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晓君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经之路。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基本实现了“不敢腐”的良好环境;修订、制定一系列预防腐败的党内法规,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真正实现了“不能腐”的高压态势;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构建了“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风、政风及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健康发展。我们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不断提升执政水平,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以執政党治理现代化引领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同党的建设同步进行。国家治理现代化同党的建设相同步,这是由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一致性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在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自身治理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实践证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的建设现代化,党执政能力与水平的提升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性保障。因此,党的建设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还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在道路、制度、理论、物质基础选择等方面是一致的。一方面,要进一步理顺各级党的组织同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坚持和强化党的组织在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另一方面,要努力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通过更加明确、科学的职能分工,确保国家治理体系能够高效运转,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要求。这既是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又为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能一蹴而就,这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伟大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有效实现科学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滕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