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
——元稹《莺莺传》中“崔张恋情”解析

2021-09-29 03:04张冬云南阳师范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名作欣赏 2021年27期

⊙张冬云[南阳师范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元稹的传奇小说《莺莺传》是一篇“自叙传”性质的小说。之所以说是“自叙传”性质的小说,是因为元稹本人也曾有过对初恋情人“始乱终弃”的经历。以小说中的故事为依据,以元稹的生平经历、元稹及其友人的相关诗文为参考,结合对小说特殊的叙事技巧的分析,我们还是会对《莺莺传》中的“崔张恋情”有一种不同以往的认识,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莺莺传》中“崔张恋情”的悲剧意蕴。

一、小说中的“张生”大致等于现实中的“元稹”

《莺莺传》中说崔莺莺的母亲是张生的“异派之从母”。据谢思炜先生《崔郑家族婚姻与〈莺莺传〉暌离结局》的考证,《莺莺传》中崔莺莺的母亲“郑氏”在现实中是“元稹母亲的同父异母之姊”。也就是说,小说中张生和崔莺莺的“中表”关系,也就是现实中元稹和其表妹的“姨表亲”关系。

据元稹《梦游春七十韵》和白居易《和梦游春一百韵》的描写,元稹早年确实有一段风流韵事,最终这段风流韵事化为元稹人生经历中一场难以忘怀的“春梦”,而他最后娶了“清贵贤淑”的韦门之女韦丛。当元稹写《梦游春七十韵》的时候,年仅27岁的韦丛也已仙逝,因此元稹写下了自己人生无常的感慨:“虽云觉梦殊,同是终难驻。悰绪竟何如,棼丝不成絇。卓女白头吟,阿娇金屋赋。重璧盛姬台,青冢明妃墓。尽委穷尘骨,皆随流波注。幸有古如今,何劳缣比素。”

对元稹来说,无论是梦里的还是现实中的佳人,都离他而去,他的心绪就像一团乱麻一样剪不断、理还乱。他感慨和司马相如私奔却被弃的卓文君、被汉武帝“金屋遮藏”又被“冷落长门”的陈阿娇、被周穆王无限宠爱的盛姬、因受冷落远嫁匈奴并身死异域的王昭君一个个随岁月的逝水远去,人生中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常驻呢?人们常常将得到的与得不到的进行比较,然而对于在婚恋世界及仕宦世界都“曾经沧海”的元稹来讲,为了“仕宦”而丢弃的崔氏表妹和同样为了“仕宦”而迎娶的韦氏妻子,哪一个更好呢?人们可以在现实利益的天平上称量,但怎能在心灵的天平上去称量?人生有多少不得已呀!

二、“非礼之情”的发生:“风流才子多春思”

《莺莺传》中,张生和莺莺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寝席欢会”,在当时是一种让人“耸异”的“越礼”行为。这种“越礼”行为,在正常的情况下发生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而张生和莺莺之间之所以能发生,是有特殊的因缘和契机的。首先,张生和莺莺一家在同一时间出现在浦郡的“普救寺”。其次,因为遇上兵乱,张生刚好与“浦将之党”有交情,保护了莺莺家的财产及一家老小的性命,莺莺的母亲对张生感恩戴德。再次,张生和莺莺是“中表”兄妹,不是普通的陌生男女,莺莺的母亲对张生难以产生戒备防范的心理,而是让张生和莺莺以“兄妹之礼”相见。

张生和莺莺一家来往并不频繁,关系并不亲密。张生第一次见到“颜色艳异,光辉动人”的莺莺,对莺莺“一见钟情”。张生是一位才子,才子容易冲动,也容易产生“越礼”的行为,所以张生没有听从红娘“求娶”的建议。他等不及,于是写“春词”约莺莺私下相会,爬树跳墙去会见莺莺。莺莺是一位才女,虽然出身于讲究“儒门礼教”的望族,但“善属文,往往沉吟章句,怨慕者久之”。才女比较容易喜欢上才子,所以莺莺对“性温茂,美风容”且善写“情词”的张生也是很钟情的。两人第一次私下见面时,莺莺把张生狠狠数落了一顿,指斥他“非礼之动,能不愧心”,希望他“以礼自持,毋及于乱”。但莺莺自己已经“情不自禁”,礼教筑起的防线最终还是被感情的潮水冲垮了。过了两天,莺莺自己主动委身于张生。然后,这种“非礼之情”就断断续续地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

三、“不能定情”的烦恼:“肠断萧娘一纸书”

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张生和莺莺发生了“非礼之情”。“非礼之情”发生以后,如何面对家长、能否发展成“合两姓之好”的婚姻便成了摆在男女当事人面前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在莺莺的母亲那里没有太大的阻力,“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她只好说“我不可奈何矣”,接受了眼前的事实,并有意促成这桩婚事。但张生这里是有大麻烦的,张生在和莺莺私下结合之后,对莺莺没有婚姻的承诺。

