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燕,尚潇瑛,张琳琳,冯姣姣,曲 艳,张 蓉
(陕西省河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18)
嘉陵江是长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流经陕西省宝鸡市凤县进入甘肃省,又经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宁强县进入四川省,境内干流长243.8 km,支流流域涉及汉中市西乡、镇巴、南郑等县区,省内流域面积10039 km2,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量为52.01 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52.01 亿m3。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6.57 亿m3。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2)统筹流域内外、上下游及现状、未来用水需求;
(3)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4)优先保证生活和基本生态用水;
(5)总量控制,非常规水源、本流域地表水、跨流域调水和地下水相协调。
在2018 年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流域需水进行预测,提出流域内各市2030 年供水配置方案,根据水利部批复的地表水总量控制目标,按照同比例缩减的原则,结合流域内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进行调整,得到流域内各市水量分配方案;依据水利部批复的主要断面控制指标和市级行政区生态流量控制要求,分析明确流域内生态流量控制主要断面、下泄控制指标及其保证程度;提出确保水量分配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以现状2018 年社会经济和用水指标为基础、结合区域发展指标及行业用水定额,对陕西省嘉陵江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三大用水部门进行需水预测。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需水预测成果见表1。可以看出,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河道外需水总量为24093 万m3,其中汉中市21011 万m3,宝鸡市3082 万m3。
表1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年需水预测成果表 单位:万m3
在《陕西省嘉陵江流域综合规划》基础上,同时通过实地调研,2030 年考虑部分工程通过挖潜改造维持或增加供水能力,但也存在部分工程供水能力的衰减,同时退还挤占河道内生态水量,考虑在部分尚有一定开采潜力的地区适度开采地下水后,2030 年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可供水量24147 万m3,其中地表水可供水量21667 万m3,地下水可供水量2258 万m3,非常规水源可供水量222 万m3,见表2。
表2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年可供水量 单位:万m3
嘉陵江属于水资源丰富地区,流域水资源配置立足于当地水资源,在留够基本生态环境用水、强化节水治污力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前提下,对流域进行水资源配置。流域内供水水源通过新建金池院水库工程,修建众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加大雨水等再生水资源的利用提高供水水量。水质较好的深层地下水源,作为战略储备或者应急水源。依据上述供需平衡分析成果,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流域内配置水量24147 万m3,无流域外调(引)入水量。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各地市水资源配置水量见表3。
表3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年各地市水资源配置水量
(1)由地表水可利用量推求地表水可分配水量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地表水可利用量16.57 亿m3,扣除向外流域调出水量2.14 亿m3,则本流域耗损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14.43 亿m3。按照长江委2014 年在水量分配中采用的2030 年嘉陵江流域地表水耗损率65.5%进行折算,则本流域用水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22.03 亿m3,见表4。
表4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地表水可分配水量成果表 单位:亿m3
(2)由地表水配置水量确定地表水可分配水量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地表水配置水量为2.14 亿m3,则本流域用水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2.14 亿m3。按照长江委采用的地表水耗损率65.5%进行折算,则本流域耗损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1.4 亿m3。
(3)结合水利部批复指标综合分析确定地表水可分配水量
水利部2016 年批复的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 年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用水量1.26 亿m3,均小于前述按地表水可利用量、地表水配置水量确定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因此,这里以水利部批复的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用水量作为可分配水量,即陕西省嘉陵江流域用水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1.26 亿m3,耗损口径地表水可分配水量为0.85 亿m3。
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各县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经与市县主管部门沟通调研,确定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内各市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见表5。
表5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内各市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单位:万m3
陕西省嘉陵江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在2030 年各市水资源配置方案(表3)中地表水的占比为58.2%,以此为控制同比例折算出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各行政区地表水用水量。再以表5 中各市总量指标为控制,调整各市本流域地表用水总量,得到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各市2030 年水量分配方案,见表6,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地表水用水口径可分配水量为12600 万m3,各市水量分配结果分别为:宝鸡市819 万m3、汉中市11781 万m3。
表6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2030年各市水量分配方案 单位:万m3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国控入境控制断面选取白水江(谈家庄)、江洛河甘陕(白水江)、成县、谭家坝、燕子河甘陕(康县)、广坪河甘陕(广坪)断面,国控出境控制断面选取茨坝、大滩、东风、旺苍、青峪(楼子)、河口(大通江)、铁溪、长岭镇断面。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见表7。近20 年资料分析表明,除燕子河甘陕(康县)断面,嘉陵江白水江(谈家庄)、成县、镡家坝、茨坝、旺苍、河口(大通江)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满足保证率90%要求。
表7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确定茨坝、大滩2 个断面作为嘉陵江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8。我省出境水量以茨坝、大滩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
表8 陕西省嘉陵江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宝鸡市、汉中市人民政府要将陕西省嘉陵江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将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2)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
将陕西省嘉陵江水量分配方案的实施纳入各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确定的水量份额,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3)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
加强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控制。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农村水污染。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切实保障供水安全。加强水质动态监测,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
(4)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
省水利厅负责嘉陵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制定嘉陵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流域用水总量控制与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
(5)建立行政区界重要控制断面和取用水户监测监控设施
通过建立嘉陵江流域水资源监测监控设施,对嘉陵江流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