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西汉墓葬的两个问题

2021-09-26 00:23刘尊志
文物春秋 2021年1期

【关键词】河北阳原;西汉墓葬;建筑遗存;木构设施

【摘要】河北阳原地区发现、发掘的西汉墓葬中,北关及三汾沟墓地发现的西汉墓葬具有代表性,能够体现西汉时期这一地区墓葬的风格和特点。这两处西汉墓地发现的墓道上的建筑遗存及墓穴内的木构设施,与墓葬等级及墓主身份地位等较为相符,体现出与墓葬修建、墓主下葬、墓葬祭祀及墓葬保护等有关的诸多内容,反映出阳原地区西汉墓葬在发展演进过程中,除沿用本地区墓葬的特征外,還存在对其他地区丧葬文化的吸收、借鉴、模仿和改造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汉代丧葬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对汉代墓葬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阳原县位于河北省西北,张家口地区的西南部,南邻蔚县,东部为宣化县,东北与怀安县相邻,西、北则与山西省接壤。该县境内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已发现、发掘较多的汉代墓葬,西汉墓葬占有一定的比例,西城镇北关西汉墓[1]及三汾沟西汉墓群[2,3]等具有代表性,反映出西汉时期这一地区墓葬的特点。关于阳原西汉墓葬,相关研究中有所涉及,如《北方地区汉墓的考古学研究》[4]一书及《论“西汉墓幽州分布区”》[5]《京津冀地区汉代墓葬研究》[6]等文;也有针对性的专门研究,如《河北阳原三汾沟汉墓中的匈奴文化因素》[7]《张家口地区两处汉代墓地相关问题探讨》[8]等。本文拟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阳原地区西汉墓葬墓道上的建筑遗存及墓穴内的木构设施等两个问题作相关探讨和分析。

一、考古发现概况

阳原北关西汉墓位于县城北西城镇北关村正北150米处,四周为农田,包括墓葬2座[1]。三汾沟墓群位于县城东6公里三汾沟村东北部,调查发现汉墓51座,1985年发掘11座,为本文研究对象[2];1997年又发掘了几座,其中3座有相关资料公布[3],但相对简略,本文基本不涉及。

(一)北关西汉M1与M2

阳原北关的两座西汉墓葬,M1在西,M2在东,相距50米,皆为长方形土圹竖穴墓,墓主具有相应的身份和地位。

1.M1

封土面积较大,平面呈圆角长方形,上下土质、土色没有差别,为一次性堆积。取掉封土后,发现墓口的同时,在墓道中部偏西发现一处叠压着墓道的不规整瓦砾遗迹,长5.2米,宽3.3米,厚0.15米。北部为斜坡墓道,道面坚硬光滑,上有4道东西向沟槽,槽宽20厘米,深15厘米,每道槽之间相距4.3米左右。墓道两侧各有1道走向与墓道平行的绳索磨擦遗留下的沟痕,宽3厘米,长6厘米,深1厘米。这些都是下棺时留下的痕迹。墓口暴露后,墓圹的西壁出现了6个柱槽,自墓口向下约1.2米;东壁早年坍塌,推测应和西壁结构相同。墓室与墓道底部相接处还发现两个柱洞。墓圹内距墓口1米处的填土局部下塌,原应有相关设施,已朽不存。墓圹底部紧靠墓壁垒砌石块一周,平面作长方形,长7.8米,宽3.6米,高2米,很可能为石椁。其内偏南侧为木质椁,已朽烂,仅存板灰痕迹,长4.85米,宽2.72米。木椁盖板已朽,其上部的石块塌落到墓室内,有的石块下还沾有腐木痕迹。木椁板下以直径10厘米左右的小石块铺底。木椁内有隔板,将椁室分为边箱与棺箱,棺箱北部又有一横隔板,分出头箱。木棺一具,内葬一人(图一)。出土遗物有铜、铁、玉、漆木器等。墓葬时代稍早,大约在西汉武帝时期。

2.M2

封土仅存少部分,土质较硬,但没有夯打痕迹。墓圹为竖井式,无墓道,墓圹内亦存在类似M1的“空洞”,较深,达3米多。墓圹四壁有清晰的修墓工具遗留痕迹,西南和东北两侧墓壁上均有脚窝交错上升。墓室上部由直径10厘米左右的小石块覆盖一层。墓室中部出土一定数量的陪葬品,有铜、石、漆器及金箔片等。墓葬时代可能略晚于M1,大约在昭宣时期。

(二)三汾沟西汉墓群

发现汉墓51座。1985年发掘的11座墓葬分布于墓群的中部偏南,由西向东分布。均有封土堆。封土呈圆包形,大小不等,平面呈圆形或圆角方形,多经夯打,夯窝不明显,夯层厚15厘米左右,有的封土堆下有石块堆积。其中10座为洞室墓,1座为土圹竖穴墓(M10),填土均为五花土,未夯筑。墓壁均经过人工修整,遗留下清晰的锸类工具加工痕迹。

其中洞室墓按墓道的不同又可分为两类。

1.竖井式墓道洞室墓

6座,分别为M1、M2、M4、M5、M7、M8。M7南北向,向南掏洞作墓室;其他5座均东西向,向西掏洞作墓室。墓室平面多呈圆角长方形,一般长4米,宽2.2米,底至顶高约2.3米。墓室顶部均为弧形。墓室两长壁上都有凹槽形柱洞,有的柱洞内还残留腐朽木柱,有的柱洞底部放有柱础石。各墓的柱洞数量不等,一般为5个或7个,但同一墓内两壁柱洞的数量相同。柱洞一般高1~1.2米,宽0.2米,进深0.1米。墓室两壁相对的柱洞间多遗有塌落朽木,应为边柱间的横搭木,可知墓室顶部原有木构架。木构架内为木椁,呈长方形,一般长3.5米,宽2米。椁的三壁用木板或圆木垒砌而成,洞室口则用立木插封,构成椁的另一壁,四壁衔接处用榫卯结合。椁底板横铺在方木上,方木嵌入两端紧靠墓壁挖好的横向沟槽内。椁内置二棺或一棺,棺呈长方形,大小有差异。双棺为男女合葬,单棺为男性葬。M2墓室壁不规整,凹槽形柱洞不明显,椁室用木板分隔为上下两层:上层较高,放置双棺和部分随葬品,南棺大于北棺;下层较矮,为底箱,深仅0.5米,箱内放置部分随葬品(图二)。M4A与M5的墓室壁相对较规整。M4A的两长壁各有6个柱洞,柱洞呈不规则圆形,稍小,椁内置两棺,北棺稍大;M5的两长壁各有5个长方形柱洞,较规整,柱洞底有不规则圆形柱础石,椁内置两棺,大小接近。

