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中图分类号]13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1)08—0010—09
回望历史,中国共产党已经成长为百年大党,并不断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实践中阔步前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与建设的胜利以及现代化事业的成功,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支撑及其构筑的治理体系密不可分。村级党组织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深度变革之间有效连接与有机互动的重要机制,是党执政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和保障,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坚强组织保障。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立足党在乡村的领导、组织和动员能力建设,牢牢抓住农村基层党组织这个关键,将广大农村置于党的事业、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宏大视野中,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乡村发展的同频共振,为国家战略的落地及党领导地位的巩固提供了保证,为中国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建党百年之际,回顾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实践经验,探析村级党组织与乡村治理互动的逻辑,不仅有助于深刻把握乡村治理的特点、体系,而且能够回应转型乡村的治理困境,构建起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乡村治理是现代国家建设的基础和起点,现代国家战略部署也深刻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方式、目标,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制度设定和实践向度。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国家建设的宏观环境,结合不同时期乡村社会的总体性特点,科学设定组织模式、治理目标及功能定位,持续推动治理模式和治理体系的优化完善,确保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也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1.国家自主性建设时期的乡村治理
传统中国为实现乡村社会的低成本治理,形成了“皇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造乡绅”的治理结构,由乡绅完成了国家意识的下达,并依靠半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治理乡村,构成了一种“简约治理”模式。但这种治理依靠的是士绅阶层或者宗族宗亲的道德觉悟和忠诚,乡村社会秩序带有显著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尤其是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国家治理的弱自主性问题显现,乡村自治体系及秩序结构难以抵御外敌,乡村社会传统的“权力文化网络”遭遇冲击,乡村治理的机制和基础受到破坏,传统乡绅阶层退出乡村舞台,保护型经纪转为盈利型经纪,乡村治理内卷化凸显,乡村社会充斥着自然灾害、疫情疾病和苛捐杂税,乡村建设的自救运动,以及国民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努力也没有能够拯救乡村。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乡村脆弱的命运开始改变。中国共产党在武装夺取城市的道路失败后,革命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农村,农村成为党领导中国革命的重要单元。党为稳固在农村的基层基础,把重点放在农村党组织的建设上。1923年,河北安平县台城村成立了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开启了农村党组织建设的篇章,此后农村党组织逐步发展壮大。1931年中共一大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1942年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问关系的决定》提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确立了党对乡村的集中统一领导地位。从党的一大到七大,国家依托农村党组织动员农民,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进行革命,在革命中改造农民,党在农村的队伍不断壮大,大量底层农民加入党的队伍中,成为革命的先锋力量。同时,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等保护型的政治动员以及乡村资源的再分配,赢得了农民的信任与支持,革命和翻身成为新的主题,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乡村的权利结构和治理方式,国家治理的弱自主性逐渐得到改变,党的权威及其塑造的话语体系得以构建,并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2.国家全能管控时期的乡村治理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入现代国家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也从革命党转为执政党,并开始重新定位乡村治理功能和目标。1949年七届二中全会召开,提出要把中国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的战略目标,国家的建设重心虽然从农村转移到城市,但是行政体制及政治重心不断向乡村延伸,通过“政党下乡”和乡村社会革命的再动员,建立起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治理制度,国家行政力量深入到乡村社会最底层,以全能型模式对乡村进行管控。195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明确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政社合一的体制,传统的宗族组织逐渐被集体组织所取代,国家通过人民公社构筑起新的权力结构网络,以新体制对乡村社会文化生活、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进行再整合,采取“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形成了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具体治理方式上,党组织采取运动式的策略,通过社会化动员方式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对科层管理中的腐败现象、官僚主义进行管理,确保行政治理的效能,也激发了农民的创造力和战斗力。在意识形态建设上,中国共产党通过“宣传下乡”,改造农民落后保守的观念和传统治理权威,党领导下的妇联、共青团及其他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并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意志及方针进行持续宣传,构建起了农民对新中国的政治认同,把亿万小农整合到阶级、国家和党政体系中,成功将国家意识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实现了党和国家与乡土社会在意识形态上的融合,为党的乡村治理目标顺利实现奠定了群众基础。总体来看,在党的统一领导和权力高度集中的全能型治理体系中,党的领导坚实有力,农民主人翁的热情饱满,党与群众的乡村建设目标高度一致,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的强大效能。
