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旭光,冯 勇,苗永茂,王凤英,吴云霞
品种名称是育种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用以识别各类种子的直观依据,确保品种名称的“唯一性”是维护种子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多年来,“一品多名”“一名多品”已成为种子市场假冒、套牌和套购等违法侵权行为泛滥的直接原因,严重扰乱了种子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育种者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了规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加强品种名称管理,保护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种子市场秩序,农业农村部(原农业部)于2012年3月14日发布了《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1],并于2012年4月15日实施。但是,由于品种名称检索系统的滞后、申请者在品种命名时未进行有效检索,品种命名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科研人员对农作物品种命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2],对国内外玉米品种命名提出了很好的建议[3-4],但目前全面、系统地分析我国审定玉米品种名称的文献还很少,关键原因是缺乏完整的品种信息数据库。
通过几十年广泛搜集、分项录入、系统整理,作者建立了我国从20 世纪80年代至2020年审定的玉米品种信息Excel 数据库[5],包括了品种名称、品种类型、亲本组合、亲本来源、育种单位、试验与审定年份、审定号、品质检测、抗性鉴定等品种信息。本研究是在玉米品种信息Excel 数据库的基础上,采用同一品种信息数据合并整理、品种名称字符函数识别与筛选等方法[6-9],对全国审定玉米品种名称进行了系统分析,以期为进一步规范玉米品种命名提供参考。
20 世纪80年代至2020年(不包括2017年以来的引种备案品种),全国共审定玉米品种14 538 个,颁布了16 855 个品种审定号,加上各省份的认定、引种号,总数达18 393 个审定、认定、引种号。在审定品种中,2000—2005年为品种审定制度完善期(图1),审定品种数从2000年的173 个增加到2005年的540 个,增加了2 倍多;2005—2016年为品种审定数量稳定期,审定品种数每年在500 个左右;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后,玉米品种试验从过去的国家或省级统一组织这一单一途径转变为国家或省级统一组织、绿色通道、联合体、自主试验等多途径开展,2017年品种审定数量进入飞速增长期,到2020年达到2 696 个,比之前最多的2006年的631 个增加了3.3 倍。2017—2020年共审定玉米品种7 759 个,相当于2000—2016年的总和,审定玉米品种多、同质化加重。
图1 全国历年审定玉米品种数
在审定玉米品种(表1)中,12 184 个品种为“一品一号”,占审定玉米品种总数的83.81%;1 576 个品种为“一品二号”,占10.84%;448 个品种为“一品三号”,占3.08%;其余为1 个品种4~17 个审定号。获得国家和省级审定号最多的玉米品种有掖单13、郑单958、蠡玉16、丹玉13、先玉335、三北6、中单2、掖单12、掖单4 等,这些品种在全国种植区域广、面积大、时间长。随着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的实施,“一品多号”现象逐步减少,但由于有些品种可以在多个生态区种植,“一品多号”现象还不可避免,重点是要控制同一品种在同一省份、同一适宜生态区颁布多个审定号的行为。
后缀“号”字的玉米品种主要集中在“汉字+阿拉伯数字1~2 位”的品种名称中,2012年后,后缀“号”字的品种名称逐步减少。对去掉后缀“号”字的品种名称字符进行统计,审定玉米品种名称的字符在2~9 个,符合对字符的限制规定。由表1 可知,审定玉米品种的名称多集中在3 ~6 个字符,占97.50%。品种名称中,一般汉字为1~6 个,英文字母1~4 个,阿拉伯数字1~6 个。2 个字符的品种主要集中在甜、糯玉米和1990年前的玉米品种,而8~9 个字符的品种主要集中在甜、糯、青贮玉米。
从品种名称结构看,主要是由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及其组合而成。我国玉米品种名称主要是“汉字+阿拉伯数字”组合,占94.67%(表2),且以某“单”、某“玉”、某“科”及单位简称+阿拉伯数字为主体形式;其次是“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占3.12%;其他结构格式只有2.21%,且具有明显的品种类型、审定年份、公司分布等特点。在品种命名中,3 层及以上结构的命名方式不便于使用者记忆,单一以汉字、英文字母1 层结构命名则易出现重名或名称近似的现象。因此,在今后品种命名时,可以考虑以“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的组合方式为主体结构。
