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超
1 前言
“游泳是人在水里凭借肢体动作与水发生相互的作用力而进行活动的技能。”而游泳起初是作为一项生存技能才被人们所掌握,然后随着社会发展的进步逐渐地演变成为集健身运动﹑休闲娱乐﹑专业竞赛为一体的体育活动。因此,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今天,更多地人了解到这项体育活动并且把它当做一种健身手段和兴趣爱好,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加以学习和培养,所以催生出很多相关的游泳俱乐部。
2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文研究对象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家儿童游泳俱乐部:欧谱乐亲子游泳俱乐部﹑开米之家国际亲子游泳俱乐部﹑飞龙儿童游泳俱乐部。
2.2 研究方法
文献资料法﹑实地观察法﹑访谈法。
2.2.1 文献资料法
通过CNKI搜索“游泳俱乐部”“儿童游泳俱乐部”查阅了30余篇相关的报刊和文献。
2.2.2 实地观察法
对三家俱乐部的管理人员﹑教练员﹑教务人员的工作状况,授课形式,以及场地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观察。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3.1 哈尔滨南岗区儿童游泳俱乐部现状
通过调查结果整理得出哈尔滨南岗区儿童游泳俱乐部经营模式基本相同,学员都以非会员模式进行报课,销售模式现阶段也是转介绍为主,美团推广,传单宣传都没有;教练员水平参差不齐,执教年限基本都是3年以下,并且专业运动员出身或者专业院校出身相对较少;教学安排没有系统化工具,学员上课没有系统的安排方式,还是停留在微信约课的阶段;场地环境的简陋,基本都处于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发展状况相较于一线城市还有一定差距。下面是对三家俱乐部调查后得出的详细结果,从以下四个方面深入了解。
3.2 儿童游泳俱乐部教练员现状
女性教練在三家俱乐部的人数屈指可数,这也导致学员在选择教练的时候基本只能选择男性教练,儿童教学过程中,往往女性教练的亲和力要好于男性教练,所以女性教练的从教人数也是现阶段儿童游泳教练的一个短板。其次,教练员的执教年限也是现阶段哈尔滨南岗区的弱势,这三家俱乐部的教练员从教年限基本都是在3年以下。那么这就导致了,教练员经验不足,缺少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这其中分为两类教练员,一种是有教学经验,但是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或学习,是在社会工作中逐渐学会游泳知识并加以运用和自行理解的教练人员。另一种是在校学生和应届生,这类教练员虽然经过学校专业知识的学习,但是工作经验尚浅,表达能力,讲解能力,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3.3 儿童游泳俱乐部授课形式现状
现阶段三家俱乐部授课形式有一个教练带一个学员,一个教练带两个学员,还有一个教练带多个学员,一对多最多是十人。每堂课上课时间60分钟,一期课程有10节,15节,20节不等并可以叠加,在学会一种泳姿后家长可以选择继续学习并增加课程。学习的泳姿是都是以蛙泳为第一种泳姿,原因是蛙泳的入门相对于自由泳和仰泳简单,而且学习进度比较快。可以很快的看到学习成果。
3.4 儿童游泳俱乐部场地环境现状
经过实地观察三家俱乐部的8家门店,有5家门店所处在地下室或者半地下室,首先这种位置对于儿童来说是不安全的。其次场地内分布只有淋浴室,泳池,更衣间,接待处,休息室。其他安全设施基本都是不齐全的,例如救生圈,打捞棒,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都没有,最重要的是不存在安全出口,虽然这些现阶段没有出现问题,但都是相关的安全隐患。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教练员的水平没有统一标准,通过专业培训学习的或者是国家考核鉴定的比例很少,执教年限不够和工作经验的缺少。男女教练员比例失衡,用人单位对于女教练的不重视,相关游泳专业女学生的稀少都是导致女教练员稀缺的原因。授课形式以及授课顺序全凭教练个人经验而定,没有规范的教学方案和教学大纲。场地设施条件简陋,安全设施不齐全,教练员安全意识不充足,不利于教学,也不利于安全。
课程划分不清晰,培训课程单一无创新,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进度也没有系统地界定去分清。
4.2 建议
在俱乐部职能分配上应多学习成熟企业的人力资源分配方式,已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用,多培养相关的管理和销售人员。教练员的聘请应以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社会指导员考核内容为标准,使教练员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或对在职教练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水平。对于女教练的培养以及招聘应加大力度。教学大纲,教学文案应进行统一撰写,进而在授课时以教练讲解,这样可以保证交接时的平稳度过。场地场馆应该设置安全出口,安全设施也应尽快配备齐全。课程的划分应按等级和泳姿进行调配,在学习过程中也不会出现过快或是过慢的教学进度。
(作者单位:天津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