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格标志

2021-10-29 08:54钱津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货币

钱津

摘要:货币的本质不是契约,而是契约所要表现的信用关系,即货币的本质是人类用作市场交易媒介的信用工具。以货币为媒介的市场交易的对象实质是商品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商品使用价值的社会评价是价格,价格是市场交易的依据,市场实行等价格交易原则而不是等价值交易原则。货币只是市场交易的媒介,而不是衡量物品的尺度和砝码。在市场交易中,货币直接表现的只是价格,不是价值。所以,严格区分价格与价值的不同,就能够确定,在货币的本质规定下,依据对于市场交易的深层机理的考察,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格标志,不是价值尺度。在正确认识货币第一个职能的基础上,才能全面推进对于货币职能的研究,对货币的第二个流通手段职能以及货币的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作出深入准确的新认识。

关键词:货币;货币职能;价值尺度;价格标志;市场交易

中图分类号:F820.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101(2021)02-0033-10

一、如何认识货币本质

研究货币的职能,需要先讨论确定货币是什么,即货币的本质是什么。在经济学界,关于货币是什么即货币的本质是什么的讨论由来已久,表现出经济学人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逐步深入的,经历了一个长期探索的过程。已有的研究指出:“货币形态的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商品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因此,关于货币本质的探讨也随之发生变化,未得统一。若货币的定义与本质不能确定,会使货币的外延无限扩大,与之相关的货币职能、货币计量、货币政策等无法妥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货币理论的混乱。孙音在《货币经济学》一书中提到,到目前为止现有的观点主要有货币金属论、货币名目论、货币职能论与货币契约论。”\[1\]1对此,虽然十分明确关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未统一的,但该著却又认为,“1988年,美国经济学家罗杰·法默(Roger Farmer)在《经济研究评论》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货币与契约》的论文,从契约角度对货币属性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这种货币契约论的思想及观点,得到了国内外诸多经济学家一致的认可。货币契约论认为:货币是一种所有者与市场关于购买权的契约,根本上是所有者相互之间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的证伪和邏辑论证,可以解释所有与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被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1\]14这就是说,在以前,关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有分歧的,而现在,货币契约论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不过,有关的探讨情况并非如此!事实上,即使出现了意欲结束货币本质之争的货币契约论,关于货币的本质仍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基础理论问题。

应当明确而肯定地讲,货币契约论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不到位的。货币契约论认为,货币的本质是契约。那么,契约又是什么?一般来讲,契约是指社会上或市场中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合作、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形式有无言默认契约、口头合同契约和文字合同契约,订立契约的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包括市场交易对象、生意合作伙伴、朋友、亲人、政府、世界组织,甚至可以是对全人类共同意愿维护的各方人士。对此,必须要分清契约的形式与内容,尤其需要明确契约的形式是为契约的内容服务的。实际上,契约与契约之间的差别主要是在内容而不是在形式。因而,即使认定货币是一种无言的契约,那么货币的本质也不能是契约的形式。而货币作为购买货物、保存财富的媒介,是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媒介,其本质应是这种无言契约约定的内容,即信用的存在。所谓“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信用约定,货币反映的就是市场信用的存在或社会组织信用的存在等经济关系。所以,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的本质是信用工具,是以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工具来承载契约形式表达的市场信用或社会组织信用的关系存在。客观上,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决定了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如一般等价物商品、贵金属货币、银行券、纸币、电子货币等。实践表明,必须是具有信用工具本质的货币才可以用作市场交易媒介,实现贮藏职能、成为延期支付标准和记账单位。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实物货币是专门在物资与服务交换中充当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市场认定的具有信用关系表示的物质附属物和符号附属物,这其中既包括流通货币,尤其是合法的通货,也包括各种储蓄存款。而在现代经济领域,货币的存在只有很小的部分以实体通货方式显示,即实际应用的主要是具有社会组织信用确定的纸币或硬币,有很大一部分交易使用的是具有社会组织信用确定的支票或电子货币。对于货币来说,自古以来,以契约形式确定的内容是信用,没有信用,就不会有货币的产生、存在、流通与发展。契约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不可能成为货币的内在本质,成为货币内在本质的只能是构成特定契约的市场信用或社会组织信用的内容。货币契约论只是注重契约的外在形式而未能深入认识货币契约的信用工具内容,是没有能够准确认识货币内在本质的。在现实社会中,信用是指人与人之间(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个人与社会组织之间、市场与社会组织之间、市场与个人之间、市场与市场之间以及市场交易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立在相互信任或一致同意基础上的共同认可的社会关系或经济关系。信用的产生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一种各社会主体间可以保持一定程度上信任的文明状态。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社会的进步就表现在信用发展的程度提高和范围扩大上,信用属于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信用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涵,或许是人类对于自身认识中极为复杂的范畴之一。信用从来都不是强迫产生的,而是人们自觉自愿心照不宣追求的。在市场上,信用常常自行出现,又可能无缘无故消失;而信用一旦丧失,就会造成一定的损失。货币出现以后,就货币的内在本质来讲,人类社会的信用分为市场信用和国家信用(或国家信用联盟)。对于市场信用,可以理解为民间信用;对于国家信用,可以理解为最重要的社会组织信用或政治权力信用。市场信用就是在市场上通过长期的交易活动而自发形成的信用。而国家信用就是依靠国家这一社会组织的力量或政治权力的作用而维护的信用。国家信用至少包括国家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的信用。货币不论是体现市场信用,还是蕴含国家信用,都是内在地具有信用工具本质的。不具备信用工具本质,不论是贵金属,还是其他物品,都不可能成为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在货币服务人类的历史上,在很长的时期内是由市场信用支撑货币存在的,而现代货币的本质越来越多地反映的是国家信用。

