镇街在区级以上政府采购目录内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集体资产按所属区域和房屋类型等,在考虑区位条件、资产质量、产税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租赁指导价。同时根据资产出租率和收租率,适时调整租金指导价格,以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原则上租金指导价格每年在镇街资产管理平台上发布。对低于指导价的,须经镇街集资委审核通过。制定租税联动实施细则,对镇街租税联动的项目必须保障农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害。
3.建立转租末端管控制度
加快经营模式转变,引导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提高一手经营比例。镇街要加强转租行为的末端管控:一是完善二手转租审批备案流程,规定“二房东”应将转租项目信息报镇街集体资产托管机构审核,报镇街农经部门备案,同时将二手转租信息录入区镇两级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平台监管。二是加强二手转租的经营场所网格化管理,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对经营场所应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经营业态等信息,防范经营风险。
(三)以拓宽发展路径为手段,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转变经营模式
根据市场环境和各村发展实际,对农村集体存量资产进行梳理排摸,探索转变经营模式。一是由二手经营向自主经营改变,提升自主经营管理能力。对已经转租的,街镇要加强后续管控,通过备案审查、跟踪合同履行进展,及时规避违法违约风险。二是探索由“资产土地租赁型”单一模式向“项目带动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等多种模式转变,适当延伸租赁经济产业链,提供物业、保洁、食堂等配套服务,逐步提高非租赁收入比重,提升租赁经济附加值。
2.调整发展业态
在集体经济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批无证资产,“五违四必”整治时又暂缓拆除。这些暂缓拆除的无证资产,如果全部拆除,新型集体经济无法发展;如果不拆除,也无法按照公开市场规则运作。要想方设法争取将此类无证资产变为有证资产,提供集体资产租赁水平。一是对部分租金低、税收少的低效存量资产开展整体改造,实行有针对性的转型,提高资产收益水平。二是对修缮或重建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无证集体资产,因存在倒塌、灭失的风险,为扶持集体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建议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研究这类资产修缮或重建及盘活利用。
3.开发引入新项目
一是引入有品牌、有能力、有资金的社会投资方共同开发,通过合作共建、代建代管、整体租赁等形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二是结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的实施,探索与优质企业合作,积极参与优质项目开发,获取比建设用地或资产简单租赁更高的收益。三是鼓励与引导国有、民营企业到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的地区开展投资,以项目方式给予扶持。特别是纯农地区,街镇要扶持新型集体经济以多种方式参与优质项目开发,突破单个集体经济依靠自身难以有效发展、纯农地区集体经济薄弱等瓶颈问题,努力补上乡村振兴突出短板[3]。
4.促进产业园区升级
一些早期产业园区存在环境品质低,经济效益差等现状,无法体现其经济价值,不利于地区经济的整体发展。建议开展园区二次开发整体转型,因地制宜,打造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或以招商入驻形式开展经营,大力改善区域环境品质,提升区域空间形象,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
5.盘活闲置宅基地房屋
鼓励有条件的村,充分发挥近年来闵行区美丽乡村建设溢出效应,借鉴浦东张江镇建设乡村人才公寓经验,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改造成升级版的乡村人才公寓,为企业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居住服务,同时也促进农民增收。有条件的,可在乡村人才公寓基础上,探索延伸打造人才安居、共享办公和文创产业联动发展的“乡村科创人才社区”。
6.回购改造优质资产
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风险评估、民主決策的基础上回购或改造优质资产,聘请专业人员运营管理,整体提升区域产业能级,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政策建议
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注重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齐步走”,形成支持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造条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各镇街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深入指导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共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街镇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善于“借船出海、借梯登高”,切实统筹区域内发展资源,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镇村、村村、村企抱团发展。
(二)明确各自职责
区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依照国家、市有关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指导本区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资产处置、财务会计等工作指导服务,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镇街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在镇街党委、政府领导下,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资产运作、分配方案、财务审计和重要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要督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实施评估;要加强对新型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监管,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并对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备案、审验、变更管理。
(三)强化运营管理
深化“村财镇管、村资托管、村购镇管”工作机制,强化镇街对新型农村集体资产和收支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租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镇村集体资产招商招租的联盟,夯实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同时,要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细化工作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提升,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区域经济协同发展。
(四)加大财政扶持
一是深化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引导镇街利用生态补偿资金建设“造血”项目,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加大农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贷款贴息力度,对镇、村两级集体回购、改造或开发经营性物业的,根据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集体股权抵押融资的,给予融资贷款贴息。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的指导意见》(沪农委规〔2020〕3号)要求,综合考虑村级组织的人口结构、村域大小、资源禀赋等因素,确定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对没有发展空间的社区性行政村参照居委会管理模式进行社区管理,所需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托底保障。三是对农村集体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有突出贡献的,区、镇两级财政应给予农村集体奖励支持,实现财政收入与集体收益相互促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核监管
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镇经济联合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等纳入对街镇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区、镇街要落实《上海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理顺农村集体产权关系,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购服务、福利分配等运行成本的监管。
(二)强化风险管控
区农业农村委、区经委、区监察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通过案例教学、警示教育等形式,对基层干部及集体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经济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法治观念,帮助规避经营风险。镇街要建立资产租赁合同履行诚信评估制度,加强对债务方跟踪了解与债权清收。形成事前防范、事中预警、事后整改相结合、内部防控与外部监控相结合的经营风险预防管控机制,确保资产经营安全运行。
(三)优化信息平台
推广完善区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发挥数据就是生产力的作用,运用数据信息开展监控预警,对合同租期、租金收缴、租赁价格等实时监控,及时做出预警反映并给予落实。各街镇要落实专项经费、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合同、承租人、资产等数据信息,重点要加强二手转租信息(承租人信息、经营业态、所属行业、资产面积、租金价格、合同期限等)的监管。
(四)深化队伍建设
区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任用,着力拓宽经营型人才选用和交流的渠道,构建经营型人才提拔任用、考核奖惩的体制机制。街镇对发展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要给予一定表彰奖励,调动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责任心[4]。同时,要充实稳定街镇农经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委派会计“公开考选、动态考核、定期轮岗”职业化管理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调离会计岗位,严把委派会计出入口管理。同时加强对村级报账员管理,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农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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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林芳兰.加快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思考[J].新东方,2019(1):45-48.
(中文校对:舒雅)
How to Solve the Difficulties in Increasing Income and Easing the Burden of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Taking Minhang District of Shanghai as an Example
WANG Jing1 ZHEN Xun2
(1. Shanghai Minhang District Rural Management Station, Shanghai 201199;
2.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Beijing 102208)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is generally in its infancy, with many difficulties and problem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and measures for the difficulty in increasing income and heavy burden of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in Minhang District of Shanghai to explore ways to develop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and to solve the difficulty and ease the burden. As a result, the paper finds ways to promote rural revitalization, high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e, livability of rural areas and prosperity of farmers.
Keywords: new rural collective economy; difficulty in increasing income; heavy burden
(英文校譯: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