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范婷 蒋长流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1)
“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战略决定了制造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科创型企业的发展水平对于我国制造业的整体发展具有风向标的指引作用。研发投入是科创型企业创新力的永动力,科创型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研发活动。鉴于此,笔者对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
早在1962年Kenneth J.Arrow就曾指出不确定性是研发过程的核心特征,它贯穿研发过程的每个环节。所以研发投入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自有资金,而企业经营状况的优劣直接影响了企业自有资金的充裕度,因此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大多数学者首要考虑的因素。现有研究主要是从资本结构、盈利能力和企业内部现金流等财务指标探寻经营状况对研发投入的影响程度。
1976年Jensen和Meckling就首次明确指出了公司治理是研发投入的重要影响因素。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所有者和管理者无论是在目标实现上还是风险承担度上均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研发投入的高风险和不确定性,使得管理者容易出现短视行为,致使企业的研发投入得不到有效配置。现有研究主要是从股权性质、股权制衡度和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等指标进行分析。比如,秦兴俊等(2018)提出国有控股会阻碍企业的技术创新;兰秀文等(2017)则指出提高股权制衡度有助于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风险,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而王玉霞(2019)通过数据分析得出两职分离有利于企业的研发投入。
针对研发环境因素,多数学者的研究集中在政府补助和行业的竞争程度这两方面。由于企业研发行为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Harvey S.Rosen 2003年就曾指出研发行为10%的私人收益率要远远低于其50%的社会收益率,这严重挫伤了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另外,研发成果还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Levin通过研究认为,三年内超过50%的研发成果会被其他企业所模仿,所以多数企业开展研发行为的积极性不高。温桂荣(2020)通过实证研究指出政府补助有利于企业降低研发风险,进而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支出。而任海云(2018)利用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数据,提出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区间性,当政府补助强度达到一个临界值后,替代作用超过激励作用。
另一方面,行业竞争程度指标逐渐引起一些学者的关注。依据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企业若想在行业内始终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保持较高的盈利水平,就必须依赖于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的主要方法就是增加研发投入。别春晓(2016)指出行业竞争与技术创新间显著正相关,而黎毅等(2018)通过实证分析认为行业竞争越激烈,则研发投入反而越小。
通过前面的文献梳理可知,很多学者均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基于企业内部视角,现有文献主要针对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等因素进行分析,基于企业外部视角,已有文献关注了政府补助和行业竞争程度等因素。然而,企业的研发行为不仅与企业内外部因素有关,也与其所处的区域环境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重点研究某一区域的企业研发投入影响因素。
本文以2016-2019年安徽省科创板上市公司或申报公司为研究对象,剔除掉审核状态为终止状态,以及数据不全的样本,最终获得40组样本数据。笔者选用x1资本结构、x2盈利能力、x3企业内部现金流、x4股权性质、x5股权制衡度、x6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x7政府补助和x8行业竞争程度这八个解释变量,采用因子分析法进行实证分析。为了数据处理的方便,对变量进行赋值和量化,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量化和变量赋值表
首先,对这40组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资本结构的标准差较大,为14.7509,说明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差异较大;股权性质的均值只有0.38,说明这40组样本中以非国有企业为主;政府补助的均值只有0.4077,说明政府补助在企业研发投入中所占比重不高。描述性统计分析只是针对样本均值方差进行初步的分析,接下来还要对样本做进一步的统计分析。为了判断这40组数据是否适合做因子分析,首要进行KMO和Bartleet球形检验,发现KMO检验值为0.608,大于0.6,Bartleet球形检验的显著性水平为0.000,小于0.001,结论表明该组数据适合做因子分析。
其次,利用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公因子,依据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大于1的标准,发现前3个因子的特征值都大于1,因此确定前3个因子为公共因子较为恰当。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三个因子的经济意义,笔者选择方差最大旋转法来旋转初始因子载荷矩阵,发现因子1与x1资本结构、x2盈利能力和x3企业内部现金流的这三个变量显著相关,命名因子1为经营状态因子,记为F1;因子2在x4股权性质、x5股权制衡度、x6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的载荷较大,定义因子2为公司治理因子,记为F2。因子3在x7政府补助和x8行业竞争程度这两个变量上的相关系数较大,定义因子3为研发环境因子,记为F3。依据因子得分系数矩阵,则这三个因子的表达式分别为:
F1=0.342X1+0.343X2+0.339X3-0.002X4-0.089X5-0.109X6+0.164X7+0.057X8
F2=-0.054X1-0.077X2-0.001X3+0.466X4+0.495X5-0.294X6-0.131X7-0.074X8
F3=0.080X1+0.100X2+0.119X3-0.054X4-0.079X5+0.138X6+0.628X7+0.517X8
采用这三个因子的方差贡献率作为其权重系数,记变量F为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的综合评价模 型 为:F=(0.45308F1+0.28742F2+0.12638F3)/0.86679
把因子表达式带入综合评价模型,可得
F=0.1725X1+0.1688X2+0.1942X3+0.1459X4+0.1063X5-0.1345X6+0.1341X7+0.0807X8
通过前面的实证分析,得到结论如下:一是通过因子分析中的综合评价模型可知,经营状况因子的贡献率最大,是影响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的最重要因素;而公司治理因子和研发环境因子为次重要因素,对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影响显著,需要引起重视。二是从实证部分中的因子载荷矩阵,可以得知盈利能力、股权制衡度和政府补助是各因子中载荷最高,其贡献率和解释力最大,对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的研发投入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其中,政府补助占研发投入和第一股东持股比例的比重越高、销售净利率越大,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就越多。
从本文的研究结论中,笔者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一是通过实证分析可知,政府补助对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影响显著。因此,安徽省各级政府应继续坚持支持科创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增加对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的补助。政府补助不仅可以直接鼓励被资助企业的研发行为,而且对整个制造业的研发行为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除了直接的资金支持之外,政府还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科创型企业提供良好的研发环境。在资金激励和政策支持的共同作用下,不断增强科创型企业的研发意识,利用研发投入的增加带动产品的创新升级,从而提升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最终形成良性市场效应。二是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安徽省科创型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较为显著。企业充沛的自有资金是研发行为的物质保障,企业良好的盈利能力是研发投入的坚固基石。因此,安徽省科创型企业应积极提升产品盈利能力,留存更多的产品收益,这才能为研发行为的可持续提供不竭的动力。另外,安徽省科创型企业可适当考虑增加总经理持股比例,或者让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这可以有效规避职业经理人的短视行为,使企业在决策中拥有更长远的发展眼光。职业经理人也可以依据市场需求的变化灵活开展研发行为,没有董事会过多的制约,从而推动企业研发创新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