货币金属论将贵金属即金银作为货币的本质,也是没有能够认识到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的。货币金属论从历史上货币担当的交易媒介、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出发,强调货币只能是贵金属,认为货币必须具有贵金属的内容和价值,货币的价值必须等同于贵金属的价值,除了贵金属之外,没有别的货币。货币金属论产生于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刚刚开始解体、大工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逐渐形成的历史时期。重商主义学派是货币金属论的典型代表,该学派把金银视为惟一的社会财富,认为货币必须是金银,而且必须是足值的金银,反对降低铸币的重量或成色,认为铸币的价值取决于金银本身的价值。货币金属论强调货币具有价值的自然属性,否认货币流通于市场和生产群体之间的社会属性,把货币等同于贵金属,不能理解最初的货币是最初的市场信用发展的结果,更不能理解社会组织信用产生所能发生的市场作用。货币金属论是历史上曾有过的金本位制度的产物,而后随着金本位制度退出历史舞台,这一理论也就逐渐失去了影响力。不过,由于至今货币理论研究不到位,目前仍有人热衷于宣传货币金属论,极力主张恢复金币本位,说是要以此避免全球的經济危机和通货膨胀。这实际是开历史倒车的行为表现,也是对于货币本质缺少认识及抽象把握能力的真实写照。货币是人类社会历史中的市场创造,不是自然的产物。从来没有天然的货币,贵金属并不是天然的货币。贵金属成为历史上的货币,是社会的赋予,是由市场信用决定的。如果缺少市场赋予的信用工具本质,无论是什么样的贵金属也不能成为货币。金子或银子是有一些有用性的,但是不能吃也不能喝,对于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没有实际作用的。作为具有一定稀缺性的劳动成果,金银的贵重是市场的赋予,是由市场交易关系决定的,是在市场的长期发展中获得市场信用的。由于金银是人类劳动的成果,具有一定的能够满足社会需要的有用性,因此才能通过实践的筛选得到社会的认可,获取了一定历史时期的市场信用,具有了作为信用工具的本质,才成为人类社会至今认可的货币。而如果金银不具有相应的信用工具本质,那金银就只是金银,不会是货币。这也就是说,金银成为货币,或者说能够承担货币职能,是因为其具有商品属性并具有天然属性可以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相对便捷地起到信用工具的作用,并不仅仅是因为其属于用来交换的劳动成果。

作为与货币金属论相对立的货币理论,货币名目论否定货币具有实质价值,否定货币必须是金银等劳动成果,认为货币只是一种符号,一种名目上的存在。货币名目论认为重要的不在于货币的金属内容,而在于它们的票面价格,货币只是由国家规定的符号,是一种票券,只在名目上存在。货币名目论是在18世纪早期与货币金属论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当时,持货币金属论的重商主义者认为,只要更多地取得和积累货币,国家就能富庶起来。因而他们竭力主张禁止金属货币输出,阻止外国商品的输入。他们甚至不惜将本国的生活必需品也大量出口国外,以换取金属货币。结果造成国内金属货币泛滥,产品枯竭,物价上涨,民不聊生。面对这种情况,人们纷纷指责重商主义。其中,最有力的抨击莫过于从根本上否定重商主义的理论基础——货币财富观。于是,在欧洲英、法等国家产生了以主张货币不是财富为中心内容的货币名目论。当时,奥、匈帝国停止了银币的自由铸造,流通领域出现了不兑现纸币与银币同时存在的局面,而且没有实质价值的纸币反而比具有实质价值的银币还受青睐,甚至后来改行金本位制,有一些人仍然偏爱纸币。

