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向黎
每一次看见那个女人,丁吾雍心里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应该去报案。
开餐厅这么多年,丁吾雍记住了一些客人,他们的脸,他们的衣着,他们的点菜偏好,他们对钱的敏感度(不是经济能力,因为人是一种有趣的动物,支付能力是一回事,对钱的敏感度是另一回事),还有他们的姓,甚至有的是连名字都知道了(通过订座位、刷卡签字、在席间与别人通话的自报家门等等)。但是丁吾雍不会一直记得他们,一般只要他们超过两年不出现,这些本来清晰如结晶体的印象就会在时间的水流里渐渐消融,那些晶体不是被水流冲走,而只是在水的浸泡中渐渐地钝了棱角、小了体积、模糊了边界,然后坍塌,直到消失在水中。你知道它们仍然在水里,但是水中已经看不到那些清晰的存在了,当然它们不至于消失得干干净净,假如那些客人在两年的边缘出现了,丁吾雍还是会觉得脸熟,他会笑着打招呼:好久不见。然后用那种久别重逢的笑容给对方照出一条路,让对方顺利地坐下来。然后慢慢回忆曾经了解的这人的喜好,以及对钱的敏感度。如果超过两年,这项功课就得重新进行。
但是有一个人,丁吾雍确定不会忘记。
人对某些人的记忆,是另一种质地,表面看上去也是晶体,但硬度很大,水不可能溶解它的,相反,不论过多少年,它都可以拿来划玻璃。哪怕被记忆的那一方已经从你的眼前甚至这个世界上消失很多年。
当这个女人第二次出现,丁吾雍就确定这是他的记忆中晶体不可溶的那一类。
第一次出现,她穿了一件沙滩色的麂皮猎装,牛仔裤,一双长到膝部的长筒靴,头发是盘起来的,但有一些细碎的卷发,像小浪花一样到处飞溅。丁吾雍看了一眼她的脸,第一个反应是:哇。第二个反应,想起了很久以前在一本书里读到的两句——“身量苗条,体格风骚”,那本书叫什么,想不起来了。后来多看了几眼之后,丁吾雍判断:她应该三十出头了。丁吾雍知道,五官是爹妈给的,满脸的胶原质是年轻的附赠品,而这份苗条、这份动力十足的力量感和流畅的韵律感,却一定是多年运动和自律才能拥有的。
根据多年阅人无数的经验,这样的女人身边的男人,要么像鲜花下的泥土无法入画入眼,要么只能当陪衬的绿叶若有若无。但这女子不但自己亮眼,连和她一起来的男人也旗鼓相当。这男人浑身上下从里到外一身的黑灰色,全部是那种吸收光线的上佳质地,又无一不是半新不旧,中等身材,相貌端正而不出奇,记得在哪里读过:这样的男人适合当间谍,因为不容易引人注目,也不容易被记住。但是见了他两三次之后,丁吾雍就知道自己错了,这个男人绝对不适合当间谍——他寻常的身高和相貌是个看似平凡的灯笼,灯笼的光一旦亮起来,就看不见灯笼只看见光了。这个男人举手投足就是有一股子味道,和一般人不一样,一定要说出来有什么不一样,只能说:好像他每次出现,身后都跟着一队随从。好像他往哪里一站,追光就自动跟到哪里,他一抬眼,就有一个麦克风自动从空中挂下来,停在他的面前恰好的位置。
他很少说话,好像真的有一个麦克风正对着他,而他要说的话偏偏是惊天的大秘密一样的。他几乎不说话,至少丁吾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听到他说完整的一句话,只听到他说:“谢谢。”这是用毛巾托递热毛巾给他。还有,他有时候对身边的女子说:“好。”这是女子拿着菜单在问他要不要点一个金枪鱼toro,还是甜虾刺身。他也有主动开口的时候,比如说:“走吧。”那是他们就着一大瓶的“菊正宗”或者“大吟酿”吃完一整套的“旬之味”会席套菜加散点的煮物和渍物,又喝了两杯热茶之后。每次说出这两个字,女子的行动也很迅速,他们在两分钟之内一定会离开。那个男人总是在喝茶的中间已经把账付了,他还是不说话,只用手里的钱包和眼神示意,然后用现金把账付了。
