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宝成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 泰安 271000)
泰安市复杂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和地层岩性等地质环境条件,汛期降水比较集中,以及开山采石、大量开采地下水等日益加剧的人为活动,导致了泰安市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比较发育。
泰安市地质灾害调查始于1990年,先后开展了多次区域性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2020年开展了“山东省泰安市地质灾害核查”工作,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33处。以上工作查明了泰安市各类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影响因素,为泰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泰安市属鲁中山区的一部分,总体地势自东北向西南倾斜,地貌类型多样。中低山集中分布于泰山、徂徕山、莲花山一带,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8.3%;丘陵主要分布于新泰市西南部、宁阳县东部、岱岳区西北部、肥城市中部、东平县北部、以及中低山边缘地带的低海拔地带,约占全市国土面积41.1%;平原主要分布于山麓与河流沿岸地带,约占全市国土面积36.1%;洼地主要分布于东平湖、稻屯洼、州城湖周围,约占全市国土面积4.5%;湖泊集中分布于东平县境内(图1)。
1—强切割中山;2—中度剥蚀低山;3—溶蚀-剥蚀低山;4—微弱切割丘陵;5—溶蚀-剥蚀丘陵;6—剥蚀平原;7—山间平原;8—山前倾斜平原;9—黄河冲击平原;10—地貌类型界线图1 泰安市地貌图
泰安市地层分布较广,约占全市国土面积60%,由老到新依次为:新太古代泰山岩群;古生代寒武系、奥陶系、石炭-二叠系;中生代侏罗系、白垩系;新生代古近系、第四系等[1]。
泰安市岩浆岩较发育,约占全市国土面积40%。主要分布于泰山、新甫山、蒙山(西段)、布山等凸起区。以新太古代、古元古代岩浆岩最为发育;中生代岩浆岩规模小且出露零星。
泰安市大地构造跨华北板块Ⅰ级构造单元,鲁西隆起区Ⅱ级构造单元,鲁中隆起和鲁西南隆起Ⅲ级构造单元。境内基底褶皱强烈,主要有泰山背形、新甫山背形、李家庄倒转复向斜、徂徕山复背形、盘车沟向斜、蒙山背形、新汶向斜等褶皱构造。断裂构造按展布方向可划分为近EW向、近SN向、NE向和NW向4组。
泰安市可划分为坚硬块状侵入岩工程地质区,坚硬、半坚硬碳酸盐岩夹砂岩、页岩工程地质区,半坚硬砂岩、页岩工程地质区和山间、山前、河谷松软冲洪积层工程地质区等4个工程地质区(图2)。
1—坚硬块状侵入岩工程地质区;2—坚硬、半坚硬碳酸盐岩夹砂岩、页岩构成地质区;3—半坚硬砂岩、页岩工程地质区;4—山间、山前、河谷松软冲洪积层工程地质区;5—工程地质类型分界线图2 泰安市工程地质图
与地质灾害有关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矿山开采,包括煤矿、石膏矿和盐矿等开采活动,易导致采空塌陷地质灾害[3];地下水开采:因地下水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岩溶塌陷,已发生岩溶塌陷点主要为农灌开采、生活用水开采过量导致[4];挖坡修路与建房:该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等。受地形条件限制,低山、丘陵区挖坡修路与建房,挖坡后形成局部高陡边坡、岩石裸露、坡面土石失稳,形成崩塌、滑坡隐患[5]。
泰安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及隐患主要分布于泰山、新甫山、蒙山(西段)、东平等凸起中低山丘陵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及隐患主要分布于泰安城区-旧县水源地、岱岳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部分山间平原、山前倾斜平原区的隐伏灰岩区[6]。据不完全统计,自有地质灾害记录以来,泰安市共计发生地质灾害230余处,造成直接损失超11亿元,死亡40余人。
通过调查评价,截至目前,泰安市确定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133处,其中崩塌46处,滑坡2处,泥石流50处,岩溶塌陷35处。各县市区及功能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泰安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表 单位:处
2.2.1 地质构造和地形地貌
泰安市境内地质构造比较发育,控制了区域地形地貌,对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有着重要影响。构造运动上升区为中低山丘陵区,山势陡峻,沟谷深切,断崖发育。坡度大于60°的陡峻山坡或峭壁,崩塌危岩体多分布于此。低山丘陵区因人工切坡修路建房或改造梯田,形成局部斜坡临空面,坡面松散土石体与下伏基岩存在明显界面,容易形成滑坡。沟谷地带上游三面环山,山高坡陡,山坡覆盖厚度不等的风化残坡积物,沟谷中游流通区地形多为狭窄、弯曲、陡深的峡谷,沟床纵坡降大,容易形成泥石流。构造运动凹陷区多分布隐伏寒武-奥陶纪碳酸盐岩,是岩溶塌陷的多发区[7-9]。
2.2.2 岩土体特征
泰安市崩塌隐患点岩性主要为块状坚硬侵入岩、变质岩岩组[10]。滑坡隐患点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残坡积土石、破碎风化岩岩组。泥石流隐患点沟主要分布在有一定厚度的风化残坡积层的沟谷地带。岩溶塌陷隐患点与下伏可溶岩岩性密切相关,第四系盖层岩性对岩溶塌陷有显著影响[11]。
2.2.3 降水
(1)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几率大小与降水量成正比。降水的入渗降低了岩、土体强度,产生了动水压力和孔隙水压力,增大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发生的几率。
(2)岩溶塌陷。岩溶塌陷的发生与降水有一定的关系,据统计分析,泰安市岩溶塌陷多发生在降雨期间或强降水之后短时间内。雨季强度不大的降水,岩溶塌陷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此时降水诱发岩溶塌陷需要一定的雨量积累[12]。
2.2.4 人类工程活动
人类工程活动是地质灾害的重要诱因。切坡修路与建房、山坡梯田开垦等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过度开采地下水易引发岩溶塌陷[13]。
