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娴,许庆豫
(苏州大学 教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美国是世界高等教育强国,在国际上占据着重要的学术地位。2020 年的Q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名前100 的高校,美国有29 所上榜,排名前五的世界名校美国占据四所。[1]学界通过研究美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各个要素,探讨其发展过程和影响因素后,形成了相对普遍的共识:美国强大的高等教育实力得益于其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相对完善的学术制度,制度优势是赢得高等教育竞争的关键所在。[2](p9)美国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制度完备,既有相对整体性的办学制度,也有关注办学过程各个环节的微观制度。面向学生的高校荣誉制度,就是微观制度之一。这一制度承担着美国高校学生日常学术诚信教育和学术失信处理的职责,发挥着培养学生学术诚信品质和学术荣誉感的作用,构成了美国高等教育领域学术诚信的文化氛围和整体环境,在美国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美国高校通常依据自身荣誉制度内容的倾向性来命名,包括荣誉承诺(Honor Pledge)、荣誉系统(Honor System)、传统荣誉规则(Traditional Honor Code)、改进性荣誉规则(Modified Honor Code)、学术诚信政策(Academic Integrity Policy)、校园契约(Campus Covenant)等,但大多数高校称之为荣誉制度(Honor Code)。
荣誉制度是一项在美国高校内实施的要求学生遵守学术诚信的制度,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诚信规范,养成学术诚信品质,进而减少学术不端事件发生的频率。这一制度要求学生理解学术不端的定义、类型、范围、惩罚规则和申辩流程,要求学生接受学校制定的学术诚信规定或声明,进而切实遵守学术诚信规范。同时,该制度会明确告知学生在校期间违反学术诚信的后果。在这一规定下,自律和他律相结合,学术诚信既是道德规范也是制度要求。美国高校会赋权学生学术诚信自主管理的责任,培养学生的责任精神和诚信品质,引导学生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基于学生自治、主动参与和自我管理的原则,荣誉制度致力于将外在的制度规约内化为学生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意识,从而唤醒学生内心的道德荣誉感和制度责任感,减少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3](p33)荣誉制度几经发展,现已成为美国高校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的重要方式,是美国高校维护学术诚信的有效途径。
1.荣誉制度的初步形成阶段。
美国高校的荣誉制度始于威廉玛丽学院(Col⁃lege of William and Mary),时间可追溯到1736年。[4](p134)威廉玛丽学院设置荣誉制度的初衷是缓解学校严格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师生压力与冲突。18 世纪末,美国高校学生不满学校的管理,质疑学校严苛的规章制度,学生挑战学校权威、无视校规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威廉玛丽学院尝试给予学生宽松的纪律环境和一定的权利与自由,让学生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做出合理的行为选择。1779 年,受民主与自由理念的影响,威廉玛丽学院尝试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草拟了一份校纪管理规划纲要,明确应以“开明大度的态度”对待学生,[5](p193)并最终得以通过。在该理念的指导下,学生参与管理的制度不断出台。1817年,威廉玛丽学院尝试了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制度,即无人监考制度,这在当时极具开创性。无人监考意味着将权力转交给学生,充分信任学生,让学生凭借自身的道德认知做出作弊与否的选择。实践证明,道德自省的效果明显优于制度约束。“老师视学生为绅士,并以对待绅士的态度对待学生。学生不会被盯梢监视,也不会被琐碎规则束缚。在这里,打小报告等告密行为不会受到鼓励,与谴责与指控相比,我们更看重道德责任,道德是我们所诉诸的唯一力量……长期的实践证明,无人监考制度激发了学生强烈的道德荣誉感,以及对弄虚作假的鄙视,这就是最好的回报。”[6](p37)威廉玛丽学院的无人监考制度是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源头,初步奠定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基础并决定了其后的发展走向。