一个很特别的男人。一身黑灰色,寡言,用现金。
女子则正好相反,她整个人像一挂瀑布。不但引人注意而且始终是热闹的,她说个不停,而且表情多,时而眉飞色舞,时而大笑,时而噘嘴,时而手托着下巴翻一个白眼,时而笑着笑着突然把脸埋在自己的臂弯里——她把双臂放在吧台上。也不知道是笑得累了,需要调整气息,还是笑着笑着变成了别的表情,又不想让别人看见。
令丁吾雍有些奇怪的是,他们经常坐吧台。只看一眼,丁吾雍就知道他们不是夫妻,也不是工作关系,更不是一般朋友。丁吾雍觉得他们会需要包间,这里有的是清雅安静的包间,那些包间每一间都有自己的名字:驿、涧、梅、雪、竹、兰、松、风、月……都适合一些希望清静的客人,也适合那些不愿意示人的对话和氛围。但是这两个人似乎不需要,他们大多数情况都只坐吧台。大概是那个女子喜欢高高在上的吧台?或者那个男子出于某个理由宁愿选择众目睽睽的吧台?一身黑灰的、用现金的、寡言的人,应该拒绝吧台的,为什么偏偏坐吧台呢?丁吾雍猜不出来,也就放过了。
日常里,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再奇怪再想不通,发生的次数多了也就成了惯例成了自然,也就习惯了。许多百思不得其解的结局,并不是最终“得其解”,而是大家慢慢习以为常、不再求解。
丁吾雍这个老板,不是那种只投资、不掌握核心技术的老板,他自己就是主厨之一,而且是餐厅的招牌。当初日本留学回到上海,许多人都用带回来的钱买了房子然后进一家日企,而他,不喜欢朝九晚五的刻板,似乎对在人堆里谋生有一种天然的畏惧,于是选择了自己开餐厅。他知道,这样一选择,就再也不能回到正常上班族的轨道了,所以他必须掌握核心技术,才能不因为主厨的变动而使自己陷入困境。后面的事情也没什么可说,一个天赋高的人一旦投入,事情早晚总是会顺利的。唯一的痛苦,就是丁吾雍被捆在了店里,除了一年一次的春节休息七天,丁吾雍几乎一周六天都在店里,而且只要有客人,他的位置就是在吧台内的操作区,站着。休息的那一天,他睡觉、看書,有时候去钓鱼。作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丁吾雍似乎没有任何中年危机。但他心里清楚,之所以没有中年危机,是因为他自从大学毕业就不再年轻,提前进入了中年,他觉得自己二十年前就是中年了。
和他相比,余清是个正常的女人。余清经常抱怨,说他回家太晚,害得她早睡不成,影响皮肤。余清不是丁太太,两个人在一起没什么不好的,但好像没想起来结婚,或者说缺乏动力去做这件事,当然也没有人用传宗接代生孩子之类的来烦他们,就这样,两个人同居十年了,关系稳定。
丁吾雍经常在吧台内的操作区,因为这一对男女总是坐在吧台一角,所以只要他抬头,不用刻意把脸转过去,用余光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动静。相距不过六七米,他们说话的声音如果稍大,丁吾雍也能听个大概。这样的客人,丁吾雍希望他们能一直来,于是他采取了最稳妥的做法:保持距离。他们和其他客人不同,太不同了。丁吾雍不但不和他们攀谈,也暗示穿着和服的女侍者不要和他们攀谈,除了上菜和送饮料,不用给他们倒酒,尽量减少打扰他们的可能。丁吾雍自己,连目光都很少打扰他们,除了他们进来时例行的“欢迎光临”,丁吾雍甚至连每次对坐吧台的客人递上的微笑都减到半明半灭。丁吾雍想让他们觉得:自己在忙着呢,根本没太在意他们的出现,当然也不会记住他们,更不可能期待他们的到来。既然他们选择了离他很近的吧台,应该是一种对丁吾雍的信任,那么丁吾雍必须让这种信任的幼苗扎根、长大、枝繁叶茂。就要让自己隐入背景之中,虽然就是站在他们斜对面的一个大活人,但他要尽可能让自己就像店里的一架屏风(那架黑色底子上画着硕大宽纹黑脉绡蝶的漆艺屏风)、一盏灯笼(那盏白色的和纸上面飘着枫叶的灯笼)、一瓶花(那瓶吧台上每周更换的大型插花,经常是蝴蝶兰、菖蒲、绣球、洋水仙、六出、锦带),总之是一个自然、安静、绝不可能泄露任何秘密、令人毫不设防的存在。
