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科技期刊而言,要践行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首先要了解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现状。本文在对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102本期刊进行词频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著作权法设计发布“我国科技期刊著作权协议细则问题调查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当前著作权认知存在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科研工作者版权知识欠缺,维权动力不足;期刊编辑版权认知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从上到下,上下合力,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科技期刊著作权保护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调查问卷;词频分析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1)10-0043-03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1],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历来十分重视[2]。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著作权保护贯穿科技期刊投稿、审稿、采稿、发稿的整个流程,所以做好科技期刊的著作权保护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开放科学运动逐步发展,日渐成为科学的共同趋势[3]。开放科学与数字技术实现了充分融合,促进了学术信息快速而广泛的传播[4],但也出现了侵权成本低、技术手段高和侵权认定难等问题[5],尤其给科技期刊带来了严重的侵权问题以及复杂的版权保护问题。
通过知网、万方、维普检索发现版权保护的文章多集中在游戏、视频、音乐、软件、网络文学等收益较高的领域,对期刊著作权的关注度较低。已有的期刊著作权文献对协议[6]、案例[7]、风险[8]的研究较多,鲜有关于认知的研究。
对科技期刊而言,要践行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9],首先要了解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现状。为此,本文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设计了“我国科技期刊著作权协议细则问题调查问卷”,试图全面了解科技期刊著作权的认知现状,根据问卷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剖析深层原因,并给出解决策略,以期为科技期刊的著作权保护作出贡献。
一、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界定与指标设计
首先选择著作权转让协议,通过Python爬取期刊的目录,以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22本领军期刊、29本重点期刊及199本梯队期刊共计250本期刊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为爬取目标。其中,部分期刊未将著作权转让协议置于期刊网站,最终爬取到了102本期刊的著作权转让协议。之后用Python进行词频分析,整理出著作权转让协议中的高频词汇,结合著作权法所述人身权和财产权,秉持每道题反映一项著作权权利且整体包含著作权转让协议所有必要条款的原则,设计了“我国科技期刊著作权协议细则问题调查问卷”,包括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两部分,共20道题,分别为4道填空题和16道选择题。问卷通过问卷星发布,调查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3日,最终收回有效问卷432份。
二、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现状及问题
本次问卷调查以科技期刊为主要研究对象,社科类期刊的问卷作无效处理,最后收回有效问卷432份,覆盖了我国27个省区市。从参与者的职业来看,科研工作者259人,期刊编辑142人,其他31人,分别占参与调查人数的59.95%、32.87%和7.18%,其中,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占比较高,其他多是硕博研究生。从参与者的年龄来看,18~25岁的49人,26~30岁的62人,31~40岁的166人,41~50岁的109人,51~60岁的43人,60岁以上的3人,分别占参与调查人数的11.34%、14.35%、38.43%、25.23%、9.95%和0.69%,基本可以代表各年齡段的现状。
(一)版权保护意识淡薄
问卷内容包括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两部分。整体来看,通过统计分析,对开放科学了解且所有问题均答对的为18人,对开放科学不了解且所有问题均答错的为13人,对开放科学和著作权协议细节了解但不全面的为401人,分别占参与调查人数的4.17%、3.01%和92.82%。得分分布呈草帽形,高分和低分均占少数,合起来不足8%,大部分人对开放科学和著作权协议细节了解但不全面。
