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应该系统开展生命教育

2021-09-10 07:22朱永新
在线学习 2021年4期
关键词:家庭生命教育

朱永新

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对于促进和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生命与健康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和永恒追求。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家庭的梦想,关系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代社会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和社会环境的纷繁复杂,使未成年学生的生理成熟期明显提前,极易产生生理、心理和道德发展的不平衡现象。长期以来,由于生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惑常常得不到及时指导,学生对无法预料且时有发生的隐性伤害往往难于应对,导致一些学生出现心理脆弱、思想困惑、行为失控等现象。

目前,生命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的情况比较严重。学生生命教育问题不断出现,具体表现为:一是生命教育定位不明,课程量设置不足;二是生命教育内容碎片化,不能涵盖全部学段,无法满足学生生命发展的需要;三是生命教育的资源不足,学校、家庭和社会整合不够;四是生命教育教学模式固化,教学水平落后,生命教育教师培训不足。

生命教育有助于青少年学生树立珍爱生命、健康第一的理念,掌握维护生命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提高自我管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在中小学开展生命教育,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和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公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尽快制定出台《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尽快组建专家团队系统规划、顶层设計,研制《生命教育国家课程标准(纲要)》。明确加强生命教育的指导思想、原则内容、方法途径,解决师资配备、投入保障、课程建设等瓶颈问题,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第二,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建立以专设课程为主导,与其他课程的教学及各类教育活动有机渗透、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实施机制。鼓励各地各校因地、因校、因时制宜地开展生命教育,科学编制和有效使用地方生命教育读本,创新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国家生命教育资源库。

第三,将生命教育纳入教师教育内容和通识培训。把生命教育列为师范生必修课,纳入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通识培训,提高各学科教师开展生命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重点提高班主任的生命教育指导能力。鼓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生命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及继续教育。试点开展生命教育专业师范生的培养。

第四,整合利用生命教育社会资源。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中小学校、校外教育场所(少年宫、医院、研学基地、革命纪念馆等)建立公益性生命教育馆(室),指导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各类场馆资源开展生命教育。推出生命教育线上教学资源库、客户端、智能学习终端等。

第五,积极构建生命教育共同体。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生命服务模式。政府要把促进家庭生命教育纳入民生工程,发挥学校在学生和家庭之间的桥梁作用,指导和帮助家长正确养育孩子;发挥社区及相关专业社会机构的协同和支持作用,优化学生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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