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 张军龙
摘 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然而,现实中传统文化传承面临传承主体单一、传播平台缺位以及传承边界固化等难题。为突破发展瓶颈,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陕西省渭南市在实践中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搭建直播平台,重视场景化叙事的文化传播方式,极大地拓展了受众群体和传播边界。基于文化治理的逻辑,新媒体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承互融互嵌有利于发挥传统文化的纽带作用并实现多元行动者的文化连接,也可以在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的基础上重塑传统文化传承话语体系并拓展传统文化传承边界,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
关键词:传统文化传承;新媒体;互嵌;文化治理
中图分类号:G24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21)08-0083-06
一、问题的提出
综合运用多种媒体资源、统筹各方力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已成为推进国家文化治理体系和文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融通多媒体资源”,“统筹宣传、文化、文物等各方力量”以“大力彰顯中华文化魅力”,着力实施“中华文化新媒体传播工程”,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机构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①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②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要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后文以“传统文化”指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已成为当前学术界与实务界亟须回应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围绕“如何传承传统文化”议题形成了不少颇具启发性的观点。本文大致将其归为三类。一是强调传统文化的“储存—展示”式传承。相关研究认为,伴随着快速的城镇化进程和急剧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变迁,传统文化的发展境遇堪忧,其中民间传说、口头传统、传统技艺等需要依靠传承者“口传心授”才能传承下去的传统文化因传承力不足甚至面临“人亡艺绝”的“绝”境,对传统文化进行“储存—展示”式传承则是可行的选择。所谓“储存—展示”式传承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实地考察或文献调查,搜集、整理传统文化相关资料,将传统文化以文字或影像的方式进行储存和呈现,依托“四馆一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图文资料保存并依托互联网等开展数字化保护工作等。对此,有研究者指出公办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均是传承民俗文化和历史记忆的重要场域,是集中储存和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应通过博物馆展览等实现传统文化的留存与展示。③另一种是政府以制定传统文化(主要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体系为依托,通过资助和扶持代表性传承人以及抢救濒危项目实现传统文化的留存与展示。如有研究者指出,保护传承人是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要通过探索多元的记录方式和推进技艺创新来实现传统文化的储存和发展。④二是强调传统文化的“开发—产业”化传承。此类观点认为传统文化不应仅被视为供观赏的“文化藏品”,仅对传统文化进行静态储存或展示不足以传承传统文化,还应开发传统文化的产业价值并进行市场化运作,进而在实现传统文化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传承传统文化的文化价值。相关研究者认为,传统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传承传统文化的关键在于实现传统文化的自我造血能力,“开发—产业”化传承正是实现传统文化自我造血功能的重要路径,因此应通过促进传统文化的市场开发和相关产品研发以实现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承和发展。⑤三是强调传统文化的“传播—宣教”型传承。持此类观点的研究者将传统文化视为(地方性)知识和信息(或符号),认为作为知识或符号的传统文化只有在传播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传承。具体而言,相关研究主要聚焦传统文化的知识面向或符号面向。聚焦知识面向的研究强调教育在传统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例如,有研究者指出在新的时代语境中,以“家庭血缘传承、师徒传承”为主的传统传承模式难以全面传承传统文化,因此需要将传统文化纳入义务教育体系,通过设立课程和集中教学的方式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⑥也有相关研究者认为,应将传统文化与高校校园活动相结合,打造具有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文化。作为专门研究与传播文化的机构,高校应发挥其理论研究和教育功能,推进传统文化传承,引领传统文化的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相互融合。⑦聚焦符号面向的研究者认为,应通过多样的媒介宣传方式(电视节目、出版物、影视作品等)让公众全面深入地理解传统文化,在“传播—宣教”中实现传统文化的传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储存—展示”式传承主要关注的是传统文化的样态,实现的是对传统文化的“静态”传承,存在“专业化”强而社会参与度低的问题;“开发—产业”化传承主要关注传统文化的经济效益,对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多元价值等多有忽略,难免出现传承“异化”问题;“传播—宣教”型传承重点关注传统文化的知识或信息面向,但其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难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传播主体与受众的参与积极性。为回应上述问题,本文以陕西省渭南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实践为基础,探讨新媒体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承互嵌的效果,进而提出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实现路径。