他做到了。他们越来越无视他的存在,那个女子,丁吾雍始终不知道她的名字,连姓也不知道,但是丁吾雍知道她最喜欢的一道菜:荷花姜,于是丁吾雍在心里暗暗叫她“荷花姜”。
如果在网上查“荷花姜”,可以看到——
即阳藿,又叫茗荷。英文: myoga,或 myoga ginger,日语:ミョウガ。
姜科姜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喜温,遇霜茎叶凋萎,耐荫湿,有较强的抗病虫性。食用部分为花蕾,味芳香微甘,可凉拌或炒食,也可酱藏、盐渍,富含蛋白质、脂肪、纤维及多种维生素等。有很多别名,俗称芽何,又称蘘荷、野姜、蘘草,嘉草(《周礼》),猼月(《史记》),蒚蒩(《说文》),芋渠(《后汉书》),复葅(《别录》),阳藿(《广西志》),阳荷(《黔志》),山姜、观音花(《浙江中药资源名录》),野老姜、土里开花、野生姜、野姜、莲花姜。在日本又称茗荷,应为阳荷的变音。
有特殊的香气,素有“亚洲人参”之美誉,是东南亚各国家、地区居民喜食的菜肴。一般七月中旬至九月中旬收获。在中国的江淮地区多有种植,常与毛豆或咸菜同炒,味香,当地人称为蛇禾或舌禾,又因为此地方言繁杂,又有一种叫法即阳荷。在中国分布于安徽省、陕西省、江苏省、江西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据《本草纲目》记载,阳藿不仅可作为蔬菜食用,还有活血调经、镇咳祛痰、消肿解毒、消积健胃等功效。
但是作为日式料理店老板的丁吾雍,当初之所以毫不犹豫地在菜单上加了这道菜,是因为他知道茗荷在日本是受重视的。在日本,高知县、群马县、秋田县、宫城县都有栽培。还有一个传说:释家的弟子因吃了美味的茗荷料理,饱食之后居然忘了应该做的事而睡着了。茗荷的花蕾和花茎具有特殊香气、色彩、辣味,是季节感明显的香菜君王,在小菜、汤、酢渍、油炸、酱菜等日本料理中到处可见。
也许是日本人一向重视粗纤维菜品的习惯吧,就像他们一向爱吃牛蒡一样。但是丁吾雍猜測也因为荷花姜的美。荷花姜的轮廓很像毛笔笔毫的部分,写大字的,蘸满了墨。又像迷你的竹笋,有交错覆盖的硬壳;可是顶端的颜色是花一般鲜艳的,中间大部分是嫣红或者玫瑰红,只有根部和顶端泛出一点儿淡黄色,有时是雪白。丁吾雍觉得荷花姜作为食物,太好看了,简直性感。
另外,这是在中国,而且是中国也出产的食材,还是叫它“荷花姜”好听,也好记。所以在菜谱上,丁吾雍日文写的是“茗荷(ミョウガ)”,中文写的就是“荷花姜”。
丁吾雍在“煮物”和“天妇羅”里都用了荷花姜,第一次看到的人,往往会“哇,真好看”,然后小心翼翼或者兴致勃勃地放到嘴里。接下来的情况就很难预料了,有人是新奇地辨析一会儿,然后说:“这个很特别,嗯,一种特别的香。”有的人则是一下子吐出来:“呸,这个什么味道啊?好奇怪!”荷花姜就是这个样子,模样娇艳,味道奇特霸道,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
为了不让荷花姜受委屈,后来遇到有客人点,丁吾雍总是先问一句:“您吃过荷花姜吗?”如果对方说没有吃过,丁吾雍会说一句:“味道有点儿特别,不是人人都喜欢,您确定要试一试吗?”