2.斜坡式墓道洞室墓

4座,分别为M3、M6、M9、M11。M3为阶梯式墓道,另3座墓葬的墓道无阶梯。除M9为双洞室,向西、北各掏一洞外,另3座墓葬皆为单洞室。M3向南掏洞作墓室,M6、M11向西掏洞作墓室,各墓的墓室两长壁均有凹槽形柱洞。M3墓室的两长壁不规整,每壁各有6个不规整的长方形凹槽形柱洞,墓室内置两棺,西大东小。

M9是1985年该处发掘的11座墓中规模最大者,位于墓群东部(图三)。封土堆平面近方形,东西长38.5米,南北宽38米,高4.1米,土质、土色变化不大。墓道上见有建筑遗迹,破坏严重,已失去原貌,推测是与祭祀活动有关的瓦顶木构架建筑物。墓道兩壁上遗留明显的锸类工具加工痕迹,道面两侧有脚窝和下葬时绳索摩擦留下的沟槽。主室平面近长方形,长4.6米,西端宽2.6米,东端宽2.4米。门以土坯封闭,高2.85米,两端与墓壁连接处抹有草拌泥。筑法是先在内侧以土坯垒砌到所需高度,再立起一排木桩,之后在木桩外再用土坯垒砌到相应高度,并在木桩间隙较大处竖砌一排土坯,两土坯墙之间木桩的间隙处可能还要填土,以求稳固①。墓室顶呈拱形,两侧壁上的凹槽式柱洞对称布局,高2.3~2.6米,宽0.15~0.2米,进深0.1~0.25米,槽内残留朽木柱,底部置石柱础。两侧柱洞之间的上部有横梁,可知墓内原应有木构架设施,与墓道口的封门形成封闭空间。主室内有木椁:椁底由15块厚木板横向铺成;南、西、北三面椁壁紧靠墓壁,用方木垒砌,由榫卯结构连接;东壁由竖立的木板排列而成,下端嵌入沟槽内;椁盖用木板和半圆木铺成,共11块,盖顶上抹有5~10厘米厚的草拌泥,墓壁上留有痕迹。木椁内西部并列放置大小相近的两具木棺,北棺所葬为男性,南棺所葬为女性,二人应为夫妻。侧室紧靠主室,与主室形成90度夹角。侧室平面近长方形,顶部坍塌,两长壁也各有7个半圆形凹槽式柱洞,比主室的稍小,亦有柱础,木构架和木椁结构与主室基本相同。门用夯士封闭,筑法是内外两侧各立一排木桩和木板,中间填土夯实。侧室内主要放置随葬品。

除M10遭破坏外,此次发掘的其余10座墓葬保存相对较好,皆有一定数量的出土遗物,以陶器为主,另有铜、铁、漆、木器和纺织品等。综合墓葬形制及出土遗物来看,这批墓葬的年代应在西汉晚期,其中M11的年代可能偏早一些。各墓葬的形制、规模及出土遗物的数量存在差异和相似性,所体现的墓主身份、地位也有所不同。以出土遗物为例,M4A不足10件,M3出土14件,M2、M5出土20余件,M9出土遗物最为丰富,达180件,包括大量陶器、铜器(含较多种类的车马器)、漆器及玉眼盖、琀、耳塞与鼻塞,另有玻璃器与绢、锦、罗、纱绮、漆纱等纺织品,体现出较大的差别。推测M9的男性墓主很可能为地方的高级别官吏,而其他洞室墓的男性墓主则可能为地方低级官吏,或具有相应财力和一定身份等级的人员。

二、墓道上的建筑遗存

北关M1与三汾沟M9均发现建筑遗存,皆位于墓道上。具体位置尤其是与封土相对位置的不同,反映出这些建筑不同的内涵和功用。

(一)北关M1建筑遗存

建筑遗存覆盖在封土下,去掉封土后发现。形状不规整,位于墓道的中部偏西,距离墓口相对较近,叠压在墓道填土之上,与墓葬开口地面基本无间隔。为瓦砾堆积,较薄,厚度仅15厘米。瓦很破碎,纵横无序,基本为板瓦和筒瓦。板瓦长49.5厘米,宽36厘米,素面;筒瓦长45厘米,宽15厘米,瓦表饰绳纹,内壁有布纹。汉代,尤其是西汉时期,素面板瓦及内壁饰布纹的筒瓦极少见,故该遗存发现的板瓦和筒瓦对墓葬用瓦的制作及使用等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

建筑遗存形状不规整,基本为残碎板瓦与筒瓦的无序堆积,堆积较薄,且未见相关建筑的其他迹象如墙、台基等,推测应是毁弃后的堆积遗存,原建筑很可能是木结构瓦顶,但规模不大,应属相对简易的建筑。该遗存是在去掉封土后发现的,其上原有较厚的封土,而该墓的封土为一次性堆积,故不存在打破封土再砌建的可能,结合其叠压在墓道填土之上等因素来看,原建筑应该是在墓道大致填平后、封土堆筑前被毁弃的。

作为封土下、墓道一侧的木架构瓦顶建筑,应与墓葬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参考已有的考古资料,该建筑的功用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用于祭祀,二是服务墓葬的修建或墓主的下葬,即可能为祭祀设施或辅助设施。