2.荣誉制度的全面施行阶段。
荣誉制度全面施行阶段最具代表性的学校是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弗吉尼亚大学由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建立,杰斐逊从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将母校“宽容开明”的火种延续至弗吉尼亚大学,并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杰斐逊深谙教育的重要性,在大学指导思想、学校规章制度、师生关系处理、学生管理制度方面有独特见解。他认为大学阶段的学生已经具备理性,因此试行教授领导下的学生自治。建校之初,学校秩序俨然,运转良好。但1840 年11 月发生的学生暴乱事件成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法学教授约翰·AG·戴维斯遭到一名学生枪杀,矛盾的起因是学生不满教授推行的严格的教学纪律和行为规范,而教师严格监督下进行的考试和测验也引起了学生的不安和不信任感,一时间师生关系十分紧张。1842 年7月4日,亨利·乔治·塔克尔教授提出签署荣誉承诺书的方案,建议在往后的考试中,每位学生都要书面附上以下内容:“我以我的荣誉保证,在此次考试中,我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帮助,也没有提供给他人帮助。”[7]塔克尔的本意是约束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但这一方案激发了学生的道德自尊感和主体责任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荣誉承诺书的签署标志着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的正式建立。1865 年美国内战之后,弗吉尼亚大学荣誉制度的内涵进一步得到扩大,学生欺诈、拖欠债务、侮辱妇女等行为都有悖于荣誉制度,但由于此时还未正式化,因而,违反荣誉制度的行为由部分学生或学生团体负责处理。内战后的十年时间里,荣誉制度被广泛应用于课堂内外。1895 年,在弗吉尼亚大学的影响下,不少高校开始实行荣誉制度。进入20世纪,弗吉尼亚大学的荣誉制度的内涵和实施程序得以不断完善,由最初简单运用于课堂的荣誉承诺书逐渐发展为组织结构日趋规范、规则内容详细完备的制度体系。1977 年,弗吉尼亚大学第一部《荣誉委员会章程》(Honor Committee Constitution)由学生团体批准实施,章程首次以书面形式保证了学生的权利,并将学生参与维护荣誉制度的权利和责任写入其中。
3.荣誉制度的改进完善阶段。
21世纪以来,美国高校在传统荣誉制度的基础上,更新、丰富和发展了荣誉制度(Modified Honor Code),赋予学术诚信特殊意义,确认其在学生学术生涯和高校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价值,强化学术诚信对于个人道德品质和社会有序竞争的重要作用。改进性荣誉制度致力于搭建学术诚信共同体,将传统制度中单纯依靠个人自觉实现遵守诚信规约的口头协定,逐渐转变为结构完善、内容丰富的制度体系。这一阶段的代表性高校是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哈佛大学于2010年成立了学术诚信委员会,这是其荣誉制度的开端。学术诚信委员会包括本科生、教员、管理人员和课程助教,他们定期开会,考虑如何更好地培养本科生的学术诚信意识。在委员会工作早期,成员们便开始探讨制定荣誉制度的价值,在进行大量研究之后,2013 年委员会建议制定一个更完善的荣誉制度体系。负责起草提案的小组成员大多是学生,提案先由荣誉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给教师委员会审核,经过层层上报,最终于2014 年5 月获得通过。[8]这一制度在长期演化过程中逐渐内化到学生内心深处,成为其价值观念,极大减少了学生的学术不诚信行为。
经过200 多年的发展,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已经不仅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高校文化和大学生的生活方式。学生们在遵守诚信规则的同时,表明其对内在“善”的认同,荣誉制度成为学生广泛受益的美国现代高等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9](p60)
完整系统的实施机制是制度永葆生机的关键。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内容详尽具体、实施机制系统完备,包括基本形式、组织结构以及执行程序三部分。
