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格式: 朱荣英.马克思关于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价值追寻[J].郑州轻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2(4):9-16.
中图分类号 :A81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2186/2021.04.002
文章编号 :2096-9864(2021)04-0009-08
英文大标题 Marxs value pursuit of the codevelopment of man and society
关键词: 马克思; 人与社会同向发展; 价值追寻
摘要: 马克思研究社会发展没有撇开人的发展,相反是以之为核心和目的的,对社会发展的考察与人类命运的关切始终是同频同向、密不可分的,并将二者在实践价值论上内在贯通起来。全面提升人的素质、促进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并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这是马克思所追求的最高理想,內在规定了其对社会发展的研究必然要以现实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指归。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就集中表现在它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有利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空间,不仅确保了人的本质能力得以全面彰显,而且能够促进人与社会实现全面自由的同向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与全面深化改革所引发的现代社会的加速转型,凸现了人与社会同向发展问题的现代意义。当下,如何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发展的整体效能”以避免“木桶效应”,如何引领社会发展从“量的累积”到“质的提升”的转变[1]198,以确保全民共享和全面共享、“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等[1]214,犹如一个巨大的吸盘,聚集了众多学者对这些问题进行广泛探究。有学者[2-3]把人与社会同向发展、协同发展问题置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首要位置加以考量,认为其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核心内容和重大观点,并借此检讨了以往我们把人的发展直接等同于物质丰富、经济增长的理论缺失,指出了片面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给环境造成的压力,描述了综合平衡被打破、各种差距拉大所引发的各种矛盾与危机。有学者[4-5]强调要把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理论之维、理想之维与现实之维内在统一起来,并对这种同向发展的社会模式、实现条件、实现路径等问题进行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动态考问,认为以财富为目的的生产必然转变为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的生产,促进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生态、新方向。还有学者[6-7]强调要把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起来,认为不能对人的发展做单一的经济决定论的考察,相反,人的发展问题要受到来自社会关系、思想教育、文化素养、生态权益、个体能力、社会禀赋、遗传基质等各方面综合因素的交互影响,唯有将之置于社会发展的系统结构中予以总体考量才能揭示出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科学内涵。
笔者认为,唯有基于马克思实践人学维度,对制约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各种障碍、差异、矛盾进行科学分析,对实现人与社会同向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机制、举措进行认真梳理,才能真正阐明个人发展的社会价值与社会发展的人学意义。
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诉求与终极愿景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内在交融、同频同向、互动互联的问题,马克思早年就曾经注意到并进行了深入探究。在他看来,一个国家的社会教育作用旨在“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成员,把个人的目的变成大家的目的,把粗野的本能变成道德的意向,把天然的独立性变成精神的自由;使个人和整体的生活打成一片,使整体在每个个人的意识中得到反映”[8]。正是社会化的相互教育、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人们才结成“自由人联合体”。社会发展不是外在于人的纯粹客体的运动过程,而是人的自我创造、自我生成的过程,是人类以往的历史活动过程的积极结果,社会发展实际上是人以自身力量不断满足自己各方面需要的历史过程。人类发展史也就是人类生活的实际过程,说到底,不过是人自己追求自己的目的并通过自己的劳动予以实现的活动罢了。正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人不仅创造了世界而且也改变了自身,推动了人与社会的全面同向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虽是曲折复杂的,但总的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与改造世界的能力也在不断地提高,社会前进中总是内在地积淀了人们创造价值活动的积极成果,并在新的时代以新的形式得以整合,使得社会发展获得一次次层次上的跃迁。社会发展不是以客体发展程度来衡量的,而是以发展的结果与社会主体的价值关系来确定的。完整意义的社会全面发展,是同人的全面发展及其自由理想的全面实现同频共振的。人要在自己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中不断丰富发展自身、创造并实现自身的价值,这种创造价值的社会活动一代代延续下去,就形成了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
显然,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状况与总体情形,是衡量、评价与检验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人的全面发展及其社会存在意义的普遍彰显,也只能在获得科学发展的社会实践的基础上达到。这是因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人们通过改造自然与社会,使得物为人而存在、人为人而存在,推动生产力发展,使社会朝着全面生产的方向发展,二者是互为因果、同步完成的。生产力的发展并非一种纯粹物质力量的增长,实际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不断发展与提升。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内含着人的发展水平,全面展现了人的现代素质与综合能力;反过来,人的发展也不只是人身心方面的发展,而是全面的发展、整体素质的提高,更重要的是人的实践能力的不断发展与提高。
