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保险创新融入社会治理

2021-09-17 01:50徐利
前线 2021年8期
关键词:应用场景体制机制

[摘要] 运用保险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建立完善促进保险服务有机融入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充分发挥保险在应对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民生、助推发展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能够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治理和发展安全。

[关键词] 社会治理水平;  保险机制;  应用场景;  体制机制

[中图分类号] F8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1)08-0075-04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社会化的互助机制,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其普及度和成熟度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西城区在首都治理体系中地位特殊、区位敏感,在首善之区建设中安全责任和风险管控标准高,应立足区域金融保险资源优势,积极探索运用保险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路径,全面提升保险机制应对风险、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效能,更好地服务首都治理和保障发展安全。

推动保险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

推动保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融入社会治理,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防范风险、保障民生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对提升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着力提升治理协同性。有效发挥保险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可进一步完善治理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激发市场动力和社会活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支撑、协同推进的风险应对体系和社会治理格局。着力促进治理效能提高。推动保险机制融入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有利于推动各领域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8年,针对道路拥堵痛点,交管人员与保险部门专业力量联动巡逻,一体化开展交通事故定责、理赔等工作,最大限度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减少由交通事故导致的道路拥堵。着力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保险机制融入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有利于推动从过去被动应对风险转变为事前管理风险,从简单的“险后”补偿向“险中”响应、“险前”预警相结合转变,有助于提升社会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减量管理,提升化解存量风险和防范增量风险的能力水平。近年来,北京市安责险工作坚持微利原则,实行全行业推广,累计参保企业23万余家,保费规模超过4.7亿元,提供保险保障达1.47万亿元,1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紧迫要求。将保险风险管理技术纳入灾害防范救助体系,通过保险这种事先安排的损失补偿机制,有助于转变巨灾损失补偿过度依赖政府财政的局面和受灾群众经济损失得不到及时有效补偿的状况,增强社会的自愈能力和修复功能,降低社会的灾害易损性,提升综合防灾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推动保险机制融入社会治理,有助于更好把握风险的社会属性,由单纯解决矛盾的思路转为治理风险思路,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和处置的有效性,减少社会摩擦和冲突,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引入保险机制,可以促进民生服务供给方式不断创新完善,推动服务理念更新、服务过程优化,提升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在健康、养老、教育等方面的保险保障需求,给群众带来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金融局、海淀区联合启动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参险老人每月仅需76元,便可享受每月至少900元的上门护理服务,为解决失能老人看护难题提供了借鉴。

推进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利于推动保险创新。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实践,能够推动保险服务向更宽领域、更多层次、更长链条渗透,从风险控制向品质控制深化,推动保险韧性向制度韧性、城市韧性、社会韧性传导。有利于强化保险优势。保险参与社会治理,不仅可以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拓宽保险业务渠道,更重要的是能够有效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强化保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三大作用,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渠道,熨平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有利于完善保险生态。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对保险改革发展具有革命性意义。通过保险意识提高、体制机制完善、科技应用赋能、功能平台搭建、产品体系丰富等创新实践,推动保险服务提质增效和產业全面升级,实现保险发展生态系统的优化重构。

西城区探索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治理的现状分析

西城区总体发展在全国属于相对领先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已接近或达到西方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86元,保险消费能力和潜力巨大。金融业高度发达,聚集众多保险机构总部,驻区保险业资产规模达到3.3万亿元,拥有一家区级保险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资源相对丰富。在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已有成功案例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有益经验。2014年以来,全面推广安全责任保险,在投保企业数、保费、覆盖率等方面多年位居全市首位,风险管控全面前移,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了地区安全治理水平和企业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2011年,在全市率先推行公共管理综合保险,目前已为全区124个政府部门、244个事业单位、263个社区统一投保,进而创新了“服务+保险”模式,开展了114部电梯安全动态检测服务和老旧小区筒子楼独立烟感安装服务,以每年固定保费支出成本化解和分担不确定的政府部门公共事务管理风险,充分利用保险在辅助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中发挥作用。

在推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西城区更多地体现在政府主导配置保险资源的层面,应用在某些领域、某个环节等局部范围,尚未形成系统化的设计安排和场景应用,保险的风险管理等功能并没有真正释放,与西城区发展治理目标和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全区在社会保障、民生改善等方面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七有”“五性”要求高,政府直接提供各种保障服务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街巷胡同、平房院落和老旧小区等区域,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低洼院落汛期积水、房屋漏雨甚至存在倒塌的危险,各类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持续推进,部分央企总部可能外迁等影响全区财政收入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面临着长期过紧日子的形势要求,等等。面对压力和挑战,需要积极探索引入保险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保险服务功能,有效应对挑战、化解难题。