3.国家改革建设时期的乡村治理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党的工作重心已经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也开启了农村改革的新征程。这个时期党的建设主要是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党的先进性引领和推动乡村经济社会体制全方面的改革,不断激活乡村发展的动力。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的同步推进,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理念和定位逐步转变,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转变党在乡村的工作方式方法,由命令管控型向说服教育、提供服务方向转变,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乡村治理开始由控制型向“放权让利”转变。自安徽小岗村大包干改革推行以来,农村各领域的改革加速,尤其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实施后,小农户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释放。同时,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开始形成,乡村治理的主体日益多元化。村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都成为村治的主体,而且乡镇党委政府及七站八所等庞大的机构都参与到村级治理中,治理内容日益从“政务”向“村务”转换,乡村治理呈现出治理主体多元與治理形态复杂化的特征。随着村庄边界的开放,市场化、工业化理念不断被输入,“村务”工作日益成为村级治理的重心,“党务”“政务”等政治性工作虚化,村级党组织的地位和功能出现弱化倾向。改革发展时期的国家治理力图在以经济快速发展的利益配置,弱化各种无序、不合理的“政治”情感,集中力量发展现代工业和城市,以国家的总体性进步来增进社会公共福祉。但是,快速变革在释放农村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乡村的去政治化、去组织化问题,村庄公共性弱化,个体缺乏公共力量约制,钉子户、混混、恶人等边缘群体崛起,影响着乡村秩序,并改变着乡村治理规则,加上农业税费征收压力,恶化了干群关系,引发大量的矛盾、纠纷及其他不稳定因素,影响着党在乡村的权威及治理的合法性。
4.国家均衡发展时期的乡村治理
国家为化解乡村治理的困局,调试和化解干群矛盾,重塑基层治理秩序,2003年取消农业税。这一历史性的制度变革标志着乡村走人均衡发展的阶段,城市、工业开始反哺农村、农业,工农城乡关系进入协调发展时期。2006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此后党治理乡村的战略也开始发生战略性调整,惠农资源不断增加,公共品供给被纳入到公共财政范围内,国家以专项资金的形式将大量的惠农资源投入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推动农民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合作社法》颁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起来,农业经营模式持续创新,农业产业形态日益丰富,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建立的农民合作社增加,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党建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合作等高度关联,村级党组织引领能力不断增强。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基层党组织的功能设定提出了新要求,要“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为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乡村发展的制约,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引导和凝聚功能,注重加大资源输入,持续释放社会活力,出现村级党组织、自治组织、农村合作组织等多元互动的运行方式,治理体制与经济增长的有机关联及互动融合,也催生了新的治理现象,“双强双带”导向的富人治村成为村级治理的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富人治村的经济诉求排斥道德正义,呈现出明显的“私人治理”性质,富人垄断村庄权力形成寡头政治,导致政治排斥和治理资源的耗散,弱化了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权威,党领导乡村治理面临着新的挑战。为改善党对乡村领导的虚化、弱化问题,2019年6月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其中,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自此在新一轮的村两委换届中,部分省市开始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能力日益增强,基层党组织主导下的多主体协同的统合治理模式逐渐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统合型治理模式,可以将党的动员性、组织化、政治性与行政性的专业化、职业化结合起来,实现工作推动常态化、科层职能最优化和社会性资源整合制度化,其本质上是一种主动性的治理体系,能够主动调整治理方式和治理思路,以有效应对乡村治理中灵活性、偶发性和多元性的事务,实现常规治理与应急治理问的快速切换,提升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带领农民走向乡村振兴的新征程。
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实践,是强化党的统一领导、转换组织功能定位,以及优化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并适配国家治理目标、城乡发展战略及乡村社会特点的总体性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以实践型党建改造社会、教育党员、锤炼组织,将党和国家的意志、方针、政策向乡村社会渗透,实现了党对乡村社会的全面领导,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建嵌入乡村治理的有效范式。