我们在读小说的时候,会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即小说一再写到莺莺的不快乐。“崔氏娇啼宛转,红娘又捧之而去,终夕无一言”;“张生将之长安,先以情谕之,崔氏宛无难辞,然而愁怨之容动人矣”;“时愁艳幽邃,恒若不识;喜愠之容,亦罕形见。异时独夜操琴,愁弄凄恻,张窃听之。求之,则终不复鼓矣”;“因命拂琴,鼓《霓裳羽衣》序,不数声,哀音怨乱,不复知其是曲也。左右皆唏嘘,崔亦遽止之,投琴,泣下流连,趋归郑所,遂不复至”。张生和莺莺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离开莺莺到了长安;然后回去和莺莺相处了几个月,又离开莺莺到了长安;再然后就待在京城不回去了,并给莺莺寄了一封信和一些首饰;最后,他把莺莺的回信拿给朋友看,然后就下决心和莺莺分手了。

莺莺为什么一直不快乐,我们可以从莺莺给张生的回信中找到答案:“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寝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莺莺回顾了和张生“非礼之情”发生的过程,指出张生和她“不能定情”,致她有“自献之羞”,这是她终生的憾恨。

莺莺其实是对张生有期待的,她希望张生有一个明确的态度,她认为他们两人的“非礼之情”可以有两个结果:第一个结果,“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什么样的心理才会做出“始乱终弃”的选择呢?莺莺在给张生的回信中指出:“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把礼教、贞节看得比我们两人之间的感情重要,把我的‘失贞’看成不可饶恕的丑行,并因此认为我们之间的爱情誓言可以背弃的话,你可以选择‘始乱终弃’,我也没有什么可说的,毕竟我自己做出来了这样的事情。”第二个结果,“君乱之,君终之”。莺莺也指出:“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有慈悲仁爱之心,能体谅我的痛苦,不把世俗之见放在心上,我们的‘越礼行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就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当然,莺莺是期望张生能“仁人用心,俯遂幽眇”的,然而,张生却“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把莺莺说成“不妖其身,必妖于人”的“妖孽”,把自己对莺莺的遗弃说成是“忍情”。

四、“始乱终弃”的真正原因:仕宦前程的考量

张生为什么一直对莺莺没有婚姻的承诺?是从一开始就把对莺莺的追求当成“渔色”的行为,压根就没有和她成婚的打算呢;还是一直在权衡和莺莺成婚的利弊得失;或者是受到来自家庭的巨大压力,自己也做不了主呢?从小说中,我们找不到直接的证据。既然小说中的“张生”大致等同于现实中的“元稹”,解决这个疑问的办法是探寻当时的社会文化环境及元稹的个人境遇。

陈寅恪先生《读〈莺莺传〉》一文指出:“若莺莺果出高门甲族,则微之无事更婚韦氏。惟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别娶,乃可见谅于时人。”其实,莺莺非“名家之女”而是出身“寒门”的说法是有问题的,陈寅恪先生的依据是唐传奇作品中“缪托高门”的现象多有所在,即便如此也不见得《莺莺传》中的“崔氏”就不是当时的“高门甲族”。

谢思炜先生通过对唐代位列“七姓”的崔、郑两大望族的婚姻状况的考证指出:“作为小说本事的双方家族的门第差别以及男方之母的反对,才是造成小说中崔、张暌离结局的真正原因……尽管在《莺莺传》中男方之母并未出场,但从唐代一般婚姻过程来考虑,我们也不能忽略她的重大影响。”谢先生对元稹之母在这桩“始乱终弃”的感情中所起的作用的强调确实非常值得重视。《旧唐书·元稹传》记载:“稹八岁丧父。其母郑夫人,贤明妇人也;家贫,为稹自授书,教之学书。”元稹母亲在元稹的成长过程中作用重大,自然也会对他的婚姻选择产生影响。但是否就是因为女方之母是自己的“同父异母之姊”,两人感情隔膜且元稹不愿意攀附崔氏,从而影响到元稹的婚姻选择呢?也不一定,元稹的现实处境倒是值得我们注意。据元稹《同州刺史谢上表》一文的描述,他一方面生活贫困,“八岁丧父,家贫无业。母兄乞丐以供资养,衣不布体,食不充肠”;一方面孤立无援,“始自为学,至于升朝,无朋友为臣吹嘘,无亲党为臣援庇”。但元稹勤奋好学,在科举考试中成绩卓异:“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旧唐书》)小说中写张生遇到莺莺时的年龄是二十三岁,推之于现实,大概元稹是在遇到表妹后的第二年就在制举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并就任“秘书省校书郎”。