该建筑属简易设施,用瓦量并不大,故其作为祭祀设施的可能性较小。据目前资料,汉代墓葬外用于祭祀的瓦顶建筑基本都会有台基或墙等,而该建筑并不具备。汉代中小型墓葬外的祭祀设施除祠堂外,还有祭祀坑、烧土、祭台或供台等,反映出汉代墓地祭祀设施的多样性,体现出汉代墓祭的发展和影响等[9]。这些设施部分位于封土外或与封土相邻,部分叠压在封土上。以祭台或供台为例。它们部分叠压在封土上,或在封土顶部,或在封土边缘。如河南辉县路固汉代墓地新莽至东汉中期的AM40、AM61、BM5等,坟丘上有砖砌祭台[10]194—198,274—280,458—460。另如山东青岛土山屯西汉中晚期至东汉时期墓地中,7处封土的南侧缓坡(坟丘前)有用于祭祀的略呈方形、边长2~2.5米的砖构平台,而且部分封土发现存在早晚关系的两处砖构平台,分别对应早晚两次封土[11,12]。其中时代早者可能在二次覆土时被掩盖,这点与阳原北关M1封土下的建筑遗存相似。但北关M1的建筑为木构瓦顶而非砖构平台,位置靠近墓口而非封土边缘,其上封土较厚且非二次覆土,故作为墓外祭祀设施的可能性极小。考虑到其位于墓道偏北近墓口处的一侧,其上封土较厚,即便是祭祀设施,也应是墓主下葬或墓道口封填后用于祭祀的临时设施。但这种祭祀建筑目前在汉代中小型墓葬中还没有相关发现。

综合建筑的位置、用材及其毁弃时间、结构内容等分析,该建筑为墓葬修建或墓主下葬时服务性辅助设施的可能性较大:其具有临时性,最晚在堆筑封土前毁弃,相关遗物堆积在墓道旁侧,部分叠压在墓道填土上。与墓葬修建或墓主下葬相关的临时性、服务性辅助设施的相关遗存在其他西汉墓葬中亦有所发现。与下葬有关的设施中,有的墓葬的斜坡墓道两侧发现有柱洞和其他遗存。如河北献县M36,墓道两壁有二层台,二层台上分布17个柱洞,北壁9个,南壁8个,其中16个为两两相对,间距不等,平面形状不规则,柱洞底均低于墓道底面,部分内壁发现半圆形柱窝,柱洞或柱窝内未发现朽木痕迹,推测应为下葬时墓道搭棚所用,葬毕即拆除,空留柱洞,墓道底面可见4道平行凹槽,另有方形素面砖,也可能是服务于下葬的遗留[13]。河北鹿泉高庄汉墓[14]6、北新城M2[15]的东(主)墓道内均发现一根原木,推测与下葬有关,下葬完毕后弃置于墓道内。但这些墓葬中并未见板瓦、筒瓦等建筑材料,即没有相关建筑物。不过,有些地区如江苏徐州一带较多西汉墓葬的地表残留有板瓦、筒瓦等的残片,可能与墓葬修建或墓主下葬的临时设施有关,尤其是在未葬人的“空墓”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据考古资料,徐州地区已发现、发掘的西汉“空墓”有10座左右,基本为石坑墓,如蔡山汉墓与水山M1等,竖穴底部及填土中均有一定数量的板瓦、筒瓦残片[16]。结合墓内未葬人,板瓦、筒瓦被弃置墓穴中,且不见瓦当等情况来看,板瓦、筒瓦应是墓穴外服务于墓葬修建的临时性房屋的相关建筑材料。其建筑构造简单,规模不大,这与西汉时期这一地区的石坑墓修建所需时间长,加之多位于山顶,与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有关。而临时建筑可用于工匠居住和工具存放等,因墓葬未能葬人,临时建筑拆除后即回填墓坑之中,这也间接说明该地较多的西汉墓葬在修建时墓穴外很可能有临时设施。阳原北关M1墓穴外墓道旁建筑的建材与徐州地区的较多西汉墓葬基本一致,且建筑简易,并且在封土堆筑前被毁,建筑材料弃置于墓道旁和墓道填土之上,因此很可能是服务于墓葬修建的临时性建筑。由于其在封土堆筑前被毁,在墓主下葬时也可能有相应的服务功能,甚至还可能会有临时性祭祀功能,但就整体而言,其作为墓葬修建时临时性建筑的可能性最大。

(二)三汾沟M9建筑遗存

M9位于墓群的东侧,位置前突,相对独立,规模大,结构复杂。封土堆近方形,墓道东向,建筑遗存发现于封土堆东侧边缘、墓道前端上部,残余部分平面呈“╔╗”形,两侧对称,横跨墓道,包括黄土台、夯土台基、柱洞和瓦砾面等(图四)。瓦有板瓦和筒瓦两种,均为泥质灰陶。板瓦正面饰绳纹和弦纹,背面饰斜方格和麦穗状纹,长48.5~50厘米,宽37.5~39.5厘米,厚1~1.7厘米;筒瓦正面饰绳纹,背面饰布纹,长45厘米,宽18.5~25厘米,厚1.5厘米。

从遗迹平面图来看,建筑的前端少部分应在封土及墓道之外,由于封土及建筑已遭破坏,相关迹象并不明显。综合相关内容来看,该建筑遗存是一处局部内嵌封土中、有黄土台及夯土台基的土墙瓦顶房屋形建筑,平面极可能为长方形,朝东,前端很可能开敞。东西长约10.5米,南北宽约6.5米,为大单开间的可能性较大,也可能为小的双开间。

