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行政法的社会治理现状与完善

2021-09-10 19:44佟灵雪
客联 2021年6期
关键词:行政法社会治理完善

佟灵雪

摘 要:现代化、法治化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保障国家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近年来行政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不断落实与推进,我国的社会治理取得了可喜成就。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在社会治理层面仍存在社会治理体系有待加强、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以及社会治理中社会主体参与度较低等问题,文章基于行政法视角对此做详细探讨并提出应对策略,为我国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行政法;社会治理;完善

行政法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社会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行政法制度体系,行政法制度的好坏关系着社会治理的成败。目前,社会治理更加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政府的职能逐渐由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因此,为了实现社会治理机制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行政制度创新必须加入“合作”的理念,摒弃曾经的“政府主导”的行政模式,不断加强政府与其他行政主体的合作,制定符合当前治理需求的行政法规。

一、基于行政法的社会治理现有问题

(一)社会治理体系有待加强

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我国一直受到高度重视,从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十七大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都充分表明了社会体系建设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长期以来,我国对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取得显著成果,为我国社会建设、经济发展夯实了基础。近年来,受疫情以及国内外形势变化的影响,社会治理问题呈现新的发展趋势,社会治理体系也因社会环境的变化而表现出不相适应的一面。当前,在新的社会环境下,社会治理行动缺乏理论指导导致社会治理成效不足,社会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行政法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法制体现,是社会治理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其作为我国现当代法律体系的三大基本法之一,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是我国法制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公开及权责统一原则等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我国行政人员从事行政工作所必需遵守的法律规范。自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这也使得我国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化,但是从行政法规的角度来看,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无法有效应对当前社会治理的实际需求。主要表现在社会管理理念与行政法依然处于独立的状态,法治在社会治理面前表现出了不合法的情况,甚至还不足以形成完善有效的理论体系,来增强行政法在社会治理能力方面的价值。例如,政府权责区分不明确导致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由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积极行使权力却忽视责任的承担的状况导致行政机关公信力的下降,同时也打击了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些都体现了行政法律法规在实践层面的缺失,亟需进一步完善。

(三)社會治理中社会主体参与度较低

行政法为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保障了各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助推经济的稳步增长。同时,行政法的贯彻实施也离不开社会主体的监督和支持,否则便是一纸空文。法律是依据人民的意志制定的,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即服务人民,与此同时,法律的实施又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只有如此,行政法才能更加有效的贯彻实施。当前,从我国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来看,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据行政法规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的事务中,基本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模式,且收效甚好,但“政府主导”的治理理念还依然存在,这必然导致政府不能有效实施“放管服”的政策、其他行政主体不能有效参与社会治理,进而影响政府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的发挥,也削减了人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最终便不能达到社会治理的预期效果。

二、基于行政法的社会治理优化策略

(一)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社会建设的稳定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社会治理体系,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也是国家行政法所不断追求的目标。以十六届四中全会党的领导在社会管理这个大局中的核心地位为基础,在实践中逐步掌握社会管理的规律,完善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方针及法律法规,通过对社会资源的合理使用,强化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形成全民化的社会治理体系。针对我国社会治理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应形成以行政法为指导,在行政治理与社会体系建设中充分融入法制化思维模式,推动社会热点问题、频发问题、顽固问题的有效解决。社会治理效果的好坏取决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是进行社会治理必须重视和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多措并举,强化政府与社会各个主体之间的联系,形成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更好的进行社会治理,进而实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让法律规范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指导作用是我国法治理念的要求使然,保障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行政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社会治理遵循的行政法规,让政府及行政管理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能够依据行政的要求依法行政,始终以法律来要求自身行为。由于社会治理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失败在所难免,所以在失败发生时不能一味的将失败归责于个人身上。这时,一部专门的法律,即行政法,便是最好的评判工具。充分发挥行政法在社会治理中的评判和引导作用,保证行政人员依法行政,让行政法处罚发挥其应有之作用。行政法是社会治理强有最力的法律保障,只有充分把握时代发展脉络,结合社会发展形式,对行政法进行不断完善,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制化。

(三)加强行政合作,调动人民积极性

政府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充当着主导的角色,所以在行使行政权时必须严格遵照行政法律法规,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法的要求,政府组织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自上而下的制定颁布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及计划来组织领导国家的社会管理工作,达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的目的。社会治理机制构建的系列工作中政府是首要负责人,在社会治理工作中担负着极其重要的责任,掌控着社会治理的主方向,通过充分联合社会治理主体,强化社会各界之间的行政合作,形成共管共治新格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促进我国社会建设向创新型转变,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行政法的相关法律原则,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管理。无论是政府还是人民群众,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都要受行政法的约束,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政府机构及其下属行政人员还应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证建立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的过程更加顺遂,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才会更加民主化,经济发展更加稳定可持续,社会治理体系才能与社会发展相匹配。

参考文献:

[1]徐苗苗.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治理机制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1(11):103-105.

[2]王玉思.大数据时代下社会信用治理的行政法研究[J].数字通信世界,2021(02):237-238.

[3]张梦扬.行政法在社会管理中的现状与优化策略[J].法制与社会,2019(26):1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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