学生签署荣誉声明或荣誉承诺是美国大多数高校荣誉制度的基本形式,也是荣誉制度实施的特定环节。荣誉声明也即对坚守学术诚信承诺的宣誓。通常在学术活动开展之前,学校通过宣讲、视频等各种形式,让学生了解该校荣誉制度的历史、内涵、边界和运行机制等,要求学生们通过特定的方式,在荣誉声明书上签署姓名,并郑重承诺,在科研活动过程中包括课堂学习、作业撰写、考核评价等各个环节遵守学术诚信,杜绝抄袭作弊等违规行为,维护荣誉制度。签订荣誉声明是美国高校一种常见的仪式教育。作为一种传统和文化,美国高校学生十分重视这一仪式,并通过共同的协议将其作为自己学生身份的最高义务。
美国许多高校都将学术诚信承诺视为高质量人才培养和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基础,因而每所高校都致力于强化这一承诺。例如,圣路易斯大学(Saint Louis University)的荣誉声明为:我谨此保证,作为圣路易斯大学的学生,我将始终保持自己的最高学术素养,如果被发现有违反学校学术诚信守则的情况,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包括被开除,将不诚信记录存档等。[10]犹他州立大学(Utah State Universi⁃ty)的荣誉誓词为:我以自己的荣誉保证,一切学术言行都将做到诚实守信。[11]戴维森大学(Davidson University)的荣誉声明为:所有学生都应以熟悉荣誉制度为荣,做到不抄袭、不剽窃,并能积极报告自己见到的他人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任何违反荣誉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处罚。[12]田纳西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的荣誉声明是:作为田纳西大学的学生,我保证在科研过程中既不向他人提供也不接受他人任何不当的帮助,以此誓言申明我个人对学术荣誉的义务。[13]类似的荣誉声明既写进了学生行为守则中,也作为试卷的一部分,印在试卷封面上。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作为美国荣誉制度实施的典型代表,自1893年建立本科生荣誉制度后一直没有中断,其荣誉声明为:“我以我的人格起誓,本人在此次考试中没有违反学校荣誉制度的要求。”[14]尽管各个高校荣誉声明的表述不尽一致,但其旨意相通,目的都在于维护荣誉精神和学术诚信文化传统,保护学术事业的原创性和独立性,并以具体的、学生易于理解的形式加以呈现,确保学生在其教育经历和追求知识的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
完备的组织机构是荣誉制度实施的基础。荣誉制度的组织机构通常包括荣誉委员会、常设小组委员会、职业道德标准委员会以及辅助官员。
荣誉委员会负责向师生宣传荣誉制度的主要精神和具体内容,拥有执行荣誉制度和管理相关事务的权力,承担维护学生团体荣誉、确保荣誉制度公平公正的责任。例如,哈佛大学的荣誉委员会由具有表决权的24 名理事组成,包括哈佛大学本科生、教员、管理人员、助教和学生学术诚信研究员。这24名理事会成员被平均划分成三个小组,分别负责调查、审议和裁决违反荣誉制度的案件,并为当事学生提供申辩机会,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威廉玛丽学院的荣誉委员会由六个独立运行的委员会共同组成:本科生教育委员会、教育学院荣誉委员会、法学院荣誉委员会、海洋科学学院荣誉委员会、商学院荣誉委员会、艺术学院荣誉委员会,每个委员会都有选举本主席团内部成员和理事会成员的权力,各个委员会相互合作,共同致力于建构威廉玛丽学院的学术诚信体系。弗吉尼亚大学的荣誉委员会除了一般成员以及负责调查取证、案件辩护等职责的相关人员外,还会随机挑选有意向的学生作为陪审团参与和承担荣誉委员会的工作,代表学生群体发表意见,确保学生能够发挥基础性力量。
常设小组委员会通常由荣誉委员会投票选出的五位成员组成,分别担任不同职位:主席负责荣誉委员会和常设小组委员会的事务分配和沟通协调,从整体上全面统筹,监督荣誉制度的执行;调查副主席负责处理所有违反荣誉制度的案件,调查违规行为过程,明确主体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审判副主席负责审理并判决案件,所有被告学生和败诉学生的荣誉审判和上诉事宜皆由审判副主席承担,同时,他还要及时将荣誉审判和上诉的具体安排通知给各方负责人;教育副主席承担对其下属委员进行培训教育的责任,宣传荣誉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弘扬荣誉制度精神的活动,并对当事人进行正面教育;社区关系副主席领导社区关系委员会,负责社区间的联动和小规模的荣誉活动。五位成员共同执行荣誉委员会安排的任务,负责荣誉委员会的日常运行,但其行动需得到荣誉委员会的批准和授权,不得擅作主张。
职业道德标准委员会负责制定荣誉制度的道德标准、界定荣誉制度的伦理范围。职业道德标准委员会委员自身须严格遵守道德规范,如有违反,即刻丧失委员资格,并须接受调查和审判。职业道德标准委员会设置辅助官员,负责协调各委员会在执行荣誉制度过程中涉及的细节事项,并监督各委员会公正处理。