二、碎片化治理: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面临的难题
1.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单一
除传统文化传承者外,政府、企业、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及公民等都在传统文化传承创新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由于以“家庭血缘传承、师徒传承”为主的传统传承模式仍是当前主要的传承方式,其传承范围有限、受众有限,所以传承主体单一仍然是制约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重要因素。另外,政府包办传统文化传承也是导致传统文化传承社会参与度相对较低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⑧
具体而言,在“储存—展示”式传承实践中,有关传统文化资源的调查、收集、整理、保存和展示等工作多由地方各级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组织开展,各级传统传承人名录则多由各级政府文化部门(一般委托各级“非遗”中心等单位)依据领域内专业标准进行评选和编纂,并于特定公共文化空间中宣传展示。在这样的条件下,“专业化”既是传统文化“储存—展示”式传承的条件,也同时成为“阻碍”其他行动者参与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门槛”。在“开发—产业”化传承模式中,传统文化作为文化资源被开发者、经营者(有时也包括传统文化传承人)进行“量产—利润化”设计和制作,在这一过程中传统文化的受众群体成为传统文化“开发—产业”化的利润获取对象,传统文化存在被市场异化的风险。在“传播—宣教”型传承模式中,传统文化被具化为传统文化“读本”或各种影视“节目”,社会大众往往只能被动接受作为知识或符号的传统文化。在实际运行中,政府或企业等强势组织往往成为唯一主体主导传承过程,而传承人往往被边缘化为政府工作或市场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他可能的相关行动者多因行政机制或市场机制所构筑的各种专业、利润或体制门槛而难以参与,传统文化传承主体单一问题突出。因此,在传统文化传承过程中,如何既发挥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平台搭建者的作用,又避免政府或企业等组织成为“单一”保护主体,提高社会参与度,是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传统文化传播平台缺位
2019年8月30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1%。⑨目前,新媒体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介,是社会成员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与载体,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也日益凸显。若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方面的媒介优势,就能在最大范围内吸引民众关注传统文化。然而,数字鸿沟和网络媒体环境显著的商业性是当前制约传统文化在新媒体领域广泛传播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数字鸿沟的问题而言,传统文化传承者的个人活动范围大多囿于农村或偏远地区,普遍缺乏利用新媒体等现代传播媒介传播信息和知识的技术与能力,难以有效利用新媒体的媒介优势来彰显和传播传统文化。而且,随着资本在互联網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显著,数据、流量、点击率等要素成为平台进行内容取舍的主要指标,网络媒体环境对信息资源商业性和市场价值的强化使“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在新媒体传播领域大行其道,而传统文化的传播空间常常因此受到挤压,处于边缘化位置。
新媒体平台虽然包容性较强、进入门槛较低,但绝大多数新媒体平台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资本增殖为导向,只看重人气和流量。在这一环境背景下,娱乐性内容逐渐成为新媒体领域的传播“主流”,传统文化内容越来越处于“非主流”的尴尬境地。因此,搭建以传播知识为导向的公益性新媒体平台,使传统文化由“失联”到“在线”、由“无声”到“有声”、由“失声”到“发声”,是当务之急。
3.传统文化传承边界固化
中国社会快速的现代化进程对传统文化传承产生两方面的深刻影响:一方面是对支撑传统文化发展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动摇;另一方面是对维系传统文化存在与发展的传统价值体系的冲击。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面对全球化的发展浪潮,中华文化往往处于被动和受冲击的态势,在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话语体系的强烈攻势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信力不足,传统文化传播存在自我边缘化和自我矮化的倾向。⑩同时,中国急剧的现代化进程极大改变了传统文化的生存环境和土壤,传统风俗、仪式乃至生产生活方式等文化“遗存”赖以存在的环境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与冲击下发生各种变化。随着文化生存空间的不断变迁,传统文化逐渐以展品的形式进入博物馆并与原有的存在环境相脱离,而且传统技艺的学习周期一般较长、短期经济效益不高,很多年轻人缺乏研习动力,导致传统文化的传承问题日益突出。