但是那个女子,第一次吃了荷花姜——那是丁吾雍和笋、土豆、鰤鱼鳃、猪肉片一起炖出来的荷花姜,马上大声说:“老板,这个真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
丁吾雍说:“你喜欢就好。”
那个女子问:“这个叫什么?”
丁吾雍说:“荷花姜。”
女子把筷子上的荷花姜转动着看,一边说:“这么好看,到底是花还是菜?”
丁吾雍说:“这个,不好说,是花,也是菜。”他把手里的金枪鱼中段切好了,加上一句,“明明是花,人把它当菜吃,它就是菜;明明是菜,你把它当花看,它就是花。”
一身黑灰色的男人深深地看了丁吾雍一眼。丁吾雍有点儿后悔自己话太多了。
那一眼,让丁吾雍想起了一句话“他的俊目一贯含有清莹的倦意”,木心这样说罗马的培德路尼阿斯。丁吾雍喜欢过木心,《哥伦比亚的倒影》《即兴判断》都读得很熟。
那个女子,丁吾雍后来在心里叫她“荷花姜”,不是因为她爱吃荷花姜,是因为她与荷花姜颇有几分神似:俏丽,鲜艳夺目,但不是“甜”那一路的,更不柔弱,相反从外表到质感到气味都是洗练明媚和动荡妖娆的奇异统一,具有一种容易引起争议的、特殊的刺激感。
但是这两个人罕见地般配。男子出色,女子也出色,而且男子像一个黑色的瓷碟子,托着荷花姜的尖、俏、艳,格外显出她的醒目,而荷花姜也反衬出他的不动声色和深不可测。
突然有一天,那个一身黑灰的男人不见了,荷花姜一个人来。
她一个人坐着,脸上的表情让丁吾雍知道今天那个男人不会出现。但是她的胃口还可以,和那个男人在的时候差不多,只是酒喝得多。她自己一个人喝,点的是烧酒。过去丁吾雍给她推荐过出羽樱和白波,她喝了几种之后选定了另一种——黑雾岛。每次都喝个半瓶左右,剩下的就存在这里,本来应该问她姓什么,但是丁吾雍当着她的面,写上了“姜”,他说:“荷花姜的姜。”女人深深地看了丁吾雍一眼,眼光里似乎有遇上知己的感觉,又似乎第一次有了怨恨和委屈——在这里出没这么久了,连自己的姓名都不能公开。
每次吃完她都是自己走的。丁吾雍心想:以前他们两个都喝酒的时候,都是那个男人的司机开车吗,还是找人代驾?现在她一个人来,是另外有人接,还是干脆打车回家呢?
