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区时期何叔衡用过的瓷板画

2021-09-17 15:17钟同福
党史纵览 2021年9期
关键词:何叔衡瑞金法庭

钟同福

在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二楼展厅,有一件别致的文物。不同于其他革命文物的庄严肃穆,这是一件与战争没有什么关系、秀丽雅致、极具艺术特色的艺术品。这便是时任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代部长何叔衡使用过的摆件——瓷板画。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有这么一件艺术摆件,并且流传下来,实在是一件“风流雅事”。

瓷板其物

何叔衡使用过的这件瓷板画,是一件典型的粉彩瓷板。瓷板呈圆形,直径22.4厘米,厚度0.7厘米,上面画有一株三头菊,花瓣颜色各异,分别为粉、蓝、紫三色,用色鲜艳,粉润柔和,画面清丽雅致。

瓷板画产于江西景德镇,是一种在中国传统画法、陶瓷彩绘和西方照相术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艺术形式。粉彩瓷出现于清康熙年间,手工匠人先在高温烧成的胎釉上勾画出所需图案的轮廓,然后用含砷的玻璃白打底,再将颜料施于这层玻璃白之上,并用干净的笔轻轻地将颜色依深浅浓淡洗开,使画面呈现浓淡明暗之感。由于砷的乳蚀作用,玻璃白有不透明的感觉,各种色彩经洗染相融合后,产生柔粉化作用,使红彩变成粉红,绿彩变成淡绿,黄彩变成浅黄,其他颜色也都变成不透明的浅色调,并可通过加入砷量的多寡来获得深浅浓淡的色调,给人以柔润之感。瓷板画烧成后,画面永不褪色。

菊、梅、兰、竹自古就是中国文人心目中的“四君子”。菊傲霜挺立,凌寒而开,一直受到文人墨客的偏爱,有人赞美它坚贞傲然,有人欣赏它淡泊高洁。菊花不仅是中国文人人格和气节的写照,而且被赋予了广泛而深远的象征意义。“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菊花的高洁坚定恰如其分地诠释了革命者对革命事业的坚定不移。“寒花开已尽,菊蕊独盈枝。”菊花凌寒而开,更寄予共产党人对革命必将胜利的无限信心。作为一名忠诚的无产阶级战士,何叔衡尤爱菊花,他一直将这块菊花瓷板画摆放在办公桌上,这既是一种对艺术的欣赏,又是一种生活情趣的享受,更激励自己在革命的道路上不惧生死、勇往直前。

品性如菊

在中央苏区任职期间,肩负重任的何叔衡领导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检察制度,检查中央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苏维埃政府工作效能,开展干部工作作风检举运动,惩处贪污腐败行为,开创了我党纪检监督的先河。

何叔衡虽然身兼数职,手握生杀大权,但他从不滥用职权。他对工作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始终秉持着高洁的品性,正如他案头瓷板画上的菊花一样。

临时最高法庭成立后,苏区一些省、县司法机关存在“宁‘左勿‘右”的思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以简单化、死刑化代替了公正的裁决,一度出现轻罪重判的现象。何叔衡任最高法庭主席后,顶住各种压力,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严格掌握量刑尺度,纠正了大批冤假错案。1933年5月26日,他在审批瑞金县苏裁判部第20号判决书时批写道:“关于朱多伸判死刑一案不能批准,朱多伸一案由枪决改监禁二年。根据口供和判决书所列举的事实,是普通刑事案件,并非反革命罪。”同年10月10日,他在给会昌县苏裁判部的指示信中说:“第二号判决书主要是些偷牛偷鱼的事,至于与反动土豪通信,到底通些什么信,发生了什么影响,未曾证明,不能处死。”

而面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贪污腐败分子,何叔衡则毫不心慈手软。1932年5月,瑞金县委组织部部长陈景魁被举报滥用职权,向群众摊派索要财物,利用地痞流氓欺压群众。何叔衡亲自带人到组织部驻地黄柏村进行调查,查明了举报情况,并发现陈景魁拉拢、交结赌徒、打手、恶棍并经常与之打牌、酗酒、向百姓强摊款物,对不服从者施以打击报复等恶劣行为。

嫉恶如仇的何叔衡以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的名义签发了对陈景魁的逮捕令。然而此时,他竟然收到一封装有子弹的恐吓信。面对这种情况,有人劝他:“陈景魁有一帮黑势力,千万要小心!”何叔衡却坚定地回答说:“共产党人生来就是与黑势力作斗争的!这帮恶棍若不除掉,民众何以安宁!”他毫不退缩,决意法办陈景魁。就在这时,又有人传出消息:“中央某领导人讲了,陈景魁不能杀。”何叔衡不为所动,坚定地说:“我身为执法干部,要排除干扰。没有胆气和硬劲儿,就难以主持公道。没有公道,民众如何生存!革命如何发展!”何叔衡速战速决,将陈景魁公审后枪决,其他恶棍打手也分别受到了严惩。曾受到陈景魁欺压的民众为了感激何叔衡,特地酿了香米酒给他送去。何叔衡婉言谢绝说:“我本是专门与那种向群众索要财物的坏人作斗争的,怎么能反过来收受你们的东西呢?”

在担任临时中央政府工农人民委员会检察部部长、中央政府临时最高法庭主席期间,何叔衡严厉惩处了谢步升、陈景魁、左祥云等贪污腐败分子,被广大群众誉为“苏区包公”“何青天”。

然而,正是由于他坚持实事求是,受到了当时一些“左”倾领导人的打击。在这样艰难的处境下,何叔衡不计得失、毫不妥协、坚持原则,展现了菊花般傲霜挺立的风骨。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年近六旬的何叔衡奉命留守中央苏区,坚持斗争。1935年2月,国民党军从四面逼近瑞金,何叔衡等人向长汀转移。在离开瑞金前,何叔衡将这块心爱的瓷板画赠送给瑞金县苏维埃政府主席、瑞金游击司令部政委杨世珠,激励他坚持革命。后来,何叔衡在转移途中不幸壮烈牺牲,实现了他“为苏维埃流尽最后一滴血”的誓言。

1969年,杨世珠将这块珍贵的瓷板画捐赠给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珍藏,现经鉴定为国家二级文物。(题图为何叔衡铜像)

(责任编辑:章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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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叔衡,1876年生,湖南宁乡人,字玉衡。原为清末秀才,后投身革命,是忠诚的无产阶级战士、中共一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

1931年秋,上海斗争形势日益严峻,何叔衡奉命从上海秘密前往中央苏区。同年11月7日,何叔衡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于11月27日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部长,代理内务部部长一职。1932年2月19日,中央政府举行第七次常委会,决定组织临时最高法庭,何叔衡被任命为最高法庭主席,成为红色政权的首任“大法官”。同年6月13日,何叔衡担任中央内务人民委员部代部长一职,集检察、内务、司法大权于一身。1934年中央红军长征后,何叔衡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2月24日,他在長汀突围战斗中壮烈牺牲,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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