伴随着中国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城乡之间的“收入差”使得中国农村的人力资源持续不断地被吸入城市。传统文化(例如传统技艺、传统民俗文化)潜在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逐渐在城市对乡村的“虹吸效应”中流入城市。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力和物力成为保证传统文化传承的先决条件,因此,将传统文化的符号价值转化为文化商品被相当一部分人视为传统文化现代化存在的必然选择。随着资本的介入及其逐利本性的驱动,量化生产的、有一定传统文化印记的文化商品逐渐成为一部分人对传统文化的印象。以传统技艺为例,面对市场经济的利益导向,不少传统手工业者为谋求利益最大化,常以“走量”的方式和“快销”发展模式寻求利润,导致许多传统手工艺品日渐简单化、去价值化和无意义化,甚至形成劣币挤压良币存在空间的传统文化传播局面。传统文化的价值意蕴与存在生态在不断加快的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日趋消解,造成传统文化传承边界难以拓展的困境。在现代化过程中重新发现和定位传统文化,进而实现传统文化内在价值与现代价值的有机融合,拓展传承边界,已成为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需要面对的又一重要课题。
三、渭南模式:新媒体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承互嵌
1.直播平台联动
实现传统文化传承不能只依靠某一方的力量,其需要多元主体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以政府为单一推动主体的传统文化传承模式,存在人均资金量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相对低下、传播方式“老套”以及传播效果不佳等问题。对此,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机制,激活各类主体参与活力,成为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主要着力点。为扭转传统文化传承中单一主体“唱独角戏”的困局,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暨渭南市非遗保护中心)通过“非遗直播”新媒体平台连接了中共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文化和旅游局、传统文化传承人、电视台、网络平台、文化企业和高校等多元主体,形成了由党政部门指导支持、“非遗”保护中心统筹、传统文化传承人讲传、电视台负责节目编导、网络平台负责发布、文化企业包装营销、高校智力支持的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多元主体协同格局。
伴随着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传统文化传承创新愈发需要兼容现代科技,愈发需要融合各类媒介。然而,传统文化传承人自身兼容現代科技和融合各类媒介的能力相对较弱,同时各类媒体(包括网络平台)在兼容现代科技过程中也面临内容匮乏或信息资源“单一化”的瓶颈。为突破上述困境,基于新媒体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承互嵌的发展思路,渭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通过“非遗直播”平台连接多元主体,使多元主体能够基于“非遗直播”这一平台纽带实现相对常态化的互动,进而解决传统文化传承创新过程中传承主体单一或边缘化的问题,为更多人了解、喜爱甚至传承创新传统文化创造条件。电视台与其他网络平台通过“非遗直播”嵌入传统文化的信息内容,促进了公众对传统文化的关注和认可。而文化行政部门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从文化管理向文化服务的角色转变和职能转化,强化了自身整合社会多元主体的能力。
2.新媒体拓展传播边界
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以纸质媒介或现场展示等方式完成传播。政府层面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多以单向的说教灌输方式为主,难以实现与公众需求有效对接,影响社会多元主体参与传统文化传播的积极性,降低了传统文化传播的效果。[11]因此,有研究者指出,传统文化目前所面临的各种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传播手段和力度不到位,而非传统文化自身因素所致。[12]新媒体传播具有开放性、共时性、形式多样性、内容丰富性以及成本低廉的特点,能够打破时空局限,为传统文化的传播提供有效渠道和便利条件。为此,渭南市改变以往单靠传统大众媒体作为传统文化传播载体的模式,使用“非遗直播”的形式对传统文化进行传播,既使受众能够花费最少时间、较为轻松便捷地了解传统工艺的整个流程,也实现了传统文化“小成本、大传播”的新媒体信息传播效果。
传统工业时代,每一个生产环节、生产部门都有着较为明确的边界,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对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数字世界初露端倪,它以其强大的信息实时共享能力逐渐打破实体世界的运行规则,并对传统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如边际成本为零、非货币经济兴起、大众营销没落、用户话语权持续上升、传统行业分类被打碎)。“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冲击倒逼传统行业由以产品为核心的科层化与部门化发展模式转向以用户为中心的去中心化与扁平化发展趋势,进而极大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流程。[13]渭南电视台为了推进“非遗直播”的发展,成立了“非遗”专项小组拍摄和制作有关传统技艺的影像资料。“非遗”专项小组一次化审批、拍摄与播出的扁平化组织运作流程,既减少了制作成本与时间成本,也实现了凝聚相关传统文化爱好者的组织效果,进一步放大了“非遗直播”的传播效应。需要指出的是,“非遗类”传统文化多与特定的区域条件和特色的生产方式有关,较之大众文化或通俗文化属于相对小众的文化,而“非遗直播”及其直播过程中的互动能将相关的传统文化爱好者连接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社群,有利于传统文化传播边界的拓展和影响力的提升。
3.场景化叙事引发受众共鸣
所有的叙事文本都需要一个能够引发意义共鸣的深层结构。[14]然而,当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叙事(传播)方式多有不足,导致难以引发受众对其意义的共鸣。新媒体的叙事(传播)方式虽有其独特性和优势,但如果缺乏有意义的内容支撑也难以吸引受众。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渭南市将新媒体的“技术”优势与传统文化的“意义”优势相融合,通过创新文化场景与情节设计等对传统文化进行场景化叙事,重视唤醒受众的集体记忆或引发受众的价值共鸣。例如,渭南市“非遗直播”在选择直播地点时就颇为注重向具有叙事意向场景的原生态乡土回归,力求用“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传统文化呈现方式吸引受众。