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作为此次问卷调查的主要参与人员,他们对开放科学、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的了解情况基本上反映了开放科学环境下科技期刊著作权的认知现状。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宣传教育的大力开展,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已经有了一定的著作权保护意识,但是仍然存在对细节了解不清楚、把握不准确的问题,表明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和著作权转让协议与多数人的认知存在偏差。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普遍反映没有获取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的协议的官方渠道,这迫切需要科技期刊主管主办单位通过资源整合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二)科研工作者版权知识欠缺,维权动力不足
对于开放科学和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在问卷调查中,科研工作者对开放科学完全不了解和基本不了解的比例为42.09%,了解一般的比例为42.47%,了解和非常了解的比例为15.44%;期刊编辑对开放科学完全不了解和基本不了解的比例为23.94%,了解一般的比例为42.25%,了解和非常了解的比例为33.8%。二者对开放科学了解一般的比例接近,但期刊编辑了解和非常了解的比例明显高于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对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完全不了解和基本不了解的比例为35.13%,了解一般的比例为42.86%,了解和非常了解的比例为22.01%;期刊编辑对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完全不了解和基本不了解的比例为32.40%,了解一般的比例为38.03%,了解和非常了解的比例为29.57%。可以看出,期刊编辑的了解情况稍微优于科研工作者。
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简称CC协议),是一种允许他人分发作品的公共版权许可,CC协议先后有四个版本,CC4.0作为最新版本于2013年被公布,在国际范围内通用。除了放弃版权将作品完全公布于公共领域(即CC0协议)之外,CC4.0版本中共有6种常用的版权规定组合:CC_BY、CC_BY_NC、CC_BY_ND、CC_BY_SA、CC_BY_NC_SA、CC_BY_NC_ND[8]。对于具体的CC协议,科研工作者中有90.73%选择完全不了解,期刊编辑中选择完全不了解的则为68.31%,明显低于科研工作者。从上述统计分析结果可以看出,期刊编辑对开放科学和开放版权许可协议的了解情况普遍好于科研工作者,与实际情况相符。科研工作者因为承担了较重的科研任务,对开放科学和开放版权许可协议的关注较少。
(三)期刊编辑版权认知水平参差不齐
关于著作权转让协议。在调查问卷中,共有10道涉及著作权转让协议重要因素的问题,每道题反映著作权中的一项具体权利,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获得报酬权等,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回答正确的比例如右表所示。
可以看出,期刊编辑在“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专有使用权”“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著作权归所有作者享有”“审查义务”“侵权行为”和“文字性修改”等九个问题中的得分比例均高于科研工作者,仅在“重新签订转让协议”问题上的得分比例略低,部分期刊编辑对此问题未能深入了解,不清楚论文题目修改需要重新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
剽窃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是一种严重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关于“侵权行为”问题,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的正确比例均较高,这与近年来严抓学风建设,学术环境不断向好有关。由此看来,宣传教育是普法的有效方式。
在全部10个问题中,科研工作者和期刊编辑回答正确的比例均值分别为66.6%和79.93%,期刊编辑的正确比例远高于科研工作者,与开放版权许可协议部分一致,期刊编辑的了解情况普遍好于科研工作者。但同时也要看到,期刊编辑中的錯误比例均值尚有20.07%,既有优秀的大多数,也有认知相对较少的极少数。
三、科技期刊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针对调查问卷反映出的著作权认知方面的问题,本文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期刊著作权的保护需要从上到下进行,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完成。
(一)发挥组织优势,健全版权保护管理体系
第一,制作协议束或协议集。科技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作为期刊的上级领导部门,通常设有专业的法务部门或法务团队,或与知名律师事务所有合作。主管主办单位可以针对科技期刊的实际需求制作一系列的协议束或协议集,发布在主管主办单位的网络平台或发送至各个期刊编辑部,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同步修改,以便期刊编辑部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科技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还可以探索著作权的集约化管理制度,打造著作权授权平台和集中许可模式。这样既可以节省期刊编辑部的人力、物力,使编辑部可以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办好刊物上,也可以增强期刊的归属感。
第二,走访编辑部“问诊”。主管主办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委派专业的法务人员走访编辑部“问诊”,了解期刊编辑部日常工作流程中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及时发现期刊编辑部存在的著作权隐患,帮助期刊编辑部规避侵权问题,这样既可以为期刊编辑部答疑解惑,防患于未然,帮助编辑部保护合法权益,也可以帮助法务部门收集最新的著作权案例,丰富案例集,增加经验。
