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叶
精神分裂症属于精神类疾病中临床发病率相对较高的病症,现阶段发病率呈现逐步递增态势,目前临床中对其发病机制尚无明确定论。疾病发生后患者临床主要表现为情感、行为、思想及意识出现扭曲,但是不会存在昏迷或智障。患者抑郁情绪较为严重,自残、自杀等情况较为常见,疾病对患者生活质量、自身及他人安全均存在严重影响[1]。目前临床中重视在疾病早期给予及时有效的干预,旨在稳定控制病情,有效缓解临床症状,对于改善患者预后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文拉法辛及氯丙嗪为其临床常用药物,可实现良好的治疗目的,但是疾病需要长期持续给药,药物不良反应较多,患者接受度和依从性较差,因此应用受限。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属于非药物治疗精神病方式,实施麻醉确保患者肌肉松弛,在睡眠状态下实施电休克治疗,可有效降低患者不适感,且无明显不良反应,患者及家属接受度理想[2]。为进一步明确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应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的临床效果,将本院收治的80 例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组分别应用药物及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对其临床治疗效果进行对照研究。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于本院确诊并收治的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中筛选出符合本次研究要求的80 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入组者选取时间为2019 年1 月~2020 年1 月。纳入标准[3]:确诊为精神分裂症,PANSS 评分>60 分,判定为阴性症状患者。排除标准[4]:合并严重脏器疾病患者,脑部神经器质病变患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严重酒精依赖患者。将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0 例。对照组中女21 例,男19 例,男女比为19∶21;年龄21~51 岁,平均年龄(34.73±5.43)岁。观察组中男女各20 例,男女比为1∶1;年龄23~54 岁,平均年龄(35.14±6.29)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院伦理委员会核准并监督本次研究。所有患者家属均了解治疗措施相关内容,同意并签署知情文件。
1.2 治疗方法
1.2.1 对照组 应用常规药物治疗:盐酸文拉法辛(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40089,规格:50 mg/片)治疗,初期给药75 mg/次、1 次/d,持续给药4 d 后观察治疗效果和耐受度,合理调整给药剂量,最大使用剂量≤225 mg/d;给药1 d 后同时给予盐酸氯丙嗪(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32023130,规格:25 mg/片)治疗,口服25 mg/次、3 次/d,4 周为1 个疗程,连续治疗3 个疗程。
1.2.2 观察组 应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使用仪器为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美国SPECT 公司,型号:醒脉通Ⅳ型)。治疗过程中患者保持仰卧体位,治疗前注射0.45 mg 阿托品、100 mg 司可林、98 mg 丙泊酚,确定患者意识消失并进行四肢肌束震颤实验后,给患者佩戴牙托。电极上涂抹导电胶并将其紧贴优势半球颞侧,综合考虑患者年龄和病情合理设置电量,将患者下巴托紧,保持电阻<1000 Ω,通电时间为4 s/次。通电结束待患者面部和四肢肢端停止抽搐后,应用活瓣气囊给予供氧,注射浓度为25%的葡萄糖注射液直到患者恢复意识。治疗过程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指标。治疗1 次/d,1 周为1 个疗程,连续治疗4 个疗程。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临床治疗效果,治疗前后PANSS 阴性症状评分,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评定患者治疗前后精神病症状评分(依据PANSS 量表评定),并结合临床症状判定治疗效果:显效:临床症状改善明显或完全消失,PANSS 评分和治疗前相比降低>10 分;有效:临床症状明显改善但未完全消失,PANSS 评分和治疗前相比降低5~10 分;无效:临床症状无明显变化或加重,PANSS 评分和治疗前相比降低<5 分[5]。治疗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不良反应包括头晕头疼、血压增高、萎靡乏力、恶心。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 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略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比较[n,n(%)]
2.2 两组治疗前后PANSS 阴性症状评分比较 两组治疗前PANSS 阴性症状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治疗4、8 周的PANSS 阴性症状评分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PANSS 阴性症状评分比较(,分)
表2 两组治疗前后PANSS 阴性症状评分比较(,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2.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发生恶心及头晕头痛各1 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00%(2/40);对照组发生血压增高、恶心各2 例、萎靡乏力3 例,头晕头痛1 例,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00%(8/40);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114,P=0.043<0.05)。
精神分裂症为目前精神疾病中发生率相对较高的病症,相关研究并未对其病理生物学机制有明确定论,也无疾病根治方案。患者会存在较为严重的抑郁症状,会做出威胁生命安全的自残或自杀行为,对自身健康安全和家庭稳定极为不利,影响较为恶劣[6,7]。现阶段,我国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有显著升高趋势,目前临床通常应用药物及无抽搐电休克方法进行治疗,能够有效改善疾病相关临床症状,提升患者生存质量[8]。文拉法辛和氯丙嗪为临床常用药物,文拉法辛为抗精神疾病强效药物,可明显抑制神经突触前膜摄取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从而确保中枢神经对两种物质神经递质功能,实现抗抑郁治疗效果。虽然药物对于治疗精神分裂症患者阴性症状尚无明确定论,但相关研究结果显示,精神分裂症的发生密切相关于5-羟色胺功能,文拉法辛通过显著提升中枢神经内富含的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浓度,从而可有效提升患者反应能力、智力水平及情感活跃程度,对于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发挥积极的改善作用。氯丙嗪为去甲肾上腺素及多巴胺的强效受体阻滞剂,通过对多巴胺受体进行有效拮抗,实现治疗精神疾病作用,能够有效调节中枢神经,实现良好的镇静效果。两种药物具有相反的作用机制,因此二者联用可实现协同效果,有效改善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本次研究中,观察组和对照组分别应用文拉法辛及氯丙嗪与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方案,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95.00%略高于对照组的90.00%,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次研究结果和相关研究结果基本一致,表明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应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的临床症状改善效果更加理想。观察组在应用药物麻醉基础上实施无抽搐电休克治疗,治疗4 周及8 周,患者PANSS 阴性症状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数据显示观察组8 周时评分降低较快,说明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精神分裂阴性症状相比常规药物见效更快,可有效改善患者相关临床症状,有效控制和缓解病情。对照组及观察组治疗过程中不良反应发生率分别为5.00%、20.00%,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应用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安全性较药物更加理想。虽然会造成短时间的记忆消退,但是相关研究证明治疗2 周后症状即可自动消失。
综上所述,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患者应用无抽取电休克治疗有效性和安全性更加理想,可广泛推广并应用于临床治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