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保,许健,刘勇,胡军保
(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江西 南昌 330006)
2017年全省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分别约为19.7万吨、8.9万吨、1.6万吨、2.4万吨和0.2万吨。由于绝大部分行政村没有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绝大部分直接排入水体和农田,严重污染了水体环境[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4]。因此掌握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及运行现状,为下一步相关部门制定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精准实施方案提供数据支撑材料。在此背景下,本文通过资料搜集和实地抽查调研,简单分析了江西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现状,汇总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据初步统计,2020年全省共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约2200个,每万人农村人口占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最大的设区市为新余市4.6个,每万人农村人口占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最小的设区市为吉安市0.2个,全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非常不均衡。全省平均每万人农村人口占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约1个,浙江省该数值为20个,全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水平远低于周边发达省份。
图2 各设区市每万人农村人口占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一览图
根据调研结果,江西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全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情况不均衡,每万人农村人口占有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数量较大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赣西,占比较小的区域主要分布在赣东。②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收集较困难,管网收集率低。农村容积率较低,人口较分散,房屋与房屋之间距离较远,需收集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面积较大,极大地增加了农村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难度。大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和家庭支付能力不足导致配套管网建设环节薄弱,后期又由于缺乏稳定的污水治理设施运营和维护费用,致使污水收集管网产生堵塞、地下渗水、雨水混入等问题。污水收集难度大,污水处理量少,造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期处于停止运行或间歇性运行状态[5]。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网收集率(处理量/产生量)严重偏低,仅4.5%。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较低。全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实际处理量/设计处理量)42.8%,全省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较低。
进一步完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于人口基数较大,污水排放量较高,且尚未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村镇,将其纳入新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规划。针对部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较低,甚至失效的情况,进行统一排查,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负荷,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对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去除效率。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行政村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的接入污水管网的比例。大力推广低能耗、低成本、高效率、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人工湿地等生态处理工艺。重点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法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的黑臭水体现象。将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当地的河(湖)长制治理体系。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分建,七分管”,各地区应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探索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建设管理模式[6-8]。
建立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维护工作考核机制,将其纳入乡镇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和正常运行维护的督导核查,确保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