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溯土地革命时期(1927年至1937年)国共两党的土地政策不难看出:当时的中国国民党虽然肩负着铲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历史使命,创立了平均地权纲领,并在部分地区实施了“二五减租”,但总体而言施行的土地政策却是在为封建制度寻求新的生长点。中国共产党则是为解决广大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通过清算右倾机会主义,纠正“左”倾冒险主义,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继承了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有效地进行了土地革命,适应了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必然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关键词:土地革命;土地政策;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1)04-0121-03
1927年至1937年,是国共两党对峙的10年,也是我国农业在风雨飘摇中沉浮的10年。一方面,为转嫁1929—1933年经济危机,西方列强向中国大量倾销过剩农产品,使国内农产品的价格大幅下跌,农民难以维持生计。另一方面,国民党政府以“攘外必先安内”为由,消极对待西方列强的经济欺凌,对“苏区”不断围剿镇压和经济封锁,使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国共两党分别开启了截然不同的土地政策探索和实践。中国国民党的土地政策越来越朝着“说一套做一套”的方向发展,渐渐背离了孙中山“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精神,转而倒退到去维护农村封建土地秩序的老路上。中国共产党则为解决广大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行之有效地进行了土地革命,吻合人民需求、符合时代发展,实施了成功的土地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两党日后截然不同的命运走向。
一、中國国民党土地政策的演变
(一)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纲领
“平均地权”作为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的“发源地”,对国民党的土地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要想研究1927年至1937年间国民党土地政策的演变,不可避免地要先研究平均地权纲领来作为参考对照。
首先,从当时的现实基础来看。政治基础上,辛亥革命导致中国阶级关系变化,资产阶级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大声呐喊来提出本阶级的愿望和要求,这构成平均地权纲领得以产生的政治条件;经济基础上,除了上文提及的外国资本主义将过剩农产品大量倾销至中国使得农村自然经济日趋解体外,中国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使其迫切要求破除封建势力和西方列强的压迫,中国的封建半封建经济制度构成平均地权纲领得以产生的经济条件。其次,从思想的理论源泉来看。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要求“天下为公、选贤举能、人得其所、各尽其力”,历来的农民起义都提岀“均贫富”要求,还有太平天国的空想社会主义都构成了平均地权纲领得以产生的思想条件。最后,从孙中山的个人情况来看。他出生于贫农家庭,深知农民疾苦,受太平天国运动影响,决心走向革命道路。但同时他又是受过西方资产阶级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学习吸纳了亨利·乔治的单一税理论、19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土地国有的主张,并对马克思主义抱有好感。最终通过革命斗争和论战总结,逐步创立了“平均地权”纲领,其基本内容不断发展、充实和完善,形成“规定地价、照价征税、照价收买、涨价归公”环环相扣、互补互促、和谐统一的16字要素。
(二)浙江“二五减租”
费正清在《观察中国》一书中曾指出:“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成立南京政府(1928—1937年)时,中国国内的外国人都抱有很高的希望”[1]。美国希望国民党能够解决一些紧迫问题,但国民党只顾着反对、杀戮自己的盟友,将之前孙中山“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抛之脑后,只是为了增加税收、加强补给,反而倒退到去维护农村的封建土地秩序的地步。
中国国民党曾在1926年作出“减轻佃农田租25%”的决定,而且湖南、湖北、江苏等省也都颁布过减租实施办法,但随着蒋介石联合帮会大亨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这些办法便未经实施直接取消了,唯有浙江还折腾了几年,可惜也是收效甚微。首先是1927年底通过具体的实施条例时,佃农的租谷都已交纳完毕,故大部分县市未予施行。次年,又决议公布了两个具体章程将减租范围扩大之后,受到了地主的强烈反抗。他们一边组织产权联合会反对“二五减租”,一边又诬赖农民是共产党,甚至图穷匕见地唆使暴徒威胁、杀害减租运动领导者,最终导致1928年的减租运动亦收效甚微。再至1929年,国民党出台的各种暂行办法发生了根本性的大倒退,直接使“二五减租”名存实亡。直至1932年推出的修正办法,国民党承认有利于地主的核算租额方法有效,将其保障和满足地主阶级利益的立场暴露无遗,才让犹如昙花一现般的“二五减租”落下帷幕。
(三)转变原因分析
