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盛林 贺亚维
[摘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消灭贫困的斗争史。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贫困先后历经了预防式扶贫、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攻坚式扶贫、精准扶贫六个阶段,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反贫困理论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事业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梳理与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事业的历程与经验,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历程
[中图分类号]F126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1)09-0021-0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一件大事。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1]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宣布:“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灭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2]这意味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反贫困事业取得了重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但是,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消灭绝对性贫困也并不意味扶贫工作可以“停一停”“歇一歇”,相对贫困现象仍然存在,实现共同富裕仍在路上。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事业的演进历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预防式扶贫阶段(1921—1948年)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自觉承担起消灭剥削与压迫的崇高使命,并带领人民进行彻底的反贫困斗争。一方面,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旧制度是劳苦大众处于普遍贫困的根源所在。例如,中共一大明确将“推翻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半成品等,悉归社会所有”[3]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把推翻私有制确立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大任务。另一方面,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带领农民脱贫,并将彻底推翻封建土地所有制、建立农民土地所有制作为革命战略,致力于探索符合中国农村经济结构与发展实际的土地政策。在《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中明确提出,“要彻底变革中国的土地制度,必须肃清一切崩溃混乱的旧社会关系”[4]。此外,先后颁布实施的《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国土地法大纲》均强调“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把土地分给缺乏财产的农民以及其他贫民”[5]等,都体现出党通过领导土地革命为贫困农民争取了基本生活与生产资料,这为极大解放中国农村长期以来被束缚的生产关系和摆脱贫穷落后面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救济式扶贫阶段(1949—1977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反贫困战略与政策呈现出明显的计划指令特征,表现为一种广义性质的救济式扶贫。一方面,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中国共产党人将反贫困置于工业化与合作化构想中,提出“在逐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逐步地实现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逐步实现对于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实行合作化,在农村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6]。另一方面,继续围绕土地所有制改革谋划布局。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出台实施使广大农民获得了摆脱贫困的土地资源,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据统计,与1949年相比,全国的粮食产量在1950年增产17%,1951年增产28%,1952年增产45%[7]39,农村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和提高,农村普遍贫困的现状也得到改善。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后,党领导下的救济式扶贫具备了根本性的制度保证。但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不充分,加之三年自然灾害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救济式扶贫艰难前行,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普遍贫困问题。
(三)改革开放初期的开发式扶贫阶段(1978—1993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思想,为开启以发展来减缓贫困的大规模的、有计划的开发式扶贫提供了根本的行动指南。在反贫困策略上,邓小平同志提出,“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8]172,这为打破普遍贫困局面明确了方向。在体制建设上,确立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贫困人民的温饱问题得到了制度保障。在制度政策上,国家财政从1980年起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1982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三西”贫困地区的农业建设;1984年中央颁布《关于尽快解决连片贫困地区貧困面貌的通知》,初步确立了连片贫困地区的扶贫方针,并于同年起实施“以工代赈”的专项扶贫政策;1985年确定了沂蒙山区等18个连片贫困地区,开启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据统计,仅1978—1985年,绝对贫困人口每年减少1786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985年的1.25亿人,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从1978年的30%下降到1985年的15%[9],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与贫困发生率大幅度降低。
(四)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的攻坚式扶贫阶段(1994—2000年)
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贫富差异日趋分化,改革红利的减贫效益在逐渐减弱,继续推行救济式、开发式扶贫将难以有效应对资源稀缺、环境恶劣地区的脱贫难题。为此,党和政府明确提出用7年(1994—2000年)时间解决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并在1994年制定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以下简称《八七计划》),标志着攻坚式扶贫正式开启。在扶贫体制方面,初步确立省级负责、县级瞄准的基本思路,注重扶贫项目监测监督,积极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此外,还明确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开展同扶贫有关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非政府组织交流”[10]等作为重点方略写入了《八七计划》。据不完全统计,在八七扶贫攻坚期间,国内外社会组织动员的扶贫资金超过500亿元人民币,占整个社会扶贫总投入的28%[11],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1996年出台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强调要扶贫到户,进一步提升了攻坚式扶贫的有效率。到2000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下降至3000万,贫困发生率从8.7%降至3%,年均减少贫困人口700万左右,剩下的3000万贫困人口多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属于特困人口[12]。这一时期,以《八七计划》和《决定》的出台实施为标志的攻坚式扶贫取得了规模性的扶贫效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贫困体系也逐渐形成雏形。
(五)新世纪小康社会建设中的全面扶贫阶段(2001—2011年)
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调整反贫困战略,开启全面扶贫新征程。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反贫困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目标之中,强调扶贫开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13]。扶贫不仅是经济意义上的帮扶,而且关联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健康、教育、生态多领域的发展问题,成为事关小康社会建设关键因素。为此,党和政府专门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旨在巩固温饱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贫困人群的生活质量,改善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的落后状况,为实现全面小康创造条件[14]。从扶贫战略来看,国家开始推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战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继续推进东西协作扶贫、定点扶贫等。在扶贫主体上,继续探索党委领导和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注重培育贫困地区、贫困主体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扶贫机制上,将县级瞄准进一步细化到村级瞄准,把参与式村级扶贫规划作为“整村推进”工作的主要理念和方法,扶贫资源倾向于到村到户[7]172,强调扶贫资源精准到位,为精准扶贫奠定了基础。