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集中体现与终极愿景。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是唯物史观的一项重要原则,其与社会发展具有内在关联。不仅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和价值目标,而且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的活动规律就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为民谋利、为民造福,谋发展、促发展,着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保障其各种权益不受侵害,让社会主义改革发展的一切成果惠及全体中国人民,“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1]200。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社会全面发展,致力于在制度上做出重大安排,下大力气解决制约社会和人同向发展的各种关键性问题;转变发展方式以着力提升发展质量与效益,补齐发展短板以解决好发展不平衡问题,调整发展结构以确保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预防发展风险以提升全社会抵御各种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这是当代中国通过社会发展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同向发展的基本内涵。唯物史观视阈中的人民主体性,根本不同于历史上的人本主义和民本主义。因为,历史上的人本、民本,是以抽象的人性论为依据的,离开社会实践活动、人的历史条件、人的社会联系,抽象地谈人的发展问题,这与马克思的实践人学具有根本区别。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和一定的社会关系出发来考察社会矛盾运动及其内在发展,科学揭示了社会发展规律与人的活动规律的内在一致性,不是通过什么抽象的人性实现发展,而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来实现人的发展。实现社会发展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发展,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是人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反过来,人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发展。按照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同向性,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现代社会的综合发展,从历史角度考察,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显然是一个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
人实现自我发展的过程,就是人实现社会化并彰显个性化以及二者相统一的过程。这两方面的“化”,作为人发展的两端,在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中是须臾不可分离、同向推进的,不仅在个体发展中而且在群体发展中都是内在融合在一起的。正是依靠这种融合,个人才实现了社会化,成为社会的人;而社会也给个人提供了充分展现自己个性自由全面发展的舞台,社会成为了自由人联合体,每个人都成为具有独特个性的自由人。从直接的存在性状上看,人如动物一样纯粹是自然存在物。人之所以能够成为社会的人、实现社会化,是由于人从自然界分离后,在参与人与人的各种公共活动及其社会关系中逐步被社会同化。成长着的个人,通过主动的或被动的、情愿的或强制的方式,参与到家庭、学校、单位、团体的各种活动中,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领域,逐步掌握了从事各种活动的相关经验与技能,这样就被社会的同化机制打磨成社会的人和人的社会。无数个人的社会化过程汇集起来,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承继的同化机制,这是社会共同体得以存续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人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不可能离开社会获得独立性的发展。社会承继不同于生物遗传,生物遗传是一种简单的基因复制,而社会承继则是一种把积极的顺应与能动的改造集于一体的互动与飞跃,是社會教化、自我提升相结合的同向性生成过程。在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其一,人的社会传承与动物的生命个体所进行的生物遗传具有本质不同,人类所开展的各种实践性的传承活动,不仅反映在人种的生物习性的自然遗传上,而且主要通过社会文化的共同承继,能够获得更为重要的社会同化与同向发展;其二,人的社会传承与其他生命体的发展情况截然不同,人依靠自身的生物遗传所得到的潜质,在生物生存的自然环境下并不能使之获得充分发展,而必须依靠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才能获得有效的激发与活化。在社会遗传过程中,个人越来越成为推动社会有机体获得有序、稳定的科学发展的有效要件,越能达到这一点,人就越能在综合性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全面的健康发展;而社会也逐步发展成为由个性自由的人所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统一整体,使之依靠越来越具有普遍性的个人的有效推动,而在正常运转中不断获得全面性的同向进化。
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与价值指归
马克思的实践人学特别重视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价值,突出强调人的主体性地位及其在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取向,这是唯物史观的另一重要原则和基本要求。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在:(1)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历史是人创造的,人的实践活动构成了全部社会关系的本质与基础,正是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创造了一切、成就了一切、拥有了一切,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抽象的、大写的“人”或者“历史理性”,什么也不能创造。(2)人是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不是由什么神秘力量支配的,而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不仅是一切社会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正是人民群众推动了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与共同进步。(3)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在反动阶级统治的旧社会,社会发展主要是为剥削阶级谋利益的,得到发展的并非人民群众。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不仅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 而且发展的成果终究都要归属于人民大众,人与社会同向发展构成了该社会获得整体性发展的当然前提,当然只有到了它的高级阶段—— 共产主义社会,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同向性才能达到高度统一。
马克思实践人学认为,人的发展快慢,全面映现了社会发展的速度与水平。在传统社会中,由于生产力和科技水平低下,社会发展相当缓慢,社会文明水平不高。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全面发展已取得了不少成就,这主要得益于现代生产力与科技的迅速发展和大幅度提高。当然,应该看到,现代社会中人的发展并非在各个方面获得了均衡发展,这是由于社会发展出现了非常奇特的畸形发展。可见,人的发展的全面性程度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状况,人的发展状况主要取决于社会发展对人的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程度。人的发展正是通过多方面的利益维护与价值肯认才得以实现的,只有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全面维护、各种权益均得到了保护,人的发展才能落到实处。促进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与不断前进,是一个双向对象化的内在整合过程。从实际发展过程来说,人的发展越快,人的素质与能力提高得越快,社会物质财富积累得就越多,社会进步与文明演进得就越快。全面发展的社会,一定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这就必然要求有全面发展的人与之相适应,因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实现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当然要求。