1930年6月,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了《土地法》草案,并决定自1936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首先,不可否认《土地法》中的部分条款是反映出了孙中山平均地权的精神,但更多的条款则是在严重背离、背叛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纲领。这部《土地法》丢掉了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思想,转而保护现存封建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使地主能够不劳而获土地的增益,并以征收赋税为目的,没有任何保护佃农的规定。其次,十年内战使得国民党消耗了不少人力物力财力,在经济基础上来说,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财政离不开地主阶级的支持;从政治基础上来说,国民党的许多官员本身就是大地主。与国民党军阀有密切联系的地主阶级,构成了中国国民党阶级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与地主阶级血肉相连的国民党南京政府,当然无法改变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唯有一边在口头上欺骗农民“土地国有”,一边在行动上逐渐背弃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纲领。
二、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演变
(一)清算右倾机会主义
前期,中国共产党内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坚持自己的错误见解,想要抛弃农民同盟军而不愿支持农民革命斗争[2]。为了不使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毛泽东亲自到当时农民运动发展最为迅猛的湖南进行了为期32天的农民运动考察,并撰写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有力地回击和驳斥右倾机会主义对农民运动的责难。1927年8月,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下,中国共产党召开紧急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继续进行革命斗争,并在几个革命基础较好的省份发动农民举行秋收起义。1928年12月,毛泽东通过深入农村调查、总结井冈山革命斗争经验,认真思考、起草了《井冈山土地法》,宣布“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井冈山土地法》中规定主要以乡为单位,按人口为标准分田,这是把人民群众在土地革命斗争中创造的经验用法律形式固定了下来。虽然其中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但此举在我国土地革命的历史上具有深刻意义,之后的土地法大多也都是在此基础上加之不同历史时期的实践经验不断总结完善而成的。
(二)纠正“左”倾冒险主义
1928年,党的六大提出:从阶级成份上来说,富农也属于农民,但是在政治问题上,要根据富农对待革命的不同态度来对他们进行区别对待。1929年,苏联给中共中央来信,提出坚决反对富农的主张,直接导致中国共产党在对待富农的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左”倾错误。1931年,“左”倾教条主义在党内占了上风,通过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土地法草案》。直至1935年,中共中央才发布了改变富农政策的决定,提出只取消富农封建式剥削的部分即可,其他政策应与普通农民相同。因为当时我国的土地政策受到苏联的巨大影响,所以在共产国际的错误指导下也出现过一段时间的倒退,出台过一些以“左”倾冒险主义为基调的土地政策,但好在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民运动的实践中一直不断总结调整,最终拨乱反正,无论是在农民运动还是土地政策上都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
(三)适合中国国情的土地政策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制定颁布过《井冈山土地法》《土地问题决议案》《兴国土地法》等多种土地政策,并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来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国情、利于中国发展的土地政策,以期满足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殷切期望。这一探索看似与中国共产党人所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理想自相矛盾,但从现实的政治角度来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想也必须依靠现实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方能得以实现。对农民来说,土地既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又是他们人格尊严得到满足、自我价值得以实现的一种象征。因此,要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先制定出满足农民需要的土地政策;要发动农民群众反抗国民党政府,就要给予其真切期盼的土地所有权。经过多次亲身实地考察农民运动、了解农民切身需求,经过对右傾机会主义的清算和剔除、对“左”倾冒险主义的调整和转变,中国共产党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独立地按中国的实际情况解决中国土地革命和农民运动中的问题,得到了广大农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国共两党土地政策的比较
