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21-10-29 08:59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孙伟锋
现代职业安全 2021年9期
关键词:标准化生产建设

山东省莱州市应急管理局 孙伟锋|文、图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重要工作,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抓手。

近年来,各地方经过积极探索和实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特别在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推进中,也存在着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标准化创建与实际运行分离、评审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下面,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分析目前基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对策建议,以供读者参考借鉴。

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不到位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有的地方和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上热中温下冷”和“政府热企业冷”现象还比较突出。

莱州市某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竞赛

一方面,从行业管理部门看,一些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力度不大,只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一般性、阶段性活动来对待,满足于表面化、形式化,没有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创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另一方面,从企业层面看,主要是创建氛围不够浓厚。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解有偏差,对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意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内在需求,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敷衍应付,甚至出现抵触情绪,影响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广泛深入开展。

工作进展不平衡

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总体情况看,由于企业所属行业、类型、规模不同和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不同,各行业和企业之间标准化创建工作进展也不平衡。首先,行业之间不平衡,高危行业企业往往好于工贸行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好于规模以下企业。其次,企业达标等级不平衡。以莱州市的情况为例,从企业达标级别看,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879 家企业单位中,三级标准化企业比例很高,占达标总数90%,二级标准化企业比例很低,仅占达标总数10%,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尚处空白。虽然莱州市的“个案”情况代表性有限,但也能反映出很多企业对安全发展目标定位不够高,仅满足于“底线”,即进入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行列,而不注重持续改进和巩固提升。

运行质量不够高

第一,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部分中小企业抱着“攻关”“过关”心理对待创建工作,为达标而达标,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的、标准、程序等理解不透彻、掌握不全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内容缺乏针对性,与企业实际不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教育培训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台账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第二,有的小微企业自主创建能力有限,直接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全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导致很多危险因素辨识清单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现场管理与风险管控措施脱节,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

第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企业负责人没有组织实施每年标准化运行的年度自评,企业也没有按照标准化体系要求运行,导致标准化创建与实际运行分离,尤其是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

评审质量把关不够严

虽然中小企业聘请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可以有效解决自身创建能力不足的问题,但在实践中,有的安全服务机构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创建咨询服务时不全面、不细致,只注重规章制度、管理台账、检查记录等软件资料,忽视了对设备设施、作业现场、作业环节的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和落实,导致风险管理控制、生产装置维护保养、危险有害因素告知等方面达不到规范要求。

另外,在评审服务方面,部分评审机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在企业标准化达标评审中责任意识差,工作不实不细,降低评审标准,评审报告照搬照抄甚至弄虚作假,出具的评审报告与现场不相符。甚至有个别评审单位在市场竞争中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采取压低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还有的评审人员身兼多职,既辅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也参与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工作,评审人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显然不利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

建议措施

笔者认为,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新成效,重点在于如何解决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什么抓”“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思想认识上再深化 解决好“为什么抓”的问题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预防控制风险、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也是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抓手。

各地方应深刻认识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性、长远性和关键性作用,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法规标准、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让企业充分了解开展安全达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责任落实上再强化 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

第一,抓好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主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惠及企业自身及其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基固本工程,是企业走向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各企业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对照相关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规范和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同时,按照要求,全面完善标准体系、编制自评报告、网上注册信息、提交自评报告和评审申请等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和程序,确保安全标准化建设程序规范。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莱州市组织安全专家对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抓好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企业走向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各地方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任务量化、细化,按照“保证质量、循序渐进、全面开展”的原则,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做到成熟一批、考评一批、授牌一批。对已完成标准化建设、正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分别登记建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档案。其中,对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应及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开展。同时,坚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分值权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形成“责任层层传递,考核层层落实”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可靠的组织保障推动标准化全面铺开。另外,各地还应探索建立市场化推进机制,鼓励引导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形成创建企业、服务机构和监管部门的良性互动。

第三,抓好行业监管责任。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监管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和安全管理状况,绘制“路线图”和“时间表”,分类、分层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举办宣贯培训班、组织专家现场咨询等方式,面对面向企业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解决企业在思想认识、创建思路等方面存在的误区,使企业深刻理解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内涵和意义,准确掌握创建要求和工作方法。同时,在创建过程中,注重引导企业将标准化建设与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严格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达标升级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此外,各地积极推动企业提档升级,按照“三级抓整改、二级抓提升、一级抓巩固”的思路,对安全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企业,注重引导企业在现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基础上,持续改进、巩固提升。

第四,抓好评审单位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三方评审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重要环节。相关评审单位必须要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服务行为,在与企业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当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合同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防止利用企业开展达标活动收取合同以外的费用。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技术服务优势,严格对照评审标准及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同时,各地方应强化评审单位监管,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采取监督检查、考核评比、通报和约谈等措施,全面规范评审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推进评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推进措施上再细化 解决好“怎么抓”的问题

第一,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应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各行业领域,选择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扎实、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良好的企业,深入开展指导帮扶,指导企业全面分析诊断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管理现状,逐项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做到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和应急救援“六个到位”,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工艺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质量。同时,在此基础上,应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运行工作进行总结和提炼,形成具有企业特点、行业特色、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为同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树立样板和标杆,充分发挥排头兵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各地方可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议,组织有关企业现场观摩、学习、交流创建经验等方式,引导带动同类企业标准化建设。

第二,强化专家队伍指导作用。各地方应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服务指导,深入基层、企业,帮助企业积极构建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重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在标准化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保作用。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安全服务机构和专家,定期组织开展“巡诊”“会诊”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整改办法和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自身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确有困难或自评能力不足的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服务机构或专家,协助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化解企业安全责任不实、投入不足、基础不牢、管理不严等突出矛盾,提升抵御事故风险能力。

第三,强化评审把关作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主要通过企业自主评定、第三方评审和政府部门监管来规范、检验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际效果。各地方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在企业的落地生根作为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评审市场,加强标准化创建源头管控,强化标准化评审过程规范管理,严格规范评审专业人员组成、现场评审流程、评审时间安排、问题清单整治跟踪等事项,按行业标准进行评审分类,从严把关评审否决事项,确保通过评审,能够把制约企业生产安全的短板找出来,全面真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态和标准化运行情况。对评审中发现的扣分项,被评审企业应按照整改要求抓紧整改,整改结果及时报评审单位复核。评审单位对标准化评审得分表、保密及公正性声明、会议纪要、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确认报告书等评审资料应当存档备案。另外,各地方还应建立健全“回头看”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检查,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成果,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强化监管机制作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对企业而言完成“达标”不等于进了“保险箱”,也不意味着永远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执法检查内容,与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紧密结合,持续加强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管。例如,各地方可通过制定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和退出淘汰制度,一方面,引导企业自主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且持续有效运行的企业,重点抓巩固、抓提升,及时掌握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保持以及持续改进情况,确保安全标准不降低;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标准化体系未有效运行的企业,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退出机制,并定期发布撤销标准化等级企业名单,通过加强动态监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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