1.乡村治理架构的整合再造
从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逻辑来看,无论是传统乡村还是现代乡村,有效治理的实现都需要有超越家庭之上的公共组织,以及集体认同的权威主体。传统乡村社会是一种“双轨治理”的模式,国家与地方社会保持着相对的独立,却又依靠地方性自治组织进行勾连和互动,推动国家治理任务的乡村落地,维系乡村社会的稳定秩序。然而,当旧中国遭遇到内忧外患的困局时,传统弱自主性的国家无法救助乡村,而乡村自治体系也显得无力,乡村传统权威主体退出,组织网络和治理架构逐步瓦解,治理内卷化问题凸显,乡村治理失序。中国共产党为了再造乡村社会秩序,引导乡村有序步入现代化的轨道,开始重建乡村治理的组织网络及架构,构建起村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为主体的治理载体,并成为乡村治理的核心力量。由此,中国乡村治理从传统的“国家一社会”的二元简约化结构,转变为“政党一国家一社会”的党政统合型结构。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这种统合型关系主要表现为以党组织体系为载体的权力关系网络及其对基层政权组织和乡村社会的组织领导。村级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领导力量,以行政化方式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对接现代国家建设战略,引导乡村发展的方向,并能够自下而上地表达群众的意愿,成为连接上下的重要统合型主体。而村级党组织的党员干部来自乡村社会内部,多是乡村社会的精英和骨干,他们具有较强的治理责任和治理能力,能够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从而为党和国家权威塑造奠定了群众基础。新的统合治理架构是对传统乡村治理现代转型问题的回应,其通过代表党和国家意志的政治性组织的地方性再造,既可以整合乡村振兴中的多元主体和多重资源,有效破解乡村治理内卷化问题,又能够构建起农民的国家认同,塑造党和国家乡村治理的合法性。
2.治理内容的适时转换
乡村治理受到国家现代化战略的影响,是一个持续变化的过程。为契合国家战略及村级治理的需要,中国共产党不断调整村级党组织的功能,转换乡村治理目标和治理模式,确保乡村治理始终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行。从村级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来看,村级党组织依据党和国家的目标设定组织功能,为乡村治理任务的完成提供组织保障。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实践,也是组织功能不断优化、调整和演进的过程,始终聚焦于维护农民利益、维系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村发展,形成了“组织革命→政权巩固→改革发展→领导协调”的演进方向,逐步强化党的领导及协调作用,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在治理目标上,中国共产党结合农村经济特点、社會结构、文化体系及农民构成等,分析乡村社会的性质,界定乡村发展的阶段,形成了“组织建设→政权巩固→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动态性目标,且与现代化建设同频共振,与乡村发展的需要有机匹配,促进了乡村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在治理模式上,乡村治理要考虑自治的传统,既需要在横向上推动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又兼顾纵向国家行政机构的领导要求,推动乡村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为更好统筹村民自治与行政管理的关系,村级党组织不断转变优化治理模式,形成了“引领型治理→管控型治理→协同型治理→统合型治理”的演进过程,以适应不同时期乡村发展的需求。
3.党建嵌入乡村治理
村级党组织作为党在基层的延伸力量,其自身建设面临着传递党的意志与实现乡村善治的双重任务。这意味着村级党组织既要贯彻党的规范化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提升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对农村社会的有效领导。然而,党组织并不天然与乡村社会贴合,需要对传统乡村进行革命性重构,以建立起党治理乡村的合法性。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缺少有效的改造方式,新的制度容易與乡村社会脱节,导致出现党建的形式化和虚化等问题。而中国共产党在乡村治理的百年实践中,探寻出了一条党建嵌入治理的路径。嵌入式党建以党组织的自我建设为重心,以党的政治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以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为遵循,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并成为乡村振兴的内在支撑。首先,将治理任务转变为党员的责任。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学习、志愿服务、参政议政等,拓宽党员参与治理的渠道,让党员干部在治理实践中接受教育熏陶,塑造治理责任和担当意识,增强党员参与治理的热情,把乡村治理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以良好的治理效果回应群众的诉求,并赢得群众的信任。其次,党组织结构嵌入治理实践结构。在具体实践中将“党务”与“政务”工作融为一体,以“党务”工作牵引“政务”工作,把各种行政任务融入党的具体建设中,在党组织工作开展中推动行政任务的落实,这增强了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领导能力,也让基层党建更加实体化,让党的领导能力在党建过程中得到实质性的加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宗旨,是促进党建与治理天然耦合的内在支撑。中国共产党人秉持以人民谋幸福、为国家谋富强的历史使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完善党组织的功能和内涵,在乡村治理中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深度嵌入到乡村社会内部,回应农民的需求,破解发展难题,构建新的社会秩序,推动乡村社会走向全面振兴。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不断推动中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然而,乡村现代化转型的实质是对传统乡土中国的整合再造,是利益格局和思想观念的深刻调整,其中充满了风险、挑战和困难。新时期随着乡村的剧烈转型及社会矛盾的转化,出现了农民分化、分利秩序、组织虚化以及治理悬浮等新问题,乡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党的统一领导及方向把握,需要村级党组织结合实践创新和完善治理模式,以化解转型乡村的治理任务。