货币名目论可按其主张的不同侧重点区分为货币国定说、货币职能说、货币票券说和货币抽象说。实际上,货币名目论的这些说法确实有一些差别,但内涵都是一样的,都是没有认识和把握住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同货币金属论一样,货币名目论也是只看到了货币的表象,而没有能够深入地对货币的本质作出准确分析。货币名目论的错误并不在于否认货币的商品性质,否定金银充当货币的历史与现实,而在于只强调货币的符号性,忽略了这种符号具有的信用内涵。虽然,有商品才有充作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有充作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才有作为贵金属的金银货币,有金银货币才有后来可以代替金银的纸币,但是,贯穿货币历史性存在的是信用,是信用关系在各个时期货币形式上的体现。正是金银的使用获得了信用,即市场信用,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在世界市场上是只认同金属货币即金银是货币的。同样的道理,到了纸币时代,正是由于有了国家信用,各个国家的非商品性货币才可以通行。国家信用当然不同于市场信用,但信用的基本涵义未变。赋予信用,充作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才会成为货币,或者说,那时的货币就是具有信用工具本质的,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只是那时货币的表现形式。同样,正是有了信用,即市场信用,作为贵金属的金银商品才会成为货币,或者说,金属货币必然是具有信用工具本质的,而且金银货币只是一定历史时期内货币的普遍表现形式。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始终是未变的。事实上,现代货币包括纸币和电子货币更符合货币的本质要求,更明确地体现了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

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两种理论都是片面的,都是从货币的某些个别职能认识货币本质,抓住货币的一个侧面论述货币的本质。货币金属论和货币名目论都受到货币形式的干扰,并企图从货币的形式出发来定义货币的本质,因而无法给出完整统一的货币定义。事实上,货币的形式是发展变化的,而货币的本质是不变的。从形式上讲,货币可以具有商品性,也可以不具有商品性。电子货币的商品价值几乎为0,纸币接近于0,硬币和铜板的商品价值略高,金银等贵金属货币的商品价值更高。然而,不具有商品性的电子货币同样是货币,就现代社会来说还是比贵金属货币更好使用的货币。从本质上讲,货币必须要有信用工具的内涵。货币不是契约的产物,而是信用工具的存在。最初的货币信用来自市场信用,当市场信用稳定时,不论是铜板,还是金银,货币都是稳定的。而现代的纸币和电子货币的信用来自国家信用,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信用发展的结果。总之,在人类已经历史性地进入了21世纪的今天,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可以做到从本质上认定:货币就是人类在市场交易中作为媒介使用的信用工具。

二、如何认识市场交易

在21世纪之前,政治经济学关于货币本质的认识一直是比较模糊的,各种学派的认识都未能揭示货币的信用本质。现在的研究是在前人多年来探讨的基础上的推进,而且是终于能够依照最基本的事实合乎逻辑地确定:货币的本质是用作市场交易媒介的信用工具。由此认识的推进而言,货币具有的信用,不论是市场信用,还是国家信用,都是要应用于市场交易之中的。因而,在深入地探讨货币的本质之后,为了进一步论证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格标志而不是价值尺度,还需要深入地探讨市场交易的问题,即:市场交易在商品经济中与在市场经济中有何不同;市场交易的对象是价值还是使用价值;市场是按等价值交易还是按等价格交易等问题。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是先有商品经济,后有市场经济的。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就产生了最初的商品经济社会形态,然后一直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初期才产生了最早的市场经济社会形态。相比商品经济社会形态,市场经济社会形态是人类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结果,有着比商品经济更多的市场内容存在。简单地说,商品经济社会形态是只有商品交换市场的社会经济形态,而市场经济社会形态不但有商品交换市场存在而且还拥有生产要素市场的存在。這也就是说,商品经济没有生产要素市场,一旦有了生产要素市场的产生,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就进入市场经济了。在商品经济中,市场交易只有交换关系。而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既有交换关系,又有契约关系,即在商品交换市场的交易中产生交换关系,在生产要素市场的交易中产生契约关系。市场经济比商品经济多了一个生产要素市场的存在,市场经济的市场交易比商品经济的市场交易多了一个契约关系,即市场经济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交易不是交换关系而是契约关系。这是市场经济的市场交易与商品经济的市场交易的不同。这一不同体现市场交易的交换关系与契约关系的不同。交换是你的给我,我的给你;而契约则是形成共同的合作关系。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相同点在于市场交易都需要使用货币,不仅商品交换市场的市场交易需要使用货币,而且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交易也需要使用货币。在市场交易中,交换关系形成交换价格,契约关系形成契约价格。交换价格不同于契约价格,交换价格体现的是市场交易中使用货币对于各种用于交换的商品使用价值即各种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作出的社会评价,而契约价格则体现的是市场交易中构成契约的双方或多方对于交易对象作用衡量的货币表现。