(六)进入新时代以来的精准扶贫阶段(2012—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贫困问题,将脱贫攻坚摆到了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出台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民政部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等。随着党领导的反贫困事业向纵深推进,扶贫工作进入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一是聚焦“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大问题,注重扶贫资源与扶贫对象之间的精准对接,针对不同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返贫风险采取不同的帮扶策略,将国家扶贫资源精准“滴灌”到户到人;二是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注重扶志与扶智相结合,“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只有充分发挥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干劲才能真正实现消除贫困”[15];三是强调动态瞄准,以建档立卡制度精确把控贫困对象发展动态,健全有效识别与退出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扶贫信息管理系统;四是重视构建中国特色的反贫困制度体系,涉及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统一协调的政策体系、保障资金强化人力的投入体系、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帮扶体系、合力攻坚的动员体系、多渠道的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8年来实现近1亿贫困人口脱贫,尽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仍然实现了消除绝对性贫困的目标。据统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比全国农民收入高出20个百分点,提前10年完成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精准扶贫战略集聚了中国共产党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的智慧,是党领导反贫困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关键阶段。
二、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事业的基本经验
(一)根本政治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习近平同志强调,“脱贫攻坚,加强领导是根本”[16]。历史证明,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领导越是得以坚持与完善,反贫困效益越能得到彰显,这是中国减贫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根本政治保障。
一是在反贫困中牢牢把握领导权。无论是救济式扶贫过程中党的“一元化”领导,还是精准扶贫过程中党的全面领导,党在反贫困中的领导地位始终没有动摇,且“越是进行脱贫攻坚,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7]。二是积极发挥党在反贫困事业中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领导优势。如以建立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管理体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体制以及全党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帮扶责任体制等,最大限度地以立体化方式将扁平化的社会组织起来,确保了扶贫政策的一脉相承与真实落地。三是重视基层党组织在反贫困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反贫困由粗放到精细化的过程,是基层党组织能力提升的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救济式扶贫的“兜底”,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区域瞄准、县域瞄准,再到新时代以来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反贫困越是走向精准精细化,基层党组织能力和贫困治理效能越能得到提升,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过程。
(二)科学理论指导: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无产阶级贫困产生的根源所在,“工人阶级处境悲惨的原因不应当到这些小的弊病中去寻找,而应当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中去寻找”[18]。为此,马克思主义认为摆脱无产阶级贫困化的根本出路在于以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贫困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基本原理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在理论与实践中作出了原创性贡献。一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制度减贫理论为指导。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制度减贫为出发点,科学揭示出中国所处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积贫积弱关键因素,并带领中国人民为摆脱旧制度制约、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进行了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社会主义制度初步确立后,又进一步作出“社会主义条件下贫困现象依然存在”的科学论断,逐步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将反贫困纳入了国家的“四个现代化”战略,為探索社会主义国家反贫困道路奠定了基础。二是构建了社会主义制度下反贫困的话语体系。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时代条件,创造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将反贫困提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373以及“先富带动后富”等系列重要论断,为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道路与理论体系积累了经验。三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来把握反贫困的内在规律,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扶贫辩证法。例如,基于唯物论始终把发展作为反贫困的第一要义,基于辩证法既注重扶贫更强调扶智、既要求全面脱贫更强调一个人一个地区“都不能少”,基于矛盾分析法提出“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脱贫思想等,极大程度上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三)内在价值旨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的内在价值旨归,也是扶贫开发“为了谁,依靠谁,由谁来检验”根本立场。一是坚持扶贫为了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9]。改革开放以来,党始终将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作为反贫困的任务,因此采取解决“落后生产”意义上的开发式扶贫、全面扶贫;进入新时代以来,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党与时俱进地把满足贫困群体的“美好生活”需求,着力解决好贫困地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作为反贫困的重点。二是坚持扶贫依靠人民。党领导反贫困的宝贵经验就在于始终重视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主体力量,创造了许多鲜活的经验。如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授人以鱼”同“授人以渔”并重,不仅广泛动员人民群众与各类扶贫资源形成社会扶贫合力,更坚持积极鼓励、引导、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参与精准扶贫项目,激发贫困群体内生动力,从而实现贫困群众的精神脱贫、能力脱贫乃至全面脱贫。三是扶贫成效由人民来检验。党在领导反贫困过程中坚持让人民担任“阅卷人”,将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作为脱贫的标志性指标,以实现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为重要标尺。
(四)核心方法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与精准方略
转型期的贫困问题相当复杂,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创造性实施“精准扶贫”,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反贫困的历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预防式扶贫到进入新时代以来的精准扶贫,党在每一阶段的扶贫战略与政策,均是根据不同时代条件、经济基础以及贫困群体脱贫需求因时因地作出调适。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时,实施特殊困难群体救济的扶贫模式;在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时,实施改善区域整体贫困的扶贫模式;在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实施精准扶贫脱贫的扶贫模式[20]。2008年,在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基础上,将以前实行的绝对贫困标准和低收入标准统一为国家扶贫标准,并规定了1067元的指标;2009年、2010年、2011年又分别上调了1196元、1274元和2300元,达到了与世界标准贫困线基本持平的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将“两不愁、三保障”界定为脱贫标准。另一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领导反贫困事业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精准识别贫困对象为例:1986年划分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随后确立了331个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和370个省级贫困县,并在1994年国家级贫困县标准调整后增加至592个;进入21世纪,在全国推广实施“参与式整村推进”的扶贫模式政策后,进一步瞄准了14.8万个贫困村,扶贫阵地由贫困县乡向贫困村到贫困户转移;党的十八以来,扶贫政策进一步精准到县、村、户、人,根据现行标准于2014年确立了832个贫困县,通过建档立卡制度确定了2700多万贫困户和8700多万贫困人口[21],贫困人口从区域瞄准、县村瞄准到贫困人口瞄准,直至2020年11月23日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全部清零。