1.全面振兴对党领导乡村治理提出新任务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乡村作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后方战略“基地”,不仅是稳定器和蓄水池,更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阵地,是构筑强大双循环战略的重要动力来源,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保障。国家新的发展格局和战略,也给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提出了新任务。村级党组织要优化自身设置,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也要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方式,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首先,从回应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要求来讲,党的领导就不能局限于经济、社会的某个方面,而是要统筹全局发展,要进行系统性考量,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以更强的治理能力和更好的治理成效推动农村的高质量发展,回应农民美好生活的要求。其次,从乡村治理的功能定位来讲,村级党组织不仅要有服务、引导的功能,还要统合多种资源、多方主体,明确治理目标和治理原则,把握乡村社会的总体发展方向,也要结合国家治理战略部署和乡村现代治理体系构建的总要求,适应地方自治传统、农民权利观念转变及政治生态变化等现实特点,实现党的领导与乡村自治的统一,实现专业治理与综合治理的有效贯通,推动国家、基层和农民之间平衡关系的达成,探索建立新时代乡村治理的科学体系。
2.社会转型对党领导乡村治理提出新要求
乡村社会转型发端于19世纪中叶,然而由于现代性的力量未真正渗透到乡村社会,社会转型缓慢且本质并未改变。新中国成立后,现代治理理念、制度和政策不断嵌入到传统社会,乡土中国的深层次结构发生改变,乡村从稳定、封闭变得流动、开放,社会转型加速,就业多样、价值多元、农民分化等特质显现,乡村人口、资源加速外流,乡村凝聚力弱化,社会转型的新特点及城乡新型关系,对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首先,乡村社会开放度日益增强,党员流动性加强,出现了党组织“空巢化”、党组织设置模式陈旧、党员管理松散、制度落实与更新乏力等问题,这就要求农村党组织要充分借鉴百年党建的宝贵经验,回应新时代的党建工作要求。其次,随着农民就业结构和农村经济形态的变动,农民的经济收入来源多样,生活水平发生改变,这引起了农民的消费理念、兴趣爱好、社会关系等的变化,由地缘、血缘构成的社会联结机制转变为业缘、趣缘,农民群体出现了一定的分化,不同群体之问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而且容易出现分歧和隔阂,村级党组织统合不同利益主体、满足多元化的农民诉求、赢得农民信任存在新的挑战,也给创新领导方式、优化组织设置、服务能力提高等提出新的要求。再次,乡村社会转型导致文化传承中出现了机制和载体的断裂,价值碎片化和思潮多元化问题明显。传统乡村在向现代社会转型中,乡土文化传承发生机制和内容断裂,乡土文化在现代工业文化的挤压中逐渐式微。新时代下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主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引导分化的农民和变动的社会,成为摆在农村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议题。
3.组织悬浮对党领导乡村治理提出新挑战
随着农业税取消,乡镇机构改革加速,基层治理资源不断减弱,基层组织与农村社会之间的互动机制弱化,乡村组织的下沉式治理责任和义务感降低,乡村治理呈现出“悬浮”问题,村级组织悬浮于乡村社会,干群、党群关系疏远,党在农村的领导权威受到挑战。首先,资源下沉与组织悬浮并存,导致治理资源的“散耗”问题突出。随着国家乡村治理战略的转换,国家开始通过放权让利、项目惠农等下沉资源,建立国家与农民互动的纽带,塑造党和国家在乡村的权威。然而资源输入并未发挥预期效用,一方面惠农资源分散输入,对于庞大小农群体来说作用不明显,农民的获得感不明显。另一方面乡村组织悬浮,国家权力缺少在农村落地的组织载体,也因此无法与分散的小农户对接,国家意志和权力难以有效渗透到农村。而且基层组织悬浮形成治理真空,容易产生资源截留、利益寻租等问题,分解或谋取公共资源,不断侵蚀公共利益,并弱化乡村组织的公信力,降低村级党组织的治理权威,导致新的治理内卷化问题的出现。其次,乡村组织的悬浮及分利秩序形成,导致乡村治理的去政治化问题明显。村治理去政治化是指乡村治理片面强调行政效果,忽视甚至违背政治伦理,只讲究策略运用,而违反原则,主要表现为对政策理解认识不充分、执行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甚至通过投机取巧、变通执行等策略,与国家政策要求背道而驰,侵害、危害农民利益和国家利益,这归根到底是多元化的利益主体难以形成统一的治理秩序。虽然治理中的悬浮、失衡及内卷等问题,难以带来根本性、制度性的问题,却容易导致利益分化、秩序失衡和社会矛盾,这就需要从历史的经验和乡村治理的逻辑出发,坚守党的乡村治理领导地位,发挥党的领导、组织、动员等方面的统合性功能,化解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分歧,维系乡村社会平衡、协同和稳定的秩序。
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百年历程,是功能定位及治理方式、目标和任务的现代化转变过程,这也是现代国家建设的总体方向。新时代下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依然是主要任务,也是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手段。面对乡村治理的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挑战,要继续坚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汲取百年鄉村治理的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遵循乡村社会运行及发展的一般规律,在日益走向现代化的乡村结构性图景中,确立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目标、方式和任务,调整乡村治理的功能定位,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推动乡村走向全面振兴。
1.以乡村全面振兴为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