以说教形式传承传统文化,往往将传统文化视为剥离于其生产环境的文化符号,加之传承实践脱离文化场景和特定的文化生态,因此难以实现对传统文化进行“生活化”的解释和说明。而场景化的叙事方式能够拉近传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距离,使受众能够沉浸在特定的文化场景和故事情节中,进而进入“故事”和“情境”,产生对传统文化的意义认同。“非遗直播”通过文化场景的营造和叙事文本的设计将传统文化符号与现代优秀思想观念相融合,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文化符号,既避免了刻板说教,也有利于引发受众的“共景”“共情”与“共鸣”。
四、启示与建议:传统文化传承创新路径的思考
1.以传统文化为纽带连接多元行动者
传统文化传承不仅需要党和政府以及知识界的文化自觉,也需要文化建设的重要主体——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其本质要求是社会多元主体的文化自觉和文化参与。[15]传统文化作为(地方性)社会关系网络中重要的文化纽带,能重新建构传统文化传承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在多元主体之间形成平等的长效互动关系,是从以传统文化保护为核心的文化问题导向转向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实现社会价值凝聚的文化治理导向的关键所在。例如,在新媒体传播与传统文化传承互嵌的实践中,政府、“非遗”保护中心、各类媒体、社会力量、传统文化传承人、公众等多元主体直接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活动中,政府和“非遗”保护中心从原来的管理者角色转变为传统文化保护的资源整合者和多元主体行动促进者的角色,在协调和对接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发挥了“元治理者”的作用。
高效率的政府是掌舵者,而不是划桨者。因此,政府职能优化改革的主要方向就是“越来越经常地规定自己扮演催化剂和促进者的角色”,“然后把各种资源手段结合起来让其他人去解决这些问题”。[16]在文化治理中,当政府作为协调传统文化传承者、媒体、社会力量和受众的平台搭建者时,政府的行动由传统的“命令”模式转向“协商”模式,其与媒体、社会力量的关系也相应地由传统的“命令—服从”关系变为“协商—合作”关系,有利于激发相关参与主体参与传承活动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以传统文化传承为纽带的文化治理效应的实现。
2.利用新媒体传播重塑传统文化传承话语
社会进步有赖于文化的传播和传承,而新媒体是现代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數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飞速发展不仅带来许多新思维和新产业形态,也给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带来了新的契机,传统文化的话语表达方式也须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要求而进行相应的转变。[17]话语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只有在表现和传播观念时才起到符号的作用,未被受众消化、理解和接受的各种符号则是无意义的。
目前,传播模式从原来的传统媒介传播转变为新媒体传播,原有的传播话语常常面临难以适应新媒体文化传播方式的“梗阻”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话语的“信码—符码—解码”关联也随着技术和传播方式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对传统文化的词语意义需要有一个积极解释的过程,即只有通过创造性转化传统文化的表达方式才能解决传统文化传播的“梗阻”问题,进而通过话语共享或“信码—符码—解码”的再关联实现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也就是说,传统文化传播须因应新媒体时代的公众需求重塑话语,促成相关行动者在共同场域内实现有效对话和常态化联系,协同推动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
3.以双向互动拓展传统文化传承边界
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革新一方面改变了以往信息传递的方式,为观众提供了更大的反馈渠道和更大的用户权利;另一方面也使大众传播由自上而下的单向传递逐渐发展为更具交互性的多向传递过程。[18]目前,“我们的经济和文化中心正在加速转移,从需求曲线的少数大热门转向需求曲线尾部的大量利基产品和市场”[19],虽然流行文化大行其道,但仍有大量传统文化的关切者和热爱者,新媒体平台的双向互动优势打破了传统文化与传统文化关切者、热爱者(潜在传承者)之间的隐形壁垒,打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界限,为凝聚传统文化受众和拓展传统文化的发展空间提供了重要的外部支撑条件。例如,传统文化与新媒体互嵌的实践,不但改变了传统文化以往的传播渠道和沟通模式,还拓展了传统文化受众的参与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传播受众的“主体性”释放。
基于新媒体平台的双向互动既能打破以往信息单向传播对传播受众“主体性”的限制,也能使传承者在互动中识别和连接潜在传统文化继承者的意愿和资源,激发受众参与传统文化传承和创新的行动,提高传统文化传承效果。更为重要的是,基于新媒体技术和平台的传统文化双向互动传播实现了传统文化和公众之间的“平等化”连接以及传统文化传承者和传统文化继承者之间的“直接”对话,拓展了传统文化的存在、传播和发展边界,促进传统文化传承“新生态”的形成。
注释
①参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7/content_5171322.htm,2017年1月25日。
②参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uanti/2017-10/27/content_5234876.htm,2017年10月27日。
③参见黎帅:《民办博物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重要场域》,《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闫琰、李明斌:《博物馆视野下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5期。
