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立体交通下的剩余空间利用研究
——以济南市顺河高架桥桥下空间为例

2021-09-26 09:22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8期
关键词:顺河高架桥济南市

姜 珊

(山东建筑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1)

0 引言

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增长期,人口集聚与有限的土地空间使道路交通出现多样化,其中,高架桥等立体交通成为快速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方式之一。在我国现阶段,各大城市及中小城市出现修建高架路桥的热潮,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涌现的桥下空间。其虽然是道路交通的附属空间,却也成为城市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人们已逐渐认识到高架桥桥下空间对地方发展及居民生活的深远影响,对其利用也逐渐受到重视,但仍有大量空间未被充分利用,有些甚至变成城市中脏、乱、差的形象代表。如何让这些剩余空间转变成为积极的“有效”空间,其合理的利用方式值得深入思考。

1 相关概念

1.1 城市立体交通

立体交通即交通的立体化,相较二维平面交通,是将车行与人行在不同空间层面分离,充分利用地下或地上空间修建的可供行人及多种车辆多层多向同时顺畅通行的现代化交通形式,如地下通道、高架道路、立交桥。

1.2 城市剩余空间

在城市发展的现阶段,对剩余空间的概念并没有明确、严格的定义。有观点认为剩余空间是城市中未被充分利用的空间,通常指不能发挥作用的消极性城市空间,也可能处于城市中的某个角落。具体来说,建筑物之间的狭窄或不规则空间、地形限制或特殊用地下无法规划或被废弃的空间、高架桥下易被忽略的空间等,都可称为“剩余空间”。简而言之,城市剩余空间就是在城市中未被利用、未被赋予特定功能的消极空间,属于城市空间的浪费。

1.3 高架桥

高架桥作为立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交通的演进产物,指建造于地面之上的桥梁,可解决地面无法完成的交通联系问题,具有运输高效、节省用地的优点。

2 立体交通——高架桥下的空间特点

城市的剩余空间通常被认为是城市多余的部分,不仅有损城市的整体形象,而且对城市产生负面影响。高架桥下的剩余空间最为典型,其空间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日照光线差

高架桥下大部分空间由于受上部巨大桥梁的遮挡,导致光线很暗,在最纵深的空间部位甚至没有光照。

2.2 空气及噪声污染

高架桥上的快速交通流给桥下及周围地区带来空气、噪声污染等不良影响,狭长的尺度使桥下空气流通不畅,环境潮湿,整体环境欠佳,限制桥下空间的利用,形成剩余空间。

2.3 空间分割性

高架桥的建设本就穿越城市的各个空间,不仅改变原来的空间尺度,其附属的剩余空间或多或少造成原有城市肌理的分割,切断两边街区的联系,限制人的活动,不做处理或处理不当,某种程度上会阻碍城市的正常发展。

2.4 社会公共性

高架桥是城市政府所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之一,是服务整个城市的市民所使用;同时,就土地权属而言,也是非私人所有,是大众共同拥有的城市土地资源。因此,桥下空间理应成为社会的公共空间,为市民各种活动所用,具有社会公共性。

3 济南市顺河高架桥桥下现状空间使用情况

通过对济南市顺河高架桥桥下空间实地考察,发现其空间的利用形式主要有停车、景观绿化、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节点、商业等。其中,桥下停车空间利用主要分为2种:公交停车场(公交车调配站、短途汽车站)和公益性社会停车场(见图1);商业有桥下商铺和流动商贩2种形式(见图2)。

图1 公益性社会停车场

图2 桥下商铺

顺河高架桥桥下空间虽已有不同方式、程度的利用,但仍存在大量剩余空间。

1)环境卫生差 一些高架桥路段紧靠周边居民楼,造成空间封闭,空气流通性差,环境质量不佳。一方面对居民的生活产生噪声、空气污染等不良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管理欠缺,居民日常生活污水排放到桥下的河道中,造成环境污染,极差的环境质量反过来又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见图3)。

图3 桥下空间环境卫生差

2)空间狭小、环境破碎,周边环境凌乱 高架桥在部分建造完工后,其下空间出现荒置、废弃的现象(见图4),其公共性无法有效发挥,变成城市“死角”;还有大量市政管线设施布置在高架路桥下空间的现象,难以融入周边环境,使空间凌乱不堪。

图4 桥下环境凌乱

3)交通隐患 顺河高架有部分路段两侧为狭窄的无名小路,没有任何交通安全指引,人们进入空间时面临交通风险。

4)绿化景观效果不佳 有些桥下空间采用绿化的利用方式,植物种类单一,景观性不强,缺少景观性的休憩绿地空间,导致空间缺乏活力,枯燥且呆板。

5)缺乏系统性的管理 济南市高架桥下空间的管理涉及济南市人民政府、交通管理局、市政管理局等多个部门。但无统一的系统管理,一些桥段下的空间利用处于无序、混乱状态,有的个体商铺隐藏在高架桥的遮蔽下,处于不受“拘束”的状态,一些小商贩随意摆摊、乱搭乱建。

4 建议

通过对高架桥下空间利用的理性思考,结合济南市顺河高架桥桥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对城市剩余空间的利用提出以下建议。

4.1 以安全性为利用前提

在考虑空间利用时,首先考虑桥下空间的安全性。桥下空间为大众市民所有,只有保证其空间的安全可靠性,才能进一步考虑其利用方式。有些开发利用形式由于欠缺安全性的考虑,存在地基开挖或载重过大,可能引起地基沉降等问题。此外,人们在使用高架桥空间过程中往往缺少安全感,主要由桥下空间的视线不佳、缺乏对行人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因素导致,因此,在对桥下空间利用时,应做好安全性措施。

4.2 激发城市活力

商业具有汇聚人流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城市活力与发展。但在交通量大的高架桥下地段不建议布置商业性质及吸引大量人流的建筑或场地。可通过艺术景观等来激发城市的活力。

4.3 突出公共使用特性

与其说是利用高架桥下空间,不如说是利用高架桥下公共空间。具有公共使用特性的利用方式有停车场、休憩场所、运动场地等,保证其公共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文关怀。

4.4 充分考虑周边环境

在对高架桥下剩余空间利用时,必须充分考虑周边的用地性质,不能与周边环境割裂而独自存在,否则易导致其利用的不合理,如景观形象不一致。

4.5 美化城市形象

针对无法用作其他用途的桥下剩余空间,可通过景观的填充和艺术的介入打造城市景观艺术形象。

4.6 加强管理

作为城市中的一部分,一旦缺失管理,桥下空间易成为城市藏污纳垢的汇集地,成为现代城市的贫民窟,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完善相关的管理与监督体系,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明确权属问题以及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

5 结语

城市空间是一个整体,高架桥下的空间随着立体交通的出现而产生,成为城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交通日益发达,立体交通也越来越多,可能产生越来越多的桥下剩余空间。为充分利用城市中稀缺的土地资源,应最大程度地激活城市剩余空间。利用立体交通下产生的剩余空间时,应充分结合各路段的实际情况及周边用地环境,因地制宜合理地利用这些空间,补充城市功能的缺失,创造桥下多元化空间,打造更具活力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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