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火灾时有人值守场所的分析

2021-09-15 05:52彭美玲
消防界 2021年16期

摘要:工程实践中经常有单从某个词的字面意义去理解规范,造成诸多的歧义的现象,应该从规范编制的背景,以及标准条文的具体作用来理解。

关键词:消防水泵房;消防稳压泵;防排烟风机房;排烟风机控制箱;疏散口

消防,即消灭隐患,预防灾患,在建筑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消防设施在火灾初期能报警提示人员疏散和扑灭火灾,那各种消防设备用房有哪些需要有人值守呢?这个问题在各类关于消防类的文件中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答复。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中指出“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标准中的一个“等”字就容易发生一些混淆。在工程实践中有人认为,消防稳压泵房、排烟机房也属于发生火灾时仍需值守。下面就这类问题进行论述。

一、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设置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应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且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要求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这种设置就是保证房间的墙、梁、柱、楼板及其承重结构在火灾情况下能满足一定的耐火时间,为的是确保处于其中值守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设备可以正常工作;直通室外的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要保证在房间结构耐火时间过后,人员能及时撤离至安全场所。

消防控制室要能手动启动各种防排烟设施及各类消防泵,并能接收各种设备运行的状况,还设有消防电话主机、消防广播主机,需与现场进行及时联系,这种场所必须要有专人值守。

消防泵房内各种泵是保障灭火的重要设备,为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行,各种消防泵在设计时就按一用一备来设定,为防止控制柜故障不能起泵时,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还要求“消防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起泵装置”,这种应急起泵装置需人员现场操作起泵。消防泵房各种控制均能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消防控制室还设有手动控制,所以消防泵房在正常情况下不需人员值守,但在特殊情况下要有人员值守。

变配电室是为各类消防负荷提供消防电源的场所,为保障消防电源的可靠性,在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以上时,在变配电室一般设有两台变压器,或一台变压器和柴油机组的组合,为的是给消防负荷提供两路电源,保障现场的消防设备可靠运行。由于变配电室、柴油机房的重要性,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变配电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柴油机房与变配电室也属于正常工作时不需人员值守,但在特殊情况下人员能值守。

二、消防稳压系统

消防稳压系统是消防水系统的一种重要系统,主要由稳压泵、稳压罐、消防水箱等组成,平时管网跑冒滴漏等小情况发生时,能保持管网压力稳定,减少启动喷淋泵的次数。消防水箱内设有浮球阀,能保持一定高度的水位,低于水位线时由自来水管网自动补充进水。稳压罐是为了减少稳压泵频繁运行而设立的,罐内设有气囊,利用气体可以压缩的原理,当管网压力够大时,气体被压缩;当管网漏水压力降低时,气体释放压力,将罐内储存的水补充进管网,从而保证管网的压力稳定。在管网泄漏较大、压力减少较大,稳压罐已不能补充的情况下,稳压泵启动,给管网补充压力。管网压力减少到一定值,持续泄压,此时稳压泵补水已不能满足管网压力要求。管网压力过低就是在发生火灾时,末端灭火装置动作,这时候就需要启动功率较大的喷淋泵,来快速及时地保证管网压力。以上原理说明稳压泵是在平时工作,火灾时停止工作的一种泵,且稳压系统一般设于建筑最高处,即建筑屋面。这种最高点场所,不利于人员疏散,在火灾时不能设置人员值守。稳压泵通过管网设置的压力开关或流量开关来自动完成相应的补水工作,在火灾时也不需要人员值守。故稳压泵与消防泵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超高层消防转输泵房

超高层消防转输泵房作用同消防泵房,转输泵的控制同消防泵,应按有人值班场所来设置备用照明及应急照明。

四、防排烟风机

防排烟风机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实施前,并未规定需设置专用机房,2018年在新标准中才明确规定“送风机、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为了保证排烟风机在排烟工作条件下,能正常连续运行30min,防止风机直接被火焰威胁。防排烟风机的控制分三种控制方式: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风机房就地控制,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就地控制属于检修时才用,平时均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能及时快速地启动风机。且风机运行的各种状态在消防控制室均有显示。防排烟风机房需按防烟分区进行设置,在一个建筑中会有多个防排烟风机房,也不能做到设置人员值守。在火灾时要求正常工作30min,通常的维护结构就能满足要求,设置了风机房,就能满足風机在火灾时的正常工作,不需设置人员值守。

五、广播通信机房

广播通信机房以及监控中心属于弱电用房,在现阶段,设在现场的摄像机就能很好地对现场情况进行实时了解,尤其在火灾初期,能更及时观察现场,快速组织人员撤离。在2020年执行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中已明确规定“安防监控中心当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机房,配电箱可合用”,表明安防监控的供电同消防负荷,在火灾情况下不能切除。这类弱电机房在火灾时能协助人员疏散,有利于扑灭火灾,应考虑火灾时人员值守。

综上所述,在火灾时人员值守的房间,需要考虑人员的安全疏散,确保值守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不是设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均需设置人员值守,需根据消防设施的作用的原理客观分析。根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在需人员值守的房间内需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3.

[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2018[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8.

[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彭美玲(1975.08—),女,汉族,安徽人,本科学历,就职于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电气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