辅助官员主要由四类人员构成:荣誉顾问,负责向诉讼主体和涉案人员提供情感支撑和常识性的答疑解惑,帮助他们减轻焦虑。荣誉辩护人,在荣誉诉讼过程中秉持中立客观的立场协助荣誉委员会公正裁判;行使辩护权,帮助被告陈述观点;收集证据,帮助有需要的败诉的学生提起上诉。荣誉教育者,协助荣誉委员会安排荣誉制度的相关课程,帮助学生理解并接受荣誉制度。社区关系委员,负责社区内工作人员包括学生、教师、行政人员等之间的互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合法利益,协助社区关系副主席完成相关工作。[15](p68)完备的组织结构和清晰的职责分配,保障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顺利实施。
简洁规范的执行程序是有效落实荣誉制度的实践保障。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执行由报告、调查、审判、上诉和处罚五个环节构成,各环节紧密协作,相互配合。
案件的报告人通常是学生,签署荣誉声明的学生有遵守荣誉制度规定的义务,并须主动向荣誉委员会报告自己了解到的涉嫌违反荣誉制度的行为。例如,普林斯顿大学规定学生负有双重责任,作为个体,自己不得违反规则;作为社会成员,有责任举报观察到的他人涉嫌违反荣誉制度的行为。[16]荣誉委员会一旦接到报告,便立即安排调查委员进行调查,并安排委员会成员作为案件调查的荣誉顾问,协助其解决在调查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在调查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保密,禁止将信息外泄,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隐私。针对疑点,荣誉委员会将组织召集涉嫌违规人员和违规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讨论以收集信息,确认并核实该行为是否违反荣誉制度。审判过程中,在明确当事人和证人身份后,先由审判主席描述事情原委并列举违规行为,然后由证人陈述证词,陪审员就证词进行提问,随后,审判委员会根据相关条例评判学生是否违反诚信制度,并进行案件总结,案件处理中存在的争议,各方也应明确写出自己的意见以备案。上诉是指被告学生对判决结果不满,或者认为审判中存在非自然原因致其败诉,在有足够充分的理由或能提供新证据的前提下可通过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如果上诉获得批准,委员会将成立新的审判小组进行再次审判,如申请人无法拿出有力支撑依据,上诉将被驳回。整个过程中,学生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上诉权。最后,一旦证实违规行为,学校会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荣誉制度以预防为主,通过告知学生什么行为属于违规来防止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错,惩罚措施是次要的。例如,马里兰大学(University of Maryland)对学生违反荣誉制度的惩罚措施包括禁止参加课外活动、限制性地参与学生组织、定期参加学术诚信研讨会等。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的惩罚措施包括社区服务、经济赔偿、正式警告、有条件的停课、剥夺部分权利或机会、延迟学位授予、开除等。虽然美国各高校荣誉制度实施机制的具体环节存在差异,但其构成内容和运行轨迹具有相对普遍性。图1展示了圣路易斯大学对违反荣誉制度行为的审理程序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17](p637-644)可以帮助理解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实施的基本流程。
图1 圣路易斯大学对违反荣誉制度行为的审理程序
荣誉制度之所以能够在美国高校兴起并呈普遍之势,是因为美国高校荣誉制度拥有相对理想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基础。美国的国家政策和法规监管机构催生并强化了诚信意识,为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支撑。美国高校普遍尊崇的追求真理的信念则构成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内部基础。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与国家制定的学术诚信政策法规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这是美国高校实施荣誉制度的外部基础。政策法规是由国家制定的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保障实施的制度,同其他形式的制度相比,更具权威性。[18](p117)美国具有崇尚法制的传统,十分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版权法案》(Copyright Act)和《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Federal Policy on Research Misconduct)为荣誉制度的实施注入了法律意义和政策价值。