接下来需要探讨的问题是,不论是在商品经济中,还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市场交易的到底是商品价值还是商品使用价值?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在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人们是要交换商品的价值还是要交换商品的使用价值?这就涉及到如何区别商品价值与商品使用价值的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商品的价值是人类无差别抽象的劳动作用在商品中的凝结,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的有用性即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作用。也就是说,价值与使用价值,一个是劳动作用的凝结,一个是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如果劳动没有取得劳动成果,那劳动是没有价值创造的。如果劳动取得的劳动成果不具有有用性,那劳动也是没有价值创造的。所以,对于价值的创造来说,关键不在于是不是发挥了劳动作用,而在于劳动作用能不能在有用的劳动成果中凝结。只有劳动作用,而没有劳动作用的凝结,是没有任何劳动价值存在的。作为商品的劳动成果,只有具有了有用性即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才能够凝结劳动作用即存在商品价值,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依托,没有使用价值就不存在价值。而且,由于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商品的有用性是通过交换确定的,这就是商品的自然使用价值与社会使用价值的统一,只有自然使用价值没有社会使用价值不是商品。如果连自然使用价值都没有,那就是无用之物,是没有经济学研究意义的。如果这无用之物是劳动创造的,那创造无用之物的劳动是无用劳动,甚至可能是有害的劳动。关键在于,必须认识到,价值是依附于使用价值存在的,只要不存在使用价值即不存在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就没有价值的存在,即使劳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不会有价值的凝结。因此,在市场交换中,不能是只交换价值,必须是交换使用价值,才有价值交换的存在。更进一步讲,市场交换的目的是交换使用价值即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而不是交换劳动作用,因为尽管劳动成果是通过劳动发挥作用取得的,但人类的生存最终需要的是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即人类依靠劳动生存的实质是依靠劳动创造的有用劳动成果作用生存。进行市场交换,必然是为了取得交换方提供的有用的劳动成果,必然是需要交换得来的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所以,交换价格就是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即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交换的对象实质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

因而,在商品的市场交换中,不论是在商品经济的商品交换市场,还是在市场经济的商品交换市场,市场实施的等价交换都是等价格交换而不是等价值交换。因为市场交换的对象实质是具有交换价格的使用价值而不是抽象的劳动作用形成的价值,市场交换的依据是价格而不是价值。任何价值的交换都是依附在使用价值的交换之中的,即都是随着使用价值的交换而被交换的。对此,不能笼统地在等价交换之下偷换概念,将等价格交换说成是等价值交换。可以说,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市场交换中,从来就没有按等价值交换的交易。如果是等价值交换,那就是说按创造商品的劳动作用进行交换,这不是不能衡量的,而是不能作为交换依据的。自古至今,货币都是用作市场交换媒介的,市场交换价格都是用货币计量的,其计量的是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即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并不是表现商品内含的劳动作用即价值的。所以,同样的价格就可以表现为同样的货币量进行交换,等价的含义就是以相等的价格交换,以此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对于劳动作用付出很大,而相应取得的劳动成果的作用得到的社会评价很低,即价格很低,也只能是按照这样的低价格与市场上的交换者进行等价格的交换,而无法按照等量付出的劳动作用即价值进行交换。不论是哪里的交换者,或是说持有货币的购买者,在市场上付出等价格的货币购买等价格的商品,都是需要其购买的商品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以便使用,而不是直接需要创造商品的劳动作用,即并不是为了寻找等量的价值。就作为劳动成果的食品来说,人们需要的是买来食品吃了以后依靠食品的营养作用保持自身的生存,而不可能有人直接去吃创造食品的劳动作用,那个作用是创造劳动成果的作用,必须明确的是,创造劳动成果的劳动作用不能替代劳动成果作用。市场上交换需要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即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而且是无一例外依据对劳动成果作用的社会评价形成的价格进行等价格交换的交易。

三、如何认识货币第一个职能

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的具体化体现为货币的职能。长久以来,依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一般认为,现代货币都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说:“ 为了简单起见,我在本书各处都假定金是货币商品。金的第一个职能是为商品世界提供表现价值的材料,或者说,是把商品价值表现为同名的量,使它们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因此,金执行一般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并且首先只是由于这个职能,金这个特殊的等价商品才成为货币。”\[2\]112这就是说,按照马克思的界定,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因而,过去的货币理论强调,货币首先是作为价值尺度存在的,货币先要表示商品有没有价值、有多少价值,然后才能作为流通手段兑现商品的价值,并且由此才能作为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存在,然后才是可以作为国与国之间贸易使用的世界货币存在的。然而,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和理论思考,在21世纪的今天看来,对于货币具有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基本上是可以给予确认的,只是对于传统的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这个最基本职能的认识是需要商榷的。因为这不仅反映了传统的货币理论对于货币第一个职能的认识不到位,更是表现出政治经济学初创时期对于货币本质和市场交易中货币作用的认识初浅和曲解。因此,现在迫切需要对于货币的第一个职能给予重新认识。