从建筑与墓葬的位置关系、建筑结构与形制、规模与朝向等来看,该建筑应是墓葬前的祠堂。西汉一代,墓葬或墓地的祠堂逐渐兴起并得到较大发展,且对东汉时期的墓葬有较大影响,可以说,两汉时期是古代墓葬或墓地祠堂初步发展和渐趋繁荣的时期,这与墓祭的推广及丧葬内容和需求等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关于西汉时的墓葬或墓地祠堂,传世与出土文献中均有记载,亦有较多考古发现。《汉书·朱邑传》载有“为邑起冢立祠,岁时祠祭”[17],是对墓葬或墓地祠堂功用的简要叙述;《盐铁论·散不足》载有“中者祠堂屏阁”[18],说明墓葬或墓地祠堂的建造具有一定的等级性,而地位较高的张安世及霍光在《汉书》中则分别记有“起冢祠堂”[19]、“盛饰祠室”[20]等。当然也有不愿立祠者,如龚胜,“敕以棺敛丧事:‘衣周于身,棺周于衣。勿随俗动吾冢,种柏,作祠堂。”[21]湖北云梦睡虎地发掘的西汉文景时期M77出土有与西汉列侯丧葬有关的《葬律》竹简,记有西汉墓地祠堂的相关内容:“祠(?)舍盖,盖地方六丈。”[22]目前所见考古资料较为丰富,相关西汉墓葬或墓地的祠堂绝大多数为土(石)墙瓦顶结构,而且一直延续至东汉末年。较典型的有南昌海昏侯墓前祠堂[23]、西安凤栖原西汉墓地祠堂[24],规模相对大,亦较复杂;山东苍山县金山西汉墓的墓道之上有祠堂和其他建筑,祠堂房间较大[25];西安市长安邮电学院西汉墓葬外祠堂为双开间[26];徐州荆山村西汉墓地西南有双开间祠堂,石砌基础,土墙瓦顶[27]。三汾沟M9墓前封土边缘的建筑与上述墓葬的祠堂较为相符,因此作为祠堂当无疑问。

阳原三汾沟地处华北北部,其北距离长城较近,附近地区的西汉墓葬暂未有祠堂资料公布,推测M9祠堂可能受到都城长安及苏北、鲁南等地区西汉墓葬的影响,应与墓主自身有一定关系,职官调动或人员迁徙等都是可能的动因,其与海昏侯刘贺墓及其祠堂极为相似,同时也是祠堂不断推广普及的体现。上文所举诸墓例的等级普遍较高,有些属于列侯级别,山东苍山县金山西汉墓的墓主则很可能为地方高级官吏或贵族,抑或更高一些。三汾沟M9的等级亦应较高,男性墓主很可能为地方的高级官吏,这与上述诸例墓葬基本相符,而这很可能是祠堂得以引进该地并得到使用的重要原因。综合来看,西汉时期使用祠堂的墓葬基本都具有相对较高的等级,也就是说,祠堂作为墓葬外或墓地的祭祀设施,是墓葬等級的体现,而对应的祠堂基本为瓦顶结构。

与其他西汉墓葬或墓地的祠堂在封土边缘外或距离稍远不同,三汾沟M9的祠堂叠压在墓道上且部分内嵌至封土中,这表明该祠堂为M9自身的祠堂,而非整个墓地的祠堂,与海昏侯刘贺墓前祠堂、富平侯张安世家族墓地祠堂、徐州荆山西汉墓地祠堂有所不同。同时也说明M9在该墓地中的等级较高,但祠堂规模相对不大,且未见瓦当等,又反映出墓葬等级或墓主身份地位相对稍低的特征。三汾沟M9的祠堂部分内嵌封土边缘,属于该墓自身而非所属墓地的祠堂,这种形式在东汉墓葬中较为常见,如山东嘉祥武氏祠的几座祠堂分属墓地中的不同墓葬[28],根据嘉祥宋山[29]及徐州汉王东沿村[30,31]出土画像石复原的祠堂[32,33]均属此类型。考虑到东汉时期石祠堂虽已普遍使用,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墓葬或墓地使用瓦顶结构的祠堂,这些内容均体现出相应的发展、影响和延续。

三、墓穴内的木构设施

阳原这两处墓地墓穴内的木构设施涉及墓葬较多,北关M1、M2与三汾沟M1—M9、M11等均有发现,皆有柱洞遗迹,墓葬形制、柱洞位置及相关设施的不同,体现出木构设施功能的差异及对应丧葬内容、内涵的差别,同时也反映出一定的相似性特征。

(一)北关M1与M2

二墓均为长方形土圹竖穴墓,虽存在有无墓道的区别,但皆在竖穴墓圹的两侧发现有柱槽,相关木构设施当大体一致。

北关M1北部为斜坡墓道,墓圹西边有6个等距离的方形“半明柱”柱槽,长30厘米,宽25厘米,间距50厘米,柱槽壁均用草拌泥涂抹,平整光洁,向下约1.2米柱槽消失。东边大致与之相同。墓室与墓道底部相接处发现的两个柱洞,直径分别为15厘米和20厘米。M2为竖井式,深7.9米,墓圹内类似M1的柱槽深达3米多。

