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浩月
不少著名作家写作时是有一些小怪癖的,比如马克·吐温要划一只小舟到湖面上才能写得得心应手;如果没有咖啡,巴尔扎克写作时会一筹莫展;海明威喜欢“金鸡独立”式的站立写作,这样会让他更自在。
我写作时,也有一些谈不上怪癖的小习惯,比如每次动笔前要把手洗干净。写到中间卡壳的时候还得再洗一两次,仿佛洗手的同时能把自己的文字也洗干净一点。
除了洗手,我还容不得指甲稍微长长一点,只要在敲击键盘的过程中突然发现指甲有点长,就必须把指甲剪秃了再洗干凈手之后,才能安心坐下来继续写作。从心理学的层面可以这样解释:剪指甲是缓解焦虑的一种表现。
面对写作时产生的焦虑,我的另一种方式是,把我最喜欢的两位作家菲茨杰拉德和毛姆的照片挂在墙上。这产生了一种神奇的效果:每当苦恼情绪滋生,不想写的时候,看着这哥俩在墙上俯视我的样子,我会立刻变得像个小学生,老老实实地开始干活。
2000年我离家北漂,接触了互联网,在网上论坛发表文章。一两年后,第一轮互联网泡沫结束,我失业了,于是决心像沈从文、王小波那样,靠写作来养活自己,为此专门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背在身上。因为没有办公地点,也消费不起咖啡馆,于是每天去建国门附近的一处小公园写作。那边是锻炼身体的老人,这边是坐在花坛边上敲键盘的我。
有人问我,自由撰稿人“自由”吗?我说“并不”。有人又问,那怎么你看上去那么自由自在?我说“装的”。装自由,也是我的写作状态之一,为了能“装”出来,其实背后是要付出许多努力的,这种努力,渐渐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比如在短信时代,只有2G网络,我看电影时总是选择坐在最后一排,这样可以边看边写影评,写一条就用短信发给编辑。往往一部电影出片尾字幕时,编辑手里已经有一千余字的影评了。
比如有时候带家人外出旅行,在高速公路上收到了约稿电话或微信,我会把车停进服务区,以倚马可待之势写完交稿继续出发。又或者换到副驾驶座,在耳边不时有货车呼啸而过的嘈杂声中完成“作业”。
比如和朋友们去外地参加笔会,喝完酒常会玩牌玩到凌晨两三点。回到房间后,仍然要将一早要交的稿子保质保量地完成,末了,再把清晨7点要推送的公众号文章编辑完毕。
前段时间,用了许久的鼠标坏了,购买新鼠标的时候,被推荐了一款带录音转文字功能的鼠标,我出于好奇买下了。你能想象我对着鼠标念念有词“写”了一篇稿子吗?那篇文章后来顺利地发表出来,只是我的脑海里始终忘不了那个画面,觉得这太没有写作的严肃性了,是迄今为止我写作时最荒诞的状态。
一支羽毛笔在白纸上舞动着,一台打字机敲击出好听的节奏……电影中,这样的画面极富古典浪漫主义色彩。可惜,我们这代包括后来的写作者们,恐怕很难找回这样的写作情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