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舞蹈的传播与传承

2021-09-22 09:57高璇
牡丹 2021年14期
关键词:藏戏歌舞纪录片

舞蹈,在国际上被划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除了非遗的无形性,舞蹈还有自身的鲜活性、即时性,这些无疑制约着非遗舞蹈的传承和发展。《后藏·非遗》记录下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10种不同的国家级非遗舞蹈,大致分为以下3类:一是羌姆,二是藏戏,三是歌舞。声画兼备的纪录片用镜头传播舞蹈,用舞蹈讲述文化,在受众和非遗舞蹈之间架起了一座文化的桥梁。

一、非遗舞蹈文化得以纪实留存

我国大致分有3块藏区,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为中心向西辐射的高原“卫藏”为其中一块。“卫藏”又分3块:拉萨、山南市称为“前藏”,日喀则市则称为“后藏”,整个藏北高原称为“阿里”。纪录片《后藏·非遗》就是集中讲述所属日喀则市的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片中,羌姆、藏戏、歌舞等3大类舞蹈在纪录片中得以纪实留存。

(一)羌姆

羌姆既是藏传佛教密宗修法中一项神圣庄严的佛事活动,又具有强烈的表演性和可观赏性。后藏地区被纳入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羌姆有2种,一种是扎寺羌姆,一种是江洛寺羌姆。极具神秘感的仪式、狰狞恐怖的面具、质朴古拙的舞蹈,对于藏族人民来说,集多种艺术手段于一体的羌姆是他们在雪域高原世代生活的独特印记。

(二)藏戏

藏戏原属宗教艺术,起源于8世纪。在17世纪,藏戏从寺院宗教仪式中分离出来,逐渐成为以唱为主,唱、诵、舞、表、白和技等基本程式相结合的生活化艺术表演形式,由音乐、舞蹈、美术、工艺等多种艺术形式组成,是藏区精神生态的历史化体现。纪录片对日喀则地区3种不同的藏戏进行纪实,分别是迥巴藏戏、江嘎尔藏戏、南木林湘巴藏戏。

(三)歌舞

西藏素有“歌舞的海洋”之称,常见的舞蹈类别有锅庄、弦子舞、堆谐等。在后藏地区,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有陈塘夏尔巴歌舞、南木林土布加谐钦、定日洛谐、拉孜堆谐、旦嘎甲谐等5类歌舞。

二、非遗舞蹈的文化符号得以影像化留存

符号用于表达意义,意义必须通过符号才能够解释。藏族民俗文化具有多元性,具有特定文化意义的符号可大致归纳为自然类、造物类、人体类等。在《后藏·非遗》纪录片中,这些都通过影像化的形式得以留存。

(一)自然类——地理环境得以记录

舞蹈文化具备地域性的特点,其舞蹈特征一定程度受到该民族所在地区地形环境、劳作方式、区域气候的重要影响。

由于各地生存环境存在差异,各民族的文化特性和民族气质均有不同。以舞蹈来看,北方游牧民族生活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形成游牧民族粗犷、豪迈的气质和剽悍、健壮的身姿,因此,游牧民族的民间舞蹈多赞美草原、雄鹰、蓝天,舞蹈风格也如开阔的草原一般,恣意飞扬、朴素、豪爽;而南方少数民族多生活在森林、溪谷中,这些地区植被繁茂、动物繁多、水源充沛、多姿多彩的自然景象赋予了丰富的想象力,因此,南方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多歌颂江河、湖泊,模拟动物、花鸟,风格清新、优雅、细腻、多情。

学习民族民间舞蹈不仅要掌握民间舞蹈技能,还要学习民族深厚的文化知识。由于地域限制,人们通过口传身授的方式学习舞蹈,无法切身感受其发源的地理环境并且对其进行记忆,而纪录片就弥补了这一遗憾。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各民族所处地理环境在不断发生变化,纪录片能够实时地将不同时期影响舞蹈文化的地理环境记录下来,这为研究舞蹈变迁史提供了直观且详细的资料。