M1的墓圹内距墓口1米处的填土局部下塌,发掘报告称“从坍塌迹象观察,填土以下当为空圹,在椁室上部形成一定的空间,应属墓顶隔阻而形成的现象”,但原木质物已腐朽,难以复原,笔者赞同这一推论。墓口下柱槽为方形“半明柱”式,底部大致平齐,柱槽虽经过细致处理,但并不是用来竖立木柱的,因为柱槽浅且朝内开敞,其上覆物,很可能造成向内倾斜,且柱槽内未见柱础等。从考古发现的迹象看,柱槽下墓圹内为空圹,墓口下1米为填土,而槽的深度在1.2米左右,推测应是将相应直径的6根木柱横搭在东西两壁的方形柱槽上,横木上再置覆盖物,以隔阻填封墓口的土。用柱槽深度减去墓口以下填土的厚度,大约为0.2米,故横向木柱的直径应低于20厘米。但该墓的北侧为斜坡墓道,墓道填土时也可能有大量填土堆入墓坑内,墓室与墓道底部相接处的两个柱洞则可树立木柱,并以板状物封堵,使其内形成封闭的空间。推测墓圹内的横向木柱等搭建较早,而下葬时从墓道进入墓室(墓道上的4道沟槽和两侧绳索摩擦形成的沟痕可证),置棺砌椁及摆放陪葬品等之后,再在墓圹与墓道相接处以相关材料封堵。以柱槽、木柱及板状物等搭建的木构设施是用于保护墓室的,其在置放木质棺椁、砌建石椁及下葬时也可用于防雨或其他防护,墓主下葬后则可长期保护墓室。但由于在墓口下1米左右横搭木柱及棚板上有填土,加之柱槽向墓圹内开敞且进深较小,在重压及填土折实等因素的促动下,导致西侧墓坑至墓道壁的局部坍塌。M2为竖井式,仅是在墓口下一定深度利用柱槽横搭木柱并覆盖相关板材,而与M1不同的是,其应在墓主下葬后才能搭建,最重要的原因是其一侧无便于出入的斜坡墓道,加之柱洞较深,推测搭建时应借助吊放工具,这与公布资料所讲该墓也有“空洞”现象正好相符。两墓的墓穴较深,M1深8米多,M2近8米,墓壁的柱槽位置皆较偏上,估计是在开挖墓壁时达到一定深度后提前做好,也存在墓坑修建完成后再架梯修建的可能,但前一种的可能性略大。顺带提及,M2的墓圹西南和东北两侧墓壁上均有脚窝交错上升,间距约45厘米,因搭建的木构顶部封闭,故脚窝与横搭的木柱等应无太大关系。M1有斜坡墓道,墓圹不见脚窝,对比可知,M2的脚窝很可能是在墓主下葬时方便相关人员上下,与墓圹的开挖可能无关。

河北鹿泉高庄西汉中期常山宪王刘舜墓(高庄M1)发现有类似柱槽。高庄M1为大型土坑石木椁木棺墓,墓道东向。紧贴墓室土圹的四壁均有柱洞分布:东壁靠近墓道南北两侧各有1方形柱洞,南、北壁土隔梁东西两侧各有2个柱洞,西壁土隔梁南侧有1个柱洞,柱洞均为圆形。墓圹底部四角也各有1圆形柱洞。这些柱洞深度不等,浅者不足半米,深者可达5米多,柱洞壁光滑,内均残留有木炭(图五)[14]4。可以看出这些柱洞内原树有木柱,推测应是利用这些柱洞和所立木柱构筑成所需的木构设施,其功用公布资料未作论述。笔者认为,虽然该墓为大型诸侯王墓,但亦是外以块石垒砌石椁,石椁内为木椁,木椁内为漆木棺,且有斜坡墓道,故木构设施的功用与阳原北关M1的木构设施相似。而其墓圹底部四角也有柱洞,则与阳原北关两座西汉墓不同。高庄M1的这些柱洞和所用木柱在墓葬修建和墓主下葬时的功用可能较为突出。墓主下葬后,也可能利用树立木柱搭建保护石椁及墓室的设施,这与阳原北关两座汉墓又有相似。高庄M1规格高,时代也相对要早,加之相距不远,所以就发展和影响来讲,阳原北关两座西汉墓可能吸收和借鉴了高庄M1的相关内容,并结合自身特点和需求形成了相应的木构设施。

(二)三汾沟西汉墓群

1985年发掘的西汉墓葬中,M10为竖穴土圹墓,无柱洞或柱槽。另外10座墓葬皆为竖穴土坑洞室墓,或为竖井墓道,或为斜坡墓道,除M4A外,皆在洞室内两长壁有对称的柱槽或柱洞(含M9的侧室)。柱槽或柱洞数量不等,方形或长方形居多,部分则为不规则圆形,有些底部置石柱础。虽在数量、形状及尺寸上有所差异,但柱槽或柱洞所对应木构设施的构筑及其功用应基本一致。

以M9主室为例,其平面近长方形,长4.6米,西端宽2.6米,东端宽2.4米,顶呈拱形,两侧壁各有7个相互对称的凹槽式柱洞,柱洞高2.3~2.6米,宽0.15~0.2米,进深0.1~0.25米。由柱洞底部的石柱础和洞内残留的朽木柱,可知柱槽或柱洞内原有木柱,高度应超过柱洞的高度。主室以土坯封门,高2.85米,室内木柱的高度应与之接近或相差不远。柱槽或柱洞间有横梁朽木,说明在立柱上部还应有与主室长壁走向一致的木棍或相关材料,与竖立木柱捆绑或以槽(或榫卯)扣合固定,其上再搭横梁,而横梁上似有覆盖物。

三汾沟这些墓葬的洞室顶基本都是拱形,一方面相对坚固,另一方面也可能便于木构设施的搭建。木构设施的搭建,可有效阻挡墓顶及墓壁的坍土,达到保护墓室内木质棺椁、陪葬品及墓主的尸身等目的。这些木构设施与阳原北关两座汉墓的木构设施在搭建、功用等方面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差异,如三汾沟几座西汉墓是在相对封闭的洞室内搭建包绕木椁的相关建筑,而非在墓圹内,不会形成空圹,同时柱槽内木柱竖立,并搭有橫梁等等。考虑到三汾沟这几座墓葬的时代晚于阳原北关的两座汉墓,墓地相距较近,其中应存在一定的影响、借鉴和发展关系。

三汾沟几座西汉墓葬于洞室内木质棺椁外搭建的木构设施具有较明显的保护功能,这与其他地区一些西汉中晚期尤其是西汉晚期墓葬,特别是同为洞室墓的相关设施有相似之处,反映出汉代墓葬设施发展中的共性及具体形式上的多样性特征。共性是在保护棺椁、随葬品、墓主尸身及其他丧葬需求的促动下,结合墓葬形制的发展,搭建或砌建相关设施,而这些设施犹如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在实现对棺椁、随葬品、墓主尸身等的保护功能的同时,又体现出汉墓发展过程中渐趋第宅化的特征。多样性是指具体设施的建造方式、所用材料及其形制、形式等有所不同,并在分布地域上存在差异。