对泰安市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综合分区评价采用“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法”。首先运用栅格数据处理方法对泰安市行政区划图进行剖分,每个单元面积为2km×2km(部分处于边界的单元面积不足4km2),共划分为2381个单元格;其次,按照统一量化标准,对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要素进行量化,定量求取每个单元地质灾害综合强度指数;最后根据地质灾害综合强度指数进行分区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对分区结果采用定性的方法进行修正[14-17]。
将每个评价因子按Ⅰ~Ⅳ级进行强度分级,然后根据泰安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形成影响因素和发育特征确定分级标准,Ⅰ级基本分值10,Ⅱ级基本分值7,Ⅲ级基本分值4,Ⅳ级基本分值1。潜在地质灾害评价因子权重采用傅勒三角形法,AD权值0.3,AR权值0.3,AX权值0.2,AQ权值0.2。现状地质灾害评价因子,BP权值0.4,BM权值0.3,BW权值0.2,BG权值0.1(表2、表3)[18]。
表2 潜在地质灾害强度评价因子强度分级
表3 现状地质灾害强度评价因子强度分级
分别对各单元网格潜在地质灾害强度指数、现状地质灾害强度指数和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进行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级进行定性修正,取值(7,10〕为高易发区(A)、取值(4,7〕为中易发区(B)、取值(1,4〕为低易发区(C)、取值(0,1〕为不易发区(D)[19]。
依据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级标准,对修正后的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值进行统计归类,合并结果区间相同单元格,划定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图3,表4)。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和方法,将全市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图4)。
4.3.1 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约151.74km2,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96%。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4—地质灾害不易发区;5—易发区分界线图3 泰安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
表4 泰安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简表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4—防治区分界线图4 泰安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1)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泰山风景区旅游主干线、黄前—下港镇,徂汶景区徂徕山等地,面积80.86km2。该区共分布地质灾害点56处,其中崩塌30处,泥石流26处。
(2)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泰安市城区—旧县水源地、岱岳区祝阳镇二王安村、新泰市果都-禹村-楼德、肥城市汶阳镇、东平县大羊镇等地,面积约70.88km2。该区共分布岩溶塌陷26处。
4.3.2 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内,总面积约1191.88km2,约占全市国土面积15.36%。
(1)崩塌、滑坡和泥石流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泰山风景区,徂汶景区徂徕山,新泰市莲花山,肥城市潮泉镇,宁阳县葛石镇-磁窑镇,宁阳县堽城镇—蒋集镇和东平县银山镇-戴庙镇等地,面积约1059.02km2。该区共分布地质灾害点43处,其中崩塌17处,泥石流24处,滑坡2处。
(2)岩溶塌陷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泰安市城区—旧县水源地外围、岱岳区东武水源地、新泰市宫里镇—泉沟镇—翟镇、宁阳县伏山镇等地,面积约132.86km2。该区共分布岩溶塌陷8处。
4.3.3 一般防治区
除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一般防治区,总面积约6417.64km2,约占全市国土面积82.69%。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
争取各级资金对重点和次重点防治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对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搬迁避让工作。一般防治区内目前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以监测为主[20]。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现状分布,健全群测群防机构,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强化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的工作机制[21]。
(1)影响地质灾害发育的因素主要有发育的地质构造、复杂的地形地貌、有利于地质灾害发育的岩土体、雨季集中降水及人类工程活动。
(2)采用地质灾害综合危险性指数法,同时依据泰安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泰安市地质灾害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对泰安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进行综合分区评价,将泰安市全域分为高易发区(面积约151.74km2)、中易发区(面积约457.47km2)、低易发区(面积约734.41km2)和不易发区(面积约6417.64km2)。
(3)依据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原则和方法,将全市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