丁吾雍的好奇心仅止于此。因为这个城市里,盛产的就是男女间的各种相遇和离散,何况是这种女人遇到这种男人。女人越出色越不容易甘心,男人越出色越多顾忌,花落水流,无可奈何,那是一定的。但是,他们都是这个城市里的人,他们不会有太出格的举动,短则两个月,长则半年,个别死心眼的,也许一年?感情创伤是有期徒刑,刑期都不长,刑期一满,也就都过去了。释放了自己,新一季衣裳一着,换个发型,阳光下面,又是光鲜的、体面的、没有过去的城市栋梁了。
丁吾雍料错了。有一天,这女人出现,穿了一身黑色的吊带连衣裙,脸上没有化妆,素颜本来很好看,却偏偏突兀地涂了烈焰般的口红,让丁吾雍非常不习惯。当然,心情不好的女人,这个程度的反常才是正常。
她不坐平时的吧台角落,而是坐到吧台的中间,喝着喝着,对丁吾雍说:“我请你喝一杯。”
丁吾雍不废话,递过去一个杯子,她给他倒上,丁吾雍喝了一口,似乎出于礼貌地说:“吃得还可口吧?”
她抱歉地笑了一下:“一直忘了说,你的手艺真好。”
丁吾雍说:“谢谢。”
她看了看他,突然说:“你也话少。”
丁吾雍微笑,等着她往下说。
没想到她不说,而是反过来提问:“你怎么不问,他到哪儿去了?”
丁吾雍又喝了一口,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因为不知道对方是否愿意说,还有,酒醒之后会不会后悔。如果后悔,她就不会再来了,那样的话,这里就会失去一个喜欢荷花姜、长得也像荷花姜的客人。如果那样,他宁可她什么都不要说。况且,丁吾雍真的不算一个好奇的人,因为他相信太阳底下,真的没有新鲜事。
但是这一刻,这女人眼神里有某种东西,让丁吾雍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太自信了。他的预感马上被证实了,她身子探过来,凑近了丁吾雍,用一种介于耳语和正常对话之间的音量说:“你不问,是因为你猜到了,对吗?”
丁吾雍只能含糊地点点头。
她说:“对,他不会再来了。”
她眼里碎玻璃一样凌乱而锋利的光芒,让丁吾雍确认:自己过于自信了,这件事,超出了他的想象。
她说:“对,他死了。”
说出这句话,荷花姜似乎用尽了力气,颓然坐回了吧椅,在这个半失控的过程中,她很哀伤很诚恳地说:“他死了。是我把他杀了。”
丁吾雍觉得整口烧酒突然卡在了喉咙里,而且像火一样烧了起来。这样的话,他本來以为只会在电影里听到,绝对不会和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店有任何关系。想当初,看见荷花姜和一身黑灰走进来的时候,他马上判断出了他们的关系,同时他也马上决定要长期欢迎他们,反正挣谁的钱不是钱呢?这种关系,在钱上总会格外大方的。加上客人养眼,不是福利吗?当然丁吾雍知道,短则一年,长则三年,他们一定会分开的,就像知道店里插花的蝴蝶兰可以开一个月,六出花一星期一样。但是丁吾雍没想到,有时候,还没到花谢的时候,半空中一个雷劈下来,连花带瓶震倒了,碎的碎,流的流。
丁吾雍觉得自己应该去报警,但是又没有把握自己一定会那么做。他不喜欢这种纠结,他只能希望那个女子不要再来了。那样,丁吾雍就不用纠结了。
可是荷花姜还是继续来,和原来的间隔差不多,就是一星期来一次。她还是坐吧台一角,总是继续喝她的黑雾岛,喝不完的存着,没有了就再来一瓶,菜交给丁吾雍安排。丁吾雍依然会按照她的喜好和时令,给她安排妥帖的三四个菜。她来者不拒,看着手机,一会儿看一下,一会儿写几句话,写的时候很专心,好像不是来吃饭喝酒,而是来写那些话的,写完了就把手机往旁边一丢,然后继续不紧不慢地吃喝着,有时候往门口看一眼,继续吃喝。吃喝完了,就自己走了,有一次走到门口,还会回头看一眼,好像奇怪身后的人怎么不跟上去似的。
身后哪里会有人?早就没有了。那一瞬间,丁吾雍感到在她的身后,是一大片空虚,空虚得连整个店和店里所有的人都不存在了。
那之后,她没有再和丁吾雍聊什么,似乎根本不记得曾经说过什么。丁吾雍怀疑她是酒醒之后忘记醉时一切的那种人。要不然她怎么敢继续出现在这里,还这么若无其事?难道在等丁吾雍下决心报案,好把她抓起来吗?丁吾雍又希望,那是她的醉后胡说,那个男人还活得好好的,这个女人只是这么说说出口恶气罢了。
可是,那个男人呢?丁吾雍也越来越不相信他还活得好好的了。
黄梅天了,有一天,荷花姜刚开始吃,雨下得大起来,下得都不像黄梅雨通常的那种慢脚雨,下成了瓢泼,下成了满城风雨、一世飘摇、充满末日感的那种阵仗。丁吾雍知道,这种天气特别容易喝醉,可能是湿度太大了,不利于酒气蒸发。果然,荷花姜喝着喝着,满脸红晕,一只手支着半边脸,眼神迷离。
丁吾雍破例说一句:“差不多了,别再喝了。这个天气,你怎么回去?”
