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喜
摘要:本文通过爬搜诸史志及重要书录研究认为,《论语》作为一部师生问道的语录体著作,其作者非一人,成者非一时;早期《论语》的流传,凡分齐《论》、鲁《论》、古《论》三家,其后的篇数渐趋定型,其间有张禹、郑玄、何晏的功劳,尤其是何晏的《论语集解》一书在《论语》流传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关键词:《论语》流传何晏《论语集解》
一、《论语》的早期流传
“《论语》者,孔子应答弟子、时人及弟子相与言而接闻于夫子之语也。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1]此段文字提示了三个信息,即书的性质、体裁和名称。
这部师生问道的语录体著作,其书名首见于《礼·坊记》及《家语·弟子解》,刘宝楠《论语正义》引翟灏《考异》认为,“今《家语》不可信,《坊记》可信也”[2]。就书名的得来,颜师古唯提示“辑与集同,纂与撰同”,陆德明的《经典释文》进一步解释说“‘论如字‘纶也,轮也,理也,次也,撰也。答述曰语”,则就“论语”一词之意加以详细说明便是“撰次孔子答弟子及时人之语也”。[3]对于《论语》的撰述者,郑玄以为是仲弓、子游、子夏等撰[4][5],后世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程子便说:“论语之书成于有子,曾子之门人,故其书独二子以子称”[6],而朱彝尊的《经义考》则认为:“孔门自子夏兼通六艺而外,若子木之受《易》,子开之习《书》……有若、仲弓、闵子骞,言游之撰《论语》。”[7]然而,比较朱熹的《四书集注》“公冶长第五”条及“先进第十一”条,便会发现此两处有“胡氏曰”。胡氏怀疑前者是“子贡之徒所记”,后者则由于“此篇记闵子骞言行者四,而其一直称闵子,疑闵氏门人所记也”[8],则《论语》一书的撰人可能还有其他人。刘宝楠曰,“作之者非一人,成之者非一时。先儒谓:‘孔子没后,弟子始共撰述。未尽然也”[9]。此论可以与余嘉锡《古书通例》的“先秦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条和“古书不皆手著”条相发明。
《论语》,分齐《论》、鲁《论》、古《论》三家。观《汉书·艺文志》、《隋志》及何晏《论语序》便可知,其早期授受的梗概。《论语》之传,到成帝时有张禹出焉。隋志云“张禹本受鲁《论》,晚讲齐《论》,后遂合而考之,删其烦惑,除去齐《论》《问王》、《知道》二篇,从鲁《论》二十篇为定,号《张侯论》,当时重之。周氏、包氏为之章句,马融又为之训”,则这时《论语》的篇数渐趋定型。又《经典释文》有言:“张禹受鲁《论》于夏侯健,受齐《论》于庸生、王吉,择善而从,号曰《张侯论》,行于汉世。禹以《论》授成帝,后汉包咸、周氏并为章句,列于学官。”[10]然而张氏仅做了局部的统一,古《论》仍被排除在外,到东汉时期便有“括囊大典,网罗众家,删汰繁诬,刊改漏失”的郑玄“就鲁《论》,张、包、周之篇章,考之齐、古为之注焉”。[11]其后出现何晏的《论语集解》,亦称大成。《隋志》云:“是后诸儒多为之注,齐《论》遂亡。”[12]《论语》早期的授受及流传至此告一段落。
关于《论语》一书的注疏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则给我们做了一个总结,“《汉志》:《论语》十二家,二二九篇;《隋志》:二十九家,一九八卷;《唐志》:三十家,三二七卷;宋《三朝志》:十六部,一三九卷;宋《两朝志》:二部,二十卷;宋《四朝志》:十三部,七十八卷;宋《中兴志》:五十五家,六十三部,四九八卷。”[13]其中出类拔萃者为郑书及何书。然而郑氏的书,随历史的演进亦有沉浮,而此后长时期作为《论语》一书的主要底本者,则是何晏的《论语集解》。
二、何晏的《论语集解》的承前启后