美国在建国过程中见证了知识产权保护给发明创造和原创表达所带来的动力,以及这种动力如何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飞速提升国家实力和国民教育水平,因此,美国政府极其重视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1790 年,联邦政府颁布了第一部《版权法案》。为了凸显其重要性,《美国法典》专辟一卷,以最高法的形式赋予美国国会为推动科技进步而保护创作者和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享有自己的发明创作获利的特权,这也是美国版权法设置的依据和初衷。《版权法案》是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吸收了《版权法案》的相关精神,认为学术研究是个人智慧的结晶,凝聚了创作者大量的心血和精力,因此保护其不受侵犯,任何违反荣誉制度规定的行为必将付出高昂代价。
与荣誉制度直接相关的另一国家政策——《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为荣誉制度的制定提供了政策参照。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制度体系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接规范不端行为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与此紧密相关的,包括对实验数据、同行评议、导师与研究生责任、原创与出版等方面有所限制的政策法规体系。2000 年12 月颁布的《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是美国联邦政府关于学术诚信的第一份国家级政策文件,也是自发布至今始终致力于指导国家学术诚信的最高文件。[19](p106)《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规定了科研不端行为的范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恶意盗用研究者、参与者或公众的研究成果和产品技术成果,并且拒不遵守相关的联邦政策规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了不正当的研究行为;滥用机密,损害他人或国家利益的成果,诸如使用(或向他人泄露)他人给予机密性预期的思想或原始数据资料等。[20]虽然《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列出的科研不端行为范围和类型并不具体,但其宗旨十分明确,即打击一切科学研究和研发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由此可见,在美国,剽窃、抄袭等行为不只是学术上的违规行为,也是对法律法规的僭越。由于剽窃行为被定性为违法行为,因此剽窃者的违规行为一旦被证实,便要面临法律的制裁。美国高校荣誉制度与美国法治精神旨意相通,各高校明文规定学术不诚信的类型以及违反学术诚信将受到的处罚,进而减少学术不诚信事件的发生。
相关的法规监管机构也加强了对社会诚信的有效监督,并进一步强化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作用力度。美国联邦政府针对科研不端行为建立了层级监管机制,上至联邦政府各机构和部门,下至接受联邦资助的研究机构、大学、医院等基层组织及其监管机构,都相应设立了监察办公室和诚信研究办公室,形成了高效有序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层级监管机制,从而规范和惩戒科研不端行为。