类似的墓葬及设施以中原地区西汉晚期土坑竖穴洞室墓内的砖砌设施及今徐州地区西汉中晚期石坑竖穴洞室墓内的瓦顶木构建筑为代表。中原地区的西汉墓葬多为土坑竖穴,其中有一定数量的洞室墓,西汉中晚期一些墓葬的洞室内以砖砌建,内置木棺,至西汉晚期此类墓葬明显增多。如河南辉县路固BM50,土坑竖穴底部南侧为洞室,墓道与洞室之间为砖砌封门,墓室长方形,前端有两个耳室,墓室为拱顶土洞结构,其内以砖砌室,底为“人”字形铺砖,墙为平砖错缝平砌,顶为拱形砖券(图六)[10]45—46。与三汾沟几座搭建木构设施的西汉墓相似,路固BM50的洞室亦为拱顶,沿洞室壁砌建的砖砌设施对葬具等具有保护功能,二者之间当存在一定联系或影响。不同的是,路固BM50洞室内设施为砖砌,葬具有棺但很可能无椁,墓主的身份等级也相对略低。

今徐州地区部分西汉中晚期石坑竖穴洞室墓的洞室内有瓦顶木构建筑,典型墓葬如南郊拖龙山M3与M4[34]、东郊碧螺山M5[35]等。该地区的西汉诸侯王墓内砌建瓦顶木构设施的时代略早,大致在西汉中期偏早阶段,如西卧牛山M2[36]、小龟山楚王与王后墓[37]等,较多墓室内出土瓦当及残瓦片等,可知内有仿地面建筑的瓦顶木构建筑。受大型王墓的影响,其他墓葬也有在洞室内砌建瓦顶木构设施者,而这些墓葬的等级相对较高,墓主基本为西汉楚国的官吏或地主。拖龙山M3、M4竖穴底部西侧为洞室:M3发现“福□□□”朱雀纹瓦当及板瓦、筒瓦残片等,建筑痕迹内置棺椁;M4洞室近竖穴处出土较多板瓦、瓦当及与瓦当相连的筒瓦等,因遭盗掘,棺椁被移至竖穴下,推测墓葬被盗时瓦顶木构设施还没完全损毁(图七)。碧螺山M5的洞室亦位于竖穴底部西侧,其内有木结构瓦顶设施,长2.44米,宽1.8米,四角置立柱,四面有木板墙,东部木板墙上钉有2个铜质铺首衔环,象征房门。房内髹红漆,外髹黑漆。顶覆10排板瓦,每排4块,两侧为横排扣放,再内左右各有一组竖排扣放,内有六组竖排仰放,形成一面坡式瓦顶,由东向西倾斜(图八)。木结构瓦顶设施内一侧为龛室,另一侧较大面积为棺室,内置葬具,葬夫妻二人。徐州地区这几座西汉墓葬洞室内的木构设施与阳原三汾沟西汉墓葬有较多相似之处,基本以木料为主要构建材料,贴近洞室壁搭建木架构,其内置棺椁及相关陪葬品,碧螺山M5还在四角置立柱,而且墓葬等级上也较为接近。不同之处是三汾沟几座西汉墓的洞室均为竖长方形,即窄端朝向竖穴,木构设施的平面形状及出入口随之形成,徐州地区有瓦顶木构设施的西汉墓葬洞室基本位于竖穴底部的一宽侧,木构设施的四面有木板墙,一长壁有象征性房门朝向竖穴,顶部向外倾斜,柱洞少或不见。徐州地区与阳原三汾沟相距较远,相近的墓葬形制及洞室内相似的木构设施体现出西汉晚期相关设施在发展过程中较为相似的统一特征,这与汉代墓葬的整体发展特点也较一致,而相互之间因一些特定原因如人员迁徙等,或会存在相应的影响和推动。

(三)相关问题

河北阳原北关两座西汉墓的墓圹内及三汾沟几座西汉墓葬的洞室内均有由柱洞(柱槽)、木柱及木板等搭建而成的木构设施,可对覆盖或围成的空间内的棺椁、墓主尸身及陪葬品等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

三汾沟几座西汉墓葬洞室内的木构设施与中原地区一些西汉土坑竖穴洞室墓砌建的砖室结构在封闭空间及其功用方面相似,而徐州地区西汉晚期的一些石坑竖穴洞室墓的洞室内搭建的瓦顶木构设施与其相似性更大,且对应的墓葬等级及墓主身份、地位皆相对较高。徐州地区的竖穴洞室墓在使用瓦顶木构设施方面所受最直接的影响应是本地西汉诸侯王墓。徐州地区的西汉诸侯王墓皆为横穴崖洞墓,目前已知其他地区的西汉诸侯王墓则与之不同,较多的为竖穴土(石)坑圹,其内大多有木构棺椁和相关设施,石椁仅有少量发现,相当数量的诸侯王墓在棺椁外有黄肠题凑,可对棺椁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同时还可设置相应的外藏内容。黄肠题凑是汉代对汉之前高等级人员丧葬制度及墓葬设施的继承,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较多的发展,等级性明显,第宅化特征日渐突出,很多西汉早期诸侯王墓使用的黄肠题凑已设置门、窗等,仿现实特征和内容不断丰富,如湖南长沙发现的象鼻嘴M1,其墓主为西汉早期某代长沙王(图九)[38]。徐州地区的横穴崖洞墓亦有较强的等级性,基本为诸侯王及其王后的墓葬,而其横穴式结构及各室的具体结构、设置和布局等,均较多地体现出第宅化的内容和内涵。西汉中期偏晚至晚期偏早阶段,在早期发展如设帷帐、修饰墙壁等的基础上,在墓葬装饰及保护棺椁、墓主尸身、陪葬品等要求的促动下,在“事死如事生”丧葬思想和行为的推动下,参照现实建筑,较多的墓室内搭建了瓦顶木构设施,使得墓葬第宅化特征更为突出,也可实现相應的丧葬目的和需求。横穴崖洞墓使用木材搭建具有第宅化特征的瓦顶木构设施,在最初很可能借鉴了普遍使用的黄肠题凑结构,形成与自身墓葬结构相对应的墓内设施,而相互间的影响可能更为突出。随着发展,木构瓦顶建筑开始推广到一些中型墓葬中,这些墓葬等级相对较高,基本为竖穴洞室墓,且木构瓦顶建筑修建在洞室内,受横穴崖洞墓的影响较为明显。