运用保险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西城区仍处在局部性、基础性尝试阶段,相较先进地区,对照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

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保险融入社会治理、提升治理效能的规律性特征和重要现实作用认识不足,没有站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把握保险服务功能的系统化运用。当今,保险服务正在从事后补偿向事中、事前全周期延伸,从风险管理功能向品质管理功能不断辐射,成为创新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新方向、新模式。需要我们打破以往仅从产品和工具层面认识保险的惯性思维框架,自觉从治理理念、机制和方略的层面出发,推动保险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

系统谋划和路径设计缺乏。推动保险机制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不但可以提高治理实践问题的解决度,也可以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加强治理的协同度,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其他地方成功经验显示,推动保险机制有效融入社会治理,通常都经历了从政府投保为主到引进市场机制再到建立成熟市场体系的发展路径。在此领域,西城区目前处在以政府主导配置资源的起步阶段,仍以单一产品的任务完成型推动方式为主,还缺乏对明确目标和发展路径的系统思考和整体谋划。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分析,从资源整合、目标设定、实现路径、应用场景、组织保障等多角度进行综合考量、系统谋划,形成推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设计。

社会治理类保险服务不足。目前,西城区治理领域的保险项目主要以政府投保项目为主,保险产品结构单一。政府投保模式下,政府资金压力大、企业积极性不高,推行的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只能是局部的,基本属于定制产品,参与企业少、产品种类少、受益人群有限,立足风险防范、提供风险危机损失有效对冲保障的保险产品不足。需要针对治理实践需求,聚焦突出难点问题,丰富完善保险服务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

社会整体投保意愿不强。客观上讲,保险不是刚性需求。当风险发生时,人们多期望于国家和社会提供的救助,社会整体投保力度和意愿不强。比如,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管理,较大程度上还是依靠“政府财政救济为主、民间捐款为辅”的灾后救济模式,商业保险参与较少。大众普遍对保险业缺乏信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着社会保险意识增强和实际保险投入的增加。总体看,不管个人还是企业,通过购置保险来转移相关风险的比例仍然不高,使得保险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推动保险创新融入社会治理实践

强化顶层设计,把握原则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紧贴需求。紧紧围绕制约发展治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标市民群众“七有”“五性”多元化需求,持续推动保险创新融入社会治理实践,努力使保险在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城市深度治理、保障社会稳定运行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探索应用场景,破解治理难题。围绕社会治理领域风险管理,聚焦治理实践难题和市民群众关切,积极探索应用场景,推出一系列社会治理类保险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风险分散、风险转移、风险化解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扩大服务领域,织密民生保障网。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加大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支持保险行业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探索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投资医疗和健康产业。探索实施居民住房综合保险,加强居民住房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实施全生命周期风险管控。开发电梯综合保险,开展电梯保障服务,有效控制电梯事故风险。

拓展服务供给,完善治理体系。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持续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完善安全事故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公共食責险、商业食责险和食品安全风险基金三位一体的风险保护网。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绿色保险,促进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低碳循环等绿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将治安保险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保险”兜底的防控模式,构建基层治安防范和财产损失补偿相结合的综合性社会管理新机制,将事先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结合,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建立城市安全管理综合保险机制,引入物联网等安全预警服务,形成与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构建“保险+科技+风控”的城市安全管理屏障。

完善服务体系,营造发展生态。培育创新型保险机构,发展多样化的特色型、功能型、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发展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新型保险机构,提升保险科技水平,开展特色保险业务,形成各类市场主体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总体局面。加强基础平台和智库建设,支持鼓励承保实验室、风险证券化、保险资产托管交易、再保险交易、防灾防损等行业基础平台的建设。积极开展与中国保险学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等国内一流保险智库的深度合作,搭建专业化服务平台,提供决策咨询、智力支撑和人才供给。

强化统筹协调,健全政策支撑。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强化政策措施研究和创新,加大对保险融入治理创新的财力支持、政策配套,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方式,争取行业管理部门的政策倾斜,构建引导保险深度参与治理的政策体系。建立新产品上市初期财政资金先投保、市场主体先受益的模式,设置创新保护期机制,强化支持创新的政策导向。完善政策实施评估体系,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对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和保险意识的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组织开展常态化的保险宣传活动,营造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社会整体投保意愿,为推动保险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N].人民日报,2021-02-28.

[2]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N].北京日报,2020-12-07 .

[3]任珊. 全市23万余家企业参保安责险[N].北京日报,2021-01-14 .

[4]关恩超.保险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J].经营管理者·下旬刊,2016,(4).

(作者简介:徐利,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责任编辑 / 王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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