④参见关宏:《论佛山非遗传承人保护的创新》,《文化遗产》2016年第4期。
⑤参见余炳武:《佤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初探》,《学术探索》2016年第9期。
⑥参见王欢:《学校教育变革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结合思考》,《贵州民族研究》2019年第6期。
⑦参见熊艳、成燕:《关于地方高校传承创新革命传统文化功能的思考》,《求实》2013年第S1期。
⑧[11]参见郭万超、孟晓雪:《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2期。
⑨参见《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http://www.cac.gov.cn/2019-08/30/c_1124938750.htm,2019年8月30日。
⑩参见龚蓓:《传承与创新语境下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路径》,《社会科学家》2016年第11期。
[12]参见韩玉胜:《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增强文化自信》,《中华文化论坛》2017年第11期。
[13]参见马化腾等:《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319—320页。
[14]参见张霁月:《“少林电影热”与河南少林文化产业构建发展研究》,《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15]参见李先明、成积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的构建:理论、实践与路径》,《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16]参见[美]戴维·奥斯本、[美]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周敦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6—7页。
[17]参见申国敏:《浅析数字化、网络化对我国优秀文化产品传承的重要意义》,《中华文化论坛》2013年第11期。
[18]参见[美]詹宁斯·布赖恩特、[美]苏珊·汤普森:《传媒效果概论》,陆剑南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04—305页。
[19]参见[美]克里斯·安德森:《长尾理论》,乔江涛、石晓燕译,中信出版社,2015年,第55页。
责任编辑:翊 明
Expand the Path of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e by Using New Media
Liu Hui Zhang Junlong
Abstract:Promoting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fine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cultu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However, in reality, the inheritance of traditional culture is faced with problems such as single inheritance subject, absence of communication platform and solidification of inheritance boundary. In order to break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bottleneck, Weinan City of Shaanxi Province, as a demonstration area of the nation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 system, gives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new media in practice, builds a live broadcasting platform, attaches importance to the cultural communication mode of scene-based narrative, and greatly expands the audience group and communication boundaries. Based on the logic of cultural governance, new media communication and traditional culture inheritance i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lay the link of traditional culture to realize diverse actors cultural connection, but also can reshape traditional culture inheritance discourse system, expand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inheritance boundaries, and promote traditional culture inheritance innovation on the basis of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new media communication.
Key Words:traditional culture inheritance; new media; inter-beddedness; cultural governance
收稿日期:2021-03-16
基金項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与传统文化传承协同发展研究”(18BZZ107);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2021-CX-038)。
作者简介:刘辉,男,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学研究所教授(开封 475004)。
张军龙,男,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西安 7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