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磊,李晓静,张 阳
(合肥师范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举国体制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选择,新举国体制是新时代我国体育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1]。所谓新举国体制,就是以国家任务和大众体育利益为最高目标,以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为核心,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三位一体,财政和市场双轮驱动的体育事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回顾总结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在人才培养方式上经历了“体教分离”“体教结合”和“体教融合”三大阶段,“体教融合”是新举国体制的具体形式,其发展方向是不断建立和完善新举国体制下的“体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破解当下教育体制、人才培养流通渠道和业余体校、省级运动队、国家队三级输送模式的困境[3-4]。运用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审视举国体制及其运行方式,努力探索一种能够更加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方式,整合社会和市场力量,为新举国体制下的“体教融合”在更高层次上的发展提供合理、有效的机制保障。
2020年4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见》强调学校体育的重要性,为更加清晰了解体育与教育融合,表1从两大类别十项内容对比“体教融合”演变历程。
(1)“体教分离”发展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举国体制”的实施到1987年国家教委出台《关于部分普通高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工作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是举国体制“体教分离”发展的30多年。核心是通过地级市业余体校、省级运动队、国家队三级输送模式,为国家输送大量优秀运动人才,竞技成绩举世瞩目。但“金字塔”式的人才输送模式,在进入与退出保障机制尚未建立的状况下,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5]。造成优秀人才队伍基础逐渐萎缩,资金来源单一,运动员文化教育短缺,综合素养欠缺,出路较为单一,就业转型困难等。
(2)“体教结合”发展阶段。1987年颁发的《通知》允许部分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提升了运动员文化素质,并带动学校体育发展,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运动员学训矛盾,拓宽了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渠道,高校教育成为运动员的退出机制之一。高校部门通过办高水平运动队,提升了学校知名度。体育部门占有主导性地位,缓解了运动员学训的突出性矛盾,提升了部分运动员的学校教育和学历水平,活跃了校园文化[6]。该模式有直接引进退役优秀运动员、招收现役优秀运动员、联合办队等方式,运动员培养开始转向“运动员学生”。
表1 体教融合发展阶段对比
(3)“体教融合”发展新阶段。新时期在竞技体育综合遇困、青少年体质健康下降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从顶层设计层面提出“体教融合”型发展方式。目的是在政府主导下,采取更高层次、更加协同、更加融合的方案,破解竞技体育人才和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境。“体教融合”相对“体教结合”虽是一字之差,其内涵截然不同[7]。“体教结合”培养的是“运动员学生”,“体教融合”培养的是“学生运动员”。培养对象由运动员变为学生,主体开始由体育部门转向教育部门,面向全国三亿多青少年。但是,当前“体教融合”还处在发展初期,部门融合机制及转型升级还不够,制度机制按照社会变化还没有很好的创生动力[8]。
1992年开始实施的体育体制改革,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新型体育体制与运行机制,但新体制到底是什么没有明确表述[1]。表2通过梳理以往举国体制与新举国体制在“体教融合”实施路径上的不同,在三大类别和十二项内容上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新举国体制下的“体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更加注重吸纳社会、企业(市场)的力量,更加强调发展多样性和个性化。以政府主导为核心,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三位一体,财政和市场双轮驱动的体育事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表2 新举国体制与以往举国体制的比较
(1)从单一主体培养到多元主体培养并重。新举国体制开始从单一部门向多部门协同转变,以往举国体制运行方式是体育部门单一机制,在计划经济年代集中力量办大事,以举国之力办竞技体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该机制已经无法适用于新时期人才培养,新时期需要实行多部门协同才能够充分适应社会、市场、个人的多元发展,以实现财政和市场双轮驱动。多元化转变更符合人才培养规律,人才培养目标需要多元化,运动员培养不仅要着眼于竞技水平,还要着眼于学习能力和文化素养的培养。青少年体育强调让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享受体育的乐趣,增强体质,培养参与竞技体育意识等多元培养。激活社会、企业(市场)的活力,才能满足人的个性发展需要,实现人的纵深、全面、多元发展[4]。
(2)从注重锦标导向到注重全民导向。2008年北京奥运会我国取得了金牌第一的骄人战绩,从奥运会的申办筹备到开幕式到赛事举办再到闭幕式,无不给国人留下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高度赞誉。首先,奥运文化改变了人们对竞技体育的思想观念,竞技魅力、全民参与让政府对竞技体育有了新审视。伴随着对竞技体育认识的加深,金牌至上的观念在国人心中的地位开始下降,更多强调重在参与,尤其是我国国际地位和世界影响力全面提升,体育外交的关注度下降,人们越来越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健康发展,出现了锦标观念到全民观念的转变。其次,政府工作重心也发生了转变,从锦标至上到全民健身计划再到体育强国、健康中国,政府工作重心主线清晰,均突显了全民性。