(1)立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回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必须切实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补齐现代化的乡村短板。乡村振兴战略就是应对乡村发展诸问题,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战略。乡村振兴的重点不再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是要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要在温饱基础上实现全面小康,要实现农村的全面现代化。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面振兴,构建起“五位一体”的乡村振兴总布局。要坚持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建设现代化农业强国。紧紧抓住与农民相关的生产、生活各方面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农村的现代化水平。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农村成人教育体制,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全面推动农民现代化。
(2)坚守为农民谋幸福的永恒初心。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坚守党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始终保持着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农民谋幸福是党中央农村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农村党组织恪守的根本原则。自中国共产党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来,这一宗旨意识在为民实践服务中不断丰富强化,由保障农村社会的基本稳定、农民的物质利益充实向文化、政治、生态等领域延伸,尤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相继提出了精准扶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对乡村工作的领导、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及创新性理论,不断解决乡村发展中的问题,在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中奋勇前行。乡村振兴实践中各级党组织也要深化坚守为民谋幸福的永恒初心,保证乡村发展的正确方向,坚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持续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扶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维护好农民群体的根本利益,保证好农民群体的发展权益。
(3)构建起党领导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乡村振兴不是阶段性、局部性的工作,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和总体性等特点。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发挥好党的领导作用与乡村治理的制度优势,还要探索二者之间有效互动的长效机制。首先要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振兴的制度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发展,用制度来构建乡村振兴的治理逻辑和机制,用法律来规范乡村振兴的治理方式和行为,用政策来规划和调控乡村振兴的治理秩序,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执行的稳定性、持续性和连续性。同时,也要注重乡村治理中的区域差异和类型差别,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总体规划设计中,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治理体系的内生创新,引导乡村振兴的治理方式的变革,探索乡村振兴的成熟治理模式。其次,要建立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机制,通过农村党组织统筹推进,搭建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平台,吸收更为广泛的利益群体参与,拓宽不同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建立更加包容、开放和健康的体系,建立起各方力量参与治理的长效机制。
2.以党的统一领导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1)以党的制度建设统领乡村治理。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也反复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核心在党的领导。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规范和加强乡村治理的系列文件,确保乡村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前行。新时代要完善和创新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巩固党在乡村的领导权威和地位;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监督保障制度、自身制度等建设,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时代性,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党的领导效能。以党的方针引领乡村治理的总体方向,以高度的宗旨意识强化政策设计、制度建设的农民导向,逐步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将领导方式、领导定位、领导理念等以制度化形式固定下来,实现国家战略、党的领导与乡村治理的总体性衔接。
(2)推动党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融入乡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组织建设等各方面,全面强化党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有效破解乡村全面振兴诸多方面的困境。一是要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提升乡村治理的能力,确保乡村治理的方向,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并引导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乡村党员干部的政治定力、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在乡村治理中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力。