价值尺度是货币用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根据在于认为如同衡量物品长度的尺子本身就有长度,称东西重量的砝码本身就有重量一样,衡量商品价值的货币本身也要有价值,所以,货币就如同尺子和砝码一样,要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价值尺度。这就是说,需要用货币把各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以此表明所有商品的价值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商品可以依据货币表现的价值尺度进行市场交换。但是,这并不能成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职能的理由,因为这样认识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并不符合最基本的事实。最简单地讲,各种商品并不是由于有了货币才具有价值,才可以互相比较价值;货币与有价值的商品毕竟是两回事,一个是用于交换的媒介,一个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这与尺子和砝码的作用完全是不同的,不可以将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比作衡量物品的尺子和砝码。更重要的是,经济学的研究需要更深入地探讨,自从货币产生以来,其表示的是商品的价值吗?如果不是,货币又如何能够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这是讨论货币职能必须面对的最基本的问题。而且,对于价值又应当如何认识呢?目前,在学术界,价值可以说是一个用得最广泛的范畴。按照认定货币具有价值尺度职能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们阐述的劳动价值论的解释,价值是人类无差别劳动作用的凝结。由此而言,价值是表现劳动作用凝结的范畴。人类的生存需要劳动,当然需要有相当量的劳动作用的凝结,即价值的创造。但是,更准确地讲,人类的生存需要劳动,更直接地表现为需要劳动成果。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是人类经济活动的最终需要。如果没有创造出有用的劳动成果或是说劳动成果没有使用价值,人类的劳动就是无用劳动,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劳动,没有任何价值创造的劳动。因此,价值必然是在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具有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存在的。从根本上讲,人类是依靠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的作用生存,而不是直接依靠创造劳动成果的劳动作用生存。这是准确认识人类经济活动的一个基本点,一个必须清楚和明确的认识基本点。况且,如果没有劳动成果,没有表示有用性的劳动成果的存在,没有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成果的存在,劳动作用也是無法在劳动成果中凝结的,即价值也是无法依托使用价值存在的。所以,需要分清劳动作用与劳动成果作用,需要真正明确人类的生存需要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成果,需要依靠劳动成果的作用生存。价值只表现劳动作用的凝结,并不表现凝结劳动作用的劳动成果作用。那么,货币到底是表现劳动作用的凝结,还是表现社会对于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呢?如果货币是表现劳动作用的凝结,那就是表现价值;如果货币是表现社会对于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那就是表现价格。对此,从客观的事实出发,任何人都无法否认,自古以来,货币就是价格的表现,货币从来没有表现价值。人们进行市场交换,抽象地也可以说是价值交换,因为交换物具有使用价值就必然具有价值,但真实的具体的表现就是相互交换劳动成果,毫无疑问人类生存需要的是劳动成果作用,社会要通过市场交易对于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作用作出评价,这一评价产生的就是价格。货币就是作为价格的表现在最初的市场交易中产生并起到媒介作用,使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得以走出只能物物直接交换的发展阶段。对于任何经济学家来说都不可否认的是,具体的市场交换是按价格交换,即交换的依据是价格,尽管价格以价值为基础,但毕竟货币直接表现的是价格而不是价值。所谓的市场等价交换原则,还有市场上的讨价还价交易,实际肯定是等价格交换,是买卖双方针对价格进行讨价还价。拥有货币的交易者,付出多少货币,就可以等价格地得到多少商品。所以,客观地认识人类社会的经济史和货币史,实事求是地讲,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在任何时候标志的都是价格,货币从问世时起就没有表示过价值,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只能是价格标志,而决不是价值尺度。在政治经济学研究中,价格与价值是不同的范畴,决不能将价格与价值等同。价格是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即用于交换的不同的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而价值则是人类无差别劳动作用的凝结。没有劳动作用当然是没有劳动成果的,所以,价格要以价值为基础。但是,毕竟劳动成果作用不同于劳动作用,除非劳动是劳务劳动,劳动成果就是劳务劳动过程。因而,严格地讲,价格并不同于价值,即使是劳务劳动,价格也是表示对于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并不是直接表示价值的。这也就是说,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但基础并不等于真实的交换的劳动成果的标的物,即价格并不等同于价格的基础。货币标志的是价格,价格是社会对于劳动成果作用即商品使用价值的评价,是不同于创造劳动成果的劳动作用的凝结的价值的。因而,无可争议的是,在人类真实的经济生活中,作为市场交易的媒介,货币表示的从来都不是价值,而是价格。这是不能混淆的,即货币表示的不是价格的基础——劳动作用凝结的价值,而只是社会对于各种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作用评价的价格。由此而言,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只与价格有关而与价值无关,货币在市场交易中实际上只表示的是价格即社会对于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并不直接涉及对于劳动成果凝结劳动作用的衡量与抽象。这就是说,作为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必然只能是价格标志,而不可能是价值尺度。