“我怎么回去?我回不去了。哪里都不是家,哪里都没有人等我回去,我怎么回去?我回哪里去啊?”她大哭起来。
酒气蒸腾,水汽弥漫,整个店里充满了一个女人的哭声,那种哭声很可怕,虽然很响,但又很压抑,既像一个旧时代的乡下女人苦候多年却听到丈夫死讯,又像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被困下水道里挣扎不出来,用最后一点儿能量来拼命完成的号啕。
丁吾雍心里一凉:那个男人,恐怕真的是死了。要报警吗?
晚上回到家,看见余清在灯下插花,洗过的头发还半湿的披在肩上,他心里一动,上去对她说:“简单一点儿结个婚,怎么样?”
见余清一脸不解,丁吾雍说:“好像觉得还是结婚比较好,你说呢?”
余清说:“你想和我结婚?”
丁吾雍说:“是啊。”
“让我想想。”余清说。
丁吾雍说:“你还要考虑啊。”
“有人求婚,然后自己考虑,这是待遇,总要享受一下吧。”余清说完,笑了起来。丁吾雍也笑了。
看见她的笑容,丁吾雍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是如释重负,好像是通过了一场原本担心通不过的考试,发现自己高估了考试的难度。多大的事?不就是结个婚吗?要弄得那么吓人,哪至于的。
第二天,荷花姜又出现了。才下午五点,店里还在准备。
她说:“老板,今天不吃饭,我是来还你钱的。”
昨天晚上,她确实喝醉了,上了洗手间吐过之后,丁吾雍替她用打车软件叫了车,用店里的大伞送她上了车,谁都没顾上结账的事。
“下次来的时候顺便结就可以了,你还特地来。”丁吾雍说的是真心话。有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一辈子都不会赖账的。荷花姜,就是这种人。其实那个一身黑灰、眼睛里有清莹倦意的男人,也是这种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欠了这个女子的。
荷花姜的脸看上去已经没有什么异样,要存了心仔细搜索,才能看出眼皮略略有点儿肿,脸色不如平时好,除此之外,依然是一个引人注目、打扮入时、举止得体、行动流畅的摩登女郎。上海的黄金乃至钻石地段有许多高级商务楼,而这些现代女郎的气场让人坚信她们有能力敲开其中的任何一扇门,在正南朝向、一尘不染,光线、温度和设备都无可挑剔的房间拥有一个任她自如挥洒的位置。
她们的妆容含蓄,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轮廓秀美、神情矜持而举止干练,在她们脸上,你看不到黑眼圈、细皱纹和斑斑点点,那些都在十分帖服的粉底霜下面;你更看不到哭泣、动怒、灰心、丧魂落魄的痕迹,那些都在她们心里,就像藏进了深海之中。女人心,海底针?说这话的人还是小看了女人。女人心,就是海本身。
“我要到外地去一段时间,接下来要几个月不来了,所以今天来一趟。”
丁吾雍马上想:太好了!他从此不用见到这个女人了。如果她是真的出差,离开一段时间,可能会因为换了环境而想开,总之应该不会再来这个伤心地了。如果她是逃走,那也帮了丁吾雍的一个忙,那样,她就和丁吾雍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了,丁吾雍也不需要再纠结了。
她真的消失了。半年过去了。
