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润
我第一次主动选择站出来说“我可以”,竟然是在“高四”。
那时,我高考落榜了,带着不甘心踏进了复读班,就这么沉默地度过了一个月。有一天,班主任说学校要举行辩论赛,每个班都要抽同学参加,询问我们有没有意愿。我环顾四周,所有人都埋着头。我不由自主地举起了手,说:“我可以。”
同桌惊呆了,“我们之所以要回来复读,还不是想考所好学校,哪还敢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我看着她,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这件事算不算得上有意义。只是突然觉得,如果高考让我“不可以”,那么在其他事情上,或许“我可以”。
就这样,我在密集的备考间隙里抽出时间准备辩论赛,买了一些关于辩论的书,背英语单词背累了,就看一会儿。
最终,辩论赛我们组也不过是得了个安慰性质的奖项。可我记得在结束的时候,班主任冲我竖了大拇指说,“好样的,加油!‘高四是苦了一点儿,但只要展现出你在辩论台上的风采,高考绝对没问题。”
他用了“风采”这个词,我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样的词来形容我。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觉得,我也可以做“第一个”。
我的朋友小麦,就一直喜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大四那年,当周围的同学都在准备考研和找工作的时候,她带着行李去了偏远山区支教。我们从网上查过,那里条件极差,学生大都是留守儿童。但小麦一去就是一个学期。学期末的时候,我们才见到她,她剃了光头,咧着嘴笑,有点儿傻气,又有点儿可爱。
我问她怎么把头发剃了。她说学生们头上经常生虱子,难受得把头皮都挠破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頭发剃了,重新长,可是学生们嫌丑,都不愿意。于是,她就带头把头发剃了。一看老师都把头发剃了,学生们就愿意剃头发了。
就这样,好多小光头排队站着,她拿着洗发水帮他们洗头。她站在那里,带着阳光,也带着爱。我觉得她很酷。
我开始重新审视酷的意义。酷不是打多少个耳洞,也不是穿奇装异服,甚至不是刻意在青春里留下的印记。它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是你发自内心地愿意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当年我参加辩论赛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那件事情有意义,只是想尝试一下生命中的其他可能性。辩论赛后,我因为班主任和同桌的鼓励,明显自信了很多。而小麦决定去支教,并非因为她拥有伟大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她只是单纯地想为偏远山区的孩子们做点儿什么。
“高四”过后,我顺利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小麦在支教回来后,写了一篇关于留守儿童的论文,在论文答辩中拿到了最好的成绩,顺利毕业。
我们做这些事情的前提都很简单,没有过多考量,结果却有了出人意料的答案。到今天为止,我终于可以说,虽然我不是一个很酷的人,可是我学会了去尝试很酷的人生。
(张秋伟摘自《读者·校园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