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昆鹏
(云南省保山市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站,云南 保山 678000)
党的“十八大”把建设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党的重大行动纲领写入了党章[1]。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论述,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2];“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4]”、“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5]。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重要时期,是保山市加快经济转型进入常态化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保山市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保山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在“十三五”期间保山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整体提高[6]。
保山市地处云南省西部,位于东经98°25′~100°02′、北纬24°08′~25°51′之间。地处横断山脉滇西纵谷南端,境内山脉呈南北走向,分属于高黎贡山、怒山山系,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三大水系相互平行贯穿全境,构成山川相间、叠峰绵亘,高山、河谷、沟壑纵横,山高谷深,多山少坝,地势北高南低的复杂多样的地形地势。东与临沧市接壤,北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为邻,东北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交界,西南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毗邻,正南与西北接缅甸,拥有国境线167.78 km。区内南北最大纵距193 km,东西最大横距198 km。保山市辖1市1区3县,即:腾冲市、隆阳区、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全市72个乡镇、街道(2个街道、24个镇、46个乡),其中,民族乡11个[7]。
3.1.1 林地面积变化
“十三五”期间(2015~2020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由1473798.8 hm2增加到1479545.6 hm2,净增5746.8 hm2,增幅为0.39%。
(1)全市有林地面积由1178155.7 hm2增加到1231904.4 hm2,增加了53748.7 hm2。
其中乔木林面积由1169179.7 hm2增加到1223096.0 hm2,增加了53916.3 hm2;竹林面积由8976 hm2减少到8808.5 hm2,减少了167.5 hm2。
(2)灌木林面积由152889.2 hm2减少到151656.2 hm2,减少了1233.0 hm2。
(3)疏林地面积由4220.9 hm2增加到4594.4 hm2,增加了373.5 hm2。
(4)未成林地面积由113272.1 hm2减少到64563.5 hm2,减少了48708.6 hm2。
(5)苗圃地面积由90.4 hm2增加到97.1 hm2,增加了6.7 hm2。
(6)无立木林地面积由9613.3 hm2增加到13176.0 hm2,增加了3562.7 hm2。
(7)宜林地面积由15543 hm2减少到12913.6 hm2,减少了2629.4 hm2。
(8)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由14.2 hm2增加到640.5 hm2,增加了626.3 hm2。
3.1.2 森林面积变化分析
全市森林面积由2015年的1239472.8 hm2增加到2020年的1331409.2 hm2,净增91936.4 hm2,增幅为7.42%,全市5个县(市、区)均平稳增长。
(1)天然林面积变化。全市天然林面积由2015年的724160.0 hm2增加到2020年的747771.9 hm2,净增23611.9 hm2,增幅为3.26%。
(2)人工林面积变化。全市人工林面积由2015年的515312.8 hm2增加到2020年的583637.3 hm2,净增68324.5 hm2,增幅为13.26%。
3.1.3森林覆盖率变化
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15年65.01%增加到2020年的69.83%,净增4.82%,增幅较大。
3.1.4 森林蓄积变化
全市森林蓄积量由2015年的117750170 m3增长至2020年的124258656 m3,净增6508486 m3,增长5.53%。全市5个县(市、区)森林蓄积量均有增长。
3.1.5 单位面积蓄积变化
全市乔木林(不含乔木经济林)1 hm2蓄积由2015年的105.4 m3增长至2020年的109.6 m3,平均每公顷净增4.2 m3,增幅3.98%(表1)。
表1 保山市“十三五”期间森林资源变化情况
3.2.1 林地面积变化分析
全市林地面积有增有减,但总体来看,林地面积仍在增加,主要原因有四:一是退耕还林(草)、陡坡地治理工程,使部分非林地变为林地。二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的划调整及矿山植被恢复后,由非林地变为林地。三是大量石漠化土地和前期未划为林地的裸地(未利用地)采取了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造林封育措施,已达到林业生产经营条件纳入林地管理,划为林地。四是部分非林地上经人工造林达到了森林标准,纳入了林地管理区划为林地。
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调整(土地整理)实施后,林地变为非林地;二是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占用的林地,减少了原有林地面积;三是原种植经济林木非林业部门管理的非林地,现调整种植结构,转为经营性作物,划为非林地。
3.2.2 森林面积变化分析
全市森林增加的原因:首先是多年来退耕还林、面山绿化,农户自主造林等各种营造林工程的实施,达到森林标准新增森林;其次是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各种林业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林木得以自然生息、自然更新,达到森林标准新增森林;再次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灌木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将生态敏感脆弱区的其他灌木林地纳入省级公益林地管理,调整为国特灌纳入森林加强保护,新增森林。
全市森林减少的原因:首先是非林地上农户自主营造的森林规划调整种植农作物造成森林减少;其次是正常采伐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造成森林减少;再次是林业经营活动的良性开展,树种更替(人工更新)等造成短期森林面积减少;最后是林地管理的短板,毁林开垦造成森林面积减少,以及各种灾害因素造成的森林面积减少。
