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低保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龙桑寺镇为例

2021-10-10 12:15朱建波
山西农经 2021年17期
关键词:低保户老年人群众

□朱建波

(商河县龙桑寺镇人民政府 山东 济南 251600)

龙桑寺镇是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辖镇,全镇辖57 个行政村,户籍人口45 597 人。龙桑寺镇为汉族聚居区,面积92.61 km2,耕地5 832 hm2。2020 年,龙桑寺镇公共预算收入0.59 亿元,农民人均收入1.7 万元。龙桑寺镇生态环境优美,曾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国家卫生镇等称号。

1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基本情况

1.1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认定的基本条件

龙桑寺镇户籍或者商河县户籍常年在龙桑寺镇居住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商河县低保标准(2020 年为5 928 元/年),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低保。

1.2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与审批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龙桑寺镇民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签署《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经核对,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由村(居)入户调查,镇(街)负责审核、审批。对拟批准的申请,通知村(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由镇(街)作出批准决定。资金实行一本通发放,通过银行“财政补贴”系统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户主的个人账户。

1.3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政策取得的成就

1.3.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上调

截至2021 年4 月,龙桑寺镇有农村低保户903 户、1 205 人,农村低保金为每人每月430 元,比2020 年同期提高120 元。2017 年龙桑寺镇农村低保金为每人每月210 元,2018 年为每人每月250 元,2019 年为每人每月280 元,2019 年为每人每月310 元,低保对象的保障标准逐年增加,见表1。

表1 2017—2021 年龙桑寺镇享受低保人数和低保金发放情况

1.3.2 实施分类救助

龙桑寺镇一般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金为每人每月430 元;80 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及未满18 周岁的低保儿童,每人每月上浮10 元救助金;低保家庭中的一二级重残本人每人每月上浮20 元救助金;全额低保调整为每人每月670 元。

1.3.3 建立了低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

2019 年1 月,商河县龙桑寺镇建立了低保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凡年满60 周岁的龙桑寺镇户籍低保老年人,无需申请,可直接领取补贴,补助标准为60~79 岁老年人每人每月80 元、80~89 岁老年人每人每月100 元、90~99 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 元、100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 元。

1.3.4 单人可纳入低保

按照2020 年最新通知规定,持有残疾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当地医保局认定的23 种职工门规病种和15 种居民医保门规病种患者,经测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商河县低保标准的2 倍,即每年11 856 元,且经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平台核对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可以按照“单人户”的方式纳入低保享受范围。

1.3.5 建立了低保工作人员备案制度

自2014 年6 月起,龙桑寺镇已经建立了低保工作人员备案制度。农村居民在申请低保时,如果亲属中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成员,需要主动如实申报备案。在登记备案时,备案人员要详细载明姓名、职务、与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亲属关系、联系方式等内容。

2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制度实施情况

2.1 年龄分布

在龙桑寺镇享受低保的对象中,年龄在18 周岁以下有82 人,占6.81%,年龄在18~60 周岁之间有382 人,占31.70%,年龄在60~80 周岁之间有656 人,占54.44%,80 周岁及以上的有85 人,占7.05%。从享受低保对象的年龄分布情况来看,龙桑寺镇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以老年人居多。老年人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收入,仅靠基础养老金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年老、退休金微薄是导致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贫困的普遍原因之一。

2.2 家庭人口

在家庭人口方面,单人低保户有636 户,占比70.43%;双人低保户有234 户,占比25.91%;三人低保户有27 户,占比3%;四人低保户有5 户,占比0.55%;五人低保户仅有1 户,占比0.11%。结合龙桑寺镇单人可纳入低保的条件可以发现,正是由于家庭成员的重病或重残导致贫困。

2.3 致贫原因

在整理低保户档案材料中致贫原因这项内容时发现,缺乏劳动力占39.34%,重特大疾病占18.92%,重度残疾占15.35%,轻度残疾占16.18%,单亲生活经济状况差占3.40%,其他原因占6.81%。根据致贫原因统计可以看出,缺乏劳动力是导致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贫穷的首要原因,其次是身患重特大疾病、残疾。通过亲身经历以及与村(居)两委成员沟通交流发现,享受低保待遇的基本都是老年人、身患疾病或残疾的特殊人群。由此可以得出,年老、疾病、残疾是导致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贫困的重要原因。

3 龙桑寺镇农村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3.1 村(居)公示不到位

在低保申请的实际操作中,村(居)公示单常因大风、下雨、人为等原因不翼而飞。许多普通村民反映,根本看不见村务公开栏上的低保公示单。虽然商河县民政局将全县低保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但浏览量极少。这说明在整个低保的申请过程中,部分村(居)低保公示制度没有真正落实,仅流于形式。政府官网公示不契合农村低保实际,导致低保公示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职能[1]。

3.2 尚存不合理低保现象

龙桑寺镇尚存极个别不合理低保现象,例如有“开着小车享受低保的”(经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车不在本人名下),有“女儿名下拥有多处房产享受低保的”(因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渐退期一年,暂时无法退出低保),有“因摔伤应该享受临时救助而享受低保待遇的”,有“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为享受低保医保报销政策申请享受国家低保的”。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一是因为近年来农村低保的救助金逐年递增,享受低保人员在患病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2];二是因为村(居)低保制度公示不到位,普通民众监督途径少,仅依靠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以及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制度,难以准确了解申请者的真实情况[3]。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开通后,部分村民不符合低保政策却多次拨打12345 市民服务热线。不予办理低保就无法取得群众的满意答复。受困于乡镇12345 工作满意度考核指标多、压力大,镇民政办一般被迫同意其申请享受低保待遇。12345 市民服务热线是为更好地服务群众而设立,却成为了极个别群众获取利益的捷径。

4 完善龙桑寺镇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

4.1 健全村(居)公示制度

要想村(居)公示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离不开村(居)、县民政局、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村(居)公示制度贵在公示。村委会可投入资金建设专门的村务公开栏,避免各种原因导致公示单损坏[4]。对村务资金紧张的村(居),上级民政部门可适当给予支持。乡镇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按照流程主动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只要程序合规,就不怕公示会引起异议。即使有疑义,只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相信群众会理解低保政策。

4.2 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监督机制

低保制度的有效监督必须要满足低保公示、公民参与、投诉渠道3 方面的要求,缺一不可。

首先,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低保业务,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低保对象名单,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5]。其次,要加强对广大村民和基层干部的素质教育,防止出现基层干部隐瞒真实信息、以权谋私、骗取低保等现象。再次,扎实做好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处理工作。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是群众发挥低保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之一。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要按照工作流程协助群众依规办理。对于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耐心做好政策讲解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对于群众提出不合理诉求且经常拨打市民热线的情况,应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不将其纳入年度满意度考核,减轻乡镇政府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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