在商品交换的市场中,最初的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可以表现任何进入交换市场的商品的价格。这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的实际经济活动之中,作为商品的价格标志,货币并不能外在地表现商品的价值,并不能将各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在一定量的货币上,人们可以看见的是生产的成本付出,看不见的是劳动作用即价值在劳动成果中的凝结。从人类生存的根本需要出发,货币自诞生之日起就执行了表示商品的市场交换价格的职能。而最初货币之所以能够执行价格标志的职能,是因为最初的货币具有市场信用即进入市场的交换者都认可的信用,并不因为最初的货币本身也是有一定价值的商品。所以,货币的职能是与货币的本质信用有关,而与劳动作用的凝结即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历史与现实中的货币都只能是执行最基本的价格标志的职能。

区分劳动作用与劳动成果作用的不同,区分劳动作用的凝结与对劳动成果作用评价的不同,才能区分价值与使用价值的不同,才能明确市场以货币为媒介直接交换的是劳动成果,才能明确货币直接表现的是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的价格而不是价值。传统的货币理论认为,商品交换的依据是价值,这是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事实上,有史以来,商品交换的依据就是价格,货币表现的就是价格,价格就是市场对于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有用性标出的社会评价。对于创造劳动成果的劳动作用当然可以作为制定价格的参考,并且可以由此对于生产作出相应的调节,但是市场交换依据的是价格,货币表现的只是价格,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有将价值与价格相混淆,或者说将劳动作用与劳动成果作用相混淆,将价值等同于价格,才会将货币的第一个职能确定为价值尺度。凡是尊重事实的考察,都会客观地清楚地认识到人类的生存依靠劳动而从根本上说需要的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市场交换的不是劳动作用而是劳动成果,市场交换使用的媒介是货币,货币是市场交换物的价格标志,价格是社会作出的对于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即是对于商品的使用价值的评价,这一评价与劳动作用凝结的价值既有联系但更有区别。货币的第一个职能就体现在这种区别上,即人类经济活动的最终需要的是有用的劳动成果作用,有用的劳动成果能够凝结劳动作用,但劳动成果作用得到的社会评价是价格,用作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标志的是价格,而不会作为表现劳动作用凝结的价值尺度存在。

在货币的历史上,曾经有过金、银、铜都为货币的货币复本位制,以金或银的一定数量作为货币表现出来的就是用于市场交换的商品的价格。对此,可以说市场以货币为媒介进行的劳动成果的交换就是具有二重性的商品交换,商品的价值是随着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而被交换,也可以说交换的价值是交换的价格的基础,但不可以说交换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如果一定要说交换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那么,就是对价值与价格的混淆或等同,也是对于货币的作用和职能的误解。人类的生存需要依赖于劳动成果作用,社会对于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是价格,人类的市场化的经济活动就是围绕价格展开的,所以,作为市场交易的媒介,货币只能表示价格,不具有直接表现价值的能力,更不能以表现商品的价格替代表现商品的价值。认识货币的职能,必须分清,价值是人类无差别劳动作用的凝结,而价格则是社会对于用于交换的商品使用价值即具有不同的有用性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具有一定价格的商品必然含有一定的价值,但不可将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商品的价值相混淆,不可将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评价的价格与商品凝结的劳动作用的价值相混淆,即不可将货币表现的价格与商品含有的价值相混淆。即使是计算商品生产的成本,货币也只能是用于计量成本的价格。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不管货币是金还是银,都是只能表现商品价格。用金表示的价格一般称为金价格,用银表示的价格一般称为银价格。因而,在货币复本位下,用于交换的商品可能会有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的货币价格表现。这样的用不同的货币标志用于交换的商品的价格,极有可能造成一定的市场混乱。实践表明,即使有多种货币存在,但最好还是统一以一种货币标价,以更好地体现货币是价格标志这一货币的第一个职能。