“一名多品”是指一个品种名称被不同品种使用,包括不同品种的名称完全相同,或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视为品种名称相同”的品种。在已审定的玉米品种中,有93 个品种名称出现“一名多品”现象,涉及191 个品种,占14 538 个审定玉米品种的1.31%。2012年《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颁布后,仍有37 个品种名称出现“一名多品”现象,涉及51 个品种、17 个省份。
表1 全国审定玉米品种审定号、字符数与品种数分布情况
表2 品种名称结构统计
在上述93 个品种名称中,有5 个为“一名三品”:大地2、丰玉4(丰玉四)、华玉1、天玉1(天玉一)、兴玉1;88 个为“一名二品”,如丰玉1、峰玉1、华玉2、金甜糯1 等。与《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比较,在这93 个品种名称中,有71 个完全相同(其中1 个品种为更换组合);有14 个为仅以数字后有无“号”字的区别,如“天玉1 号”与“天玉1”“兴单12 号”与“兴单12”;有8 个为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数字的区分,如“兴农1 号”与“兴农一号”。
在审定品种中,“一名多品”主要是由于申请者对已审定品种名称信息掌握不足造成,需要申请者和审定委员会认真检索、核实、确定。
“一品多名”是指同一品种采用不同品种名称命名。在已审定品种中,有105 个为“一品多名”,占审定品种数的0.72%,且都在2016年以前。在105 个“一品多名”品种中,有4 个是同一亲本组合由不同单位组配并审定命名,如20 世纪80年代的Mo17×黄早4,在国家和8 个省份审定命名,品种名称有烟单14、户单1 号、黄莫417、黄莫、黄417;有35 个是由于某些省份把一些表现较好的品种统一命名为本省统一规定的品种名称,如郑单958(豫玉33)、唐抗5(冀单28)等;有27 个是在品种转让过程中把原品种改为自己公司的品种名称,如义农218(长城218)、中玉9(费玉3)、丹玉39(富友1)等;有14 个品种是在不同省份审定过程中,有的是按正式名称命名,有的是按参试名称命名,如先玉335(X1132X)、33D22(X1141P)、德美亚3(KWS5383)等;有14 个是品种名称增减和修改了个别汉字或阿拉伯数字。上述这些“一品多名”的品种已在多个省份审定,且生产中均有较好的表现。只有11 个品种的名称是申请单位有意更改,这些品种在生产中表现一般。在审定品种中,“一品多名”现象主要由历史原因造成,市场中的“一品多名”则是人为因素,是市场监督管理的重点。
对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在14 538 个审定玉米品种中,只有20 个命名存在不规范现象,占审定品种数的0.14%,主要包括“仅以数字组成的”“容易对植物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身份等引起误解的”“夸大宣传的”几种不规范形式。有6 个品种名称是仅以数字命名,其中3 个为自交系、3 个为1990年前的品种;有6 个品种名称中出现“保收”“一品”等夸大宣传的词汇;有4 个品种名称出现特早、特甜、耐盐等易引起对植物品种特征、特性误解的词汇;有4 个品种名称出现对育种者身份引起误解的词汇。
加强品种名称管理不仅是育种者、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也可以为品种试验、DNA 指纹检测、转基因测试、DUS 测试、品种审定、品种保护提供检索方便。育种者、品种审定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开展名称检索,合理命名新品种。育种者、育种单位要想追求品种的创新及品种品质的提高,就要增强对育成品种和育种单位的信心,而不是刻意表现在品种名称上的新奇特、傍大款、吉祥数、多商标。
为了进一步规范审定农业植物品种的命名,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农业植物品种名称检索系统,还要提高农业植物品种名称检索系统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公开性和可操作性。检索系统要按照《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给出提示,以方便育种者和管理部门使用。目前,虽然有一些网站已经提供了品种信息查询系统,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用户,但系统信息只是品种公告的复制,对品种特征特性、品质分析、抗性鉴定、产量结果、应用情况等未进行有效的格式化分解,不便于进一步检索。农业植物品种名称检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较为烦琐,数据量、工作量大,仍需进一步努力。
对已审定玉米品种名称进行分析可知,审定品种命名中的“一品多名”“一名多品”“不规范命名”现象并不是假冒、套牌和套购等违法侵权行为泛滥的直接原因,随着《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认真落实、DNA 指纹同名比较,品种命名问题必将得到解决。市场上侵权行为主要是经营者刻意把种子进行“一品多名”“一名多品”包装、销售,假冒、套牌、套购,以期追求不法利益所致,因此,加强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是规范玉米审定品种命名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