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

2021-10-12 07:06王平
唯实 2021年9期
关键词:数字化数字

王平

数字化集成降本增效、丰富业态、创造价值等多元功能,是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协同加快转型创新、整体激发城市活力具有持久作用和深远影响。苏州电子信息等相关产业发达,前沿领域试点较多,数字化基础扎实、态势向好,但数字产业、数字平台、数字贸易、数字治理等关键领域的短板也不容忽视,亟须把准大趋势、抢占制高点,充分释放出数字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价值,率先建成全国“数字化引领转型升级”标杆城市。

数字化对城市未来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新一轮数字革命和数字时代的到来,识别并抓住数字化转型机遇的城市,将从以工商资本为驱动的规模经济为主向以知识资本为驱动的范围经济、创新经济为主加快转变,有望率先实现增长模式、功能形态和能级定位的全面提升。

通过创造iGDP改变增长模式。城市是经济增值活动的主阵地。在数字化城市,数据不但成为重要生产要素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而且可以带动技术、资金、人才加速流动,促进资源配置优化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让GDP具有鲜明的互联网屬性,即iGDP,成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新引擎。数字化还能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各领域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为城市经济创造出无限增长可能。联合国有研究发现,iGDP占比的提高对放大投资乘数效应具有明显作用。

通过数字映像重塑功能形态。采用3DGIS+BIM与CIM创建的数字孪生城市,将引发城市智能化管理服务的颠覆性创新,被誉为智慧城市建设的新起点。基于大数据的技术驱动型城市治理,在加载能源、交通、医疗、制造等行业场景后,会创造出解析城市的全新视角,为解决拥堵、污染等传统难题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随着数字化超越城市边界,都市圈、城市群内部的产业关联将向着行业创新与分工协作不断深化,依托云赋能不断挖掘出灵动多变的数字内容,也给疫情防控等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动性治理提供了最新手段。

通过数字转型提高能级定位。进入数字时代,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创新数字化、服务数字化成为常态,世界城市网络的数字化特点愈加凸显,传统上决定城市竞争力的产业实力、创新实力、金融实力和联通能力集成转化为数字化能力。届时,拥有海量数据的城市,有条件以极低的边际成本利用数据创造价值,依靠遥遥领先的数字能级脱颖而出,实现更高目标和宏大愿景。对此,国内部分城市已做出前瞻部署,北京提出要建成国际数字化大都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上海提出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深圳提出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城市智能体、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杭州提出打造数字变革策源地。

苏州重点领域数字化存在短板

苏州实体经济供给侧数字化特征日益明显,产业领域数字化再造不断提速,吸引全国十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落户,是全国首批5G网络试点城市、央行首批数字货币试点城市、全省首个区块链产业发展集聚区,2019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3300亿元。同时,苏州3万多亿工业体量大而不强、大而不新,特别是从结构、广度、匹配度和支持力度来看,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十分迫切。

数字产业存在软、硬失衡现象。与国内部分城市由数字化商业驱动城市转型不同,近年来苏州走得是一条依托先进制造业集群转型升级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受国际产业分工调整缓慢、行业组织存在惯性等限制,实现速度并不抢眼。数字产业化方面,苏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产值是杭州的5倍,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只有杭州的十分之一。在人民网发布的《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潜力城市20强榜单》 中,苏州列第9位,居武汉、厦门、南京之后,主要失分项是缺乏具有行业示范、辐射带动的龙头企业,缺少核心人才。

数字平台渗透率还有极大提升空间。一方面,工业互联网任重道远。苏州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数、星级上云企业数、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省级“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基地数均居全省第一,但相对全市17万家工业企业的庞大基数来说还远未成势;在2万家规模以上企业中,生产制造、物流配送、客户关系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率分别为34%、16%和38%。另一方面,电商应用推广较慢。2019年,苏州规上服务业中互联网平台企业仅7家,实现营业收入6.69亿元;2万家“四上”企业中仅有5.6%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活动。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20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榜单》中,苏州有1家,上海20家、深圳6家、杭州4家、南京3家、无锡2家。

数字贸易的巨大潜力有待发挥。服务贸易规模偏小。2019年,苏州进出口为上海的64.6%,其中服务贸易进出口仅为上海的14.5%,占自身外贸比重的7.73%,远低于全国14.7%、全世界20%的平均水平。代工模式制约跨境电商。代工企业基数大,产品技术极易通过互联网被模仿,在贸易链条中长期处于被动,很难有耐心和实力跨越品牌和知识产权的壁垒。缺乏市场化运作的交易平台。虽建有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集成了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但商务服务方面远不如敦煌、阿里等市场化平台贴近企业需求。

数字治理的基础建设还需加强。共享程度不足。系统化数据治理体系正在构建,数据质量动态提高,制约大数据创新应用尤其是跨部门协同应用。城管、交通等重点领域可视化管理系统尚未充分对接整合,影响对城市运行态势的准确掌握。系统政策较少。近年来,上海出台《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杭州出台《强化数字赋能推进“六新”发展行动方案》《杭州中院关于为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指导意见》,深圳出台《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对该领域进行系统部署,苏州新近推出《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八个专项工作方案,还需抓紧实施,力争后来居上。