再比较一下“崔氏”和“韦氏”的实际社会地位,就可以大致看出元稹是为了仕宦前程的考量才弃“崔氏”而选“韦氏”的。“崔氏”家中父亲去世,只剩下小说中所说的“孤嫠未亡”“弱子幼女”;而“韦门正全盛,出入多欢裕。甲第涨清池,鸣驺引朱辂。广榭舞萎蕤,长筵宾杂厝”(元稹:《梦游春七十韵》),一片繁茂景象。贞元十七年(801),韦丛的父亲韦夏卿担任京兆尹之职。而且,从元稹的读书经历可以看出,元稹肩负着元氏一门出人头地的重任。所以,不论是元稹本人还是元稹之母,都极有可能舍弃崔氏一门的“清望”名声而选择韦氏一门在官场上实际的威权。

五、时人及元稹本人的态度

陈寅恪先生说:“其友人杨巨源、李绅、白居易亦知之,而不以为非者,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其友人杨巨源、李绅、白居易亦知之,而不以为非”的说法是有问题的。杨巨源的态度见之于《莺莺传》中杨巨源看了莺莺给张生的回信后写的《崔娘诗》:“清润潘郎玉不如,中庭蕙草雪消初。风流才子多春思,肠断萧娘一纸书。”莺莺的回信中确实弥漫着令人肠断的愁思,诗的最后一句是对莺莺的同情。从整体上看,他指出“风流才子”的“春思”造成了“萧娘满纸的断肠之痛”,即便不是对张生的批评,也不可能是称许和赞扬。李绅的态度见于他写的《莺莺歌》:“伯劳飞迟燕飞疾,垂杨绽金花笑日。绿窗娇女字莺莺,金雀娅鬟年十七。黄姑上天阿母在,寂寞霜姿素莲质。门掩重关萧寺中,芳草花时不曾出。”“黄姑上天阿母在”中的“黄姑上天”是指莺莺父亲的去世,“寂寞霜姿素莲质”是对莺莺处境的同情和如莲般品质的赞美。白居易的态度见于《和梦春游一百韵》,白居易是最能理解元稹的“非礼之情”及婚宦经历的,他并不是“不以为非”,而是同情于元稹不得已的苦衷;希望他能从过往的所有经历中有所感悟,借助于佛道思想获得一种灵魂的解脱与心灵的安宁。

再说一下《莺莺传》的作者元稹的态度问题。《莺莺传》在叙事方面很特别,主体上采用第三人称叙事,叙述张生、莺莺情事的发生、发展及最后的结局,但在叙述的过程中,让杨巨源、元稹参与其中。杨巨源写了首《崔娘诗》,表达了对张、崔情事惋惜的态度。元稹为张生的《会真诗》写了续诗,但在前面的叙述中,只提到了张生写了首《会真诗》给莺莺,并没有展示诗的具体内容;而元稹的续作《会真诗》则描绘了一对男女私会及分手的过程,只不过诗中的女子是以仙女的身份出现的,其整体情境接近于曹植的《洛神赋》。作为小说作者的元稹在这里用的是“障眼法”,表明自己对过往情事的历历在目、难以忘怀。然后,他以张生密友的身份问张生“弃掷”莺莺的原因。这难道不是元稹在质问自己到底为什么“始乱终弃”吗?张生关于“妖孽”的说法、“忍情”的辩词其实是元稹在为自己“始乱终弃”的行为做一个交代。他只能把自己负心的责任推到对方身上,况且对方给了自己一个方便的台阶:“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因风委露,犹托清尘。”

封建社会所谓的“守贞”是专门针对女性的要求,虽然男方挑逗在前,女方主动委身在后,但这在全社会都是一个“禁忌”。所以元稹负心的行为就有了一个正当的理由,这个理由可以对被负者交代,可以对婚姻的对象交代,也可以对官场交代。于是就有了小说中那一句:“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但他的内心深处真的就很坦然,毫无愧疚吗?恐怕不是。小说写张生在抛弃莺莺另娶后,还千方百计地要和她见面,就是他想要忏悔请罪的证明。

小说最后出现了第一人称“予”。“予”的出现意味着小说作者对事件的参与,但这个“予”又不同于前面出现的“河南元稹”。这样,现实中的元稹在小说中就分成了三个人:“张生”“元稹”“予”。从小说叙事的角度来看,这三人各有各的作用:张生是“始乱终弃”行为的当事人;元稹作为事件的知情者、张生的密友,借助《会真诗》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情感;最后出现的“予”交代了创作目的“使知者不为,为之者不惑”,其意思是理智的人不要做出张生和崔莺莺那样违背礼法的事情,即使做了这样的事情,也要有一个清醒理智的处理办法。“予”另一方面引出了李绅的态度,李绅写下了《莺莺歌》,其实含而不露地表明了作者对被辜负者的愧疚。

读元稹的《莺莺传》,我们能感觉到元稹的内心其实很煎熬,他一方面真情难泯,另一方面又受制于现实利益与礼法观念,不得不做出“始乱终弃”的行为。这才是《莺莺传》的悲剧意蕴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