人的全面发展虽可以通过多方面的内容来体现,但就其基本方面来说,主要是指人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提高。人的素质包含自然、社会、精神、文化、政治等多个方面,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际上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因为人的素质的提高,主要是通过能力的发展来实现的,因而人的全面性的综合发展,实际上就是要保证人的一切实际素质的普遍提高,使得自己的多方面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与展现。一个得到了全面发展的人,也就是那种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使自己先天的与后天的实际能力均得到合理、正当、自由发展的人。这就要求全面培育人的自由个性,整体提高人的主体性水平与能力,全面提高人的自主性与创造性能力与水平,增强人的独特人格与气质,通过各方面的实践锻炼和高尚的精神塑造活出自己的特定境界来。可见,唯有克服劳动中社会关系的固定化、片面化对人的钳制与束缚,使人不再屈从于被迫的分工与狭隘的职业对人的自由个性的禁锢,才能使人在自己喜爱的自由劳动中进行自由性的创造。同时需要克服各种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对人的种种限制,使得联合起来的个人能够实现对他们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占有和共同支配,在广泛的普遍的社会交往中实现自己自由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发展,是在各个方面与社会发展内在联系在一起的同向性发展,离不开现代实践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社会关系的合理调控。这涉及方方面面的内容,但就其根本方面来说,则是克服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和旧式分工对人的限制,如果这两种限制没有得到有效克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那么,如何保证人与社会同向性的全面发展呢?就其实现途径和条件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与充裕的物质成果,构成了人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化的社会生产力,对于确保人与社会的全面性同向发展来说可谓意义重大。但生产力的发展并不能代替一切,它只是为人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前提,并不直接地就等于人的全面性的发展,或者说,生产力的发展成果不直接归属于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上。若以牺牲人的发展的全面性为代价而片面追求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经济增长,以剥夺或变相剥夺人民根本利益的方式去获得国家的强大,以高税收带来高积累,人民群众常年生活在贫困之中,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过长,必然就会影响人的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在社会发展的特定历史阶段,出于解决具体的历史任务,高积累不可避免,但这种情况必须被超越,必须使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获得同向进展。其二,人的全面发展有赖于社会关系的合理建构。人不是生活在社会之外而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人是社会的人,而社会是人的社会,人唯有在社会意义上才谈得到全面性的存在与发展,远离社会的全面发展,而谈人的自由和人的价值的全面性实现,只能陷入空想。社会关系及其制度构建是否和谐与合理,直接决定着人的全面性需要满足的程度与方式,也直接决定着人的素质与能力能否及在何种程度上得以提升。社会关系的和谐构建离不开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否则,就只能导致虚假的幸福和畸形的生态。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扫除阻碍人发展的社会关系中的不合理因素,构建高度和谐的人文环境与社会交往,很难想象人在岌岌可危的社会关系中能够得到自由全面发展。其三,人的全面发展有赖于社会交往的普遍化。在马克思看来,“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9]。每一代人都在社会实践的维度上与以后各代人相互关联,每一代人不可能舍弃前代人的生产基础而谋划自己独立性的发展。单个人的发展不能离开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社会而实现,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必然内蕴社会关系及其交往的普遍性和全面性。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随着社会交往的扩大、自觉参与社会交往能力的增强和通过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丰富并开拓着自己的社会关系,自我打造出全面展现自己综合实力的社会舞台,当然也不断创造出完善自我、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的有效方式与可能空间,在普遍参与社会变革的活动中谋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四,人的全面发展有赖于教育的充分发展。“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前者是基础,后者是核心,培养良好个性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充分体现[10]。学习能力的不断提高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一个不学无术的人,一个低级趣味的人,不可能实现积极的发展,更不要说什么全面发展了。建构与完善
现代教育体系,是造就现代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社会是一个人终身学习、全程受教育的社会,学会全面学习、实现自我教育是实现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一个突出标志。
三、实现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内在契合
马克思认为,实现人与社会全面性的同向发展,既是一种最高的社会理想,也是一种自觉的价值追寻,其是一个逐步实现、不断展开的过程。人总是在现有条件、既定生产力和社会制度环境下谋取全面发展的,当现有的条件与平台不能实现或者不能全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时,人总是会通过积极地创造条件、改变环境来加快其全面发展的实现步伐。人的发展状况与社会发展状况是直接相关的,社会发展状况的不断完善与提升,势必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水平与程度的不断提高。从历史上说,资本主义及其以前的社会,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人的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对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功不可没,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发达的物质基础。但是,资本主义又造就了一味追寻物质价值最大化的“单面人”和“单向度的社会”,物欲横流造成了对人性的全面吞噬。而真正能够把人从“人为物役”中解放出来、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价值目标来追寻的,那只是从社会主义社会才开始的。