阳原一带地处北方,与其距离最近的西汉横穴崖洞墓为河北满城M1与M2。此二墓时代为西汉中期,相关室内有瓦顶木构建筑,而后室紧贴室壁皆有石板搭建的石屋[39],这或许对阳原地区西汉中晚期墓葬中木构设施的使用有所影响。就今京津冀地区的西汉诸侯王墓葬来讲,横穴崖洞墓并不流行,更多的是大型竖穴土坑墓,其中一些为有相关设施(如回廊等)的大型土坑木(石)椁墓,如上文提及的鹿泉高庄M1、北新城M2、北新城M1[40]等。高庄M1紧贴墓室土圹四壁的柱洞及相关设施可能与阳原地区西汉墓葬的木构设施存在相应的关联。还有相当一部分为西汉中晚期黄肠题凑结构的诸侯王墓葬,如河北定州八角廊中山怀王刘修墓(定县M40)[41],北京大葆台M1、M2[42]及老山汉墓[43]等,对阳原地区西汉中晚期墓葬内使用木构设施的影响则更为突出和明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阳原地区与北京、河北定州等地距离不远;2.时代较为接近,基本都是西汉中晚期;3.上述西汉诸侯王墓的黄肠题凑结构与阳原西汉墓中的设施皆为木构设施;4.阳原西汉墓葬中木构设施与上述西汉诸侯王墓的黄肠题凑均将墓葬的棺椁包绕,起到保护棺椁、墓主尸身、陪葬品等的作用。

一些西汉诸侯王墓如鹿泉高庄M1等,有石椁、木椁及木棺,在墓圹四壁有柱洞,某种程度上应是借鉴和参考了一些诸侯王墓葬的黄肠题凑结构。阳原北关两座西汉墓葬在搭建木构设施方面也应参考和借鉴了距离相对较近的诸侯王墓葬,但设施还不甚完善或较简略,一方面与其时代稍早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墓葬形制、规模等有关。北关M1保存相对较好,与高庄M1相似,外为石椁,内有木椁,再内为木棺,木构设施将石椁、木椁、木棺及墓主尸身、陪葬物品等保护在内。三汾沟西汉晚期洞室墓木构设施修建在洞室内,虽相对简略,但能够充分利用洞室内空间,与洞室形制、尺寸对应,相对较完备,受较高等级墓葬黄肠题凑结构的影响亦较明显,而且木构设施与木椁的构建又相互结合,反映出借鉴和参考黄肠题凑结构的特征:6座竖井墓道洞室墓的木椁,三壁用木板或圆木垒砌而成,洞室口用立木插封构成另一壁,椁底板横铺在方木上,方木嵌入两端紧靠墓壁挖好的沟槽内,其中M2椁室下部用木板分隔为上下两层,下层矮,放置一定数量的陪葬品;4座斜坡式墓道洞室墓以M9最具代表,主室内有木椁,南、西、北三壁紧靠墓壁,用方木垒砌,椁底由15块厚木板横向铺成,东壁则由竖立的木板排列而成,下端嵌入沟槽内,椁盖用木板和半圆木铺成。这两类墓葬的底部或铺有专门的方木,或由厚木板横向铺成,均可与木构设施构成一体。阳原北关两座西汉墓与三汾沟数座西汉墓葬时代存在差异,形制明显不同,但墓内皆有搭建的木构设施,二者可能存在相应的发展和影响关系,又都受到西汉诸侯王墓黄肠题凑结构的影响,木构设施可达到与黄肠题凑在保护棺椁、墓主尸身、陪葬品等方面相近或相似的作用,实现相应的丧葬目的与要求。

阳原地区西汉墓葬内木构设施的内容和特征与墓葬等级或墓主的身份地位存在较为密切的关系。首先,木构设施的搭建和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体现墓葬等级或墓主身份地位,同时又具有较重要的保护作用,这与黄肠题凑具有相同之处;其次,北关两座西汉墓与三汾沟的多座西汉墓的墓主均具有一定的身份等级,具备了借鉴和参考西汉诸侯王墓葬黄肠题凑结构的可能;其三,今阳原地处汉王朝的北方,靠近长城,地理位置与政治地位重要,一些具有相应等级的官吏(可能也有部分贵族)可能来自京师或相关诸侯国,因政治、军事等因素形成人员迁徙,并在今阳原一带构成相应的家族集团和官僚体系,他们会将与黄肠题凑结构相关的内容带至今阳原一带,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不同形式的运用和推广,而这与墓主的等级身份当有关系;其四,西汉一代,黄肠题凑的使用具有较强的等级性,就现有资料,黄肠题凑为西汉帝王陵墓内的专用设施,列侯及以下级别人员的墓葬不能使用(特殊情况除外,但基本不见),阳原两处西汉墓地中搭建木构设施的墓葬的墓主虽都具有相应的等级,但上不至列侯,基本属地方官吏或一般贵族级别,墓葬规模亦较小,木构设施的形式、功用虽与黄肠题凑有相似之处,但仅仅是在借鉴和参考黄肠题凑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较为简略的墓葬设施,既不会有僭越之嫌,又能够起到保护墓葬、显示墓主身份等级的作用。

阳原地区两处西汉墓地墓葬中的木构设施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的差别,应与时代及墓葬形制的差异等有关。类似的木构设施在距阳原不远的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44]中也有发现(墓主为地方官吏),但其形式和内容与阳原西汉墓葬存在差异,反映出木构设施在同一区域使用的统一性、普遍性及差异性、灵活性,这与地理位置及其政治特征应有关联。木构设施有较强的保护功能,同时也反映出较为明显的第宅化特征,如公布资料的相关论述中所讲,为探讨汉代土圹木椁墓向砖室墓的演变提供了很有价值的资料,而这一演变在中原地区西汉晚期土坑竖穴洞室墓内与上述木构设施有较大相似性的砖砌设施上则体现得更为明显。