现代货币是信用货币,即基本上各个国家发行的主权货币都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货币。信用货币与商品货币不同,商品货币本身具有一定的商品使用价值并由此决定含有一定的价值量,而信用货币除了用作市場交易的媒介之外不再具有商品性的使用价值因而也不含有任何的价值量。信用货币只有自身的制作成本,只是货币,不是商品,更不是特殊商品。与信用货币相比,商品货币因具有商品使用价值而带有一定的价值含量,只表现为货币的初始形态,其带有的价值并不属于货币的本质要求。商品货币的本质同信用货币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用作市场交易媒介的信用工具,只不过,商品货币的信用基础是市场信用,而信用货币的信用基础是国家信用。现代的货币理论研究应确定,货币是信用工具,不需要是商品,更不需要具有价值。信用货币是货币发展的现代形态,是与现代经济高度发达相对应的货币表现。但不论货币怎样发展,即货币随着经济的高度发达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货币的本质都是不变的,货币都是表现市场交易价格的,而不是直接表示商品价值的。这就是说,同商品货币一样,信用货币即货币的现代形态,第一个职能是价格标志,是表现商品即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价格的。由于现代社会的经济形态已经是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形态,所以,现代的信用货币不仅要表现商品交换市场的市场交换价格,而且还要表现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契约价格。如果到了现代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社会,面对自古以来真实的商品交换市场实施的等价格交换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用货币表现的市场契约价格,还要坚持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值尺度,那或许可以说是缺少最基本的科学研究态度和思想认识的创新,对于货币职能的研究还停留在学科初创时期,对于价值与价格、货币本质与市场交易的界定还存在着一定的认识模糊与混乱。

四、如何认识货币的其他职能

货币是商品市场交换的媒介,也是市场契约交易的媒介。在货币发展史中,货币除了首先具有价格标志的职能之外,其第二个职能就是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的价格标志的职能是其作为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而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又是货币的价格标志职能的进一步施展。由于货币充当的是商品市场交换的媒介,所以,交换的商品的流通相应需要货币随之流通。货币的流通手段就是指货币在流通过程中不断地在市场交易中作为媒介实现商品价格的职能。商品经过市场交换后,一般要离开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但货币作为一种流通手段,可以有一部分始终停留在流通领域,不断地从一些交易者手中转移到另一些交易者手中。这种随着商品的交换而不断出现的货币转手形成了货币的市场流通。货币的市场流通必然是以商品的流通为基础的,是商品流通对于交换媒介的需要。作为特定的流通手段,市场需要有同商品交易量相适应的一定数量货币。一般认为,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的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由市场上的商品价格总额和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共同决定。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同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商品价格总额大,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便要相应地增多;商品价格总额小,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便要相应地减少。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的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同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一般情况下货币流通速度快,相应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少;而一旦货币流通速度慢,相应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就要增多。所以,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等于这些商品用货币标志的价格总额除以同一单位货币流通的平均速度。不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光是商品的市场交换需要货币,市场的契约交易也需要货币。因而,市场对于货币的需要量,实际包括用于市场契约交易需要的货币量;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实际包括在契约交易市场上的流通量;货币的流通手段不仅为商品交换市场服务,同时也要为契约交易市场服务。

货币除了具有第一个价格标志职能和第二个流通手段职能之外,根据其实际作用,还有作为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在一般商品使用价值无法保存或无法长期保存的前提下,有一部分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充当可以获取相应商品的媒介而储存起来是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作为价格标志的货币具有贮藏手段的职能,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货币的信用工具本质,货币或有市场信用或有国家信用,因此可以用来换取一切商品,这使得一部分货币的贮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要。货币作为贮藏手段,也是随着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而相应发展的。在商品经济出现初期,就有一些人把自己的产品换成相应的货币保存起来,贮藏金银货币古时曾被看成是家境富裕的象征,这种家庭收藏金银是一种货币发展初期朴素的货币贮藏形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有一部分商品生产者需要不断买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他们生产和卖掉自己的商品要花费很多时间,并且能否顺利卖掉也没有十足的把握,于是,他们为了生产不至于中断,就必须把以前出卖商品所得的货币贮藏起来,以便提供给后续对于采购原材料的需要,这就形成了当时商品生产者自发的货币贮藏。再后来,在市场之中,货币的权力日益增大,几乎所有的人类劳动成果都可以用货币购买,货币应用扩展到一切经济领域。这时,占有更多的货币,就意味着拥有更大的经济权力,这促使人们贮藏货币的欲望越来越强烈,形成的是一种经济社会权力扩张的货币贮藏。近代以来,货币的这种贮藏很少是个人或家庭自己隐秘存放的,最基本的贮藏方式是贮藏者将货币存入银行。只要银行愿意,存入银行贮藏的可以是各种类型的货币。作为贮藏的货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货币的流通量,起到对于流通中货币量的调节作用。

货币具有支付手段的职能也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形成的。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所有的市场交易都是按照交易价格马上兑付货币的。然而,后来出现的赊购赊销改变了交易方式,商品购买者可以在购买商品时不使用货币进行交易,商品销售者也可以在商品销售时不收取货币完成交易,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使用产生了一个滞后期,即市场的交易确定价格后可以延时支付货币,这就形成了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这也就是说,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产生于市场上出现的赊购赊销。赊购赊销不需要交货时使用货币,一直到约定的交款日期,货币才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支付给对方。后来,这种交易方式慢慢扩展到商品流通领域之外,在信用相对发达的社会里,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市场交易方式。尤其是在现代供应链金融高度发达情况下,货币的支付手段职能更是被广泛地利用。货币具有支付手段职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实际货币量,节省一部分货币供应,并能够更好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当然,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市场交易必须保持稳定有序,社会必须认真维护商业信用,不能出现到期拖延支付的问题,造成社会信用危机。这是需要给予高度重视的问题,因为一旦发生支付的信用危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相应的损失。

