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提高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2021-10-18 00:33周兵
新农民 2021年25期
关键词:监管措施质量安全农产品

周兵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健康,影响着餐桌安全。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不仅会影响社会,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后果以及影响并不会短期消失。农产品安全是一项基本民生工程,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是各级农业部门非常重要的任务。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0  引言

目前社会,食品安全是非常明显的民生问题,监督与管理农产品质量是让问题食品无法流入市场的重要方式。所以,本文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开展分析,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来提高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

1  我国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现状

1.1  领导不够重视

一部分地方的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识不深,忽视了质量安全的作用,在会议上通常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但实际上并没有采取行动。或者只是追求数量,没有察觉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于社会的作用,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的现象比较常见。

1.2  财政状况较差

由于一些城市缺少工业经济促进,县级财政情况比较紧张。县(区)农业单位,除了人头费用之外,没有其他的工作经费,各个单位进行工作只能使用上级分发的项目经费,对于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造成了严重的阻碍,基于此,即使上层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重视,也没有足够的费用来开展工作。

1.3  监管力度不足

长期以来,对于农业来说,其产业体制、技术体制以及保障体制基本上都是围绕增产建设的,其质量安全措施相对落后。一部分地方的监管力度不足,其监管责任未落实。在基层工作人员方面,县级强于乡、村这两级,畜牧兽医业强于种植业,乡和村这两级的农业技术推广以及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力量不强,无法符合工作的现实需要。

1.4  农产品生产经营分散

我国目前正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阶段。一部分农业合作社和蔬菜大户的生产模式比较落后,生产不集中,其经营管理能力不均衡,一部分农民的用药意识不强。而且,现如今我国一共有76万家农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管理难度加大。

1.5  管理部门比较多,权责划分不清晰

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农业产品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和较多的部门。同时,不同的部门也分别对焦了农产品的不同流程。包括农产品的生产流程、农产品的销售流程等,以此来发挥出自身的监管作用。但是,在各个部门的工作展开中,尚未形成一个统一协调的氛围,整体的管理工作落实是十分混乱的。同时,在部门间权责划分不清晰的导向下,也很容易在实际出现问题后,导致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推脱,进而形成了农产品管理的盲区,使农产品的管理脱离了市场的监督,甚至是在严重情况下出现了很多威胁农产品安全的问题。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既要做好各个部门的分工,也要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要切实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权责,形成有效的约束。

1.6  整体监督难度比较大

一般认为,农产品的监管本身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在农产品监管的过程中,也包含了较多的流程和较多的内容。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农产品的销售等,如果缺乏合理的监督,都很容易出现问问你听。同时,从农产品的种类来看,也比较多。面对不同种类的农产品,往往也需要不同的监管标准,从而也增加了监管工作的整体难度。此外,则是从监管人员的角度来看,农产品的监管需要的是需要丰富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人员。但是目前而言,很多监管人员在专业素质上仍然有所缺失,不能够满足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从而也导致了很多监管不力的问题。

2  我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措施

2.1  建立针对性的拥有风险评估能力的标准体制

抓紧优化各个种类农产品的质量健康安全标准、产地环境标准以及生产技术规程,让农产品生产在制造、加工以及流通等各环节具有一体化的标准以及技术规范。与此同时,加快构建严格农资自查、社会中介检验机构以及执法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检验检测制度,逐步构造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2.2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关键是做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资等六大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种植业以蔬菜为主,狠抓使用高毒物品等非法生产以及使用行为。畜牧业继续加强对瘦肉精的管治力度,加强奶站管理。渔业重点在于非法添加,打击非法活动,实行严格的产地检测以及出口制度。农资打假关键在春耕、“三夏”以及秋冬种等重点农时,加大力度处理有关假种子、假肥料以及假农药等案件。

2.3  增加安全投入产品开发力度

根据《农业法》表明,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团队不能使用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的违禁产品,因此更重要的是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资料,让生产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条件。

2.4  不断加强执法监督

在“菜篮子”产品主要生产区的基础上,从试点示范区入手,促进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和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关部门需要全面落实“检打联动”,作为农业执法队伍以及质检机构,需要将对农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作用发挥出来,并认真加强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查。

2.5  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

推动农兽药残留等一系列安全标准修改制定的进程。加强标准化生产开展示范,将园艺作物标准场地、畜禽规模化养殖場地、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地的建设规模进行不断扩大,深入进行农业标准化总体促进示范构建工作。

2.6  全方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以及查处体制,以此处理突发事件。有关部门需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更新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信息,主动应对热点敏感话题,推动科学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评价体制,将所有主要产品加入风险评价计划,并确定风险的类型、程度以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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