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十月,一个偶尔写写东西的热血青年,努力多读书、多看报,带给读者更多更好的故事。每个季节来临的时候,希望我在,你也在。人气救赎文《黄烟》即将上市。
今年年关回了一趟老家,在书房里整理旧物的时候,看到架子最底层铺了一张英语报纸。我也记不清那是什么时候塞进去的,扯出来看到完形填空那部分的横线上写着歪歪扭扭的英文单词,空白处有蓝墨水写的“CLOSER”。
他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唯一喜欢用蓝色钢笔写英文的人。
我喜欢他,在年少时这是羞于表达的秘密。我们同桌的第一年,说过的话少之又少,因为他大部分时候都在埋头苦读,也因此他的名字永远挂在光荣榜的首位。他的座位靠窗,我挨着过道。初三上学期,我彻底没劲学习了,上课频繁走神,无聊的时候就看看窗外,数球场上的同学进了几次球,我成了他最看不起的那种人。他忍无可忍的时候会拿笔帽轻轻点几下桌面,示意老师在看我。
那会儿我以为我们的结局会是山水难相逢,结果没有。初三下学期他开始教我做题,下课的时候和我聊天,我来例假要从书包拿姨妈巾的时候,他就帮我挡着。九月,我如愿和他在同个操场上参加开学典礼。可惜他跑得实在太快,我真的追不上。
回忆是洪水猛兽,我抑制着翻涌而来的情绪,发了一条仅他可见的朋友圈:“春天的时候我可以来找你吗?我买了一条新裙子,挺好看的。”
点下发送键的那刻,我就知道,这段暗恋,终难跨过。
晚上十二点半,我收到了他的点赞,顺势给他发微信,问他回来了没有。他先提出有空见一面。
这是我们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面,选在了火锅店。他还和以前一样,浑身上下透着生人勿近的气息,我从他眼里看到了少年时的那股高傲劲儿。
见面那天,我们用成年人的方式寒暄了几句。他现在是工程师,具体工作内容说了我也听不懂。而我扔掉了大学四年所学,选择重新开始。他没和其他人一样劝我放弃,劝我折中,只告诉我继续做自己。我们的工作毫无交集,唯一相同的是,都没有谈恋爱。
我告诉他中学时期我喜欢过他,感情彻底沦陷是那年四月底。他被重点高中提前录取,终于不再埋头苦读,自习课的时候也会偷偷看课外书。
我永远记得那天我们的对话——
“你在看什么啊?”
“钱钟书的《围城》。”
“看完了借我看下呗?我保证不耽误学习。”
他笑了一下,说,不行。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本书有些情节不适合你看。我当时是蠢驴脑袋,一直追着他问为什么,他只说,你还是小朋友。
他听完,喝了一口温水,笑着问我,现在看了吗?
我说没有。
因为我还想当那个“小朋友”。但这句话我没敢说。
我有时也会想,對一个人的喜欢到底可以持续多久,我也曾怀疑,自己对他究竟是喜欢还是不甘。回家以后,我在口袋里摸到一张火锅店的纸巾,上面写着“CLOSER”,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喜欢。
我再次翻出那张英语报纸,手指不停地在蓝色英文单词上摩挲。时间于我而言,并不是抹平一切的良药,它更像是风,带走了一切,却又给了我和他拥抱的机会。
我在无数个夜晚回想和他同桌的那段时光,想着他会以何种方式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最后又会嫁给怎样的人,唯一没想过的是,我们会如此轻而易举地再见面。
一生短短数十载,有些话说了会后悔,不说也会后悔,那不妨告诉他:嘿,我曾喜欢过你,现在依然喜欢你。
足够幸运的话,他会牵着你的手,告诉你,好巧啊,我也是。
那张英语报下还压着一张圣诞节的明信片,是我高三冲刺时写的一段话:我很喜欢秋天的早晨,背着包迎着瑟瑟的秋风,骑着自行车穿梭在赶早班的“大人们”中间,耳机里放着激情的歌曲,阳光洒了一脸,好像梦想就踩在脚下,好像离你的光影更近了些。
我未曾想过自己十几岁时的喜欢会延续到二十几岁。那晚,他送我回家的路上问我怎么没有穿裙子,我说,春天还没到。
他说,明天见面穿吧。
我们终将于岁末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