努力造就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最大意义上的自由幸福,是社会主义这一崭新社会形态的本质要求与价值追寻。实现每一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内在规定,也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设定,它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属性与根本要求,彰显了其发展要由人民共同进行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公正本质。这种新的发展理念与模式,将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目标引入了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中,克服了阻碍社会全面进步和危害人民利益的各种负面效应,采取立体互动、协调推进的原则而确保人人公平参与、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发展, 使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内涵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人学的基本要求,更加体现社会主义发展的人民性、公正性、价值性和目的性。
衡量一个社会形态是否先进与社会进步程度如何,可以有多方面的标尺,但人是否获得全面性、自由性的发展显然是其最重要的尺度之一。质言之,人是否获得全面性的发展,就成为衡量与检验人的自由实现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按照当年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在那里每个人都能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整个社会就是高度和谐而自由的联合体。当然,在实现这种终极理想之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由于生产力、科技的不发达与运用的不切当,社会交往的不充分、社会制度的不健全、精神境界的不宏阔,以至于人们仅能够获得片面的、局部的、低水平的发展。此时,获得全面自由的发展,对特定历史阶段中的人说来,就只能说是一种价值寻梦,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一种理想性的价值维度。
确立人与社会同向发展的这种理想性的价值之维,不纯粹是一种毫无意义的乌托邦式的幻想,它对引领社会向前、向上发展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人所诉求的自由全面发展,除作为其理想性的价值祈求外,还具有现实性的价值之维。人毕竟都是在特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不断生成与完善的,人的发展也是一种过程性的集合体,其基本方向是朝着自由而全面的目标行进的,但在历史发展的一定阶段中人还不能够立即实现这一宏大目标。此时,解放、发展生产力,创新并正当运用科技,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不断创造足够多的社会物质财富,不断缓解低水平的生产成果和低端供给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进而为缩小各种社会差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就是最基本的任务和一切工作的重心。
人的全面发展虽依赖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物质文明水平的提高,但即使做到了这一点,也并不必然地会实现人与社会的同向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例,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人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自由贸易、公平交换,确保在经济生产领域实现自由和平等,促进社会分工和交往的普遍化,极大地刺激商品生产者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技能,促进社会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普遍化,促进社会关系和社会需求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化、社会化的能力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质基础上准备各方面的条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日益残酷的自由竞争又会带来人的片面化的发展,追逐剩余价值最大化的价值驱动使人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各方面的才能,甚至会产生各种与人的全面发展完全相背离的异化与奴役现象,使得人与社会的发展不平衡、不同步。
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来说,两难的发展困境也同样摆在我们面前。发展生产力并不必然地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但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又是现阶段根本无法超越的,毋宁说是一种当然的选择;虽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是以积极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为根本目的、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11],但现阶段又很难立即、全面达到,只能以之作为价值之维来进行引导。问题的关键在于,由于生产力发展现有水平的制约,通过创新科技、采取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经济、创造丰富的物质成果,这个历史阶段是不能超越的,因而,就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动用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的各种手段,科学合理地积极引导、规范市场经济,使市场经济对人的发展既能够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又可避免各种负面效应的产生,消除两极分化和分配不公,避免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形成市场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同向互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市场经济上的重大差异就在于,以人的全面发展来积极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市场经济发展的任何一项成就都不折不扣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全体人民既能共享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文明成果,又可自觉摒弃因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各种消极的价值负载,实现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一致。列宁认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决不是研究‘生产,而是研究人们在生产上的社会关系,生产的社会结构”[12]。既然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决定着它的各种社会关系,那么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就会对社会发展、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人的全面发展,总体上看存在制度优势能保障其实现,但这种实现不会一蹴而就,必然是在动态中通过不断改革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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