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的主责, 毫无疑问应该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简单讲就是为党育人。团章规定“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 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这是共青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我们工作成色的最终标准。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主责”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属性和思想标准,充分說明共青团干的是政治工作, 是塑造人思想的工作,是一件主观色彩比较浓厚而客观标准相对模糊的工作,本质上不同于“让干啥就干啥”“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事务性工作。从结果导向上说,我们的工作是永无止境的、是需要止于至善的, 不存在所谓“完成任务”一说。因此, 聚焦这个主责, 共青团必须始终保持“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劲头, 有一种“答附加题”、“拿卷外分”的意识。把基本内容做完后, 去争取更高标准,应该成为团干部的重要思想方法和思维习惯。
不同于“主责”的内涵比较单一,共青团的“主业”是相对抽象的。我认为,凡是符合主责要求的事情都是主业, 因对象的年龄段不同而异、因各地的特点不同而异。比如, 对有的青少年重在进行理论启发、思想启蒙, 引导他追求真理、树立信念;对有的青少年重在帮助解决现实困难, 引发他增进对党的信任和好感;对有的青少年则重在满足归属感、激发荣誉感, 促进他更多承担责任、积极向组织靠拢, 等等。总之, 判断是不是“主业”的标准就一条,就是看对“主责”是否能发挥直接作用。特别注意, 要处理好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相对于党的全部工作这个“普遍性”,青年工作具有“特殊性”; 相对于全体青年这个“普遍性”, 某年龄段、某地方的青年工作具有“特殊性”。普遍性寓于特殊性, 强调特殊性不能撇开全党和全团的普遍要求, 落实普遍要求不能脱离实际照搬。因此,为党育人与服务大局是内在统一、密不可分的。
——摘自贺军科同志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结业式上的总结讲话(题目为本刊编辑部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