偶尔,看到钵里的荷花姜,丁吾雍会微微有点儿出神,这么好看,怎么可能杀人?可是,锋芒毕露,又好像有点儿杀气。这样的女人,会是什么命运呢?空闲的时候,丁吾雍有时会望着那两个位置。曾经坐在那里的那两个人,他们都在哪里呢?甚至,那个男人,还在这个世界上吗?从今以后,不可能再看到那样悦目的一对,出现在自己的店里了。不知道为什么,丁吾雍真心觉得遗憾。
到了年底,生意忙了起来,丁吾雍渐渐不再想起那两个人。
一天,七点的时候,正在忙碌的丁吾雍,看见当班领座的小茉莉带进来两个人。一个中年女人,风韵犹存,一身讲究得稍微有点儿过分的打扮,脸色倨傲中有几分阴郁。走近几步,她身后的人露了出来,竟然是那个男人,那个一身黑灰。
丁吾雍大吃一惊,以至于习惯性的“欢迎光临”都中途变了调门,小茉莉不无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这个男人没有死?他还好好的,那么就是他不要荷花姜了。荷花姜说的是气话。不要荷花姜,居然还带着自己的老婆到这里来?丁吾雍觉得自己错看了这个男人,谁知道是这样的人,完全不在道上。上海滩的餐厅酒家天上繁星似的,这个人带不同的女人,偏偏来同一家,胆子倒也不小。他就不怕这么多眼睛吗?
小茉莉直接把他们带进了包间,丁吾雍心里冷笑一声。等到小茉莉过来,丁吾雍问:那两个人谁说要进包间的?小茉莉说,他们预订的。有个男人打電话来,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男的本人,说要一个小包间。
这就奇怪了。和情人倒光明磊落坐在外面,带老婆反而一定要躲进包间,什么年头?什么人?
丁吾雍亲自上菜。那两个人在交谈,但是不起劲,零零碎碎听到什么“学校”“租房子”“美金”“同学”。丁吾雍实在猜不透这两个人在谈什么,而且感觉他们的关系,坐下来细看,也不那么像夫妻了,倒有几分像讨债的和欠钱的。
等到要上雪花和牛涮涮锅的时候,丁吾雍在大托盘里放上了一个青海波纹小碟子,里面是三枚盐渍荷花姜。盐渍过的荷花姜,娇艳的颜色暗淡了许多,但是转成了一种憔悴的风情,充满了欲言又止的过去。上桌的时候,男人看了一眼,说:“我们点这个了吗?”丁吾雍说:“这是送的。”一身黑灰看了一下荷花姜,然后看了丁吾雍一眼,丁吾雍接住了他的眼神,两个男人似乎完成了一次无声的对话。
丁吾雍还没出包间,就听见男人毫不避忌地说:“钱我带来了。”他把一个厚实的信封交给女人,信封口是开着的,看颜色就知道是美元。又是现金,只用现金。这是个固执的人。
出了包间,丁吾雍转身拉上拉门的一瞬间,听见女人平淡地说:“明年一年的够了。”
什么够了?这个女人一年的开销吗?如果他们是夫妻,怎么会这样一年一次给钱?如果不是,又为什么要给钱呢?丁吾雍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了。
过了几壶酒的工夫,拉门开了,那个女人出来了,走了。谁都不知道她那个华丽的漆皮包里比来的时候多了什么。丁吾雍这时候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进包间了。但是这一点点合理,像太少的水,不能熄灭他的好奇之火,反而让火更加熊熊燃烧起来了。
那个男人并没有跟出来,而是又叫了一瓶烧酒,开始自斟自饮。