3.2.3 天然林变化分析
天然林(森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多年以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以及前期天然起源的非森林地类,如疏林地、其他灌木林地、封育未成林地及其他地类,经封山育林、自然更新、以及“公益林范围内干热(干旱)河谷区、岩溶地区、乔木生长界线以上等生态敏感脆弱区域的其他灌木林实行严格保护”规划调整等措施,自然生长变化为森林,增加天然林(森林)。
而原有天然林(森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多年以来,正常的林业经营活动如人工更替,以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灾害、毁林开垦等因素,使前期天然起源的有林地、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在监测年变化为非森林地类,导致减少。
3.2.4 森林蓄积变化分析
森林蓄积量的增长,主要原因有四:一是新增乔木林地的蓄积及原未达检尺乔木幼龄林,达到检尺标准等增加森林蓄积量;二是乔木林地生长量的提高,增加了森林蓄积量;三是天然林商品性禁伐,乔木林采伐量的逐年减少,采伐消耗量逐年降低;四是大量萌生栎、其他阔为优势的灌木林地,经多年的封育管护,生长为乔木林。
天然乔木林蓄积量的增长,主要因为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加强了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在全面禁止天然乔木林采伐的同时,通过封山育林等措施大力培育天然乔木林,使天然乔木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市场对木材需求的不断增加,人工乔木林的资源消耗有所增加,但自2000年以来不断营造的大量人工林进入了生长旺期,加上林业各项科技新成果的应用,人工乔木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工林生长量大幅增加。
保山市有近150 km国境线,地貌类型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使保山市在国土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义尤为重要,生态地位突出。高黎贡山国家级保护区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的世界生物圈保护区,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保护区之一,随着人类活动的加剧和生态环境不断收到干扰和破坏,地球上动、植物种类在逐渐减少和灭绝,但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以其独特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完整的垂直植被景观被誉为自然博物馆、物种基因库和生命的避难所。又因怒江、澜沧江穿过境内,是“三江并流”世界遗产重要组成部分。保山作为面向东南亚开放的桥头堡和西南国土安全屏障,赋予了保山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殊地位,生态地位尤为突出。
保山市丰富的林地和森林资源为林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复杂的气候类型和多样的自然环境为不同森林植物的生长创造了适宜的环境条件,为森林分类经营和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自然条件。此外,保山市是连接东南亚的重要交通咽喉,是对外开放南亚和东南亚的桥头堡,是滇西重要的林产集散地和主要生产基地。丰富的林地资源、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显著的区位优势,为保山林业的发展奠定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保山市纯林比重较大,且造林也多以营造纯林为主。森林病虫害和林火抗性较弱,树种结构有待改善。经过多年的发展,保山市经济林木种植虽已形成规模,并打造了一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但由于资金投入有限,整体质量不高,且产品多以干鲜果为主,缺乏精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低。
保山市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65.0%提升至2020年69.83%,位列全省前列;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从2015年105.4 m3/hm2增长至109.6 m3/hm2,但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建议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既要加强“量”的保持、均衡提高外,还应从努力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把着力点转移到有效提升森林质量效益上来,实现“量”和“质”同步提升。
开展森林资源即时监测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连续、系统、完整、规范地收集分析、发现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等情况,上下联动,共同提高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森林资源保护水平,及早发现、制止边建设边破坏、毁林开垦、无证采伐等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为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管理的针对性、时效性,促进生态建设成果的有效保护提供即时信息保障和科学依据。
保山地处低纬高原,气候有年温差小、日温差大,降水充沛、干湿分明、分布不均,空气清净,光质好,日照时间长,太阳能资源丰富等特点,广大老百姓有在非林地上种植各种经济林、用材林的传统。如将“非林地上森林”一刀切纳入林地管理,势必会增加地方林草主管部门的管理难度,甚至会影响到林农种植各类经济树的积极性。建议进行分类管理,对“国土三调”确认为非林地的范围,其上种植林木地块不纳入林地管理。
进一步加强基层林草部门职能职责划分和落实,强化领导责任意识,全面作好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特别加强对县级及以下基层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提升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基层人员对森林资源管理效力。
早日形成资源管理“一张图”。及时对接自然资源部门,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积极配合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全市资源管理“一张图”,解决多部门各自为政的管理现状,减少矛盾冲突,同时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打好工作基础。