(3)从目标实现到目标与可持续并重。“可持续,向未来”是北京冬奥会提出的可持续性愿景,为绿色奥运树立起新标杆,也为我国未来体育事业发展指引方向。从目标实现到可持续并重,不仅是未来人才培养指导思想,更是提出我国未来体育事业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发展方式,单单追求金牌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可持续才能保障目标持续实现。新举国体制可持续发展内涵更丰富、对象更全面、目标更清晰。
在中央深改组高屋建瓴的顶层设计战略布局下,建立和完善“体教融合”的运行机制,是新举国体制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机制的建立首先要关注思想观念的融合。思想观念融合是机制畅通的重要前提,思想上达成融合共识,执行时才能形成合力,行动上才能步调一致。“体教融合”要求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思想上紧紧拧成一股绳,充分做好跨部门间的资源整合,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打造特色。其次,体育和教育两大系统要有深度融合社会力量观念,借助社会力量发展竞技体育,打造产业化、职业化。“体教融合”是一项复杂的育人工程,承担着国人健康和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双重使命,单个部门难以实现“体教融合”,只有扫除思想融合障碍,部门间放开手脚,实现部门协同,才能保证顶层设计和实践操作保持一致。
此次“体教融合”不是部门主体的融合,明确区分责任主体和融合主体,责任主体决定事业的启动与实施,融合主体决定事业发展速度和质量,在政策制定上要充分考虑责任主体与融合主体的关系问题。首先,区分责任主体责与融合主体的各自职责,避免部门工作交叉和责任推诿,在责任主体带领下形成多部门执行上的高度融合。融合主体要充分配合责任主体,在共同事业统领下相关部门要不遗余力地当做本部门的事情来办,否则在责任认定中一票否决。强化责任与保障齐头并进,各司其职,才能推动体育与教育融合向纵深发展。其次,积极构建资源共享、联合培养、资格互认、风险共担的管理体制,联合制定一系列关于深化体教融合职责与保障制度,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文件,为优秀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健全完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保障体系提供政策支撑。
“体教融合”育人机制的创新,不局限于体育系统或教育系统,要不断激发体校、学校、社会力量等多主体融合培养的积极性,实现资源整合。一是壮大多样化主体形式,尤其是我国的社团组织、职业体育组织、俱乐部组织及专业性组织,加速推进各类协会的实体化改革,推进职业体育发展;二是调动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运动健康联动模式,培育运动兴趣、掌握运动技能、延伸运动圈、培养终身运动习惯,拓宽社会人群基础;三是将专业训练与学校体育相结合,将体育教育与社会力量相链接。
以项目制为引领,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竞赛,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各学校、俱乐部承接各级比赛。发挥竞赛杠杆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通过比赛挖掘和培养运动苗子[9]。全力打造高水平校园品牌赛事,利用赛事影响力打通校园竞赛与社会竞赛的渠道,形成新型“体教融合”的校内外竞赛系统,同时,注重校园体育文化品牌的形成,提升学生运动员的核心素养。利用制度优势结合市场机制,带动职业体育发展,形成多元校园赛事体育产业。打通竞赛人才输送体系,建立四级或多级校内外由下而上的赛事系统,充分发挥项目协会统领作用,实现项目中心向项目协会转变,协会向实体化转变,保障内容形式效能相统一。在系列的赛事带动下,青少年掌握运动技能,增强体能,享受运动乐趣,健全人格,培养竞技体育参与意识。
“体教融合”人才培养是大教育背景下学生运动员的一种培养方式。既要遵循运动训练特殊规律,又要遵循教育教学一般规律,从内涵和形式上注定了“体教融合”是一种新型育人机制。积极推动校外竞技体育运动文化进校园,不断提升校办运动队水平,形成鲜明体育文化特色,打造体教融合示范样本。高效推进体校文化代管、托管模式,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运动员文化教育全覆盖,鼓励引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传统校和示范基地建设,突出“一校一品”发展模式[10]。搭建省级传统校、市级传统校、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校园青训在人才培养上人才共建、共享模式,整合资源培养更多高质量人才。
“体教融合”培养体系有别于体校培养,人才培养的最大不同是既要遵循教育、教学论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体育育人规律。大教育系统下培养运动员应该具有更加灵活的进入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双轨育人机制优势。有效借助应试教育动力机制,建立优秀运动员上名校的进入通道,实现以体育人上名校的目标。高质量保障青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做好转型运动员进入体育院校升学和文化课学习升学的退出机制,保障竞技体育发展之路与文化课学习发展之路通畅。双轨育人机制,不仅要做到因材施教,还要深化社会、家长、学生对体育育人的认可,为后备人才可持续发展打开输送通道。
“体教融合”关乎青少年未来、国家未来,实施效果重在执行和落实,效果好坏需要更多基层评价。一是对责任主体的评价,责任主体决定事业成败,评价时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五级评价,包括社会和学校认同评价、学生培养质量评价、家长对孩子培养认可评价等;二是对融合部门的评价,单个部门难以实现“体教融合”,融合部门决定融合质量,评价时形成责任主体、政府、社会、学校四级评价;三是对责任主体中责任人的评价,即对市长、局长、校长领导班子的评价;四是部门间融合度评价,即部门间各司其职凝聚力评价;五是形成社会、学校、俱乐部、用人单位等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基于此,上级部门根据综合评价制定相应的惩奖措施。
新举国体制是新时代我国体育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以国家任务和大众体育利益为最高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政府、社会、个人三位一体,财政和市场双轮驱动,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体育事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体教融合”将成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引领下的顶层设计,是实现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的重要战略举措。坚持思想上的统一、部门间的协同、行动上的一致,一定能够推进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不断进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