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乐
9月2日,江门市蓬江区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反映“荷堂镇白藤南村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周边有十几家废塑料造粒厂,产生的塑料废气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收到交办案件后,蓬江区迅速组织调查处理,按照“边受理、边督察、边整改”的原则,抓紧开展查处和落实整改,经核实,此案属实,目前阶段性办结。
15家企业中13家无手续
蓬江区相关工作人员告诉笔者,举报件反映的“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经核实为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蓬江区广中江高速与西堤一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处,该公司主要从事橡胶制品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
群众反映的废塑料造粒厂在其西侧的一处工业厂区内,该工业区名为利豪工业区,有15家企业在此经营,物业归属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所有。该工业区最近的村民聚居点为直线距离约220米处的南村村委会上联小组,该小组有常住村民约630人。
蓬江区高度重视信访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9月2日上午收到交办案件后,区分管领导立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和荷塘镇政府对该案件进行现场核实处理,并趕赴现场督导相关工作。
经排查,群众反映的场所内共有15家企业在此经营,其中有10家为塑料加工企业,1家无名木器喷漆企业,2家五金加工企业,1家无名灯饰五金浸漆加工企业和1家饲料仓库,检查时有2家企业正在生产。
在上述企业中,江门市高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正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但未完成验收)和申领排污登记表等环保手续,另外1家为鱼类饲料仓库不需要办理相关环保许可手续,其余13家企业均未履行环评文件报批手续,其中2家企业因设备正在安装及其他情况未投产,不具备生产条件;其余11家企业有生产痕迹,这11家企业有7家已配套环境保护治理设施。
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生产
现场执法人员说:“我们经过了解,在这里进行生产的大多数企业都是近期因为顺德开展‘三旧改造才搬迁到荷塘镇设厂的,都是在2021年6月底之才开办的。针对上述情况,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和荷塘镇政府已责令无手续的13家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两家正在生产的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为了防治死灰复燃,9月3日至6日,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执法人员和荷塘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再次到利豪工业区进行复查。复查中看到,蓬江区乐顺塑料厂、无名木器喷漆企业和无牌塑料加工厂已拆除设备并搬迁,其他部分企业正在拆除设备。执法人员到南村村委会上联小组巡查,未闻到塑料废气气味。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正在生产的江门市欧记家具配件有限公司和江门市蓬江区义博塑料制品厂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荷塘镇环保办和南村村委会对江门市蓬江区荷塘聚利豪硅橡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其坚决落实无相关手续企业的整治要求,废塑料加工等应入规范工业园区的企业,不符合准入条件,应清退,其余企业在完善环保手续、治理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前不得生产。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该生产区域的日常巡查工作,督促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开展搬迁,其余企业需完善环保手续、按要求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取得相关许可后才能复产。同时举一反三,组织荷塘镇内业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普及最新环保政策,提高业主环保意识,把好项目准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