《论语集解》,一名《集解论语》[14],又名《何晏集解》[15]。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人,何进之孙,史称“晏长于宫省,又尚公主,少以才秀知名,好老庄言,作《道德论》及诸文赋,著述凡数十篇”;裴松之引《魏略》言:“(何晏)黄初时无所事任,及明帝立,颇为冗官。至正始初,曲和于曹爽,亦以才能,故爽用为散骑侍郎,迁侍中尚书。”[16]事迹见于《三国志·诸夏侯曹传》及《三国志·三少帝纪》。
此书的作者大概有五人。按何晏等奏进《论语集解序》有“光禄大夫关内侯臣孙邕、光禄大夫臣郑冲、散骑常侍中领军安乡亭侯臣曹羲,侍中臣荀觊、尚书驸马都尉关内侯臣何晏等上”。又《晋书·郑冲传》:“初,冲与孙邕、曹羲……记其姓名,因从其义,有不安者辄改之,名曰《论语集解》。成,奏之魏朝,于今传焉。”[17]然而其著作的时代,《论语序》没有提及,《经典释文》说“正始中上之,盛行于世”[18],但具体年代仍不是很确切。刘氏宝楠以为,上书时间当在正始三年之后。[19]
《论语集解》的可贵在于承前与启后。承是指承接汉以来诸家《论语》的古注,使后世得以见到三《论》篇章的概况及理解《论语》一书的早期文化背景。关于所集的诸家,《经典释文》之“集解”条言:“何晏集孔安国、马融、包氏、周氏、郑玄、陈群、王肃、周胜烈义,并下己意,故谓之集解。”[20](故此处陆氏认为《论语集解》为何晏一人所作)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言,“魏何晏《集解》其序自云据鲁《论》、包咸、周氏、孔安国、马融、郑玄、陈群、王肃、周胜烈八家之说”[21],则比陆书详明。唯陆书依《论语序》作“包氏”,《隋志》亦作“包氏”而晁氏则言包者为包咸,不审何据。至于其余之不书姓名而为书注者,谭贞默说“不系姓名者是晏等补注也”。[22]朱彝尊《经义考》,“古《论》:《汉志》二十一篇,存;齐《论》:《汉志》二十二篇,佚;鲁《论》:《汉志》二十篇,存”[23]。我们今日得以窥见其汉传《论语》篇次的梗概,着实因为有何氏的《论语集解》,而三《论》的异同,则有待下文说明。
《汉书·艺文志》,“《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两《子张》;《齐》:二十二篇,多《问王》、《知道》;《鲁》:二十篇,《传》:十九篇。”如淳曰:“《问王》、《知道》皆篇名也。”又曰:“(古《论》)分《尧曰》篇后子张问‘何如可以从政已下为篇,名曰《从政》。”[24]陆德明做补充。他说:“齐《论》较之鲁《论》不仅在篇章上多两篇(《问王》、《知道》),其章句也颇多于《鲁论》”;“古《论》出于孔壁,有两《子张》,但是篇次不与齐《论》、鲁《论》同”。[25]由此可以看出,齐《论》与鲁《论》在主题内容及篇章次第上大致是相同的,只是齐《论》多出《问王》和《知道》两篇;古《论》比鲁《论》只是多出一篇,而是篇之出现,其实只是古书分篇的不同罢了,其最大的區别则是两《论》的篇次不同。此三《论》实则是大同小异。在前文我们已经说过三《论》渐趋融合,而后世《论语》一书之所以呈现绝大多数以鲁《论》为主的态势,其促成的功劳当归张禹和郑玄。然而此处还有一个小小的插曲需要言说,即关于张禹是否删《问王》《知道》的讨论。
晁氏公武以为:“齐《论》有《问王》、《知道》两篇,详其名当是必论内圣之道外王之业,未必非夫子之最致意者。不知何说,而张禹独遗之。禹身不知王凤之邪正,其不知此固宜。然势位足以轩轾一世,使斯文遂丧。惜哉!”[26]这里直指张氏删二篇的过错。马端临为张氏辩:“齐《论》多于鲁《论》二篇,曰《问王》、《知道》,史称为张禹所删,以此遂无传。且夫子之言,禹何人而敢删之?然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自孔壁出者,章句与鲁《论》不异,唯分《尧曰》‘子张问以下为一篇,共为二十一篇,则《问王》、《知道》亦孔壁中所无,度必后儒依仿而作,非圣经之本真。此所以不传,非禹所删也。”[27]
