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什么是作者?》研究福柯的作者死亡观

2021-09-22 09:47连子珺
牡丹 2021年14期
关键词:福柯话语作家

艾布拉姆斯在《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文学活动应由四个要素构成:世界、作者、作品、读者。作者作为文学活动的最初环节,是文学的最基本概念。在20世纪语言学转向的大背景下,作者的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俄国的形式主义不再关注作者的生平和心理,转而关注文本本身的语言和结构;以艾·阿·瑞恰慈为代表的英美批评家也主张研究作品和文本本身;结构主义批评更是把文本当作唯一研究对象。

1955年,莫里斯·布朗肖提出了有关作者主体性消逝的观点。在莫里斯·布朗肖看来,作者与作品是一种缺少理解的关系,作家是属于作品的,艺术家在完成作品的那一刻就“死”了。

无论是罗兰·巴特的《作者的死亡》,还是米歇尔·福柯发表的《什么是作者?》,抑或是德里达的《论文字学》,都体现了一种去作者化的趋势。罗兰·巴特的作者死亡观广为人知,他宣称“作者已经死了——他的文明地位、他的个人生平都已不复存在”。《什么是作者?》发表于1969年,从时间维度来看,可以把它看作对罗兰·巴特作者死亡观的回应。福柯对于罗兰·巴特的作者死亡观持肯定态度,但并未完全消解作者的作用,并且认为作者在话语的范围内依旧有其独特的作用。

一、福柯的“作者-功能”理论

福柯在《什么是作者?》中提出:作者是话语实践复杂运作的产物,“作者-功能”是一个社会中某些话语存在、流传、起作用的特征。在福柯看来,作者不是整合语言材料的主体,也不是对文本意义负责的主体,作者只是一种话语实践的功能性对象,作者的名字只是用来区别作品的一个标准,并借此突显出文本的独特性与重要性。他认为作者的名字是一个可变物,作者的功能是通过复杂的话语运动来表现的。

福柯提出了以下四种“作者-功能”特征。

首先,“作者-功能”是法律体系的产物,此体系限制决定了话语并且界定了话语可运动的范围。换言之,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影响和制约了作者的功能。福柯认为,只有当作者成为被司法处罚的对象或当话语触犯法律、刑法的时候,其才能被称之为作者。

其次,“作者-功能”在整个话语中不是普遍、永恒的。福柯认为:“17、18世纪有一种全新的观念得到发展,当时,科学文本根据它们自己的价值得到承认,并被置入关于既定真理和证实方法的一种匿名而清楚的概念系统”“文学的话语只有载有作者的名字时才被接受;每一个诗或小说的文本,必须说明它的作者以及它写作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艾·阿·瑞恰慈在剑桥大学上课的时候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把作品隐去作者之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对这些作品加以评论。结果绝大多数学生对知名诗人的作品评价很低,而对名不见经传的作者的作品大加赞赏。这印证了福柯所说的“文学的话语只有载有作者名字的时候才被接受”。

再次,“作者-功能”不是通过把某一话语归于某一个体而自发形成的,它是一种复杂运作的结果,这一运作的目的在于构建人们称之为“作者”的理性的存在。例如,批评家为了挖掘作者的深层意义、创作动机、创造性观点所作的努力。

最后,“作者-功能”不指真正的个人。例如,文学作品中的第一人称代词可以既不指实际写这部作品的人,又不指文本里的叙述者。在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里,准确地指代作家或他写作的瞬间的,既非第一人称代词,也非现在时陈述词,而是一种与作者距离不断变化,并朝作品的过程转变的变异自我。

二、话语实践创始者理论

如果作者身份已经消亡,那么就会出现一个新的问题——谁来替代作者的位置。福柯在《什么是作者?》一文中提出了话语实践创始者这一概念,他认为应该由19世纪产生的话语实践创始者来接替作者的位置。在福柯看来,作者是话语实践复杂运作的产物,作者形象及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时期会因文化传统与话语结构的变化而改变。他认为像弗洛伊德、马克思这样的人物就是话语实践创始者,但是国内有学者认为,福柯对于话语实践创始者所做的界定有些勉强。

例如,南京大学的张琦在《从〈什么是作者?〉的两个译本谈开去》一文中说道:福柯对于“话语实践创始者”所做的这种界定,是有点牵强的。作者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福柯虽然不认为文本或者写作能够解决作家问题,并深知文本中心主义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却认为话语实践创始者可以接替作者,这与他的观点相矛盾,因为谁也不能保证话语实践创始者接替作者后不会出现新的问题。

三、作者主体性并未消逝

皮埃尔·里夏尔的批评与结构主义批评关于“作者死去”的观点相反,把研究的重心放在作家身上,这里所说的作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作家,而是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刁克利认为,对于被任意阐释的作者和对于狂欢的读者来说,谁在说话并不重要,可是对于以作品为精神诉求的作家来说,谁在说话十分重要。我国学者杨义指出:“中国人评论作品,讲究‘知人论世,讲究‘入乎其里,出乎其表。”宁一中则认为在解读作品的过程中不能忽视作者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他认为作者应该为自己的作品承担相应的道德、伦理、法律责任。

在历史、意识形态层面上,“作者死了”之论掩盖了一个更根本、更严峻的问题——作者意图。安托万·孔帕尼翁认为不谈作者的意图等于没意图,人们通常以意图的名义关注作者的地位、与文本的关系、对文本含义和意义的责任。例如,日内瓦学派要求批评家在读作品的时候走进作者的内心,去贴近作者、感受作者的思想,该学派认为作品是作者深层意识的反映。此外,对作家怀有偏见的批评家为了更好理解某些晦涩的段落,倾向于去同一作者笔下寻找对应段,这都说明人们对作家意图仍然抱有希望。

四、结语

關于作者的定义,无数理论家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学者徒劳地宣告“作者死了”,但作者仍留在人们心中。关于福柯在《什么是作者?》文末提出的“谁在说话真正重要吗?”也有了一个明确的回答——谁在说话极其重要。作家会重返文学舞台或者说一直站在文学舞台中央,这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

(西安外国语大学)

作者简介:连子珺(1996-),女,四川南充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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