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角下精准扶贫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

2021-10-13 00:13王乾领赵清云
关键词:公共服务精准扶贫乡村振兴

王乾领 赵清云

摘 要:本文基于笔者所在团队于2019年7~8月期间对云南、广东和湖北三省下的三个样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抽样数据,统计分析了乡村振兴背景下精准扶贫政策的减贫成效,并进一步采用OLS和Logit模型实证研究了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精准扶贫政策对于贫困居民的增收效果显著,有效帮助了贫困群体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第二,精准扶贫政策在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样本区域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状况,实现了贫困减少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的多重绩效,确保了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第三,由于农村医疗教育条件已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以及医疗与教育资源增长过程的长期性,精准扶贫政策在公共教育以及医疗方面的作用相对较弱,这是2020年后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中需关注的重点方向。

关键词: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公共服务;减贫成效;Logit回归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不平等现象几乎贯穿人类社会的始终,表现在现代社会资源的配置上就是公共服务的供给和享受非均等化,而现实社会中的人们更偏向于资源公平分配,以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的[1]。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基本目标之一。然而,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发展的差异,农村贫困地区在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上存在着严重缺失。作为一个农业国家,农村尤其是贫困农村地区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薄弱环节,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将是党和政府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途径。基于此,中国政府先后提出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

习近平同志于2013年底在江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思想,各项相关政策于2014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实施。由于在政策初期缺乏对官方的定义,学界最初对于精准扶贫的研究侧重于对精准扶贫的内涵界定之上,汪三贵和刘未(2016)将精准扶贫定义为通过对贫困人口的有效识别和动态管理,并对其实施针对性的扶贫政策,消除导致贫困的各种因素和障碍,增加自主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脱贫[2]。莫光辉(2016)则从扶贫开发的时间进程维度和扶贫开发规划的顶层设计角度来定义精准扶贫[3]。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以来,农村人口的贫困状况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改善,但城乡收入差距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异仍较大,农村农民由于技术、资金和人才等核心要素流失而导致的自我发展能力存在一定的不足[4]。学者们开始更多关注精准扶贫的运行机制,为实现脱贫攻坚提供指引。例如,朱一鸣和王伟(2017)从普惠金融角度探讨了金融扶贫在扶贫工作中的作用机制[5]。此外,学者们也对易地搬迁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以及产业扶贫等的运作机制进行探索[6][7][8][9]。同时,党和政府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也在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并明确了具体建设目标和任务的“二十字”方针。这两项政策在扶贫内容上各有侧重,在减贫工作中的作用机制也不完全相同,但二者在时间上具备接续性。陈小燕(2019)将精准脱贫攻坚视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互耦合。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实现对农村贫困群体脱贫全过程的精准管控,实现农村贫困居民的“两不愁三保障”,进而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完成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10]。乡村振兴战略则将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现代化作为农村发展的归宿,实现城乡的融合发展,解决相对贫困[11]。

上述政策与各地乡村发展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紧密相连。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精准扶贫政策在致力于解决农村绝对贫困问题的同时,也将对中国农村现代化产生显著影响。随着精准扶贫政策在解决绝对贫困的战役中取得阶段性胜利,学界近年来对于精准扶贫政策的成效评估研究逐渐增加,研究内容不仅仅局限于其的减贫成效,还涉及该政策对消费、就业、健康以及幸福感的研究[12][13][14]。但目前少有研究涉及精准扶贫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解决我国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农村居民最迫切需求的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已成为新时代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新方向。因此,在乡村振兴视角下研究精准扶贫政策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样本数据均来自笔者所在团队于2019年7~8月期间对云南、广东和湖北三省下的三个样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名册进行随机抽样。所调查地区数据包括了县、乡、行政村、组和家庭特征等基本信息。本次调研针对农户实地走访并发放问卷600份,针对村级层面发放问卷150份,采用一对一边谈边记录的方式收回入户问卷,实地走访了解家户千余家。其中,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名册的抽样中,剔除了五保户、低保户等依靠政府补贴的家庭样本,这部分家庭缺乏长期的自我发展能力,属于精准扶贫政策兜底帮扶的对象。同时,在数据分析、清洁处理过程中,剔除了部分缺失值和异常值,最终获得了家庭有效样本550户,村级有效样本140份,调查样本的有效率分别为91.7%和93.3%。此外,为了保护样本信息,文中采取了“脱密”方式的描述范式,回避了所有数据出处的真实县名、村或社区名和家户名等。