提升数字化发展能力的建议

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点是赋能,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抓总职能,加快夯实数字基础,坚决破除数据壁垒,大力推广数字应用,创造全域覆盖的沉浸式数字化发展环境,用全方位赋能实现整体性转型。

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为生产要素赋能。数据本身不会创造价值,只有在迅速流动、开放共享的情况下,应用相应技术进行深度开发才会创造价值。一方面,探索建设新型数据交易市场。苏州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正在铺开,有能力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抓紧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制度,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逐步化解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安全、数据增值与数据协作问题,进一步发挥数据要素的作用。可借鉴上海、北京、深圳、杭州、青岛等地经验,健全数据开放的管理制度,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加大数据开放力度,实现政府开放数据最大可能的开发应用。另一方面,健全数据要素配置制度。完善政商数据合作激励约束规则,推动元数据、数据元素、数据字典、数据目录以及数据交易与共享产品的标准化,加大跨部门综合协调力度,强化数据市场日常监管,构建数据市场的安全审查机制,有效保护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数据信息安全。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数字化专题轮训,更好理解数据价值,把握数字技术应用规律。

支持企业上云用云,为传统业态赋能。培育软件产业生态,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一是制订上云标准。研制企业上云实施指南、技术规范、效果评价等重点标准,使企业在需求分析、可行性评估、云服务选择、测试部署和运维等各环节有标可依。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在重点行业和区域的应用普及,提高企业上云的意识和操作能力。搭建面向平台解决方案供需对接、成果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开放式、协同化、网络化产业集聚区。二是丰富云上应用。基于各类基础共性工业互联网平台、特定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等环境开展海量工业App的开发和培育,促进跨平台间工业App的异构兼容和互操作,推动工业技术、知识经验、机理模型的沉淀及工业软件云化。探索新技术融合应用,促进各行业、各领域开展云上区块链、云上大数据、云上人工智能等各类融合應用的打造。开展工业上云应用开源社区建设,打造工业上云应用开发及技术分享环境,加速完善开源人才培训、认证、评价体系,推动工业上云应用的开源模式健康发展。三是保障上云安全。完善云安全制度体系,围绕多样化工业场景中涉及的数据权属、隐私保护、收益分配等问题建立配套监管机制。提升云服务安全保障能力,督促云服务提供商深入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增强安全防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推动云安全技术创新发展,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和优势互补,创新云安全保障新模式。

合力拓展应用场景,为在线经济赋能。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着力推进智能交互技术集成创新、业态模式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以线上资源整合带动线下生产、生活组织方式系统重构。一是建设公共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在5G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地理位置、网络安全等领域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投入,加强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交换中心等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促进公共数据采集以及重点领域数据面向社会和企业开放共享,为在线经济、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二是做好数字内容知识产权保护。针对不同场景的知识密集型在线内容,加强在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内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小企业数字知识产权及创新成果保护,强化在线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处理好侵权、剽窃、不正当使用等问题,为数字化内容发展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创新包容的政策监管机制,放宽创新型、融合型业态和模式准入门槛,探索负面清单、免罚清单等容错监管方式,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提高政府在线服务效率和跨部门协作水平,为在线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为数字贸易赋能。把贸易数字化作为参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重要抓手,为国内外企业和消费者打造“苏州节点”,用数字化手段实现“买全球、卖全球”。一是集聚数字贸易高端要素。聚焦制造业、文化、旅游、金融、运输、医疗等重点领域,大力吸引数字跨国企业总部在苏设立区域乃至全球创新中心、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应用中心。强化自贸苏州片区、昆山花桥、相城高铁新城等区域数字贸易跨境服务功能,抓住用好国家有序放宽增值电信业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等领域外资持股比例机遇,打造全价值链数字运营服务体系。二是完善数字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依托自贸苏州片区,瞄准争创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建好6大子平台和8大功能分区,强化海外推介、信息共享、项目对接、版权服务等核心功能,努力实现贸易撮合数字化、贸易执行数字化、贸易服务数字化。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数字贸易平台建设,加快实现数字服务贸易与制造业的有机融合,在数字贸易国际窗口中彰显独特优势。三是打造“集群一园区一平台”发展模式。在支持本地平台企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数字贸易平台公司,对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专业市场量身定制数字贸易实施方案,整合优化产业链营销、金融、物流等环节,提供开放服务端口,打造集贸易信息展示、在线支付、融资分期、物流基础设施等多元化服务,提供全产业链交易服务。

推动政府数字转型,为治理现代化赋能。大力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让数据真正跑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系统提升流程优化和协同治理能力。一是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制定“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不断推进与数字政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管、运体制机制,打造先进的总体框架和业务体系,形成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的大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联动和高效服务。二是筑牢数字基础。健全高效的数据共享统筹协调机制,不断提高数据开放共享和协同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快建成“1+10+N”政务云网融合资源体系,提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公共管理“一网统管”水平。深化各类安全防护技术应用,守住数据安全底线。三是提高应用成效。全要素推进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将数字化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优先方式。深入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以点带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取得实效。高度重视“数字鸿沟”,密切关注数字弱势群体,破解政府数字服务普惠性、公平性的堵点、难点和痛点,让数字政府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作者系苏州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博士后)

责任编辑:张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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