(五)主要动力机制:构建多元化主体“大扶贫”格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构建多元化主体“大扶贫”格局是党领导反貧困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又一宝贵经验。从扶贫力量来看,要强调在反贫困中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同时强化东西协作扶贫,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等,最大限度地将社会各界资源有效凝聚起来,为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注入了强大合力。从扶贫模式来看,提出了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特别是社会组织等公益性、互益性组织的广泛参与,不仅在扶贫理念倡导、公益文化传承塑造、社会资源整合等多方面发挥出独特优势,同时也促进了社会活力的充分释放,形成内生性的良性互动。从扶贫机制来看,提倡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了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合力扶贫体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将是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反贫困的动力机制。
三、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未来展望
事实证明,消除绝对贫困、实现精准脱贫是党领导反贫困事业取得的重大历史性成就。在当前阶段,有效解决相对贫困、推动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现代化、构建反贫困命运共同体等将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事业的重要内容。
一是要做好全面脱贫后的各项兜底工作,巩固好脱贫成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具体而言,要做好脱贫地区产业的长期培育规划,在促进内生可持续发展方面打“持久战”;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要搞好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多元化力量的组织管理,特别注重加强社会力量的融入;对脱贫县要“扶上马”“送一程”,设立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适时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滞后是相对贫困产生的重要根源”[22]。消除绝对贫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第一步,而农村整体性绝对性贫困消除后,相对贫困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与衔接点。促进反贫困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实质上是遵循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逻辑。解决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关键是要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整体来看,防止返贫和新贫困的产出、统筹兼顾城乡一体化返贫、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解决多维贫困问题将成为未来反贫困重点任务。为此,应探索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如建立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识别机制,建立更加注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机制,建立开放包容的社会流动与政治参与机制,以及落实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机制等。
三是要加快构建反贫困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反贫困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贫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顽疾,消除贫困是人类共同的理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依然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大全球性挑战,……我们要凝聚共识、同舟共济、攻坚克难,致力于合作共赢,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各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23]。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反贫困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更快的速度、更稳的模式、更有效的举措完成世界性减贫难题,同时中国脱贫的历史性成就在促进全球减贫事业发展、为发展中国家、为全人类消除贫困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EB/OL].(2015-06-19)[2021-04-05].http://www.gov.cn/xinwen/201
5-06/19/content_2882043.htm.
[2]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EB/OL].(2021-02-25)[2021-06-05]. https://www.ccps.gov.cn/xxsxk/zyls/202102/t20210225_147585.shtml.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
[4]中国社会科学院.第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5]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6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6]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毛泽东思想基本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92.
[7]张磊.中国扶贫开发政策演变:1949—2005年[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9]闫坤,刘轶芳.中国特色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36.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EB/OL].(2006-06-23)[2021-06-15].http://www.moa.gov.cn/ztzl/xzgnylsn/gd/200
606/t20060623_1356488.htm.
[11]武汉大学,中国国际扶贫中心.中国反贫困发展报告(2016):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专题[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14.
[12]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概要[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13]胡锦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加快扶贫开发进程[EB/OL].(2005-05-29)[2021-06-15].https://www.
gmw.cn/01gmrb/2005-05/29/content_240858.htm.
[14]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EB/OL].(2001-06-13)[2021-06-15].http://www.chinalawedu.com/falvfagui/fg22598/
13935.shtml.
[15]习近平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會议上的讲话[EB/OL].(2015-11-29)[2021-04-15].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1201/c83855-27877446.html.
[16]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50.
[17]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46.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1.
[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20]张占斌.中国减贫的历史性成就及其世界影响[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12).
[21]李小云,徐进,等.中国减贫的基本经验[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19.
[22]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扶贫宣传教育中心.脱贫攻坚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9:79.
[23]习近平出席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EB/OL].(2015-10-16)[2021-03-18].http://www.gov.cn/xinwen/2015-10/16/content_294835
1.htm.
责任编辑:王玉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