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溱
对干部究竟是严管好,还是凭自觉任其发展更有利?这是长期以来组织人事工作一直在探讨的话题。
最近媒体披露了几期腐败案和渎职案,涉及到一些年轻干部。他们中有的职级不算太高,岗位却重要,直接关乎到财和物。但经不起诱惑邪念萌生,贪婪之手伸出,最终被捉;有的经历阅历有限,官僚作风却十分严重。长期坐办公室,不了解下情,不接地气,喜欢凭脑袋拍板、定夺,还听不得不同意见,结果给单位和集体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被降职免职。
许多人特别是一些老同志对此感慨不已,一方面为这些人早早断送了政治前程感到惋惜,一方面觉得如果当初能严格管理、监督,或许可能阻止甚至杜绝这种“悲剧”的发生。
对干部究竟是严管好,还是凭自觉任其发展更有利?这是长期以来组织人事工作一直在探讨的话题。
干部,这里是“特指”。他们中有的是“领导”,有的还达不到相应的级别,但共同的特点,都有一定或相当的权力。拿坊间的话说,不可小觑。
干部的晋升都有条件和程序,德能勤绩是必备的,然后群众推荐组织考察,还要公示,诸多环节之后再集体研究确定。可以说能够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都是经过了层层筛选,好中选优,各方面過硬。在日益透明的选拔机制下,“不纯”之人,想浑水摸鱼,蒙混过关,应该说难上加难。
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的干部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民办事的,他们身正能干,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赞誉。而且但凡肩负重任的干部,自身素质都比较高,有一种“生来具有”的奉献精神,凡事首先想着集体、群众,不为私欲而动,坚持行得直、走得稳。这和这些干部平时注意学习,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我提醒,自我把控有很大关系。从公开披露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可以看出,那些平时不愿学习,从不学习的,最后走向犯罪之路的概率远大于爱学习,注意学习的。
作为一名有职有责的干部,就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这种要求应该是自觉的,用不着别人“提醒”“敲打”。然而有些干部脑子里似乎就没有这根“弦”,不但缺乏自觉性、把控力,还我行我素、自以为是,有的甚至铸成了大错,还意识不到自己在做什么。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正值大批选拔年轻有文化的干部,一位从大学校门走出没几年的年轻人被提拔为一家企业的副职。当时住房条件差,许多人工作了几十年没捞着分配住房。这位年轻人刚参加工作自然不可能有住房。但他看到其他企业的领导大都有自己的住房时,就觉得“不公平”。便趁“一把手”和其他领导外出,自己临时主持工作的档口,用公款给自己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事后几乎所有知情者都对他这种“幼稚”“无知”“大胆”的行为感到惊讶,但纪委找他谈话时他竟振振有词地说,厂里的效益这些年这么好,有我的功劳,买套房子才花几个钱?当纪委的人告诉他这种行为是擅自挪用公款时,他还狡辩说自己是领导有权利支配厂里的资金,不是犯罪。
这虽然是个案,但反映出干部不能只靠自觉成长,还需要加强“管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严管就是厚爱,是对干部真正负责。”当然严管并不是就要“管死”。人的积极性靠主观能动性调动,应该相信广大干部的觉悟和自觉性,不过也绝不能过于放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