(二)造物类——舞、乐、容得以记录

符号被认为是携带意义的感知。舞蹈动作、舞蹈音乐、舞蹈服装以及道具都可看作具有特殊含义的人工符号。

藏族民间舞的舞蹈动作多种多样,风格多变,在没有各类舞蹈通用舞谱的今日,纪录片生动形象地将羌姆、藏戏、歌舞中的舞蹈动作一一记录。以扎寺羌姆为例,该舞蹈的動作以稳定控制、双膝屈伸、弹腿纵跳为特征,上身有鹿头、下转指、狮子头、双飞燕、双摆手、双绕推手等变化,腿部有十字步、弹腿纵身前跳、正反跨腿旋转、拉弓射箭及高举腿等变化。

在我国古代,早有“舞者乐之容”的乐舞认识,在传授舞蹈的过程中,音乐也十分重要。以江嘎尔藏戏为例,藏戏需要一鼓、一钵为其伴奏,所有的剧情靠“雄谢巴”(藏戏中专门的剧情介绍人,在幕间做简要介绍)的解说和艺人的说唱来展现。艺人的唱腔和动作丰富多彩,不一而足,不同的人物用不同的唱腔来演唱,不同的情绪用不同的舞蹈动作来表达,艺人在面具下演绎着各种传奇、各种故事。

舞蹈是视听直观性综合艺术,所用的服装和道具蕴含着特定的含义,它们能帮助舞者表达自身、帮助观者理解舞蹈意义。舞蹈《南木林土布加谐钦》中,舞者用多种肢体语言来表现羊群吃草时的动作,其中男性还会佩戴筷子、火镰、刀等物品,并将其作为舞蹈道具。据说,这些是放羊时的标准配置,象征着人与动物有紧密联系。

(三)人体类——传承人得以记录

《后藏·非遗》以“非遗项目纪实+传承人采访”为脚本结构,在记录非遗舞蹈的同时,也将老艺人的现实情况记录下来。

采访问题从“多久开始学习该门艺术”到“被评为非遗传承人的心路历程”,纪录片以田野调查的方式对老艺人进行深入了解,研究非遗舞蹈背后的行为主体。传承人作为民间非遗舞蹈的生产者及传播者,直接参与非遗传承及保护各项工作,是非遗保护的鲜活载体。

三、纪录片对非遗舞蹈的传承效果

(一)摄像之舞

取景框内的舞蹈表演是对一般舞蹈表演的颠覆,取景器的操纵也属于影像舞蹈的核心创作部分。摄像机之舞也是摄像师之舞,纪录片摄影师在拍摄舞蹈的过程中也是在进行二次创作。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保护”传承非遗舞蹈的重中之重,拍摄舞蹈类纪录片就对摄像师的艺术素养能力要求极高。在拍摄过程中,摄像师如何将镜头与舞蹈动作结合,使肢体语言与镜头语言恰好契合为一体且不失非遗舞蹈的本真,是舞蹈影像化的关键。

(二)剪辑之舞

剪辑技巧的创造性运用,构成了舞蹈影像的结构语言。片中的拼贴、快切、杂糅、慢放等处理技术,使得肢体语言、声音语言、画面语言串联起来,在流转的画面中显现出独特的情绪基调。

《后藏·非遗》在讲述定日洛谐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通过远、近镜头切换、拼贴,既让观众了解定日洛谐宏观队形的变化,凸显出“圈舞”的特质,又让观众观察到细微动作和演奏方法,使观众切身感受到定日洛谐这一舞蹈的群众性、技艺性。

(三)传播之舞

非遗舞蹈是具有历史感的一门艺术,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使艺术具备全新意义。舞蹈经过影像化,以纪录片的形式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能够使民间舞蹈与现代生活相连接,赋予自身时代特点。该纪录片2021年1月播出,播出2个月后,《后藏·非遗》仅在腾讯视频平台的播放量就达213.5万。这不仅能使非遗舞蹈走出乡村田野,也能将现代技术及思想观念带进边远地区,加强我国各地区文化交流,并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凭借“地球村”实现我国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繁荣。

(四川师范大学舞蹈学院)

作者简介:高璇(1997-),女,四川泸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民族民间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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