综上所述,阳原地区两处西汉墓地发现的墓道上的建筑遗存和墓穴内的木构设施,在很大程度上与墓葬等级及墓主身份、地位等较为相符,反映出与墓葬修建、墓主下葬、墓葬祭祀及墓葬保护等有关的诸多内容。尽管部分出土遗物包含匈奴文化的因素——这与其地理位置有较大关系,但就墓葬的形制、结构、设施及主要出土遗物等来讲,阳原地区西汉墓葬仍是以汉文化的丧葬内容为主体或主导,在发展演进过程中,除自身地域特征的沿用外,借鉴和吸收了一定的北方匈奴文化因素,而更多的是采用不断增强的邻近诸侯国及京师、中原等地区的丧葬文化,一些内容则是在保证不逾制的情况下,或参考使用,或根据实际情况在借鉴、模仿基础上进行简化和改变,以实现丧葬目的,达到丧葬需求,满足丧葬愿望。可以说,阳原地区两处西汉墓地发现的墓道上的建筑遗存及墓穴内的木构设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汉代丧葬文化发展中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反映出相应的地域性和复杂性,同时对汉代墓葬的发展和演变研究也具有相应的参考和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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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阳原县北关汉墓发掘简报[J].考古,1990(4).

[2]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张家口地区文化局.河北阳原三汾沟汉墓群发掘报告[J].文物,1990(1).

[3]樊书海,雷金铭.阳原西汉遗址和墓葬发掘取得新成果[N].中国文物报,1997-08-24(1).

[4]蒋璐.北方地区汉墓的考古学研究[M].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16.

[5]郑君雷.论“西汉墓幽州分布区”[J].考古与文物,2005(6).

[6]姜佰国.京津冀地区汉代墓葬研究[C]//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边疆考古研究:第6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227—273,435—436.

[7]仇凤琴.河北阳原三汾沟汉墓中的匈奴文化因素[J].文物春秋,2000(6).

[8]蒋璐.张家口地区两处汉代墓地相关问题探讨[J].文物春秋,2007(1).

[9]刘尊志.汉代列侯与中小型墓地非祠堂类祭祀设施与遗存[J].中原文物,2019(3).

[1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辉县路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7.

[11]彭峪,林玉海.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J].大众考古,2017(10).

[12]彭峪.汉代县令家族的身后事:山东青岛土山屯墓群[J].大众考古,2018(2).

[1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沧州市文物管理处,献县文物管理所.献县第36号汉墓发掘报告[C]//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省考古文集.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241—260.

[14]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鹿泉市文物保管所.高庄汉墓[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1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石家庄市文物研究所,鹿泉市文物保管所.北新城汉墓M2发掘简报[J].文物春秋,2008(4).

[16]李平,耿建军.徐州西汉空墓的特点及形成原因[C]//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馆刊:第九辑.长沙:岳麓书社,2013:267—275.

[17]班固.汉书:卷八九:循吏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3637.

[18]桓宽.盐铁论校注[M].王利器,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92:353.

[19]班固.汉书:卷五九:张汤传附子安世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2653.

[20]班固.汉书:卷六八:霍光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2950.

[21]班固.汉书:卷七十二:龚舍传[M].北京:中华书局,1962:3085.

[2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梦县博物馆.湖北云梦睡虎地M77发掘简报[J].江汉考古,2008(4).

[23]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南昌市博物馆,南昌市新建区博物馆.南昌市西汉海昏侯墓[J].考古,2016(7).

[24]陕西省考古研究院.西安凤栖原西汉墓地田野考古发掘收获[J].考古与文物,2009(5).

[25]李振光,宋岩泉,党浩.山东苍山县金山发现大型汉墓[N].中国文物报,2004-12-17(1).

[26]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张家堡新莽墓发掘简报[J].文物,2009(5).

[27]徐州博物馆.徐州荆山村西汉墓群发掘简报[C]//南京博物院.穿越长三角:京沪、沪宁高铁江苏段考古发掘报告.北京:科学出版社,2013:25—42.

[28]蒋英炬,吴文祺.武氏祠画象石建筑配置考[J].考古学报,1981(2).

[29]济宁地区文物组,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宋山1980年出土的汉画像石[J].文物,1982(5).

[30]徐州博物馆.徐州发现东汉元和三年画像石[J].文物,1990(2).

[31]王黎琳,李银德.徐州发现东汉画像石[J].文物,1996(4).

[32]蒋英炬.汉代的小祠堂:嘉祥宋山汉画像石的建筑复原[J].考古,1983(8).

[33]刘尊志.江苏徐州东沿村出土祠堂画像石浅析[J].中原文物,2018(1).

[34]徐州博物馆.徐州拖龙山五座西汉墓的发掘[J].考古学报,2010(1).

[35]徐州博物馆.徐州碧螺山五号西汉墓[J].文物,2005(2).

[36]耿建军,刘超.徐州市泉山区西卧牛山汉墓发掘[M]//江苏省文物局.江苏考古(2010—2011).南京:南京出版社,2013:87—91.

[37]南京博物院,铜山县文化馆.铜山龟山二号西汉崖洞墓[J].考古学报,1985(1).

[38]湖南省博物馆.长沙象鼻嘴一号西汉墓[J].考古学报,1981(1).

[3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满城汉墓发掘报告[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16—23,222—227.

[40]河北省文物研究所,鹿泉市文物保管所.鹿泉市北新城汉墓M1发掘简报[C]//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省考古文集:五.北京:科学出版社,2014:70—80.

[41]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定县40号汉墓发掘简报[J].文物,1981(8).

[42]大葆台汉墓发掘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葆台汉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

[43]王鑫,程利.石景山老山汉墓[M]//中国考古学会.中国考古学年鉴:2001.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104—105.

[44]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雁北行政公署文化局,大同市博物馆.山西浑源毕村西汉木椁墓[J].文物,1980(6).

〔责任编辑:成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