第三,举办专业培训班。主管主办单位可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为科技期刊的编辑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解读最新的政策。例如,在2020年著作权法修改之际,如果培训班能够给出新著作权法修改对照表,划出重点,告知期刊编辑著作权法最新的修改变化,就能帮助期刊编辑更快速、更精准地掌握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发挥团体优势,开展版权保护协同合作
第一,结成版权保护团体。当前我国科技期刊呈现小、散、弱的特点,各编辑部的人员力量有限,再加上著作权涉及专业的法律知识,仅依靠单个期刊编辑部的力量很难改变当前版权保护现状。因此,同一主管主办单位、地域临近或学科相近的编辑部可以抱团发展,结成著作权团体,也可以共同加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做到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投入人力、物力,节省资源。
第二,分享版权保护经验。很多优秀的编辑部对著作权都颇有研究,在相关知识上具有长期的积累和丰富的经验,走在了著作权保护的前列。这些优秀的编辑部可以对人手有限或对著作权没有深入研究的编辑部进行帮扶,共享研究成果,共同进步;也可以通过主管主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进行经验分享,以点带面,形成全国性的著作权保护网络。
第三,主动寻求主管主办单位的帮助。期刊编辑部在日常工作中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并上报主管主办单位,寻求主管主办单位的帮助,借助主管主办单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更好地开展期刊著作权保护工作。
(三)发挥个体优势,勇担版权保护使命责任
第一,增强意识重视保护。当前侵权手段多样,技术高超隐蔽,期刊编辑需多参加主管主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案例,学会使用知网、CrossCheck等学术不端检测工具,及时甄别发现侵权行为,维护期刊及作者的正当权利。
第二,“区块链+”助力版权保护。“打铁还需自身硬”,期刊编辑除了需要具备文字编校能力之外,还需要学习著作权法,了解开放科学的最新进展以及开放版权许可协议的细节,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学习区块链保护和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以应对当前复杂的著作权保护形势。
第三,严格保护成常态。期刊编辑在练好自身本领的同时还需要帮助科研工作者了解著作权法、最新的开放科学进展和开放版权许可协议,帮助科研工作者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在科研工作者遇到著作权纠纷时为科研工作者答疑解惑,出谋划策,以维护科研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四、结语
保护科技期刊著作权就是保护创新性成果,需要出版界、法律界、科研界等共同合作,进行全链条的保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发现当前我国科技期刊著作权认知存在版权保护意识淡薄;科研工作者版权知识欠缺,维权动力不足;期刊编辑版权认知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提出从上到下,上下合力,多层次、全方位地做好科技期刊著作权保护工作的策略:主管主办单位应发挥组织优势,健全版权保护管理体系;出版部分应发挥团体优势,开展版权保护协同合作;科技期刊编辑应发挥个体优势,勇担版权保护使命责任,从而更好地推动科技期刊著作权保护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林露,李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EB/OL].人民网,http://ip.people.com.cn/n1/2021/0201/c136655-32018873.html,2021-02-01.
[2] 刘祎楠.习近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EB/ OL].半月谈,http://www.banyuetan.org/yw/de tai l/20201202/100020003313744160687001197105303 0_1.html,2020-12-02.
[3] 何冬玲,章顺应.“开放科学”的发展历程、趋势及其挑战[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6(1):62-69.
[4] 陈晓峰,何培育,孙娟.国外开放获取平台对我国科技期刊OA发展的启示[J].软件导刊,2016,15(9):134-136.
[5] 郭媛,卫亚东,王晓琪.媒体融合发展中科技期刊版权保护路径探析[J].编辑学报,2020,32(5):492-495.
[6] 姚长青,武小茜.中国科技期刊论文著作权转让及许可协议的调查与分析[J].科技导报,2013,31(35):64-70.
[7] 武昱,石朝云.与科技期刊著作权相关的三则案例探讨[J].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14,25(08):1048-1051.
[8] 郭媛,王晓琪.从制度建设规避著作权风险探析[J].编辑学报,2014(02):122-126.
[9] 申长雨.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EB/OL].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2/03/ c_1127057994.htm,2021-02-03.
作者简介:葛世超(1987—),女,河北邯郸人,硕士,编辑,研究方向:数据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