学术诚信中心(The Center for Academic Integri⁃ty)是美国国家层面的旨在监督其系统内部各高校、各学术团体学术诚信的组织。1992 年美国学术诚信中心在斯坦福大学成立,作为首批会员的24所美国高校承诺会大力倡导学术诚信的理念并培养科研诚信的风气,同时也加强高校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学术诚信中心的建立标志着美国大学生学术诚信治理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1997 年该中心迁至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开始了与科南伦理研究所(Conan Institute for Ethics)的合作,并启动了学术诚信基本价值准则研究项目,制定了学术诚信评估指南,该指南涵盖了美国各地高校的学术诚信政策和规范样本、参考书目和相关阅读材料,为师生提供调查工具、定制报告以及制定和修订相关教程。[21]2008 年,该中心迁至克里姆森大学(Clemson University)南卡校区,2010 年更名为国际学术诚信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Academic Integri⁃ty)。2012 年,为方便各地会员交流,交换学术诚信的经验与意见,分享学术诚信的资源与信息,该中心按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区域性联盟,如美国东南部联盟、南加州联盟、西得克萨斯联盟等,为区域内的会员单位提供帮助,分享部分学校学术诚信建设的具体资料、提供学术诚信准则模板、共商荣誉体系建立路径等。此外,该中心网站还提供了学术诚信示例表格、诚信课程讲义、学术诚信宣传册、会员提交的海报和图片等。[22]学术诚信中心不断发展壮大,其影响力也越来越深远。目前已有15个国家的140 多所高校加入了该组织,所有成员的工作目标和内容都在于促进学术诚信的传播,寻找更为有效的方法推动学术诚信,督促内部成员认真执行荣誉制度,确定高等教育支持学术诚信的共同价值观。
除了上述国家级的学术诚信组织,美国高校还组建了众多的学术诚信部门,如负责编制与传达学术诚信相关政策的诚信政策办公室、负责调查学术诚信行为是否属实的诚信审查办公室、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不诚信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学术诚信审判办公室等。从诚信政策的编制到对违规行为的审判,美国高校都成立了相应的部门,其分工之细致、组织结构之完善可见一斑,也足见美国对学术诚信的重视。除了官方的学术诚信办公室,还有学生和民间机构自发形成的诚信组织,共同致力于学术诚信的建立与维护。
上述组织与机构为美国高校荣誉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强大的信息支撑,彼此间分享资源与经验,使得荣誉制度的建设有章可循,层级监管机制为荣誉制度的实施提供参照与监督,增加了实施过程的权威性。
追求真理的信念及其优良传统是美国高校实施荣誉制度的内发因素。美国高校文化强调学术研究必须捍卫真理,学术研究应能体现学者追求真理的纯粹信念和精神志气。美国高等教育诞生伊始便恪守这种科学精神,坚信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的过程,对未知的探索客观上要求大学研究者以知识和真理本身为目的,秉持求真的信念、求真的过程、求真的方法和求真的结果。唯有如此,才能增进人类的知识和认识,促进社会和人类的进步。正是基于这种精神,美国大学形成、强化和普及了追求真理的信念,进而奠定了荣誉制度的内在基础。
美国高校一直将追求真理作为办学治校成功的基准和原则。学者们坚信,大学是研究高深学问的场所,追求真理是大学的理想与信念,也是大学存在的根本。为了维护大学的纯粹性,保证真理的客观性,学术活动过程中学者必须严格恪守诚信规则。作为世界上最早将研究纳入大学职能的柏林大学,其追求自由的科学精神与纯粹的知识真理的理念深深影响了美国高等教育的走向。1876年,美国按照柏林大学创始人洪堡的思想建立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所研究型大学。“以科学为其直接任务的大学的真正活动,在于它丰富的精神生活,大学借助有秩序的分工合作从事科学研究,追求绝对的真理。”[23](p166)研究型大学的定位和求真取向要求大学的全体人员诚实严谨地探究知识,杜绝任何虚假行为和现象。
美国大学追求真理的信念与美国社会的期望高度一致。美国社会赋予了大学追求真理的使命,期待从大学找到通达真理的道路。大学的学者们认同并内化了社会的期望,致力于使大学作为寻求真理、安放精神的文明殿堂,致力于使大学教师群体成为知识的仓库和真理的追求者。[24](p2)追求真理的价值取向形成了美国高校遵守学术伦理、坚持学术诚信、做真学问的学术品格,正是这种品格构成了美国大学荣誉制度的内部基础。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历经200余年,历久弥新,时刻给学生以警醒,有效发挥了荣誉制度的规约作用,这与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以下特点密切相关。