金德群在其著作《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研究》中介绍了中国国民党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并谈到,20世纪20—40年代,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两次合作和两次分裂都与土地问题有密切联系[3]。他将其间关系总结为三点:一是铲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属于中国国民党应负的历史使命,国共合作后孙中山身体力行了这一点,可惜英年早逝没能带领国民党完成这一历史使命;二是国共两党在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基本一致形成合作纽带,但当革命深入,农民要求土地所有权时,国民党却只在文件上与农民阶级站在一起,而在行动上与地主阶级紧密相连,如此具有欺骗性的政策自然使其失了民心,逐渐走向衰败;三是中国共产党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继承了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及其他三民主义的合理“内核”,在实践过程中进一步把土地革命发展为社会主义革命。
(一)从两党遵循的思想来看
中国国民党的土地纲领主要来自孙中山对西方资产阶级社会经济思想的学习,尤其是亨利·乔治土地国有学说。但由于二者所处的境况不同,出发点和各自的主张也有所不同。亨利·乔治处于资本主义社会,以解决大资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矛盾为目标,主张“照价征税”。而当时的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孙中山面临着更为复杂的资产阶级、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三者间的矛盾,所以他除了主张“照价征税”外,亦提出了“照价收买”“涨价为公”等主张。而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则受马列主义及共产国际的影响较多,照搬照抄苏联模式也使得中国共产党一度在“左”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以实事求是的分析态度总结了农民运动和土地革命的实践经验,才结束了与“左”倾教条主义者的激烈斗争。可以说,两党的本质不同,出发点和目标都不相同,所秉持的思想理念也不相同,道不同自然无法互相为谋。
(二)从两党制定的政策来看
首先,在政策的制定者上两党就所不同。中国国民党内的很多党、政、军官员自身就是地主阶级或与地主阶级关系密切,所以,在制定土地政策时不可避免地会触及他们的利益,连党内同志的支持都得不到的土地政策又如何能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呢?其结果必然是走向失败。而中国共产党更多地由贫下中农和无产阶级构成,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对大中小地主的土地政策制定得更加公平、执行得更加彻底,尽管在富农政策上也犯过错误,但比起国民党的一纸空文更能赢得民心。其次,在两党制定政策的目的上亦有所不同。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土地政策是喊着“平均地权”的口号来谋求财政收入的增加,用以维护蒋介石专制统治及反共、防共的大笔支出。中国共产党制定土地政策的目的是“打土豪分田地”,通过土地革命来推翻封建土地秩序,解放广大农民群众使其成为土地的主人。故而国民党的土地政策总是遮遮掩掩、带着改良主义色彩,不如共产党的土地政策一般坚定有力、直指封建土地所有制。
(三)从两党政策的施行来看
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中国国民党试图采取和平的方法把地主的土地转移到农民手中,但这触及了国民党内部分官员的切身利益,加之党内派系纷争不断,使得“中央政令不通,地方各自为政”[4],地方官吏无视中央政令,对农民群众横征暴敛,这样“说一套做一套”的行径让国民党的土地政策逐渐失去了公信力,广大贫苦农民日渐陷入更加艰难的生存境地。反观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的制定与施行,不仅到各地考察实情,总结革命斗争经验,实事求是地制定政策,而且在实践过程中不断调整,广泛动员贫苦群众参与其中,使得土地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落到老百姓心里。所以,尽管中国共产党采取暴力革命的手段,但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比国民党的“和平谎言”更吸引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
结语
建党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坚持与广大人民群众站在一边,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除了土地革命时期以民族解放大业和解决广大人民生活的根本问题为目标,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继承了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有效地进行了土地革命,吻合了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的需求,走向土地政策的成功之外,还有改革开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多措并举,必然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成为人民的最终选择。
参考文献:
[1]费正清.观察中国[M].傅光明,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9.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
[3]金德群.国民党土地政策[M].北京:海洋出版社,1991:359.
[4]彭北.土地革命时期国共两党土地政策的政治逻辑[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5(4).
作者简介:吴亦婧(1996—),女,汉族,浙江省丽水市人,单位为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法哲学。
(责任编辑: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