三《论》中,鲁《论》为主体。然而其具体的篇名及各篇排列的次第为吾人晓谕者,幸亏有《论语集解》一书作为参考。陆德明的《论语音义》,即依《论语集解》而作。(刘氏云:“《正义》(《五经正义》)曰‘《释文》旧有此题,其所据即《集解》本。”[28])今谨列《释文》中《论语》篇次如下:学而第一,凡十六章;为政第二,凡二十四章;八佾第三,凡二十六章;里仁第四,凡二十六章;公冶长第五,凡二十九章;雍也第六,凡三十章;述而第七,凡三十八章(陆德明:旧三十九章,今三十八章。刘氏宝楠以为所谓旧者,当是六朝旧本[29]);泰伯第八,凡二十一章;子罕第九,凡三十一章;乡党第十,凡一章;先进第十一,凡二十三章(刘氏以为当是二十四章[30]);颜渊第十二,凡二十四章。子路第十三,凡三十章;宪问第十四,凡四十四章;卫灵公第十五,凡四十九章(刘氏云:“皇、邢本做四十二章,《释文》亦止四十三章,今云四十九章,‘九字误,当作‘三”[31]);季氏第十六(洪适曰:“‘季氏篇或以为齐《论》”[32]),凡十四章;阳货第十七,凡二十四章;微子第十八,凡十四章(刘氏:“《正义》曰,此篇实止十一章,疑‘四为‘一误”[33]);子张第十九,凡二十五章;尧曰第二十,凡三章。故《论语集解》的篇數为二十。朱熹的《四书集注》中《论语》十卷,二十篇,则是合两篇为一卷。由此亦可以推知其他言“《论语》十卷”者。
《论语集解》著录见于《隋志》经部的论语类,十卷。(只是名称为《集解论语》)《新唐书·艺文志》作“何晏《集解》十卷”。《旧唐书·经籍志》作“《论语》十卷,何晏集解”。晁氏《郡斋读书志》作“何晏注,《论语》十卷”。《直斋书录解题》作“《论语集解》十卷,魏尚书驸马都尉南阳何晏平叔撰”。《文献通考·经籍考》亦作“何晏《论语注》十卷”。《宋史·艺文志》则作“《论语》十卷,何晏等集解”。此书流传到明代殆已式微,以其不见注于黄虞稷《千顷堂书书目》及《明史·艺文志》二重要书目。尽管后来仍然见录于朱彝尊的《经义考》,然举《四库提要》一观,则其书又不见著录矣。是书之著录多见于经部论语类,后渐归于经部之语孟类,至明、清二代则论语类书籍已被列入四书类。而由此亦见历史的演变。
然《集解》一书虽不独行,而继之者主要有梁皇侃的《论语义疏》和宋邢昺的《论语正义》。《四库提要》经部“《论语义疏》十卷”条称“魏何晏注,梁皇侃疏”,是二书为注、疏的关系,又其“据《中兴书目》称,侃以何晏《集解》去取为疏十卷”,则损益可见一斑。[34]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言:“《论语正义》十卷,皇朝邢昺等撰。先是梁皇侃釆卫瓘、蔡谟等十三家说为疏,昺等因之成此书。”[35]《提要》之“《论语正义》二十卷”条“今观其书,大抵剪皇氏之枝蔓,而稍辅以义理”[36],又“《中兴书目》曰‘其书于章句训诂名物之际详矣”[37]是邢书亦有承于《集解》。以《论语集解》及二书为重要参考,各名一家者,后世亦不乏其人,举其重要者
则有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杨伯峻的《论语疏证》及钱穆的《论语集解》,其他不知者则阙如。
三、余论:解“道”与破经生之陋
对于何晏集解的评价,姑且试举二人的评价,以见其真理之不偏。
其一,刘宝楠《论语正义·后序》言:“(《论语》)汉人注者,唯康成最善言礼。又其就鲁《论》兼考齐、古而为之注,知其所择善矣。魏人《集解》于郑注多所删佚,而伪孔、王肃之说反籍以存,此其失也。”[38]其二,叶适曰:“何晏《集解》序论简而文古,数百年讲论之大意赖以得存。经晏说者,皆异于诸家,盖后世精理之学以晏及王弼为祖,始破经生专门之陋。”[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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