美国高校实施荣誉制度的目的在于养成学生崇尚荣誉、恪守诚信的品质。美国多数高校在新生入学之前要求学生签署荣誉声明,承诺在日后的学习过程中遵守荣誉规定,拒绝签字即失去入学资格。这是从源头上引导学生认识到遵守学术诚信的重要性,保证了荣誉制度的权威。学生入学后,学校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宣传荣誉制度,通过“学术诚信周”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指导学生如何引用文献,规范学生的学术行为,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诚信氛围。需要说明的是,美国高校始终以正向引导为主。也就是说,学校主张运用正向教化的方式来引导学生遵守学术规范。荣誉准则建设的目的是基于个体与集体的共同意愿来预防和阻止学生出现违规行为,而不是着重事后的处罚。[25](p12)正向引导不仅提供了正确的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违反诚信准则的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诚信文化氛围。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层级机构高度重视和鼓励学生参与,学生构成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实施主体。高校荣誉委员会、常设小组委员会、职业道德标准委员会和辅助官员都设置了学生岗位,学生可参与报告、调查、审判、上诉和处罚全部五个程序。这一过程增强了学生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荣誉制度实践在学生心目中的公开性、公正性、透明度和可信度,扩大了荣誉制度的影响和诚信教育的效用。学生普遍理解自己需要履行诚信义务并维持诚信学术环境,通过广泛参与荣誉制度实践,养成了自己即是荣誉制度主体的心理意识和行为习惯,这是美国高校荣誉制度得以成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这同时启发我们,任何制度的成功,都需要引导制度相关者的高度参与,使其成为制度实践主体,仅仅由上而下、由外而内推行一种制度往往难以成功。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高校没有完全彻底放任学生自行其是地实践荣誉制度,而是在高度重视学生参与的同时,重视导师在学术诚信建设中的监管作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例如,北爱荷华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ern Iowa)在《学生学术道德政策》中明确规定:“教师有责任培养学生的学术诚信素养,鼓励学生、教育学生遵守本政策要求。”[26]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在其《学生诚信手册》中也明确表示:“全体教师应在开学初向学生明确何为学术诚信行为,并提醒学生在模糊灰色领域应该怎样做。”[27]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规则十分细致,程序清晰,细则明了。例如,关于荣誉制度的实施范围,高校内不同院系会针对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专业特点的荣誉规则范围,少数大学仅在学校内部的部分学院或系的范围内实施,例如,萨斯奎汉娜大学(Susquehanna University)的荣誉制度仅在文理学院实施。但大多数高校的荣誉制度适用于全校。例如,关于荣誉制度的制定,普林斯顿大学在《学术诚信条例》中指出了诚信管理的基本原则,告知学生怎样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用具体案例说明如何避免抄袭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国际学生需要注意学习普林斯顿大学的荣誉制度,避免无意识的违规行为。普林斯顿大学明确表示:如果被控抄袭或出现其他学术不端行为,法规的无知不能成为逃避处分的借口。[28]正是这样细致入微和近似苛刻的规定,保护和传承了普林斯顿大学的荣誉精神。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实施体系。这一体系的成熟主要表现为政府、社会和学校三方面的协同。一是政府的立法。联邦政府颁布的《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以最高法的形式为高校学术诚信的审查奠定了牢固的法律基础。二是社会媒体和相关组织的监督。例如,国际学术诚信中心和众多高校合作,定期举办学术诚信国际会议,发布高校诚信数据,分享诚信案例,通过社会舆论和学术媒体发挥影响力与号召力。三是高校的自觉践行。高校荣誉誓词的宣读,学术诚信活动的举办,诚信部门的建立以及处罚程序的透明和公正,都有效保证了荣誉制度的实施。
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研究涵盖了实践宗旨、实践基础、实践主体、实践规则和实践路径五个要素,要素间相互支撑、相互助长和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美国高校荣誉制度的内容和实践过程,为人们观照美国高校荣誉制度提供了完整的视野,同时蕴涵着丰富的启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