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然 赵若擎
求职者的体检指标是否正常,通常是用人单位评估其能否录用的最后一关。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组织体检代检的机构长期存在,从办假证到找“枪手”,为不同类型的求职者提供“一条龙”服务。代检屡禁不止的背后,是用人单位对于患有传染病的求职者的就业歧视,尤其是乙肝患者。
“拥有10年丰富的现场体检实践经验,熟悉各类体检代检的流程,可为战友提供高效、优质的代人体检服务。”入职体检是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录用的最后一道门槛,时逢求职季,一些入职体检代检机构在网上“活跃”起来。
这些机构为不同类型的体检者提供各式套餐,有代替抽血、办健康证、直接出体检报告等服务,收费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并声称“通不过退费”。
记者采访发现,寻求代检的求职者大部分是乙肝病毒感染者,因用人单位违规强制体检,他们才不得已找人代替入职体检。同时,也有部分身患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求职者,想从事餐饮行业,因而找“枪手”代检办理健康证。
花钱即可找人代检
记者以“代检体检”为关键词在网上搜索,许多代检机构网页映入眼帘。一些不同名称的代检机构还留有相同的服务电话。不仅如此,一些社交平台和论坛也有与“代检”有关的帖子、群聊和讨论小组。
记者以入职体检为由,拨通了一家代检机构的电话,假称由于尿酸过高需找人代替入职检查。机构工作人员给出了两种方案,一种是找“枪手”制作假的身份证与记者一同体检,先用真实身份证在前台扫描拿到体检表格,后续检查让“枪手”拿着假的身份证进行操作。按项目收费,每项1000元,“不过包退”。
第二种则是直接把个人信息给工作人员,一周后会生成一份盖着三甲医院公章的体检报告,这种方案要先交400元定金,待正式入职没有问题后再交400元。当工作人员发现记者体检地位于北京后,对方以操作难度过高为由拒绝接单。
不过,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可以尝试在体检医院附近打开网络配送平台的跑腿选项,发布代检请求,会有网络配送人员接单,一次600元,价格可谈,都是兼职。据称,有的配送员凭着代检跑腿,一个月赚了2万多元。
随后,记者又与一家北京代检机构取得联系。该工作人员警惕性较高,介绍只有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套代检套餐,打包价2.8万元,分体检前后两次交清。如果担心安全性,可选择先体检,等通过后再一次性交3.8万元。
记者留意到,由于此前多有媒体曝光,网上的代检机构越发隐蔽,基本只通过电话联系,付完定金取得信任后,才会为其寻找“枪手”线下见面。此外,还有一些“枪手”以个人名义在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发布信息,提供代检服务。
肝功能代检最为普遍
点开一家代检机构的网页,记者注意到,该机构称成立于2004年,成功案例多达14569例。
从一些机构提供的“经典案例”来看,不少求职者因为血液检查异常、患有乙肝、心电图异常等寻求代检。其中,乙肝患者找代检的情况最为普遍。一家机构介绍,其核心目标人群为乙肝携带者。
“我做这个快3年了,每年的八九月是求职季,我都接了十几单了。”“枪手”王强表示,淡季时一般每月三四单,旺季有时能到20单,“其中大部分是做‘肝五项的”。
王强所说的“肝五项”指的是乙肝五项检查,这是确诊是否患有乙肝的重要依据。
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曾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在各类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的检测并提供相关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尽管国家有明文规定,但不少用人单位仍然把乙肝项目的检测列为入职体检必备项目,求职者体检查出乙肝等传染病后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在北京一家国企担任多年HR的赵瑜表示,一些企业因担心乙肝具有传染性,违规要求入职者检测乙肝五项,让患有乙肝的求职者不得不选择找“枪手”代检,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并助长了体检代检的灰色行业。
除此之外,部分身患甲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求职者,想要从事餐饮行业,也会找“枪手”代检办理健康证。王强表示,办理健康证比入职体检容易,求职者担心影响入职的疾病多通过抽血检查,因此代检时只要抽血没问题,便可以顺利通过体检。
被问到体检时被发现怎么办,王强表示,查到就不做了,没有人会报警。他还透露,许多体检中心是营利性质,大多不会详细核对身份证。
代人體检涉嫌欺诈
“代人体检涉嫌欺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认为。他介绍,目前对这一行为尚未有明确的惩罚规定,实践中一旦被查出来,处理结果多为取消体检资格。在代替体检过程中,如果存在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情况,行为人可能被追究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承担刑事责任。代检中一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负责任及失职渎职等行为也可能被追究。
不过,在杨保全看来,遏止体检代检,治本之策在于消除就业歧视。如果没有就业歧视,求职者即使查出患有传染病,只要不影响工作,就能被用人单位接纳,那么求职者也就不需要用造假的方式来“蒙混过关”。
他建议,劳动和立法部门要通过及时立法、完善法规、严肃执法,进一步减轻、清除劳动就业歧视,特别是有关企业、部门和行业等隐藏的就业歧视体检项目。企业也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需求,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