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褚蓥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支持建立乡镇(街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和设立社区基金会等协作载体,吸纳社会力量参加基层应急救援。完善基层志愿服务制度,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社会建设领域,开始将重点从推动社会经济的高效发展,逐步转向注重社会分配公平有序。而随着该建设重心的调整,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数年里,我国的慈善事业的发展重心将作出调整,即从公益性的、规模化的慈善事业转向面向社区的、小型的慈善事业。
长期以来,尤其是近二十年来,我国的慈善事业都以规模公益为中心,特别是塑造出了一批资金规模庞大的基金会“巨无霸”。这可以从近些年来此类基金会的发展情况看出端倪。目前,我国非官办性质的基金会的年度收入与资金总量已经占据整个慈善事业的近一半。这说明有大量的慈善资金流入到了一些成规模的普适化项目中,比如环保项目、扶贫项目等,而对社会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倾斜不够。城市社区的服务之前基本都是靠政府资金来维持,较少有社会资金进入。
之所以我国的慈善事业此前将重心放在一些普适化的项目上,主要是因为这些项目能够产生普遍的社会效益。比如,一个大型植树造林项目,一旦发挥作用,就能在较大规模的地理范围内产生积极的影 响。
这种项目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它以资助方的战略需求为导向,并将所得社会效益间接地归于资助方。在这个过程中,虽然社会公众也是直接受益者,但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对这个项目缺乏发言权,更无法直接以自身需求决定项目的设计逻辑与运行模式。
但这一状况在未来可能会出现转机。随着我国政府社会建设的重点出现转移,社区的小型的慈善组织将大量兴起。这类慈善组织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直接导向。它的项目设计、运行模式,都将直接受到社区居民的意见的左右。比如,当地居民以老年人为主,那么常驻该社区的慈善组织就将把服务重心放在为老服务上,而非环保项目。
同时,我们也将看到,除国家以外,社会资金也将被大量引导流向这些业务领域。但是,与此前不同的是,社会资金将较少流向大型基金会,而是流向社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是设立在社区内的小型基金会。这类基金会具有较强的社区自治属性,资方对于这类基金会的项目虽然可以产生影响,却无法再如此前那样,直接左右决策。
所以,在组织运营和资金流向上,社区慈善都不同于此前的规模公益。这一变动将对整个慈善事业的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便是说,慈善事业的整体分布将产生巨大的变动。对于这一点,每一家从业组织的负责人都应保持密切关注,并及时作出针对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