一个小时以后,丁吾雍进去添茶。他心里好奇,但丁吾雍是个在上海滩做了十几年生意的人,这种人,无论心里想什么,做出来,总归是合理的——至少有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时候进去,是餐馆的常规动作,就是以添茶的名义,看看客人是否要添主食,要咖啡,或者是否要埋单。如果遇上客人酒足饭饱还想独自坐一会儿,就会添上热茶,然后不动声色地出去,让客人自己安静地剔牙、打饱嗝、发呆或者独自疗伤。平时这件事是服务员做的,今天既然是丁吾雍自己负责这个包间,那么,他可以让服务员来接手,也可以自己去。
此刻,丁吾雍拉开了门,进去添茶。
茶水注入茶杯中,细细的清香腾起。一身黑灰说:“谢谢。今天你亲自照应。”
丁吾雍说:“不客气。”他注意到男人有了酒意,脸红了,精神看上去和过去不同,没有那股有棱有角的气势了,但萎靡里透出轻松,显得真实。就说:“今天吃得还可以吗?”
这个“还”用得妙。既表示委婉和分寸,也可以是“依旧”“如常”的意思,加上“今天”这个提示,那就是在问:过去喜欢的口味,隔了一段时间,你觉得怎么样?重点是:有过去。
“很好。你这里的菜一直地道的。”
丁吾雍听见他用“一直”,居然是对过去的一切認账的口气,就说:“说起来,您有一阵没来了。”这话是试探,但也可进可退。
男人叹了一口气。丁吾雍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看向他,听见他说:“她,后来来过吗?”
这话包含的意思太多了,简直把丁吾雍当成哥们儿了。看来他今天是喝多了。丁吾雍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好了,就点了点头。
男人又叹了一口气。“恨死我了,一个个,都恨死我。”男人用双手用力揉搓自己的脸,好像一个寒冷的清早,清洁工在马路上扫着落叶一样,既孤单又萧瑟。
一阵不可理喻的同情攫住了丁吾雍,丁吾雍马上提醒自己,正是这个男人,让那个女孩子那么伤心的,而且还毫不介意地和一个身份不明的女人又到这里来。
“你太太也很漂亮。”丁吾雍说,这话不知道怎么就突然蹦了出来。说了之后,发现这句故作莽撞的试探妙不可言。
男人抬头看了丁吾雍一眼,有点儿惊讶,有点儿迷茫,然后露出了一点儿笑容。“太太?哦,前妻。刚才那个,是前妻。”
丁吾雍不轻易放下戒备,“您后来又结婚了?”
“没有啊。活剥一层皮才离了婚,我怎么会再结?就二十年前结了一趟婚,生了一个女儿,烦到现在都烦不清楚,前妻的保险啊、房子啊、女儿的留学啊……我有几条命,再去结婚,再去生小孩?”
丁吾雍吃了一惊,暗暗有些羞愧,同时有更多的如释重负。他不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
“欸?”男人突然语气一挑,“怎么,难道你以为我有家庭,每趟和我一起来的是……情人?”
丁吾雍的脸有点儿火辣辣的。
男人笑了起来,“那是我的女朋友。我们都是单身,光明正大来往的。只不过我不想结婚,她想。”
丁吾雍说:“不结婚,就要结束?”
“给不了她想要的,就放人家走吧。”男人用手搓了搓脸。
丁吾雍说:“人家会觉得你是在寻借口。”
男人笑了起来。那笑容似乎在说:自然是这样。又似乎在说:随便吧。好像在说:我怕什么?又好像在说:哪有这么便宜?
丁吾雍端起茶壶转身的时候,男人突然说:“她后来一个人来喝酒的,对吗?”
丁吾雍叹了一口气,点点头。
男人说:“她……哭了吗?”
(选自《人民文学》202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