二是强化党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持续提升党组织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乡村振兴政策和任务,团结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推动乡村振兴。通过党组织自身的组织领导力提升,带动乡村社会的组织化和集体化发展,确保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强化党的经济领导。党对乡村经济工作的统一领导,能够确保乡村经济的发展方向,及时化解各种复杂问题和风险,维护农民群体的根本利益。要加强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健全决策机制、强化统筹能力、注重规划设计,发挥党统筹乡村经济发展大局,协调统合各方资源的能力。要通过村级党组织带领小农户发展集体企业、集体合作社等,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引导小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组织起来发展现代农业。四是强化党的思想领导。要发挥党的先进思想的引领作用,把思想路线贯穿到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发现乡村社会真问题,解释乡村治理的本质,破解乡村发展的难题。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塑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环境,领导乡风文明建设,塑造农民积极向上的新风貌。
3.以村级党组织建设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
(1)探索党建嵌入乡村治理新范式。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百年实践证明,农村党建并不是独立的系统,而是深深嵌入到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并以具体事务为抓手,将党的原则和理念转化为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工作,使自上而下的党建动力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具体化,从而实现党建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回应转型乡村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空心化”等问题,必须要推动党建嵌入到乡村治理体系中,以党建的实践性激活党员的政治身份和价值认同,塑造党员的责任感和义务感,激活乡村治理的主体性。同时,推动党组织嵌入乡村社会,建立党员联户制、党员积分制、党员先锋岗等新方式,塑造党群关系的实践机制,增强践行群众路线的能力,再造乡村治理的群众性,形成党建嵌入乡村治理的合理范式。
(2)多元方式推进村级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夯实党在乡村的治理基础,推动党和国家政策的落地,必须高度重视村级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党组织设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社会组织的模式,不断扩大农村党组织的领导面和辐射力。要结合时代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党建统领乡村治理的新载体、新模式和新机制,运用现代科技、公共平台、学习阵地、党建活动等,搭建“党建+”的村级党组织建设载体,形成党建与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新机制,深化推进驻村第一书记、党员干部包村等联动村级党建的新方式,在村级党组织建设中营造乡村治理新格局。
(3)打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党员干部的能力与素质。党员干部应多是懂得科学管理,具有现代素养的人才。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也反复证明,优良的党员干部队伍是乡村革命、改革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面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总部署,面临乡村社会转型和巨变的时代特点,必须打造一批懂政策、有情怀、敢担当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要采取多种手段提升两委干部的乡村治理能力,完善知识结构和实践才干,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带领党员群众治理好村庄、发展好经济。乡村党员干部要厚植心系农民的情怀,积极回应农民关切,赢得农民的尊重和信任,建立起党群之间的深厚感情,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要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反思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党性原则和政治素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的乡村治理实践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其中充满了勇气、智慧和力量,也付出了泪水,经历了曲折。中国共产党不断推动传统乡村向现代乡村转型,村级党组织不断优化自身的组织设置、调整功能定位、组织和动员農民,构建起了党建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机制。百年治理的实践逻辑,饱含着党对乡村治理的思考和认识,蕴含着党全面领导的精髓。首先,村级党组织作为国家在场的重要标识,是国家政策的解读者和执行者,并在革命与建设实践中赢得农民的权威确认,也成为国家战略在乡村推进的核心力量。其次,通过党的领导体系的强化,打通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对接通道,确保了国家意志、政策、方针的乡村传递和贯彻,以及农民诉求的向上的组织化表达,形成了党组织联结下的新型统合治理体系。再次,中国共产党致力于推动农村党建嵌入乡村的治理实践,把乡村治理任务转化为党员的义务,并通过组织设置调整和治理方式的优化,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教育党员、锤炼党性、健全组织,实现了党建与乡村治理的良性互动,构筑起了“实践型党建”的范式。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中国乡村进入全面振兴新时期,要总结运用好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治理的成熟经验,持续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创新治理模式、明确治理目标,不断增强党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乡村治理的科学、合理和有效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支撑。
责任编辑:秦开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