(二)样本特征分析

精准扶贫政策强调扶贫过程的精准性,对于特定的贫困群体,采取具备针对性的扶贫政策进行精準帮扶与管理。在乡村振兴视角下,精准扶贫施策重点将不局限于贫困居民的收入领域,而是根据贫困家庭的致贫原因进行针对性帮扶,改善脱贫环境,从而培养其自主脱贫造血的能力。图1为导致样本家庭贫困现状的主要原因,结果显示,除了28%的非贫困家庭以外,疾病、缺乏技术、缺乏教育资源是导致样本家庭贫困最主要的原因。分析表明,贫困居民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将会影响贫困状况,在看病就医以及教育等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缺失也将对贫困家庭产生较显著的负面影响。因此,促进基本服务均等化将是精准扶贫解决农村贫困现状的重要手段。

笔者所在团队进一步询问了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居民的帮助情况,发现96.2%的贫困居民的主要困难都通过扶贫工作得到改善,但也存在3.8%的受访者主要困难未通过扶贫工作得到解决,这可能是因为其面临困难来自于重大疾病等短期无法克服因素而导致的。分析表明了尽管没有完全解决所有贫困人口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但精准扶贫的成效是极为显著的,印证了精准扶贫政策的精准帮扶特点,注重深入解决不同贫困人口所面临的主要困难。作为样本居民致贫的重要原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状况也应获得一定的改善。

为印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是否改善,本团队在进行数据采集时,对样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进行实地调研,以直观上验证精准扶贫政策对于样本区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在调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情况时,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中对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要求,主要考察了样本地区的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数量,大学或大专入学率等方面)、医疗保障(床位数、诊所数量等方面)、公共服务提供和基础设施等几个方面。在调研农村教育服务情况时发现,约79%的村庄至少有1所小学,这表明目前农村的初等教育普及度还比较高。而与小学相比,86.73%的村庄完全没有初中,这可能既与教育资源的普及度有关,也与教育资源的匹配度有关,需要进一步考虑村庄适龄学生总人数。在个人学历方面,拥有大学生或大专生总人数在10-20和20-30之间的分别为40.54%和45.05%,约占总人数的86%,也有少数村庄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超过30个,甚至超过50个(见表1)。以上教育层面的公共服务数据分析表明,由于所调研地区的教育资源不足,小学或初中等获教育机会分布不均,教育资源的可及性及普遍性仍然是值得我们去关注的长期问题。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提供更全面的教育培训也将显著提升农村人力资本,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从医疗卫生服务角度看(见表2),在所有受访村庄中,只有3.54%的村庄没有卫生室。在床位数上,有9.73%的村庄没有床位数,这一比例高于没有卫生室的村庄比例,可能的原因是有些村庄内部的卫生室条件比较简陋,只能帮助村民做些普通的检查,并未设置可用于较长时间观察病人病情的病床。由此可知,目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基本完善,大部分农村居民可就近享受到医疗卫生服务,也进一步表明,精准扶贫对农村地区医疗服务卫生环境改善较好,精准扶贫的医疗保障减贫绩效明显。

进一步,本研究针对农村基础设施、生活设施等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样本区域农村水泥路覆盖率未达半数,仅为32.74%并没有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要求“村村通路,户户道路硬化”的标准。调研发现,部分地区的道路设施完善较好,但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尤其是偏远地区的通村道路硬化并不乐观,从而导致整个调研样本所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状态。

表4是受访者对于其所在村庄的基础设施评价以及分布情况,包括了对马路干净程度的评分以及对基础设施的满意度评分,并通过得分区间划分为五种情况。从对马路干净程度的评价来看,表8将评分由低到高划分为很乱、有点乱、一般、整洁、非常整洁五种,样本所占比例依次是1.77%、3.54%、30.09%、55.75%以及8.85%。其中认为马路有点乱及很乱的样本比重仅占5.31%,而评价为整洁及非常整洁的样本占据了总样本量的64.6%,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受访者对于其所在村庄的马路干净程度是认可的,但仍存在部分村庄马路上有不整洁现象。

从对基础设施的满意度评价来看,表3同样将评分由低到高划分为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满意以及非常满意五种评价区间,样本所占比例依次是7.08%、9.73%、31.86%、41.59%、9.73%。其中认为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样本总占比为16.81%,这表明尽管样本区域内超八成受访者对基础设施建设表示一般满意或更高评价,但仍存在着较大比重的民众对基础设施有着更高的要求。

综上,在实现贫困居民实现增收脱贫的工作中,精准扶贫政策的成绩斐然,并且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与保障下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更精准的评估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本研究将进一步利用普通最小二乘(OLS)和二分类Log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三、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