货币在世界交易市场上的流通执行的是世界货币的职能。由于商品贸易和金融活动的发展和活跃,有一些国家的货币使用超出本国的流通范围,进入世界贸易和金融市场发挥既定的市场交易媒介作用,于是,这些货币便具有了世界货币的职能。作为世界货币,在过去商品货币时代一般要求必须是足值的金和银,而且必须不带本国铸币的地域性特征,以纯金块、纯银块的面目出现。但现在只要保持相对认可的国际汇率,不是说各个国家的纸币都可以成为世界货币,但至少有少数国家的纸币可以成为世界货币。世界货币的具体职能作用是:可在世界贸易市场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商品、服务、技术等需用品;可用来偿付国际债务;可用于作为转移国际间财富的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扩大,未来世界货币将发挥出越来越大的市场作用,成为国际金融的重要工具。而且,随着数字化主权货币的出现,未来的世界货币也会走向数字化。这要求对于现代货币职能的研究要更关注世界货币这一货币职能面临的更具体的现实问题。

五、结语

货币的本质是信用工具,是用作市场交易媒介的信用工具。凡是货币,都是在市场交易中发挥媒介作用。而现今人类社会的市场交易已经由商品经济形态发展到市场经济形态。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为媒介的市场交易分为商品交换市场的市场交易和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交易。商品交换市场的市场交易的对象实质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即社会实质需要的是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市场交换的依据是价格,交换价格就是用货币表现的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即用于交换的劳动成果作用的评价。商品的价值是随着商品的使用价值的交换而交换的,并且不作为交换的依据。生产要素市场的市场交易是契约交易,形成的是用货币表现的契约各方一致认可的对于契约交易对象衡量的契约价格。因而,有史以来,市场交易的等价原则是等价格交易原则而不是等价值交易原则,即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货币表现的是社会对商品使用价值评价的交换价格或市场契约交易的契约价格而不是用作交换的劳动成果中凝结劳动作用的价值。

根据价值与价格的区别,根据市场交易的实质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自古至今,货币作为市场交易的媒介,只表现的是价格而无法表现价值。尽管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但价格不等于价格的基础。价格是市场一切交易的依据,支撑着全部的市场交易活动,劳动的创造最终要以劳动成果的价格表现出来。因此,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格标志,而不是价值尺度。使用货币计量的只能是价格,是社会对于商品使用价值的评价,货币不是衡量价值的尺度与砝码,货币自身也无须具有价值。在历史与现实的社会,货币只是市场交易的媒介,是作为市场交易媒介的信用工具,可以是商品,即特殊的商品,更可以不是商品,只是作为市场交易中的信用工具存在及发挥媒介作用。货币的存在及其发挥作用依賴的信用是市场信用或国家信用,市场信用是长期以来伴随着商品货币存在的,国家信用是现代信用货币的存在基础。不论是依靠市场信用,还是依靠国家信用,货币都是表现市场交易价格的,作为价格标志是货币的第一个职能。现在,必须从事实出发,依据对于市场交易的准确认识,改变学科初创时期对于货币的第一个职能是价值尺度的认识,明确地认识到现代货币理论的研究需要将货币的第一个职能确定为价格标志。并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于货币的第二个流通手段职能以及货币的贮藏手段、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世界货币职能作出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孙音.货币经济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责任编辑:艾岚On the First Function of Money is Price Mark

Qian Ji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836, China)

Abstract:The essence of money is not contract, but the credit relationship that contract wants to express, that is, the essence of money is the credit tool that human beings use as the medium of market transaction. Human labor achievement becomes commodity, the object of market transaction with money as medium is commodity use value rather than value, social evaluation of commodity use value is price, price is the basis of market transaction. The market implements the principle of equal price transaction rather than the principle of equal value transaction. Money is only the medium of market transactions, not the measure and weight of goods. In market transactions, money directly expresses only price not value. Therefore, strictly distinguishing the difference between price and value can be determined. Under the essential regulation of money, according to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deep mechanism of market transaction, the first function of money is price mark, not value scale. Based on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first function of money, we can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study of monetary function, and make a new and accur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second function of money, which is the means of circulation, the means of storage of money, the means of payment and the function of world currency.

Key words:money; function of money; value measure; price mark; market transaction

收稿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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