(一)主要变量选取和描述性统计

表4为主要变量選取与描述性统计,为了更全面衡量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本文采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改善程度、子女上学方便方便程度、公共娱乐基础设施改善程度以及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来作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替代变量。为保障分析结果稳定性,本文控制了样本的部分家庭与个体特征,包括了家庭规模、子女数、家庭农用机械资产、自来水入户状况以及个人学历和健康信息。

(二)研究方法与模型设定

为了分析精准扶贫政策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以及精准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本研究将应用两个方程分别考察农村扶贫工作对农户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影响。其中,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被解释变量采用了农村家庭年总收入的对数,为连续性变量,所以直接采用了线性的OLS回归分析。

在分析农村扶贫工作对家庭基本公共服务获取的影响因素中,被解释变量为衡量教育(子女受教育机会是否改善)、医疗(家庭成员看病就医便捷性是否改善)、居民主观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或满意度(公共服务是否改善)和村内基础实施是否改善等多维变量衡量。不难发现,以上变量均为二元虚拟变量,所以我们选取了二分类Logit回归模型。这两个模型除被解释变量不同以外,解释变量基本相同。并且,考虑到模型中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我们尽可能控制了来自村级层面和家庭层面等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其中,控制变量主要为家庭人口规模、家中6-16岁子女数、家庭是否拥有生产性农用机械、最高受教育年限、健康状况、安全饮用水等。具体的基础回归模型如下:

式(1)中,为主要解释变量,为来自不同层面的控制变量,β和σ为待估计系数,εij为误差项。如果被解释变量为虚拟变量,则引入逻辑累积分布函数,选取Logit回归模型,即:

(三)精准扶贫政策对基本公共服务影响的实证分析

表5回归结果显示,精准扶贫政策对增收效应、公共服务是否改善、子女上学机会是否增加、基础设施是否改善以及看病就医是否改善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663、0.166、0.070、0.182以及0.053。其中,精准扶贫政策对贫困居民增收、公共服务改善以及基础设施改善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这说明,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能够显著提升贫困家庭收入水平,能够实现帮助低收入家庭增收的效果,起到政策制定出的减贫效应;除此之外,精准扶贫政策也通过改善贫困区域公共服务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实现减贫。

然而,精准扶贫政策虽然对子女上学机会和看病就医产生正向影响,但该影响并不显著且不稳健。导致这一现象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现有条件下,贫困地区人口所获得的教育以及医疗条件已经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教育以及医疗资源的增加相对而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精准扶贫政策对于贫困地区的教育、医疗资源快速增加的帮助有限。因此,精准扶贫政策显著改善了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状况,但主要是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而并非通过改善教育服务。其次,精准扶贫政策效应最主要是通过改善居民收入状况,这其中主要通过政府的转移支付实现。为此,增收效应与基础设施改善成为了精准扶贫实现公共服务提高的主要影响渠道。

当然,从表5中的协变量回归结果可知,精准扶贫过程中,除了部分因素(如家庭人口规模、健康状况、家庭子女人数等)对低收入贫困户的收入状况有显著影响外,其他因素基本对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子女受教育机会和看病就医改善等不产生影响,或影响不显著。这意味着,近几年的精准扶贫政策是推动农村公共服务改善的主要制度因素,而通过家庭自身要素禀赋发展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改善的作用十分微弱,甚至没有。

四、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基本结论

为科学评估精准扶贫政策作用绩效,本文基于对三个样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抽样调研,采用OLS和Logit模型实证研究了在乡村振兴战略下,精准扶贫政策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精准扶贫政策对于贫困居民的增收效果显著,有效帮助了贫困群体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第二,精准扶贫政策在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样本区域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状况,这得益于精准扶贫政策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更加注重对于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与脱贫环境的改良;第三,精准扶贫政策在公共教育以及医疗方面的作用相对较弱,导致这一状况出现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农村医疗和教育条件已经有了最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医疗与教育资源的增长是一个长期过程,精准扶贫政策更多地在现有条件上进行局部改善。

(二)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与启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消除绝对贫困,全面脱贫攻坚任务已取得阶段性的胜利,在2020年以后的扶贫工作更应完善顶层设计,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更全面的制度保障,从制度层面完成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第二,在实践层面,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扶贫工作应更注重提升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资源的倾斜力度,通过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改善贫困群体的脱贫环境,增加贫困户提升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机会和资源,夯实实现乡村振兴的人力资本基础,最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第三,在思想层面,新阶段的扶贫政策应延续精准扶贫政策的“精准化”思想,不仅仅是精准识别贫困户的致贫原因,采取精准帮扶措施,防止其返贫及落入“贫困恶性循环”陷阱,更是要精准识别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资源短板和能力短板,在充分发挥其优势的同时补齐其发展短板,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建设美丽乡村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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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乾领(1997- ),男,河南周口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增长与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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